第二节 衣食住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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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彭泽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362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衣食住用
分类号: C913
页数: 4
页码: 503-506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彭泽县在建国后的衣着、饮食、住房等方面的发展变化。衣着方面,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人们的穿着越来越注重款式新颖、舒适美观,衣料也从棉布逐渐转向化纤、涤棉等中高档面料。饮食方面,粮食产量逐年增长,人们的食品结构也得到调整,副食品种增加,营养价值提高。住房方面,农民和城镇居民的住房条件得到较大改善,新房建设普遍,住房面积和结构也有所改善。
关键词: 彭泽县 生活 衣食住用

内容

衣着 建国后,本县人民衣着不断更新,服饰面貌逐步改观。50年代,主要以国产棉布为衣料,穿棉线长袜,冬着布鞋,夏着木拖鞋,雨天着木屐;60年代灯芯绒、化纤布为时新衣料,塑料拖鞋、胶鞋开始使用;70年代涤棉布衣料、皮鞋、全塑凉鞋、尼龙袜、丝光袜行销市场;80年代,衣料着重款式新颖,中高档面料持续增长,成衣比重上升,时令服装深受群众欢迎,城乡居民穿着商品向美观、舒适、大方、新颖发展。主要衣料为涤棉布、毛料。着皮鞋、胶鞋、全塑凉鞋,衣服款式以便装、中山装、列宁装最为流行。年轻人喜欢穿各式春秋衫、青年装。妇女流行穿短裙、连衣裙。春秋两季,男女均喜欢穿西服,冬天由穿普通棉袄、棉裤发展到穿茄克袄、滑雪衫、羽绒衫、毛线裤,棉内衣也由毛线衣、羊毛衫逐步淘汰棉卫生衣。鞋式也由平跟向中跟、高跟发展。人们在富裕之后,开始摆脱“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的消费观点。
  1985年,穿的商品零售额为1366万元,比1980年增长1。46%。全县销售棉布980300米,人平3米;化棉布80万米,人平2.5米,比1980年(下同)增长72%;化纤布222600米,人平0。7米,增长69%;毛线1.8万公斤,每百人5公斤,增长60.1%;皮鞋1.1万双,每百人3.5双;胶鞋19.3万双,每10人6.5双,增长47.9%;绸缎7.4万米,增长42.3%,呢绒5.6万米,增长2倍;各种服装9.1万件,增长10.2倍。近两年,新式西服,羽绒服装等特别受县人喜欢。
  饮食建国后,全县粮食产量逐年增长。1978年人口增长速度高于粮食的增长速度。1985年粮食总产量比1978年增长24.75%,全县人口比1978年增长8.72%;粮食人均占有量增长幅度较大。同时,对饮食的结构有所调整,禽蛋、肉食品在生活中的比重增加。
  农民的肉食和油料供应概无定量',除完成国家征购、派购任务外,均自产自销,多产多吃。1978年,农民年人均消费粮食319.3公斤,食油5.6公斤,猪肉7.8公斤。绝大多数家庭粮、油、肉食自给,少数家庭自给有余。
  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口粮、食油从1955年起实行计划供应,按年龄、工种凭证定量配给,一般月定量标准为:特重体力劳动者16.5公斤,机关干部、职工、店员13.5公斤,中学生15.5公斤,10周岁以上居民13公斤,6周岁至10周岁儿童9公斤,3周岁至6周岁儿童6公斤,不满3周岁儿童4公斤。人均月食油定量0.15公斤,元旦、春节,每人增供0.2公斤。该时期,粮食和食油供应稳定,猪肉供应偏紧,人均月供0。25公斤,节日期间稍有增加。
  1960年和1964年,对城镇人口用粮标准稍作增减。1969年和1973年,进行新的调整。此后,用粮用油定量标准一直未变。70年代后期,粮食部门增供面食和其它豆类,改变食品结构,注重营养成份。
