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小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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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彭泽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358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小学教育
分类号: G629.2
页数: 8
页码: 412-419
摘要: 本文记述了彭泽县小学教育的发展历程,包括废除科举后新学的兴起、民国时期的公立和私立小学、抗日战争时期的公学和义务教育工作队、建国后的私立小学和公办小学等。随着时间的推移,小学数量和学生人数不断增加,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管理不便、教学内容单一等。
关键词: 彭泽县 小学教育

内容

沿革 光绪二十九年(1903),科举废,新学兴。县署将五柳书院改为县高等小学堂。刘毓珍任堂长,有教员4人,文书1人,学生60人。民国元年(1912)更校名为彭泽县高等小学校。学生全部住读,校内有寝室60多间。学生不交学杂费,全年交膳费千文。以国文、英文、算术为主科。每年报考者百余人,正式录取的只有20多人。3年春,学校附设师资讲习所,至22年,教员增至10人,学生6个班共180余人。23年更名为彭泽县东门高等小学校。27年,县城沦陷,学校停办。
  民国初年,马当镇设立马当初等小学堂1所,有教职员工5人,学生70人。11年,在县城忠义祠设立彭泽义务小学1所,有教员3人。17年改为彭泽县女子职业学校,同年,在县城增设彭泽县北门初级小学校1所,民国15年邑人许松友捐田百余亩及树木、砖瓦等在太平石涧桥创办彭泽县第三区中心小学。有教师6人,学生120余人。设一至六年级。
  民国16年以后,先后办有太平关初级小学、黄土岭初级小学,白沙洲完全小学,郭家桥完全小学、瀼溪港完全小学。除公办小学外,民间私塾挂小学招牌的有50多所。
  民国24年,全县有公立初级小学校69所,103个学级,学生4052人(其中女生1190人),教职员130人;有公立初等教育学校72所,116个学级,学生4439人。
  民国25年以后,各乡设立中心国民学校,各保设立保国民小学,分别由乡长,保长兼任校长,教员由校长聘用。全县办保学68所,班级131个,学生5888人(其中女生2750人);中山民校3所,学生171人,教职员5人。
  民国26年邑人张锦枝一家(其爱人、女儿均为教员),在定山公社老店陶村,自费办起一所小学,有学生60余人,不收学费,除按规定课程教学外,还向学生宣传抗日救国的道理。第二年,日军入侵,学生疏散。各沦陷区学校均被迫停办。
  抗日战争时期,县政府在黄港、庙前、下彭、杨梓、梅树、柳墅等处设过公学,民国30年办有7所学校,有教职员16人,学生322人。31年,增至9所,教职员增至18人,学生增至402人,另设义务教育工作队,陷区教育工作队,潜入日伪区秘密办救童班、妇女班、读书站、识字组抵制日伪奴化教育,日伪在县城设立小学一所,教授日语,少数汉奸子女入学。沦陷区农村仍办私塾,只教汉文。
  民国34年抗战胜利后,学校虽得恢复,但校舍、经费不足,曾委任校长66人,无一人就职开学,除乡(镇)中心国民学校11所外,其余所谓保国民学校均为半公半私性质。是年,原彭泽县东门小学校改名为彭泽县双峰镇中心小学,有教员14人,学生210余人。建国后更名为彭泽县城关完全小学。民国36年本县国民教育基本情况见下表:
  1949年,全县只有小学12所(包括私立小学),学生1011人,私塾57所,学生430人,时值建国之初,人力、物力、财力均感不足,遂允许私塾存在。
  1951年,全县小学发展到22所,82个班,有教职员工132人,学生3699人。
  1952年,在一区增设芙蓉完小,在人口稠密区增设初级小学。全县公办小学增至31所,教职员工185人,学生5478人。
  1954年,开始按计划招收新生,在校学生6009人,教职员工240人。
  1958年,全面普及小学教育。每个公社(场)都设立完小,每个大队都设立初级小学。棉船、马当、芙蓉三公社增设完小。全县小学47所(不包括村小),学生增加到13233人。1963年,调整学校规模和布局,将28所公立小学转民办,精简教师158人。
  1965年,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全县小学发展到299所,学生17541人,教职员工740人(含民办教师292人。)同时,还开办多种形式的早班、晚班、全日制耕读小学。
  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下半年学校停课“闹革命”。1968年,村村队队办小学,学校办到贫下中农家门口。全县小学猛增到445所,学生28953人,教职员工974人。教学内容以学习毛泽东主席语录为主,辅以体力劳动。
