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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一章 教育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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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彭泽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3581
颗粒名称:
第一章 教育
分类号:
G527.56
页数:
25
页码:
410-434
摘要:
本文记述了彭泽县教育的发展情况,其中包括了书院义学私塾、幼儿教育、小学教育、职业教育、扫盲教育、教学研究、教师、行政管理等。
关键词:
彭泽县
地方教育
内容
第一节 书院义学私塾
书院 靖忠书院,元至正四年(1344),由县尹王国辅建,旧址在县治北观音岩。并用以祀陶(渊明)、狄(仁杰)二公,后增祀赵昂发,故又名“三贤祠”。
共学书院,系清康熙三十八年(699),知县吴士宏捐建,故址在县署后文昌阁右侧。
敬业书院,系教谕彭滨捐建于清雍正二年(1724),在县治泮水右侧(今粮食局内)。
上述三书院均早毁,晚清时期,只有1所五柳书院。
五柳书院,曾名柳洲书院,清道光年间江南总督陶澍,易名“五柳书院”以示对陶公(渊明)的纪念(该书院详细情况本志“名胜”节有附)。清末,邑中举人刘毓珍、高轩举先后任书院院长。书院有学田座落于项家山、长乐畈、湖西垄等处,清末时有田45亩,其租课收入作办学经费。
书院设山长(即书院主持人、主讲者),多由名儒充任。书院讲学,有时由山长延请当地学行素著的举人、进士任教,但多由山长自讲。多传授儒家知识和身心、道德修养。
书院生徒,一是已考中的秀才,为应乡试,每月定期几次来院听讲,并送诗文词赋请教师批改者,编入“文生月课”;一是入学的童生,常年住院攻读经史诗赋,以备应童试者,编入“童生常课”。
义学义学亦称“义塾”,免费读书。按其经费来源和招生对象不同,可分为两种:一是官款和地方公款设立的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童,都可入学就读;一是某宗族或义庄设立的,专课一姓子弟,这种义学实际是“族学”。县内影响较大的有春风堂、阁学、鱼池书屋等。
明洪武年间,主簿孔希直在县治西凤凰山麓建春风堂,是县内最早办的义学。
清代曾林霄在九都(今浩山乡)桥亭曾办族学。故址在桥亭亭阁前,依山建筑,大厅三间,中间是课堂,右厅供孔子神位,左厅是教师书房,东西两边各有书房10余间,为学生住宿和读书之所,大厅前是花园,有鱼池,后有亭,亭上刻有直径二尺许的“渔樵耕读”四大字,四周有围墙,称阁学。道光状元县人汪鸣相未第时,曾在此任教,其脍炙人口的《禀贼文》即作于这所义学,故阁学远近闻名。
同治年间,港下凌氏建鱼池书屋,为凌姓族学。书屋建筑别致,正堂两大间,建在水池上,右侧是课堂和教师书屋。左侧有宿舍三间,供学生住宿。民国30年(1941),因日军侵扰,难民居住,失火焚毁,故址被瀼溪水库淹没。
私塾 类型大致可分为几种:“家塾”,由一村或数家聘请教师设立,按学童年龄大小、程度高低、家境贫富议定全年学费;“东馆”是富裕家庭聘请教师,专门授其一家子弟;“闭馆”系塾师自行设馆,招收附近学童,自愿入学就读。按其招生对象又分两种:一曰“蒙馆”,一般只收卜一二岁以下的初学儿童,进行启蒙教育;教材有:《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增广贤文》、《龙文鞭影》、《幼学琼林》、《孝经》、《论语》、《孟子》、《大学》、《千家诗》等,学生以读书、识字为主,年龄大,程度稍高的学生,也作日记和短文。一曰“经馆”,一般招收十三岁以上,有一定文化程度的学生深造,准备应科举考试,教材有:《四书》、《五经》、诗、词、赋和历科墨卷、珠卷选本,也读一些散文和骈文。作业主要是练“八股文”和诗、词、赋等。
私塾是历代主要办学形式,遍及城乡。民国23年,初等教育私立学校有35所,学生964人;25年有私塾214所,学生2288人,是公立小学的7倍。
建国前,私塾灌输的是封建思想道德伦理观念。教育方法单一,学生每天功课总是背书、授新课(大多是点读而不讲解)、写字、读诗。学生不守秩序则以戒尺、教鞭进行体罚。民国年间,县府也曾下令取缔,但仍延续不断。
建国初期,小学教育仍以私塾为主,但讲授的是新文化课本。直到1956年前后,私塾才改为村校,由民办改为国家或集体办学。
第二节 幼儿教育
民国25年(1936),本县办过一所“幼稚园”,收教官绅儿童30余人,次年,日军侵华,幼稚园随之解散。
建国后幼儿教育,始于1952年。县城设立幼儿园一所,招收3至7岁的幼儿24人,有保教员2人,工勤职员1人。1955年,从服务生产出发,全县办起幼儿班230个,入班幼儿2744人。当时幼儿教师未受过专门训练,水平低,教法不当,教学内容单一。县文教局举办幼师培训班,培训幼儿保教员200多人。后因师资工资、房屋设备等问题,这些幼儿班均告停办。
1960年,县文教局在城关幼儿园的基础上进行扩充,添置了设备,招收3个全托班,受托幼儿90人。有园长2人,保教员6人。农村各小学附设了21个幼儿班,入班幼儿716人。各班开设了识字、数数、唱歌等课目,安排跳舞、游戏、讲故事和简单的生活自理等活动。1962年,由于经费、设备等原因,农村小学附设幼儿班停办。城关幼儿园仅3个班,入园幼儿114人,保教和工勤人员10名。1967年,城关幼儿园班次增至7个,入园幼儿324人。
1965年,城关街道办起幼儿班,招收幼儿20人,保教员1名。
1968年,城关幼儿园受“文化大革命”影响,停办。
1976年以后,幼儿教育逐渐恢复。1981年6月,成立县幼托小组,制订了全县托幼工作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1983年全县共办起幼儿园57个,其中教育部门办1所,起示范作用,工矿企业办9所,城镇民办1所,农村民办46所,保教员96人,受教育儿童2839人。