  建国后,副食品种增加到150多个,式样新,营养成份多。烟、酒和其它副食品、调味品种不断增多,质量提高。据统计,1956年全县销售食糖178600公斤,人均1.5公斤;销售卷烟683箱,人均1.6条;销售酒28000公斤,人均0.5公斤;销售糕点48630公斤,人均0.4公斤。1985年,全县销售食糖1003100公斤,人均3.3公斤;销售卷烟1580485条,人均4.7条;销售酒1086500公斤,人均3.4公斤;销售糕点311200公斤,人均1.2公斤;第六个五年计划期间,城乡居民生活,有较大改善。大宗品种增加,质量讲究营养价值。1985年食用商品零售额实现4888万元,比1980年增长87.6%。
  住房建国前,农民多住土墙、瓦屋,一部分农户住草棚、庙宇、祠堂。帮地主、富农打长工的,则终年栖身于牛棚。建国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住房条件有较大改善。多数农民家庭建新房,砖木结构的房屋普遍,钢筋水泥混合型结构的新式楼房增多。1985年,全县农房建筑面积3626282平方米,人均占房面积为14.13平方米。丘陵及平原地区农民住房面积,原低于山区,近年起明显的变化,新建住房面积的增加较山区快,而结构改善亦优于山区。
  城镇居民住房总面积22558979平方米,约占房屋总面积的52%。县城有住房1796栋,供3804户15540人居住,人平居住面积5.44平方米。县城房屋结构,建国前多为砖木结构的平房或店面屋。建国后,50年代以平房为主,木质屋梁,板竹隔壁为房,通风和采光条件差;60年代为砖木结构,大部分建筑为2至3层楼房,一室型较普遍,通道过多,嘈杂混乱。1976年以后,发展到砖木、钢筋水泥混合型结构,3至5层楼房,形成多室型配套单元组合,配有自动上下水系统和排污化粪池,有的住房配有壁橱、木质地板、卫生间等设备。
  各乡(场)机关、基层学校、医院及驻乡有关单位也新建一批住房。其住房面积大都超过县城人均居住面积。
  用品 建国前,普通群众家庭多以土石垒灶。饮食用具多以竹木自制,如水瓢、竹碗、木盆等。照明点菜油灯,夜行靠烧松明或向日葵杆;装衣被用具大都以自钉木板箱或是高悬于屋梁。就寝以土砖砌墩搁置木板或竹排为床,铺以自编草席、篾席,冬天则铺置稻草。田间劳作,雨天则披蓑戴笠。县城居民家庭略好于农民,豪富之家则置有比较好的饮食用具。家具用细木精雕,厅堂摆设较富丽堂皇。建国后,人们对生活用具的要求越来越高。青砖垒灶,瓷砖铺面,村庄农户烟囱林立。城镇居民,多有用煤气灶及电饭煲者。餐具由使用瓷器、铝制品或搪瓷取代了旧时竹木制品。1978年以后,手表、收音机、缝纫机、自行车、自动尼龙伞、各种式样的木制新家具,如高低床、大小衣柜、食品橱、书柜、五斗柜、床头柜等。还有录音机、电视机、电风扇、台灯、长短沙发等中高档用具。据1981年统计,当年(县外购进的未计入)全县销售手表3188块、收音机8073台、自行车1384辆,电视机207台、录音机14台、台扇89台。据1985年农村住户抽样调查,农民家庭年人均日用品消费29.52元,占生活消费总支出的12.94%。每百户家庭主要耐用品年末拥有量为自行车38.57辆,缝纫机25.71架,手表85.71块,收音机54.29台,电视机20台,电风扇17.14台,大型家具132.86件。县城职工家庭生活用具变化更快。手表、电视机、自行车、电风扇、沙发、整套新式家具几乎普及每个家庭,尤以青年职工结婚配置更为齐备。部分家庭还拥有洗衣机、彩色电视机、电冰箱、摩托车等高档用具。
  80年代初,流行装饰品和化装品,如:金银首饰、发蜡、胭脂、口红、香水等,青年男女争相购用,以为时尚。1985年全县居民用品零售额实现1417万元,比1980年增长1.9倍,占社会商品零售额比重的13.9%。

知识出处

彭泽县志

《彭泽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出版

本书记述全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除卷首概述、大事记和卷末附录外,全志设23卷,计69章236节,上限一般起于1840年,下限为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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