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单位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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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彭泽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359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单位设置
分类号: G127.56
页数: 3
页码: 444-446
摘要: 本文讲述彭泽县的文化设施,包括民国时期的文艺团体、文化馆、基层文化站、图书馆、书店、剧团、影剧院和档案馆等。这些文化设施发展逐渐完善,为县内民众提供了丰富多样的文艺活动、图书阅读和文化娱乐。
关键词: 文化设施 文艺团体 文化馆

内容

县文化馆 民国以前,县内无公办文化设施,民间有自发组织的文艺团体,如龙灯会,高腔班,游艺团等。民国后期,设有民众教育馆,启迪知识,普及文化。
  1950年9月,县人民政府设立彭泽县人民教育馆,馆址在今县剧团排演厅一带。1951年改称人民文化馆。1953年在马当、瀼溪建立文化分馆。1958年,迁至上街头一幢360平方米的房子里办公。1964年,省文化厅拨款修建一幢700平方米的两层楼房。1968年,并入彭泽县毛泽东思想宣传站。1978年更名文化馆,1980年复称彭泽县文化馆。1984年在灯光球场(县政府对面)新建一幢四层大楼,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配有小礼堂、会议室、游艺室、办公室及各类活动室。县文化馆辅导全县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组织文艺创作、文化交流、培训文艺骨干,挖掘与整理民间文艺,开放图书阅览与借读,放映幻灯和电视录相,不定期地举办展览、讲座、报告会、故事会、文艺会演。
  1982年至1985年,县文化馆先后被评为省、市、县先进单位。有正、副馆长各一人,工作人员18人,体制为事业单位,归县文化广播电视局领导。
  基层文化站 1959年,全县建立基层文化站8个,无固定工作人员、固定活动场所和活动经费,时办时停,成效不大。
  1982年,大抓基层文化站的建设。年底,全县各社、场均建立,有专职工作人员27人,有活动场所和活动经费。文化站有图书室、报刊杂志阅览室、游艺室。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配合中心工作,开展宣传。至1985年,乡、场文化站有活动场所和工作用房1700多平方米,拥有图书2万余册,每年订阅杂志260多种,报纸150多份。电视机、录音机、照相机60多台(部),参加活动日平均5000人次。几年来,基层文化站共举办农民书画展9次。中、小学生书画展15次。中小学生诗歌比赛6次。业余文艺调演16次。各种体育比赛70次。各项科技讲座31次。不少基层文化站曾多次受电台、报纸表扬。棉船公社文化站,1981年被评为省先进单位。东升乡文化站1984年荣获市先进单位的光荣称号。
  1983年后,基层文化站人员,积极参与建设文明村和村办文化室的活动。以马当、泉山为最优。在开展各种文化娱乐活动的同时,传播科学种田知识、宣传计划生育、普及法律常识以及教育转化失足青年,成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
  图书馆 民国期间有县立图书馆一所,馆址在“忠烈祠”(今县委宿舍大楼处)。有职员3人,年经费876元,日阅览人数约30人次。民国24年(1935),有政府设立的阅报处25处,年经费900元,日看报人数约180人次。
  建国初期,县文化馆内附设图书室,对外办理图书外借业务。室内订有报刊、杂志供读者阅览。“文化大革命”期间,机构撤并、人员调动频繁,借读活动停止,图书散失严重。1972年后,恢复借读活动,存书种类不多,不能满足需要,1976年以后,图书室藏书始逐渐增多。
  1984年,正式成立县图书馆,接受图书3万册。有馆长一人,工作人员5人,在县文化馆二楼办公和办理对外借阅业务。1985年,另建四层新馆。
  全县中学、工厂、企事业单位以及机关团体内部均逐步建立图书室,有的单位还设有老年人阅读室。据1985年不完全统计,全县图书馆、室共接待读者110万人次,借书53万人次。
  图书馆、室还开展图书咨询解答、图书阅读报告会、图书评讲会等活动。
  书店 民国3年(1914),县城先后有几家私营书店。规模较大,且生意兴隆者为谌文甫的“博雅轩”书店,经营四书五经,春秋左传、唐诗宋词及章回小说,也有群众通俗读本:《百家姓》、《三字经》、学生启蒙课本及少量的中医中药验方等书籍。兼销对联、年画及纸张文具等。教科书则由学校直接向九江商务印书馆和中华书局两家订购。民国27年5月28日,该店毁于战祸。其次有李水松的“文林堂”,阳道元的“恒元书屋”,规模较小。县城沦陷后,相继停业。直至建国前,县城只有“文林堂”书店,仍旧营业。