全县普遍存在幼儿入园难的问题。目前,农村低龄儿童只能在家抚教,学龄前儿童大都能就近入小学学前班(俗称半年级)。成为一年级的预备班。
1985年,城关幼儿园仍为全县规模较大,设备较好,师资较优的中心幼儿园。在园幼儿380人,分大、中、小三个年级,各三个班。幼教人员大都受过正规的幼师教育,配有正、副园长,26名幼儿教师,2名职工。开设语言、计算、美工、体育、唱歌、故事、游戏、体操等课程。入幼儿园(所)学习一年,一般能认写100多个汉字,数100以内的自然数,唱20多首儿歌、民歌,跳几个简单的舞蹈,讲几个简单的小故事,背几首诗歌,教育幼儿养成懂礼貌、讲卫生、守纪律的好习惯,为进小学打下良好基础。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家庭为单位比较,幼儿比以前减少。越来越多的家庭,重视幼儿教育,除配合幼儿园外,在家庭还进行文化等方面教育,幼儿智力普遍增强。
第三节 小学教育
沿革 光绪二十九年(1903),科举废,新学兴。县署将五柳书院改为县高等小学堂。刘毓珍任堂长,有教员4人,文书1人,学生60人。民国元年(1912)更校名为彭泽县高等小学校。学生全部住读,校内有寝室60多间。学生不交学杂费,全年交膳费千文。以国文、英文、算术为主科。每年报考者百余人,正式录取的只有20多人。3年春,学校附设师资讲习所,至22年,教员增至10人,学生6个班共180余人。23年更名为彭泽县东门高等小学校。27年,县城沦陷,学校停办。
民国初年,马当镇设立马当初等小学堂1所,有教职员工5人,学生70人。11年,在县城忠义祠设立彭泽义务小学1所,有教员3人。17年改为彭泽县女子职业学校,同年,在县城增设彭泽县北门初级小学校1所,民国15年邑人许松友捐田百余亩及树木、砖瓦等在太平石涧桥创办彭泽县第三区中心小学。有教师6人,学生120余人。设一至六年级。
民国16年以后,先后办有太平关初级小学、黄土岭初级小学,白沙洲完全小学,郭家桥完全小学、瀼溪港完全小学。除公办小学外,民间私塾挂小学招牌的有50多所。
民国24年,全县有公立初级小学校69所,103个学级,学生4052人(其中女生1190人),教职员130人;有公立初等教育学校72所,116个学级,学生4439人。
民国25年以后,各乡设立中心国民学校,各保设立保国民小学,分别由乡长,保长兼任校长,教员由校长聘用。全县办保学68所,班级131个,学生5888人(其中女生2750人);中山民校3所,学生171人,教职员5人。
民国26年邑人张锦枝一家(其爱人、女儿均为教员),在定山公社老店陶村,自费办起一所小学,有学生60余人,不收学费,除按规定课程教学外,还向学生宣传抗日救国的道理。第二年,日军入侵,学生疏散。各沦陷区学校均被迫停办。
抗日战争时期,县政府在黄港、庙前、下彭、杨梓、梅树、柳墅等处设过公学,民国30年办有7所学校,有教职员16人,学生322人。31年,增至9所,教职员增至18人,学生增至402人,另设义务教育工作队,陷区教育工作队,潜入日伪区秘密办救童班、妇女班、读书站、识字组抵制日伪奴化教育,日伪在县城设立小学一所,教授日语,少数汉奸子女入学。沦陷区农村仍办私塾,只教汉文。
民国34年抗战胜利后,学校虽得恢复,但校舍、经费不足,曾委任校长66人,无一人就职开学,除乡(镇)中心国民学校11所外,其余所谓保国民学校均为半公半私性质。是年,原彭泽县东门小学校改名为彭泽县双峰镇中心小学,有教员14人,学生210余人。建国后更名为彭泽县城关完全小学。民国36年本县国民教育基本情况见下表:
1949年,全县只有小学12所(包括私立小学),学生1011人,私塾57所,学生430人,时值建国之初,人力、物力、财力均感不足,遂允许私塾存在。
1951年,全县小学发展到22所,82个班,有教职员工132人,学生3699人。
1952年,在一区增设芙蓉完小,在人口稠密区增设初级小学。全县公办小学增至31所,教职员工185人,学生5478人。
1954年,开始按计划招收新生,在校学生6009人,教职员工240人。
1958年,全面普及小学教育。每个公社(场)都设立完小,每个大队都设立初级小学。棉船、马当、芙蓉三公社增设完小。全县小学47所(不包括村小),学生增加到13233人。1963年,调整学校规模和布局,将28所公立小学转民办,精简教师158人。
1965年,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全县小学发展到299所,学生17541人,教职员工740人(含民办教师292人。)同时,还开办多种形式的早班、晚班、全日制耕读小学。
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下半年学校停课“闹革命”。1968年,村村队队办小学,学校办到贫下中农家门口。全县小学猛增到445所,学生28953人,教职员工974人。教学内容以学习毛泽东主席语录为主,辅以体力劳动。
1975年,全县继续大办小学,学校增至689所,学生44055人,教职员工1997人(含民办教师1608人)。后因过于分散,管理不便,曾于1977和1979年两次调整,全县减少到505所,学生55843人,教职员工2771人。
1981年,以公社(场)为单位,成立中心完小,领导和管理所辖区小学。据1985年统计,有小学394所,其中有:中心完小21所,村完小193所,初小180所。有学生55375人,小学在校学生是建国初期的22倍。学龄儿童入学率94.5%,普及率87.5%。
学制 清光绪二十九年《钦定学校章程》——癸卯学制(这年为农历癸卯年,故俗称为“癸卯学制”)颁布后,儿童受教育一般分为三步:蒙养院为儿童受教育的起点,修业年限为4年,入院年龄3至7岁,每日授课不得超过4小时;初等小学堂为儿童受教育的第二步,分完全科和简易科两类,修业年限为5年,入学年龄7岁以上。这级学堂,以“启其人生应有之知识,立其明伦理,爱国家之根基,并调护儿童身体,令其发育”为宗旨;高等小学堂为儿童受教育的第三步,修业年限为4年,“以培养国民之善性,扩充国民之知识,强壮国民之身体”为宗旨。招收初等小学堂合格的毕业生。名曰“启立小学堂”。
民国元年,国民政府废除清光绪二十九年颁布的“癸卯学制”。9月3日“壬子学制”(注:以干支纪年号命制,后称旧制。)新学制规定:高等小学堂学生修业年限由4年改为3年。
