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收支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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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彭泽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362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收支
分类号: F127.56
页数: 4
页码: 500-503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彭泽县从建国前到改革开放后的农民收入和职工收入情况。首先介绍了在旧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下,农民受到多重压迫和剥削,生活极度贫困。然后介绍了建国后,通过土地改革和农业发展,农民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高。接着描述了改革开放后,随着农村经济改革和农业生产的飞速发展,农民收入大幅度增加,生活水平得到极大改善。最后介绍了职工收入的发展情况,包括工资改革、福利待遇等方面的变化。
关键词: 彭泽县 生活 收支

内容

收入农民收入旧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里,农民深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的压迫和剥削,大多数贫苦农民无地或少地,佃耕收入,难以养家糊口。加之洋货倾销,白银外流,生产凋敝,农村破产。如遇天灾人祸,逃荒乞讨,卖儿鬻女者,比比皆是。
  民国期间,兵祸屡作,民不聊生。日军侵略中国后,县境遭蹂躏,村舍丘墟,死亡枕籍,田地荒芜,老幼无依。民国后期,国民党当局发动内战,抓壮丁,派捐税,横征暴敛,名目繁多,加之货币贬值,物价飞涨,广大劳动人民处于饥寒交迫之境。
  建国后,土地改革运动,废除了几千年封建土地私有制,实现耕者有其田,农民生活始有保障,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1956年全县户平纯收入375元,人平97.4元,每个劳动力年均纯收入250元。一小部分农民家庭因缺劳力或遇自然灾害,生活困难,人民政府均及时给予救济。
  1958年,农忖搞“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大刮“一平二调”的共产风和高指标、高征购的浮夸风,农业生产受到很大影响。当年农民收入水平降低,全县户平纯收入;73.36元,人平纯收入42.32元。每个劳动日价值由上年的0.695元降至0.205元,后经调整纠正,农业生产迅速恢复和发展,1965年全县户平纯收入上升到424元,人平纯收入91元,劳动日的价值为0.75元。
  1966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搞政治评工分,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农业生产受挫折。至1976年以后,农业才有一定程度的发展。1976年农业总收入为2766.96万元,比1970年增长41%,比1965年增长33.46%。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经济改革取得很大成绩,农业生产飞速发展,农民开始走上全面发展,勤劳致富的道路。加上国家多次提高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收购品种和数量不断增加,1985年全县农民人均收入为366元,是1976年的3.4倍。农民收入大幅度增加、生活改善,不少农户有节奈。1965年全县农民存款计144万元,1979年为158.7万元,1985年高达1478.4万元。
  职工收入职工在建国初期实行折实工资和供给制。发放大米作工资,一般每月大米100公斤左右,后改为工分制,以人均月生活费和津贴计算工资,分85至145分,每分价值折实大米0.8斤,白布0.2尺,植物油0。05斤,盐0.02斤,煤2斤。1950年后,改供给制为包干制,把供给制时所应发放的实物全部折款,发给领取人自行处理。1954年改为工资制。
  1956年,职工工资实行改革,按级计资。县级干部16至14级(100至120元),区级干部22级至18级(50至90元),一般干部25至23级(30至45元)。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人平年工资383元,公私合营企业也于年底进行了工资改革,参照国营企业标准直接发给职工货币工资。1963年,部分职工调资。1971年,职工工资普调升级。1977年40%职工和1978年2%职工的工资调升一级。1979年又有40%职工的工资调升一级。1981年10月,教育、卫生系统的职工工资普调升级。1982年10月,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职工工资普调一级。大中专毕业生和中级以上职称的知识分子,大多数增加二级工资。这年,全县职工人均工资635.2元。1985年工资改革,初步理顺了工资关系,增资面广,幅度大,平均每个职工增资83元,增长11.4%。1978至1985年的8年间,平均每个职工的年收入增加了3367元。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除基本工资外,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干部,年人均奖金86元,人均书刊费24元;企业单位工作的职工实行奖金和计件起额工资制度,经济效益好的企业,每个职工年增加收入在300元以上。
  职工除得到以上工资部分收入外,还享受以下福利待遇。
  实行公费医疗;享受探亲费(夫妻两地分居的年享受一次,报销往返旅差费;探望居住在外地的父母,每四年一次,报销70%往返旅差费;县境内夫妻不在同一地工作的,一方每月报销探亲费不超过8元);女职工享受产假,晚婚晚育者适当延长产假期,死亡给予丧葬费和遗属抚恤;因公残废、死亡抚恤费从优。
  本县于1965年始,发给职工粮价补贴,月平均3.2元;1979年始发给副食品补贴,每月5元。1985年始发给肉价补贴(含城镇居民),月人平1。2元。职工年享受以上补贴近百元,生活困难的职工还给予福利补助。1985年,支付的劳保福利费用总额为317。03万元,比1980年增加203.41万元,年均递增22.8%。其中,全民单位支付的劳保福利费用为260.99万元,增加169.71万元,年均递增23.4%;集体单位支付的劳保福利费用为56.04万元,增加33.7万元,年均递增20.2%。1980年与1985年全民、集体单位劳保福利费用增减变动情况列表如下:
  1980年与1985年全县全民、集体单位近几年来,城镇就业人数逐年增加。1985年比1980年新增职工3539人,年递增4%。随着就业人数的增加,职工家庭的赡养人员相对减少,大部分职工家庭收支略有节余,银行储蓄额逐年递增。1952年,城镇居民年末储蓄额为6.1万元,1978年为132.9万元,1985年为1256.7万元,较1978年增长8.5倍。
  支出 生产发展,收入增加,人们对物质生活、文化生活的要求越来越高,消费量随之增大。近几年,由于农副土特产品价格上涨,整个支出费用扩大。据1985年对东升、太平关、和团、泉山、棉船、杨梓、芙蓉等7个乡,70户405人的调查,当年农民家庭平均每人总支出323.97元,其中家庭经营费用支出69.07元,购置生产性固定资产5.20元,缴纳税款7.27元,上交集体承包费12.79元,生活消费支出228.10元,其他非生产性支出1.55元。收支相抵,年人均结余数123.44元。
  城镇居民消费略高于农民,据1985年对三口人家庭的抽样调查,年收入人均645元,年消费人均435.5元,其中粮类开支56.5元,菜金及燃料开支120元,烟、酒、茶等日用品102元,衣着等82元,节日期间增加开支计75元。收支两抵,年人均结余209.05元。

知识出处

彭泽县志

《彭泽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出版

本书记述全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除卷首概述、大事记和卷末附录外,全志设23卷,计69章236节,上限一般起于1840年,下限为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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