  1953年元月,筹建新华书店江西分店彭泽支店,由县政府拨款在县城老街修建一幢二层民房作书店营业门市部,条件差,设备简陋,工作人员少。主要经营马克思、列宁、毛泽东著作、政治书籍、扫盲课本、农业科学普及读物等。1956年开始,发行全县中、小学课本。1957年,在县城中心街新建一幢二层楼房,占地110平方米,作办公及营业用。至1958年,共发行图书188.88万册。“文化大革命”期间,图书发行量下降,年销售金额在6万元上下徘徊。以种种原因处理图书几十万册,直接经济损失近10万元。1976年后,发行事业日趋兴旺,图书种类增多。1977年,发行60余万册,金额达57万元。1978年后,书店开展征订,送书上门,流动供应,外埠邮寄,预约登记等多种经营方式,发行重点转向农村,指导基层供销部门及分店图书经销业务指导,并设专职农村发行员。1982年,在各基层文化站、室设图书专柜,开展向个体经营者批发图书业务,初步形成以县新华书店为中心,辐射全县的图书销售网点。1985年,发行图书143万册,金额123万元,其中农村约占40%,1978—1985年,年年超额完成各项指标,评为省、市先进单位。1985年底,经营项目扩大到17大类,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理论、军事、科技等内容。经销方式以营业厅敞架零售为主,还开展了流动供应和农村批发业务。
  1985年,在沿江大道新建办公和营业两用大楼。
  剧团 民国初期,县城水果行老板许保光首办同乐戏班,以演汉剧为主。该班表演认真,戏装醒目,唱曲清新,伴以琴笛管弦,受县民喜爱。逢庙会或节日,均上演本子戏,观众云集,盛况空前,抗日战争期间,被迫解散。农村,湖西乡有托戏班—木偶戏,黄花乡有采茶戏班,太平关、定山乡等地还有高腔戏班,均在冬春农闲季节演出。
  1956年春,县收编安徽籍黄梅戏艺人组织新兴剧团。1958年整编正式成立彭泽县黄梅剧团。同年,在省内外演出古装戏162场次,时装戏105场次,观众达20余万人次。收入1万余元。1959年,该剧团演出现代戏拾棉花被省人民广播电台录音播放。
  “文化大革命”初期,剧团停演,传统剧目、服装、道具大部分被毁,剧本被焚,40名演职员除留下7人外,全部下放。1969年,剧团部分成员组成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1972年,剧团恢复,部分下放人员归队,演出现代戏及小型文艺节目。1976年后,剧团阵容整齐,演出水平、乐队水平、道具设施档次都有提高。1980年,6人被吸收为中国戏剧家协会江西分会会员,3人吸收为九江市音乐工作者协会会员。是年,该团培训后备力量,分中年演出队和青年演出队,青年演员有舞台锻练,脱颖而出的机会。至1985年,全团有演员18人,舞台技术人员6人,乐队7人,编导2人,行政工作人员5人,有办公室、住房、排练厅和演员休息室。乐器、灯光、音响等设备,加上服装、布景,价值近7万元。
  1980至1985年,剧团上山下乡、送戏上门,除完成县内巡回演出任务外,还赴外地演出141l场次,其中外省演出553次。演出节目84个,收入计29.2万元。
  影剧院 建国初期,改县城天主堂为人民大礼堂,兼作戏院。原址在南岭小学。1958年,建县轧花厂小礼堂,为放电影、演出、开会三用。同年,筹建大礼堂,次年10月1日竣工,地址在今县委会对面,占地面积1340平方米,观众厅面积900平方米,舞台面积406平方米,有座位1270个。作开会、放映电影、录相和戏剧演出兼用。现有管理人员9人。1980至1985年接待省内外专业剧团演出298场次。放映1166场次,演映收入16.96万元。
  档案馆 民国期间,县政府设有档案室,抗日战争前的档案,尽毁于战火。
  建国初期,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设秘书室管理档案,配有专职人员1名。
  1959年11月9日,成立彭泽县档案馆,配备专职干部2人,统一管理全县党政永久性档案(包括政策、法令、规划、计划、总结、重要会议记录、人事任免、处分决定等)和长期档案(比较重要的文件)。其他各类档案,各单位自行管理。1965年,档案馆新建了1幢2层360平方米的办公楼和库房。1984年底,档案馆专职干部增至5人,馆藏民国档案2000余卷,建国后档案16079卷,档案资料4657册,档案箱414个,资料柜44个,每年利用档案1000多卷册,年查阅1000余人次。
  除完成自身档案管理外,还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室进行业务指导,检查、督促。到1985年底,全县乡、局级以上单位有档案室71个,配有专职或兼职人员。公司和村级单位也建有档案。县、乡、村三级档案工作网初步形成。

知识出处

彭泽县志

《彭泽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出版

本书记述全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除卷首概述、大事记和卷末附录外,全志设23卷,计69章236节,上限一般起于1840年,下限为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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