民国11年,政府又制定中华民国学校系统案,并于11月11日公布施行“壬戍学制”,小学初级4年,高级2年,为“四.二分段制”,也可以合设一校。由于次年开始实行,本县高级小学修业年限由3年改为2年,同时增设初级班,成为完全小学。
民国17年2月,大学院在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教育会议,修改“壬戍学制”,改称“壬辰学制”,又称“现行学制”。规定:小学6岁入学,12岁毕业,仍为“四.二分段制”。
1949至1951年规定:小学修业时间6年,即初小4年,高小2年。
1951年,教育部通令:从1952年春季起,改小学“四.二分段制”为“五年一贯制”。1952年,在城关、粮富、金黄、马当、石涧等小学各招收一个班,试行“五年一贯制”,摸索经验。
1953年,教育部通知:“五年一贯制”缓办。从秋季起,一律沿用“四.二分段制”。对已招收的五年一贯制班进行了调整,决定全县学校统一为秋季始业。
1969年,小学一律改为五年一贯制。从1984年起,逐步改为六年制,为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而作准备。
课程设置清末,小学课程设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学、算术、历史、地理、格致、图画、体操等科目。各校视具体情况,加授手工、商业、农田等科目为随意科。每星期读经6小时,背诵及讲解经文6小时,另有温经课每日半小时,在自习课举行。《孝经》、《四书》、《礼记》节本为完全科必读之经书。第一年每日读40字,第二年每日读60字,第三年每日读100字,第四年每日读120字,总共5年应读101800字。高等小学堂,每日约读120字,每年应读28000字,四年读经112000字。
民国元年1月,初等小学开设修身、国文、算术、游戏、体操、图画、手工、唱歌、裁缝等科;高级小学开设修身、国文、算术、中国历史、地理、博物、理化、图画、唱歌、体操、手工、游戏、裁缝、外国语、农业、商业等科。
民国时期,课程设置先后经过10多次的改革。到民国37年1月起,教育部初小设公民训练、国语、算术、常识、音乐、体育、美术、劳作、珠算;高小设公民训练、国语、算术、社会、自然、音乐、体育、美术、劳作、珠算。
建国后,小学课程几经变更,1952年本县小学课程设置及教学计划见下表:1953年,改美工为图画。1955年改音乐为唱歌,增设手工劳动。1957年,农村小学高年级不开手工劳动,另开农业常识课。每周增加一节周会课,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时事政策教育。各年级每节课授课时间为45分钟。1957年规定四年级以上每年劳动半个月。
“文化大革命”期间,小学课程设置紊乱。1970年教材由各省自编,1976年后,本县开始使用全国统编教材,小学课程设置均按教育部颁布的教学计划规定全面开科。1980—1981年度小学课程设置详见下表:
第四节 中学教育
沿革 民国18年(1929)秋季创办五柳中学,校址设在县城南岭文昌宫内。有专职教师2人,兼课教师多人。校长、教师均为本县宿师名儒。当年招一个班,学生40人。次年秋,因经费无着而停办。
民国36年秋,在县城开办彭泽县中正中学,为本县第一所全日制普通初级中学,校址在东岭西坡,有教员6人,次年,学生发展到70余人,开二个班。建国后,改为彭泽县初级中学,教职员工8人,学生59人;1958年,开始设立高中,成为完全中学,定名为彭泽中学。1959年教职员工增加到25人,学生增至330人。1958年在太平关设立彭泽县太平初级中学。
1961年,这两所中学,在校学生806人,教职员工68人,同年,县中有25名合格高中学生毕业,18人被大专院校录取。
1963年,在郭家桥设立一所初级中学。
1965年,棉船农业中学改为全日制普通中学。至此,全县有4所全日制中学,学生1097人,教职员工83人(其中民师3人)。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学生参加“红卫兵”运动,校舍被占,学校图书、仪器、设备多遭洗劫。教师多被下放劳动,中学呈瘫痪状态。
1968年,开始“复课闹革命”,工人、贫下中农宣传队进驻学校,管理教育。同年,废除考试制度,不论成绩优劣,学生读一年升一级,教学质量急剧下降。
1969年,全县增设22所初中,共76个班,有学生3140人,教职员工192人(含民师57人)。次年,高中恢复招生。为解决20多所初中1684名初中毕业生升学问题,大部分初中学校增设高中部,改初级中学为完全中学。这年,全县招收高一新生27个班,962人。
1976年,普通中学继续发展,除完小附设的初中班外,有中学35所,初中186个班,学生9684人,教职员工618人(含民师226人)。基本形成公社有高中,大队有初中。中等教育发展过猛,造成师资奇缺,设备简陋,一大批只能教小学的教师调至初、高中任教,水平低下,严重影响教学质量。
1977年,恢复大中专招生考试制度。1978年,教育部颁布了《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次年,调整中学网点,合并一部分中学,小学附设的初中班一律停止招生。初级中学每公社一所,保留县一中、县二中、太平、东升、棉船、马当、芙蓉、杨梓、黄花等
完全中学。调整后,全县共有完中9所,初级中学32所,学生15708人,教职员工982人(含民师407人)。
1984年,将农村完中合并成太平关、东升、棉船3所完全中学。加上驻县单位芙 蓉农场完中,朝阳机械厂子弟中学,连同县一中、县二中全县有完全中学7所。
学制 民国时期,本县中学学制大致分几个阶段:“壬子学制”,中学修业四年;“壬戍学制”为“三、三分段制”即高中、初中各修业三年。这一学制一直延续到建国后。
建国后,本县中学学制,经历几次变动。1968年以前,仍实行“三.三分段制”,高中、初中各修业三年,统一为秋季招生。1969年,根据毛泽东主席关于“学制要缩短,教育要革命”的精神,本县各中学改“二二制,初、高中各修业两年,并改秋季招生为春季招生。1972年,恢复秋季招生。1978年开始,各中学招收的初中一年级学生修业年限改为“三.二分段制”即初中三年,高中二年。1981年秋季始,县一中高一年级新生修业改为三年,1983年以后全县完中高一年级开始实行修业三年,全面恢复“三.三制”。
