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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二章 体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彭泽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3591
颗粒名称:
第二章 体育
分类号:
G812.756
页数:
10
页码:
434-443
摘要:
本文记述了彭泽县体育工作的情况,其中包括了机构与设施、学校体育、群众体育、体育竞赛等。
关键词:
彭泽县
地方体育
内容
第一节 机构与设施
机构 明清两代,武术、龙舞、狮舞、竞渡……等民间传统体育活动均自发进行。
民国时期,开始推行社会体育运动,提倡妇孺运动。体育运动的组织和指导工作由县教育科(局)兼管,无专门机构。
建国初期,体育工作由县文化馆和团县委兼管,设专职干部1人,处理日常工作。
1953年秋,成立彭泽县体育运动委员会,配专职干部1人,与县文教科合署办公,行政领导由县文教科兼管。
“文化大革命”期间,体育工作由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兼管。1972年机构恢复。1984年机构改革,与县教育局合署办公,保留机构名称。
1983年12月成立彭泽县老年人体育协会。该会成立后,积极组织老年人开展体育活动。举办门球、钓鱼、登山等竞赛活动。
设施 建国前,县城体育活动场所,仅南岭老衙基(今城关轧花厂所在地)一处,面积2200多平方米,场内除一副破旧的篮球架外,一无所有。农村更无公共体育场所。
建国后,各类体育设施数量、种类逐年增加。至1985年境内有体育场2处,篮球场130个、足球场3个。设备较完备,规模较大的体育设施集中于县城。
人民体育场 1979年,在县城东郊马湖南端着手建设人民体育场,共填土石6万余立方,1981年10月竣工。占地面积近2万平方米,内有长400米、宽9.62米的平整环形跑道一条,还有田径赛区、足球场、排球场、门球场。广场的南西二侧设有能容纳5千观众的看台。整个广场地坪绿草如茵,蔚为壮观。既为体育活动、比赛场地,又作人们散步、小憩之所。在此进行过省市级比赛多次。
灯光球场 1963年,县总工会在县人民政府门前(现建文化馆),建成面积约2200平方米的灯光球场,次年,拨款2万多元在球场四周增建可容纳1000多人的看台和器材保管室、广播室、运动员休息室及乒乓球训练房。1979年,该场地转让给文化馆建房。灯光球场移县一中另建。
1984年5月,在县一中运动场东端新建灯光球场,占地面积1164平方米,东、南、北三面建有八级看台,可容纳2千多观众。并设有器材保管、播音、运动员休息室及体操活动用房。该球场曾多次提供给省内外球队作比赛场地。
第二节 学校体育
课程 民国初期,废科举,兴学堂,全县各类学堂开始设体操课,但只列为随意科。民国12年(1923)各校改体操课为体育课,由随意科改为必修科。每周授课2—3节,授课范围扩大,既有球类活动,又有田径活动。民国25年全县中心国民小学开始设童子军组织,体育课每周增加到4至5节,增加童子军训练和军事训练,对学生进行所谓“智、仁、勇”的教育。
建国后,中心学校开始每周安排两节体育课,后增加到“两课、两操、两活动”,即:每周安排两节体育课,每天坚持早操和课间操,每周安排两节课外活动为课外体育活动。大部分中小学每天上午第三节课后,还进行眼保健运动。规定体育成绩计入学生升留级总分。以“德、智、体”全面发展评选优秀学生。1970年后,体育课被军事训练、开门办学、生产劳动所代替。1976年,中小学校恢复了正常的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也开展起来。
教师 民国年间,本县各学校开设的体育课程,大都配兼职教师,专职体育教师甚感奇缺。
建国后,专职体育教师亦很缺乏,中小学中,除县城两所中学和三所完小以及农村完中、中心完小,配备具有体育专科毕业的专职体育教师外,绝大部分学校体育课由其它科任教师兼带,体育技能差,无体育教学经验。体育课在相当一部分学校流于形式。60年代,坚持培训体育任课教师,利用每年暑假办1—2期学习班,系统地学习体育教学大纲,熟悉教材,研究教法,进行示范教学,组织集体备课,开展业务培训。共培训体育任课教师近百名。