  1975年,全县继续大办小学,学校增至689所,学生44055人,教职员工1997人(含民办教师1608人)。后因过于分散,管理不便,曾于1977和1979年两次调整,全县减少到505所,学生55843人,教职员工2771人。
  1981年,以公社(场)为单位,成立中心完小,领导和管理所辖区小学。据1985年统计,有小学394所,其中有:中心完小21所,村完小193所,初小180所。有学生55375人,小学在校学生是建国初期的22倍。学龄儿童入学率94.5%,普及率87.5%。
  学制 清光绪二十九年《钦定学校章程》——癸卯学制(这年为农历癸卯年,故俗称为“癸卯学制”)颁布后,儿童受教育一般分为三步:蒙养院为儿童受教育的起点,修业年限为4年,入院年龄3至7岁,每日授课不得超过4小时;初等小学堂为儿童受教育的第二步,分完全科和简易科两类,修业年限为5年,入学年龄7岁以上。这级学堂,以“启其人生应有之知识,立其明伦理,爱国家之根基,并调护儿童身体,令其发育”为宗旨;高等小学堂为儿童受教育的第三步,修业年限为4年,“以培养国民之善性,扩充国民之知识,强壮国民之身体”为宗旨。招收初等小学堂合格的毕业生。名曰“启立小学堂”。
  民国元年,国民政府废除清光绪二十九年颁布的“癸卯学制”。9月3日“壬子学制”(注:以干支纪年号命制,后称旧制。)新学制规定:高等小学堂学生修业年限由4年改为3年。
  民国11年,政府又制定中华民国学校系统案,并于11月11日公布施行“壬戍学制”,小学初级4年,高级2年,为“四.二分段制”,也可以合设一校。由于次年开始实行,本县高级小学修业年限由3年改为2年,同时增设初级班,成为完全小学。
  民国17年2月,大学院在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教育会议,修改“壬戍学制”,改称“壬辰学制”,又称“现行学制”。规定:小学6岁入学,12岁毕业,仍为“四.二分段制”。
  1949至1951年规定:小学修业时间6年,即初小4年,高小2年。
  1951年,教育部通令:从1952年春季起,改小学“四.二分段制”为“五年一贯制”。1952年,在城关、粮富、金黄、马当、石涧等小学各招收一个班,试行“五年一贯制”,摸索经验。
  1953年,教育部通知:“五年一贯制”缓办。从秋季起,一律沿用“四.二分段制”。对已招收的五年一贯制班进行了调整,决定全县学校统一为秋季始业。
  1969年,小学一律改为五年一贯制。从1984年起,逐步改为六年制,为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而作准备。
  课程设置清末,小学课程设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学、算术、历史、地理、格致、图画、体操等科目。各校视具体情况,加授手工、商业、农田等科目为随意科。每星期读经6小时,背诵及讲解经文6小时,另有温经课每日半小时,在自习课举行。《孝经》、《四书》、《礼记》节本为完全科必读之经书。第一年每日读40字,第二年每日读60字,第三年每日读100字,第四年每日读120字,总共5年应读101800字。高等小学堂,每日约读120字,每年应读28000字,四年读经112000字。
  民国元年1月,初等小学开设修身、国文、算术、游戏、体操、图画、手工、唱歌、裁缝等科;高级小学开设修身、国文、算术、中国历史、地理、博物、理化、图画、唱歌、体操、手工、游戏、裁缝、外国语、农业、商业等科。
  民国时期,课程设置先后经过10多次的改革。到民国37年1月起,教育部初小设公民训练、国语、算术、常识、音乐、体育、美术、劳作、珠算;高小设公民训练、国语、算术、社会、自然、音乐、体育、美术、劳作、珠算。
  建国后,小学课程几经变更,1952年本县小学课程设置及教学计划见下表:1953年,改美工为图画。1955年改音乐为唱歌,增设手工劳动。1957年,农村小学高年级不开手工劳动,另开农业常识课。每周增加一节周会课,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时事政策教育。各年级每节课授课时间为45分钟。1957年规定四年级以上每年劳动半个月。
  “文化大革命”期间,小学课程设置紊乱。1970年教材由各省自编,1976年后,本县开始使用全国统编教材,小学课程设置均按教育部颁布的教学计划规定全面开科。

知识出处

彭泽县志

《彭泽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出版

本书记述全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除卷首概述、大事记和卷末附录外,全志设23卷,计69章236节,上限一般起于1840年,下限为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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