课程设置 民国元年,中学开设修身、国文、外国语、历史、地理、数学、博物、化学、法制、经济、图画、手工、乐歌、体操等科。女学生增设家事、园艺、缝纫。外国语以英语为主。民国18年,初中开设党义、国文、外语、历史、地理、算术、自然、生理、卫生、图画工艺、职业科目、童子军;高中开设党义、国文、数学、中国历史、中国地理、外国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军训体育、选修科。
民国21年初中开设:公民(改党义为公民科)、体育、国文、英语、算术、植物、动物、图画、音乐等科;高中开设:公民、体育、卫生、军训、国文、英语、数学、生物、化学、物理、本国历史、本国地理、化理、图画、音乐等科。
民国36年,县中正中学开设教学科目和学时分配见下表:
建国初期,实行新民主主义教育,中学废止公民、历史、军训等课程。
1950年8月,初中阶段设政治、语文、数学、自然、化学、物理、历史、地理,外语、体育、音乐、美术等科。高中在此基础上增设生物和制图,减去自然一科。
1953年,初中开设:语文、算术、代数、几何、物理、化学、植物、动物、卫生常识、世界古代史、中国古代史、自然地理、世界地理、中国地理、中国革命常识、外语、体育、音乐、图画等科。高中开设:语文、三角、几何、物理、化学、人体解剖学、达尔文主义基础、世界近代史、中外经济地理、社会科学基本知识、共同纲领、外语、体育、制图等科。1956年,语文科改为汉语、文学两科,高、初中各年级增设实习课。初中三年级增设工农业基本知识课。1958年,政治课改为社会主义教育课,生产劳动正式列入教学课程。
1964年,中学课程设置见下表:
“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学只设政治、数学、外语(农村学校未开设)、工业基础知识、农业基础知识等几个学科,砍掉其它课程。
1976年以后,全县中学课程设置均按教育部颁发的《教育计划》,使用全国统编教材。
第五节 职业教育
职业学校 民国17年(1928),创办彭泽县女子职业学校,招收县内女青年学习纺织和刺绣,兼学语文、算术。分甲、乙两班,有学生50余人,教职员工6人。后经费无着,于20年停办。
民国35年秋,在太平关石涧桥设立一所彭泽县民生初级职业中学。教员3人,学生30余人。除学文化知识外,还兼学一些木工、缝纫、机械等专业知识,后因学生毕业无业可就,第三年停办。
1962年,城关公社在县城南岭背创办一所林工中学。开始招收学生50人,有教师2人。以后逐年招收一班新生。到1966年秋,除三个初中毕业班外,还增设了职业高中一个班。学生200人,教师10人。课程设置有文化、林业技术、电工、机械、制图、测绘等课程。学生在校担负公社林场育林和护林任务。毕业后参加公社农机厂或城郊大队的生产建设。“文化大革命”期间瘫痪,至1969年,学校停办,教师下放。
1963年,江心(今棉船)、马当两地,办起农业中学各1所。1964年,芙蓉、定山、太平、杨梓、先锋(今天红)、瀼溪、浩山、黄花、黄岭均办起农业中学。这些学校,在地方政府领导下,集体办学,国家扶持,培养农业生产技术人才。到1966年,全县农业中学11所,学生924人,教职员工67人。均有劳动基地,学生半工半读,勤工俭学。其课程除开设一般初中文化课外,还开设农业知识和农业机械课等。学生毕业后,既有从事农业生产的知识和技能,又可以报考普通高中。1969年后,一部分农业中学转为公办普通中学,一部分停办。
江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彭泽分校(简称共大)于1965年10月在上十岭垦殖场创办。是一所半工半读性质的中等农、林、牧技校。创办时开设农机、林学、医学三个班,招收学生152人,教职员工18人。实行“社来社去”的办学方针。
1968年,迁至太平公社鼓楼。开设农机、兽医、水电三个班,学生150人,教职员工21人。有水田730亩,旱地70亩,山地1.8亩,作学生劳动、实验用地。
1971年,招收150名新生,新编语、化两个班,数、理一个班,在校学习一年,毕业后分配到各中小学任教,是年有学生300人,教职工增至32人。
1980年,学校只开设一个农学班,学生45人,教职工30人。基地由农工管理。1981年,专门培训民办教师,开设普通培训班和专科培训班,每期5个月。
1984年该校更名为农业技术学校,每年从初中升高中考试中择优录取100名学生,开设2个班,经过正规化教育后报考对口的农林专业学校。
卫生进修学校 该校于1958年9月创办,原名彭泽县医务大学,有专职教师3人,学员40人,设卫生基础知识、临床诊断两科。经考核大都达到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水平。毕业后实行“社来社去”。
1967年,校址迁县城卫生局内,更名彭泽县卫生进修学校,建有校舍205平方米,培训在职卫生人员、民间医生和卫生员。学校设西医班、中医班、妇产科班、中药炮制班。1967至1985年共举办培训班21期,培训医务人员835人,其中民医及卫生员395人。
农机学校 1969年创办于上十岭垦殖场,1981年迁入县城农机管理站内,为全县培养农业机械技术人员。学校占地面积350余平方米,有教室、会议室、学生宿舍、食堂、图书资料室、实验室。开设农机修理、大中小型拖拉机驾驶、动力操作、维修与保养、农用电工、植保机械、农机经营管理等学科。截至1985年底,举办培训班51期,培训农机员4350名。
供销职工学校 该校1973年创建,原名彭泽县商业学校,1982年归口县供销社辖,更名彭泽县供销职工学校。
校址设泉山乡林场南面,距县城3公里,占地面积千亩之多。学校建有办公楼、教室、图书阅览室、资料室、宿舍及食堂,面积为800平方米。有篮球场、运动场地、劳动生产基地。现有专职教师3人,职工4人。建校12年来,共举办棉检、财会、统计、政工、保管、物价、厨师、文化等长、短期训练班91期,培训人员达3315人。