1982年暑假,县体委重点培训农村中小学体育教师,共举办3期,每期24天,近90名教师受训。
1984年,全县中小学专职体育教师22名,其中,高等体育院校资历的5人,专科体育院校资历的6人,中专(含高中)资历的5人;民办体育专职教师6人。
锻炼标准 1958年在各中小学试行“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简称“劳卫制”)。开始为中小学生课外活动锻炼内容,由学生按照自己的年龄和特长选择,有目标的参加锻炼。次年,这项制度与课堂教学紧密结合,各学校确定了测验员,定期在学生中检测。是年,有34名中小学生达到劳卫制锻炼标准,并被县体育运动委员会授予一、二、三级“劳卫制”证章。在“大跃进”年代,学校体育搞所谓“放卫星”,在学校中大搞短期突击;限期达标,各校普遍发生虚报体育成绩。1964年,推行青少年锻炼标准。
1978年,全县各中小学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简称“达标”)。1982年,在各校普遍施行。
业余训练 1973年8月,县体育运动委员会聘请四名教练员,开设武术、篮球、排球、乒乓球四个班,有106名青少年参加业余训练。1975年5月正式成立彭泽县青少年业余体校,校址设在城关完小。设武术、田径、篮球三个普通班,学员80余人。这些学员均属在校学生,坚持课余时间练习,寒暑假集中训练。至1985年共培训学员800多名,为高、中等体育院校输送一批人才。
竞赛活动 民国年间,中、小学校际间单项竞赛活动不时举行,民国22年,县城曾举办田径运动会,参加的学校有东岭小学、北门小学等9所,运动员200多人。
民国27年,县教育局在县城举办全县小学夏季运动会,参加者有县城中心小学、北门小学、马当小学、瀼溪小学,沙凸洲小学、石涧小学、太平关小学等,参加比赛的学生200余人,比赛项目有:跳高、跳远、拔河、踢毽子、举重及球类比赛。
建国后,中小学班与班、校与校之间小型多样的比赛很活跃,各中学一般每年举行一次运动会。全县性中小学生运动会每隔三至五年举行一次。至1985年在县城举办过幼儿田径运动会8次,小学生田径运动会17次,中学生田径运动会20次,参加竞赛的学生计3千多名。本县参加省、市历届运动会的代表队成员,多数来自学生。1962年,组队参加九江地区中学生乒乓球比赛中,女队获团体赛第一名,男队获团体赛第三名,学生朱武华获女子单打第一名。1981年县业余体校的篮球队,在都昌县举行的皖、鄂、赣三省青少年篮球协作比赛中,女队获第四名,男队获第五名。同年,九江地区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在本县举行,县中学生代表队累计总分为139,荣获全区总分第一名。1983年止,本县有105人次代表九江市,出席全省青少年田径运动会。1983年在全省田径运动会上,黄洁获女子甲组“100米、200米”赛跑第二名,何美珍获女子甲组“400、800米”赛跑第二名;梅健荣获500克手榴弹投掷第一名。1985年,在全省青少年田径运动会上,本县业余体校学生时晓霞获女子100米赛跑第四名,陈爱红获女子300米赛跑第六名,王文魁获全能比赛第五名。
第三节 群众体育
历代相传,有武术、举重、游泳、棋类、舞龙、舞狮、爬杆、踢毽子、踩高跷、划龙船、跳绳等民间体育活动项目。特别是武术和划龙船久传不衰。建国前,有的以自然村为单位,有的则以族姓为单位自愿结合,延师设馆,利用农闲和早晚时间习武,强身健体,自卫防患。建国后,这项传统体育活动在民间仍有开展。龙舟竞赛,尤为沿江及滨湖地区的龙城、棉船、马当、芙蓉、太平关等地人民所喜爱。每年端午节,县城都在长江举行盛大的龙舟竞赛活动。龙舟竞渡,浪花飞溅,两岸观者如云,催浆锣鼓和迎接夺标的鞭炮声,响彻晴空,场面甚为壮观。
民国25年(1936)农历五月初五(6月23日),龙城镇居民和对岸宿松县套口居民举行龙舟友谊赛,双方各组船5艘,饰以红、黄、蓝、白、黑五色龙头、龙尾,参赛者亦着有色衣服,五彩斑烂竞渡江上,飞舟腾浪。龙舟竞赛这一民间传统体育项目,至今仍延续不断。惟“文化大革命”期间,被视为旧“文化”严令禁止达10年之久,1980年后,才获恢复。县航运公司的黄龙船和县水产场的黑龙船,每年端午节互相竞赛,已成惯例。