粮食职工学校 学校座落于泉山乡尖山黄村东北侧,距县城3公里,占地面积4亩多。学校建有教学楼、阅览室、资料室、会议室、宿舍及食堂,面积约630平方米。有校长1人,教师3人,行政人员2人,职工2人。设政治、文化、专业基础知识等课程,共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72期,培训粮食系统职工1644名。
1985年,该校面向全市招生,设高、初中两个班,课程设置有:哲学常识、政治经济学、语文、物理、化学、粮商业基础知识、粮油储藏、检验、珠算等学科。高中学制一年,每年计划招生100名。
成人教育 1979年,江西师范学院(后改称江西师范大学)恢复高等函授教育,本县6名在职教师进行数学函授专业学习。1985年毕业。
1982年3月,江西广播电视大学九江分校在本县招收45名工人半脱产学习,1983年又招考40名,85年招考60名,分别攻读中文、工业企业管理、法律专业。至1985年有30名获得电大中文专业(专科)毕业文凭。
1984始,江西省推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本县首批报考者107人,分别参加马列基础理论、法律、中文三个专业十门课程的考试,有68人获得了一门以上的单科合格证书。
1985年始实行中师考试,本县有542名中小学教师参加,当年有370名获得一门以上单科合格证书。
第六节 扫盲教育
明代,当时乡间开办的“义学”或“书塾”,供贫家子弟免费就读,教学粗浅日常用字,教化民俗,这实为扫盲之举。
清末,推行公民教育,提倡民众识字,令城乡各处设识字学校为实施场所。
民国时期,推行社会教育。21年(1932)本县设立3所民众学校,1所妇女补习学校,开办多期扫盲补习班,受教育的民众约2000余人。
民国24年,本县区、乡小学开始办民众文化补习班。至民国33年在国统区,县政府、县党部、县参议会及各区署均各设一个成人班,各保甲办理甲乙级国民训练识字教育,每年识字人数均有2000余人。在各中心学校及国民学校各设民众问字处。半年,问字者379人次。
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心国民学校辅导区办理的失学民众高级成人识字班10个,其中妇女班5个,初级成人识字班11班,其中妇女5班,国民学校办理的失学民众初级识字班66个,其中妇女26班。
民国时期,经费匮乏,国民政府虽三申五令办教育的政令终成一纸空文,失学人数众多,文盲、半文盲遍及城乡。据1949年统计,全县文盲、半文盲占总人数的93.4%以上。而女性又多于男性。
建国后,大力开展扫盲运动。1950年下半年,县教育科举办“冬学教师培训班”,培训182名骨干。集中农村小学教师学习“速成识字法”,开展扫盲。是年冬,全县农村办起夜校53所,学员931人,以识字为主,结合向农民进行革命教育。
1952年冬,农村夜校发展成为常年性的农民业余学校19所,40班,学员636人;季节性的农民业余学校93所,116班,学员2068人;冬学210班,学员6104人。这些业余学校,实行“速成识字法”教学,除一部分业余教师外,所有农村小学教师,每人都担任一个班的教学工作。同年县城办起了1所工人业余学校,设3个班,168人。
1954年,县城各手工业单位,办起了5所学习班和扫盲班,学员计99人,街道办两个市民班,有学员78人。1955年,县城扫盲班有学员1351人,农村冬学发展到259班,学员6947人。1956年有247人经过考试,达到脱盲标准。1957年,参加扫盲学习的有14427人,其中又有2520人达到脱盲标准。
1958年秋,在“大跃进”形势推动下,扫盲工作跃进,农村中所有文盲(除残疾者外)都参加学习,限期扫盲。两个月突击,大部分社、队向上级“报喜”,自认成为无盲社、队。实际是片面追求速成,并未收到实效。
1959年,县文教局采取“农闲多学、农忙少学、大忙不学,忙后复课”的方法,稳步前进。每年有二千多人经过考核达到脱盲标准。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农民夜校处于瘫痪状态。老文盲不能扫除,脱盲的大量“回生”,新文盲成批产生。1972年,工农教育恢复,各地夜校改为政治夜校。偏重政治宣传,不搞识字教育,扫盲工作未见明显效果。
197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扫除文盲的指示》后,全县采取举办集中识字班、常年夜校和送字上门等形式继续对12至40周岁的文盲进行教育。普及小学教育,提高儿童入学率,堵塞新文盲产生。截至1981年止,本县青壮年中文盲、半文盲所占的比例,已由建国初期的93.4%下降到9.7%。
1985年,全县办夜校56所,上学人数7-11岁的72人,12-15周岁的1588人。一批新文盲继续为脱盲学习。
第七节 教学研究
光绪二十九年(1903),废科举,兴新学。提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教育方针,推崇孔教,不许离“经”叛“道”。“癸卯学制”虽规定各种新的教学方法,实际上仍袭科举一套。
民国时期,县教育局(科)下设督学组,负责国民学校的行政督导和教学研究。中心国民学校负责辅导保国民学校的教学业务。县、乡两级分别成立国民教育研究会。民国13年(1924),教育局设督学2人,1人负责几个区,每学期视导各级学校一次。各区教育委员,不定期视导本区局属学校,不少于两次。民国36年,全县以11所中心国民学校为辅导中心,负责本区保国民小学业务辅导。当时,新教育思想传入,教法上各有尝试,低年级以灌输式为主,高年级班有讨论、抽问、笔记的方法,引导学生领悟内容。对教师只要求教学上不触犯党禁,其它无具体规定。
教学上基本上是教师讲,学生听,满堂灌,死记硬背。教师上课仍无教案、无计划,教学未当作一门科学来研究。
1956年,县教育局成立了教研室,具体组织、辅导全县教学研究。按照苏联“五环教学法”(组织教学、复习旧课、讲授新课、巩固新课、布置作业),组织教学,各中心完小成立学区委员会,各校分科设立教研组,每周有一至二个下午的教学研究活动时间,钻研教材,发掘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基础知识加强基本技能训练。有目的地解决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探讨新的教学方法。
1958年,全县中小学贯彻“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教育工作方针,大胆革新创造,冲破“五环教学法”的程式束缚。对课程设置和教材的内容进行了增、删、补、换。搞“单科独进”放教学“卫星”。
课堂教学和实验操作结合,学校大办工厂、农场,组织师生下厂、下乡劳动,学习生产知识,增加实验、实习、参观、访问等实践活动。由于过多的社会活动和劳动,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
1963年,各中小学,以教学大纲为尺子,以教材为依据。就基础知识和基本训练中,如何狠抓关键,突出重点,因材施教的问题开展教学研究。纠正各科齐头并进的做法。小学注重语文、算术的教学,中学注重数学、外语的教学。教师将课堂教学作为提高教学质量的中心环节,运用启发式,精讲多练,让学生更好地掌握基本知识,弄清基本概念,熟练基本技能。“文化大革命”期间搞“开门办学”,教学工作从内容到形式都发生紊乱,县教研室撤销,各级学校教研机构处于瘫痪。
1976年后,中小学逐步恢复和建立各项规章制度,课堂教学又居于学校的主导地位。
1977年,县教研室恢复工作,中学以校为单位,分别成立各学科教研组,按“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认真指导作实验,认真检查教学效果”6个环节,开展教研活动,通过传、帮、带,公开教学,示范教学,外出参观,函授辅导,举办讲座等渠道,帮助教师学习和研究新教学大纲、新教材,过好教材关,练好基本功。1985年,全县组织424名初中教师和1296名小学教师参加教材教法过关考试,有927人达标。
1978年后,各中小学把学习新《教学大纲》作为经常性的教研内容,教研空气浓厚。1981年12月成立彭泽县教育学会。研究探讨教学上急需解决的专题,组织广大教师学习《教育学》、《心理学》、《学校管理学》,研究教学方法,该会以县一中中心教研组为学会活动中心,分三级活动网,即完全中学片,初中片,中心完小片。各校每周自行活动,各片每学期集中活动两次,以学科教研为活动课题。还与省内外几个学校建立固定联系,沟通信息,交流论文、资料。
1985年,教研工作重点,围绕提高教师文化业务素质、开发学生智力这一中心,开展多种形式活动。上半年,教研室全体人员分别深入到6所完全中学和四所农职业学校调查教学情况,9月初又组织了3个调查组,分赴到4个片区、27所中学检查。通过抽考途径做好质量分析工作。上学期对全县小学三、四年级7835名学生进行语文、数学抽考,下学期对棉船片区11所中学1320名初三学生的数学成绩作比较全面的分析,建立质量档案。还开展竞赛活动,举办选拔型考试;提高“尖子”率。上学期组织高、初中学生数学竞赛;下学期组织语文、物理等学科的竞赛,开展政治、历史、地理小论文评选活动。县一中高二学生段云获全国数学竞赛一等奖,7名学生获九江市作文竞赛奖,有2名学生分别获九江市高中历史小论文一、二等奖。抓课堂教学方面,全县开展小学语文、数学、思想品德3门学科,最佳课的评选活动,评选出教学优胜者13名。教研活动深入开展,教学质量全面提高。当年,组织有关人员对南岭小学首届实验班毕业生进行全面验收,32名学生中有31名合格,合格率达97%。是年,全县参加高考493人,录取255人,录取率51.7%;录取飞行员2人,升入九师、中专计95人。大专录取人数创历史最高水平。
第八节 教师
队伍的发展 清末,聘用教师办法大致是:私塾教师(也称蒙学先生),大都由学东或学生家长聘请;书院主讲,多为名士自行设馆,教师(亦称经学先生)由堂长选聘,并报经地方官核准;县儒学的学官、教谕、训导,系朝廷命官,均为科举出身。
民国时期,各学校的教员由各学校校长根据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员资格聘请,然后报县教育局(科)备案。高师(相当中师)、简师、师训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经试用合格始可聘用。公办中、小学教师,一律由县教育局(科)统一管理和调配。农村私塾教师,由学生家长自行聘用,一直延续到解放初期。据民国25年(1936)版《江西年鉴》载:民国23年彭泽初等学校教员公立19人,私立18人,私立教职员工兼者36人。24年,彭泽完全小学教职员公立13人,初级小学教职员公立130人,初级教育中的公立教职员143人。除此之外还有遍布乡村的私塾教师。该时期教师资历情况,据民国36年对全县11所中心国民学校教员教育程度统计:简师21人,占总教员数的30%;高师16人,占23%;高中7人,占10%;初中15人,占22%;其他10人,占15%。11所中心国民学校计有教师68人。
建国初期,经过考核和审查留用了旧学校人员52人。1951年后,一部分乡村小学教师和塾师共86人,发给合格教师证书。小学教育事业的发展,从工农群众中又选拔一批有一定文化程度的充实教师队伍。1951年后,部分私塾教师转为公办教师,招收社会失业知识分子充当小学教师,师范学校分配的部份学生,1959年又吸收178名民办教师。至1962年,全县有中小学教师766人,其中民办教师303人。“文化大革命”期间,部分合格教师下放农村“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另一方面,不问文化业务水平高低,又大量吸收民办教师,大批地从小学选调骨干教师和社会招聘代课教师充实中学师资。1976年,全县共有小学教师2243人(其中民办教师1794人,占小学教师总数的80%),中学教师723人,(其中民师226人,占中学教师总数的31%)。这一时期,教师队伍管理混乱,师资素质差。
1976年以后,先后从中学调回原小学骨干教师,对全县民办教师队伍进行整顿,经政治、文化和业务考查,择优录用,合格者发“任用证书”,登记建档。先后吸收一批合格民办教师转为国家正式教师。1985年底,全县有普通中学教职员工3397人,农业中学教职员工55人,职业中学教职员工10人,小学教职员工2268人,幼儿园教职员工106人,成人学校教职员工25人,兼课教师60人。
培训提高 1952年,以7个辅导学区为单位,举办“星期日学校”,由本区完全小学组织和辅导小学教师。