春节期间,农村群众自愿组织,自筹资金,以文娱活动形式,玩龙灯、舞狮子,欢度佳节。儿童平常玩耍的滚铁环、捉迷藏、跳格子(又名跳房子)、跳皮筋、踢毽子比赛,都是群众所喜爱的体育活动。
农民体育 建国前,农民体育只局限于节日娱乐。建国后,农民体育活动有组织地开展起来。1958年,在县体育运动委员会指导下,棉船、芙蓉、杨梓、东升、太平关、上十岭等公社(场)先后成立了体育活动领导小组。其它公社也相继成立体育活动领导机构。继而,乡(场)成立篮球、乒乓球队。结合民兵训练,开展体育活动。1962年以后,以生产大队为单位自愿结合,组织体育运动队(包括武术队和各种球队)500个,参加体育锻炼的达5万余人次,有7500个运动员,其中有5千余名超过“劳卫制”各级标准。至1965年,全县开办各种体育训练班53期,培训出250名业余教练员,参加县内外比赛达300人次。
1967年至1971年,农民体育工作由县人武部兼管,群众体育活动被军训所代替。1972年县体育运动委员会恢复,农民体育活动又兴起,尤以篮球活动为最。当时实力较强的有棉船和红光两支篮球队,曾于1975年2月出席九江地区农民篮球运动会,男队获全区第二名,女队获鼓励奖。沿江的芙蓉、泉山、马当、棉船等公社的团员、民兵先后3次组织游泳比赛和武装泅渡演习,每次参加者300余人。
1974年,县体委举行农民篮球运动会,全县18支男女篮球队,500多名运动员,经过几天的争夺,棉船队获冠军,红光队获亚军。
1976年以后,全县各公社、(场)都建立文化站或文化中心站,开辟乒乓球室、棋类室和其它活动室,农闲或早晚可到文化站参加活动。还不定期地举行田径、篮球、乒乓球、象棋、围棋和拔河比赛。
职工体育 建国后,职工体育运动迅速发展。1954年,在县属各机关团体企业单位推广工间操,开展跳高、跳远、赛跑、游泳、篮球、乒乓球等各项活动。成立50多支体育队,互相之间开展比赛。
1963年,体育军事活动兴起。次年,成立军事野营办公室,组织县属干部、工人、解放军和青少年学生3万人次,参加军事野营活动。练习摔跤、搏斗、举重、赛跑、射击、掷弹等项目。
1965年夏季,开展游泳活动。1975年、1976年、1982年、1986年县体委、总工会、人武部联合举行了横渡长江活动,4年中有700多名工人、干部、战士和学生参加游泳比赛。其中,1982年7月16日,为纪念毛泽东主席畅游长江16周年,横渡长江活动,盛况空前。自愿参加畅游的422名勇士,及望江县派来的5名男女运动员,均胜利到达了彼岸。
1976年以后,每逢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节日,县体委、总工会、文教局均在县城举办篮球、乒乓球、象棋、冬季长跑等项比赛活动,10年来参加者达万余人次。
1982年元旦起,每年举行老年人3000米环城赛跑,参加者皆55岁左右的人,5年来参加者达200多人次。
1983年,老年体育协会成立后,老年人除各自进行散步、太极拳等活动外,还经常组织门球、钓鱼、象棋、扑克、登山等项比赛,至1985年共举行各类比赛10次。
1984年春节,县体委和妇联联合举行妇女职工拔河比赛,各机关、团体、企业、学校均派出代表队参加比赛,推动女职工体育活动的开展。
第四节 体育竞赛
1970年9月,第一届球类运动会在县城举行。比赛项目为篮球,参加单位有各公社(场)、县城各系统篮球队。比赛结果,棉船队获冠军,县中队获亚军。
第二届、第三届球类运动会分别于1971年9月、1972年9月在县城举行。各公社(场)、县城各系统代表队参赛,比赛项目为篮球、乒乓球。比赛结果:电机厂、县中分别获篮球冠亚军,县中、建筑公司分别获乒乓球冠亚军。
1970年5月、1971年10月、1972年5月连续三年在县城举行一、二、三届中学生球类运动会,(第一届篮球比赛分东升中学和共大两个赛区进行),参赛的是各中学代表队,球类项目为篮球、乒乓球、排球。县中“三球”三连冠。
1972年1月,第一届中小学生田径比赛在棉船举行。此后三届,分别于1973年、1974年、1975年均在棉船举行。第五届1980年在县城举行。尔后,中、小学生田径比赛便分开进行。中学生的比赛沿袭原有届序。