1954年,开始把文化水平较低而有培养前途的青年教师,有计划、分期分批地派往九江师范轮训一年。是年,轮训经考试合格者13人,1955年14人,1956年15人,1957年14人。受培训者经过一年时间系统学习,业务水平有所提高,基本适应教学工作。
1957年,对全县小学教师进行函授培训。县文教局配备了专职教师管理和辅导函授,基层以辅导区为单位成立函授辅导站,各完小校长兼任站长,站以下按地区或学校划分函授小组。聘请文化业务水平较高的教师兼辅导员。1959年春开始,各函授站采取单周大集中,双周小集中(小组活动)的辅导制度,按文化程度和教学需要编班,全县编师专文科班37人,数学班9人,中师语文班88人,数学班8人,初师语文班70人,数学班192人。
1959年暑假,县文教局在县城举办中师、初师函授学习班,有300人参加学习。各公社利用暑假时间组织民办教师就地培训。1961年以后,采取“分散自学,加强辅导,确保时间,定期检查”的方法,规定每周保证4小时学习时间,每月进行一次辅导活动,小组活动和研究活动结合起来。每学期进行一次成绩考核,检查学员提高的程度。
1976年以后,每年暑假各公社均开办小学教师暑假学习班,组织民师学习,按照实际水平,分别学习语文、初中数学,小学高、中年级语文及汉语拼音等。结业时,进行考试,成绩报公社并抄送各民师所在的大队备案存查,每年参加学习的1500多人。
1979年,举办电视大学辅导班,学员30人。1981年增加到40人,还有80人参加自学。
1981年开始,有计划地组织青年民办教师轮训,每期5个月。设普通班,学习语文、数学;专科班学习英语。
1985年,为59名教师参加电大、函大学习提供条件;选送了20名教师分别到师范院校进修深造。
政治地位 旧社会教师政治地位低下,被上层人物称为“教书匠”,但民间尚有尊师的传统。建国后,教师被誉为“人类灵魂工程师”。1950年,在城关完小和县中建立团组织。1951年,县成立教育工会,吸收大批教师为会员,教师属工人阶级的范畴。
1954年3月,县举行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时良霞代表教师参加,同各界代表共商全县大事。1955年,女教师杨醉菊出席江西省英模大会。1956年暑假,县委举办“知识分子建党训练班”,在教师中发展一批中共党员。1961年以后,全县完小以上的学校,基本上有党员干部,规模较大的学校,建立中共党支部或党小组。至1985年,全县教育系统有党支部30个,党员241人。教师中有市人大代表1人,县人大代表8人,县政协委员13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教师被污蔑为“臭老九”(列为第九位),部分教师被当作“牛鬼蛇神”,成为“专政”对象。
“文化大革命”运动后,教师从政治上又一次获得解放,被作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和依靠力量,平反和处理了大批的冤、假、错案,错划为右派分子的教师,全部改正,恢复名誉和工作。1984年,县委、县政府召开“庆三十年教龄”教师大会,颁发荣誉证书。给24名中教五级,7名小教三级的教师家属解决农业户口转非农业户口的问题。
1985年9月10日第一个教师节,县主要领导,分头深入各学校,走访教师,解决具体问题。全县上下围绕教师节,宣传重视教育,发展教育的意义,宣传尊师重教单位和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召开庆祝会、座谈会,表彰优秀教师102名,评选出尊师重教先进单位20个。教师节后,组织尊师重教、优秀教师先进事迹报告团,深入基层进行报告。年末,全县共评选出先进教师572人,模范班主任234人,有132名教师加入中国共产党。
生活待遇 清末民国初年,本县高等小学堂教员年俸,平均约为一百八十千文,校长年俸在二百五十千文以上,一年收入可养活10口之家。
民国12年(1923)以后,小学教员薪俸由年俸改为月俸,教员每月20银元,校长每月24银元,正常年景可买谷十余石。22年教员薪俸每月增至26银元,校长、教导主任28至30元。
抗日战争期间,教职员工薪津虽增几次,每月薪俸几十至几百元,另外还有津贴,但物价飞涨,货币贬值,小学教员薪俸微薄,生活困苦。有“粉笔生涯,人生末路”之慨叹。
1949年以前,私塾教师薪俸一般以稻谷计算。年薪稻谷从10石到20石不等,有的则是学生轮流给塾师供膳,另加适当薪俸。
建国初期,小学教师每月平均发给大米80斤,中学教师100至120斤。1952年上半年,乡村小学教师每月大米增至180至210斤。下半年,改为按“工资分”计算。完小教师平均每人每月100分左右,完小校长最高的达150分以上,乡村小学教师略低。中学教师平均每人每月150分以上,中学校长200分。每个工资分折人民币二角二分。
1955年,对一些工资偏低的教师,一般都增加一级(十个工资分)。
1956年,教师工资实行改革,改革后,小学教师最高级别为小教六级,每月42元,最低级为九级,每月29元。中学教师最高级别为中教六级,每月64元,最低级别为中教十级,每月38元。
1963年,根据教师的思想和业务水平,适当照顾资历和教龄,部分教师升一级工资。
1972年,本县小学教师依据工龄,套工人工资级别。小教六级以下的小学教师普升一级或两级。中学教师工资偏低者也升级。
1977年,全县40%的教师增加一级工资。接着,又给2%的教师(工作表现好、贡献大的教员骨干)增加一级工资。
1979年,40%的中小学教师增加一级工资。并从秋季实行班主任津贴。中学班主任每月津贴6元,小学班主任每月津贴5元。
1981年,中小学教师又普遍增加一级或两级工资。至此,本县小学教师最高工资已达行政20级每月66.5元,中学教师最高工资达中教四级,每月85元。除增加工资外,还享有各种福利待遇。60年代初,发教职员工及家属粮食差价补贴。1963年,对没有配炊事员学校的教师,每人每月发给小伙食团补助费2.5元。1965年,按工资总额的2.5%提取工资福利费,解决困难者。1979年后,教职员工每人每月发给副食品补贴费5元,每年冬季还发给教职员工烤火费或木炭。教职员工享有公费医疗,牺牲或病故后,发给丧葬费,对遗属进行抚恤。
民办教师的工资,1966年以前,由学校从学费中支付,1969年开始“民办公助”,1978年以后,民办教师工资从农业生产提留及国家补助费中开支,每人平均工资600元左右,最高可达千元以上。享受医药费补助、付食品补贴、班主任津贴、奖金、烤火费等福利待遇。
第九节 行政管理
机构清代,县衙内设置“儒学署”,设教谕、训导各1人,主持文庙(或称孔庙、圣庙)春秋二季的祭祀,宣扬儒家经典和皇帝训谕,教导和管束全县生员,并主持县考(秀才预选考试)。
民国元年(1912),县级教育行政机关在县署下设立“劝学所”,管理全县教育。设所长1人,视学1人,下设劝学员数人。
民国13年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县教育局组织规程》,撤销劝学所,成立教育局,设局长1人,督学2人,下设3股,配有3名科员。
民国23年撤销教育局,县政府内设督学办公室,设督学1人,专司教育。
民国27年在政治科内设督学1人,专管教育,另设陷区教育工作队、义务教育工作队。省府派有教育督导员,常驻彭泽。
民国37年后,区署初期设民教指导员,后期改民政指导员,督办民政及教育事务,乡镇公所,设文化干事,办理教育文化事务。保设保学委员会,后改国民教育委员会,负责筹措办学经费。
建国后,教育行政机构设置情况,见本书“县人民政府”节。
管理 民国初年,高等小学堂长(校长)选用县内鸿儒硕彦,德望俱高者充任。并由地方绅士推荐,劝学所报请县署任命。教员则由校长聘请,校长负责管理学校。
民国16年(1927)以后,完全小学校长,由教育局直接任命。各校教员在征求教育局同意之后,由各校长聘请。
民国25年,中学校长由省教育厅提名,报请省政府批准任命,校长资历应为高等师范大学毕业或其它大学本科毕业,具有5年以上教龄者。小学校长由县教育科提名,报请县政府批准任命,校长资历为师范学校或高等师范科毕业,经县检定委员会检定合格并服务2年以上,且有成绩者。校长接受任命后,即可聘请和辞退教员,选考和开除学生,具有管理学校的全权。规定虽严,执行不力。解放前夕彭泽国民学校校长,多由称霸乡里的保长兼任,教员则由其聘请,非亲不用,教育质量,极为低下。
建国后,小学设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民主管理学校。县城中心完小校长由县教育局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后任命,中心完小教导主任,总务主任由教育局直接任命,各大队完小校长、教导主任均由各乡政府任命。实行校长负责制。
中学设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下设教导、总务两处,协助校长管理学校教育、思想政治和后勤工作,学校领导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初级中学校长由教育局直接任命,县一中、二中、教师进修学校和各完全中学校长由县委组织部任命。各校成立校务委员会,由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和教师代表若干人组成,贯彻执行教育方针,管理学校工作和处理其它事务。学校按学科划分教研组,协助教导处管理教学工作。1959年,县中、城关完小,城关幼儿园联合成立县教育系统第一个中共党支部,70年代各公社教育系统均建立党支部,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领导。
各类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由县教育局、县工会等主持部门负责管理。
经费 明清两代,书院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学田租谷,义学经费主要是官款或地方公款,而私塾经费则由学生家长分摊。租款收支的统一组织,名曰“宾兴”,县一级的叫“大宾兴”,乡一级的叫“小宾兴”。全县大小宾兴共有田产约200亩。
民国初年,县一级教育经费,除由省、县两级政府统一预算核定,分月下拨外,地方还自筹经费,来源于学产收入,或公共款产拨充。县教育经费,每年3千余银元。当时全县只有1所高等小学,继而在马当创办1所初等小学,学校少,资金颇为充裕。16年以后,全县学校增多,教育经费也随之增加。
民国22年,全县教育经费为18878元(法币,下同)。
民国23年,教育经费压缩,公立小学6660元,私立小学为5564元,加上其它各项教育事业的费用开支,不足2万元。地方岁出教育费19261元(包括学产收入13233元),约占地方总岁出的3.5%。
民国26年—34年,教育经费无来源。
民国35年,国民大会公布的《宪法》规定:“教育经费,在市县一级不得少于预算总额的35%,其依法设置之教育基金及产业应予保障”。究其结果,一纸空文。
建国后,经过3年的经济恢复阶段,中小学经费统由国家拨款,教育部门根据事业发展任务,招生计划,人员编制等情况,保证重点,兼顾一般。1953年,全县支出49043元,到1985年增加到269907元(见附表),民办学校经费,采取民办公助。厂矿办学,由本单位负担开支。地方财政用于教育的投资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提高到16.11%,但与迅速发展的教育事业仍不适应。农村中小学校舍修建和设备维修,国家只能酌情给予补助。大部分依赖乡村集资解决,1984至1985年,全县共集资491万元,兴建改建和维修中小学校舍面积79375平方米,添置课桌凳18900套。
知识出处
《彭泽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出版
本书记述全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除卷首概述、大事记和卷末附录外,全志设23卷,计69章236节,上限一般起于1840年,下限为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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