1978年10月,县体委、县妇联联合举行女子篮球比赛。各公社(场)都派队参加,县城有8支代表队。参赛篮球队31支,是县女子篮球运动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比赛。
1981年11月,在县城举行第六届中学生田径比赛,有10所中学男女运动员参赛。经过比赛,团体总分前三名依次为:县中、棉船中学、芙蓉农场中学。这次比赛有5人5次破县记录、一中学生何美珍以1381分的女子三项全能成绩破地区记录。
1984年10月,彭泽县第七届中学生田径比赛在县城举行。这次比赛是以完中为单位,分高、初中组进行,参赛的有:一中、二中、棉船中学、东升中学、太平中学、共大六个单位,计有男女运动员120人。比赛结果,名次依次是一中、棉船中学、县二中。男子高中组有3人3次破县记录。一中学生方石以1.70米跳高成绩,远超县1.55米记录。
1982年6月、1983年6月、1984年6月,团县委、文教局、体委均在县城分别举行一、二、三届县城小学生运动会,每届历时3天,城关完小、东岭完小、南岭完小、朝阳厂子弟小学、蔬菜大队小学、砖瓦厂小学参赛。城关完小为一、二届第一名,东岭完小为二届第一名。
附:省、市在彭泽举行的体育比赛
1970年10月,九江地区第三届运动会排球比赛在县城举行。参赛的有:都昌、星子、九江、湖口、彭泽5县和市直单位共12支男女队。本县男女队均获第三名。
1974年8月,九江地区中学生篮球邀请赛在县城举行。参赛的是全区10县20支男女队。本县男队获第三名、女队获第二名。
本县发起皖、鄂、赣3省6县(东至、望江、宿松、黄梅、都昌、彭泽)为体育协作区。加强毗邻地区体育工作的相互学习和了解。增进毗邻地区人民的团结和友谊。每年轮流举行比赛。1978年8月,首届协作区中学生篮球比赛在本县举行。本县男队获得第二名。
1981年10月22日—25日,九江地区第四届运动会田径比赛在县城举行,历时四天。本县与修水团体总分并列第一名。
1982年4月23日—28日,江西省青少年长跑竞走比赛在县城举行。历时6天,参赛的有各地、市代表队、省体校男女运动员计210人。这是本县第一次承办的省级比赛,也是县体育场建成后第一次承办的大型比赛。
1983年8月26日—31日,江西省青少年田径运动会在县城举行。各地市、省体校350名男女运动员参加比赛。这是本县第一次承办的大型运动会。历时6天,共打破了4项省少年乙组记录,创两项省青少年甲组记录,通过比赛有299人分别达到等级运动员标准。
1984年9月,第一届“龙宫杯”青年女子篮球邀请赛在一中灯光球场举行。参赛有:河南、湖南、上海、江苏、天津、江西六支青年女队。这次比赛是由中国篮球协会江西分会主办,本县体委承办的第一次全国性的专业队伍比赛。有两场次安排在龙宫洞旅游区内的玉壶洞大厅举行,邀请国际裁判(电影“女篮五号”中扮演裁判的戴云飞)担任临场裁判。开创国内在山洞安排省际篮球比赛的先例。“龙宫戏珠”的报道和照片刊登在上海《文汇报》和《新民晚报》上。全国引起反响。
1985年1月10日—13日,九江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在县城举行。参赛的有全市各县、区12支代表队共470名男女运动员。这是本县承办的人数最多、规模最大的一次田径盛会,县代表队团体总分名列第二名,还被评为精神文明运动队。
1985年11月21日—25日,九江第六届运动会田径比赛在县城举行。参加比赛的有10个代表队计300名男女运动员。本县代表队获团体总分第2名。
知识出处
《彭泽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出版
本书记述全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除卷首概述、大事记和卷末附录外,全志设23卷,计69章236节,上限一般起于1840年,下限为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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