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药物药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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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彭泽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3575
颗粒名称: 第六节 药物药政
分类号: R951
页数: 3
页码: 395-397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彭泽县在中药材的生产、种植、收购、加工制造和销售,以及西药和医疗器械的销售等方面的历史和发展情况,同时也介绍了该县在药政管理方面的措施和实施情况。
关键词: 彭泽县 卫生 药物 药政

内容

药材生产采挖,境内浩山、乐观、天红、黄花、杨梓等乡均有中药材,其中浩山乡是重点产区。有:明党参、彭前胡、丹参、麦冬、六冬、青木香、防杞、花粉、贝母、虫蜕、白花蛇、祁蛇等近百个品种。每年春秋两季,上山采挖药材者达千人以上,县医药部门派人定点指导,同时动员儿童及农村闲散劳动力,收拾零星的陈皮、鸡内金、虫蜕等紧缺品种。仅1975年就收购中药材11.8万公斤,价值达5万元。
  种植,1958年起,中药材种植列入计划,有基地20多处,约2000余亩。主要基地有:黄港分场、西丰药厂、汤家山、芙蓉农场、浩山、海形、定山、黄花等处。种植品种有:杜仲、丹皮、厚朴、人参、贝母、白术、泽泻、桔梗、甘草、防风、丹参等50余种。成功的有杜仲、丹参、人参、贝母、一见喜、薄荷等30余种。引种甘草、防风等10余种失败。1969年棉船公社种植生地100多亩,年产鲜货50余万斤。详情见下表:
  药材收购 中药材的收购形式以定点收购为主,旺季增设网点及流动收购担,与基层供销(店)签定合同,委托代收。医药公司每年举办一次代收员学习班。50年代,主要是收购野生药材,年均收购总量在5万公斤左右。60年代因部分引种成功,加上奖励政策兑现,最高年达7.3万公斤。1972年,收购明参6290公斤,南沙参2100公斤,贝母31公斤,药午1011公斤。1976年收购中药材60483公斤,价值10.7万元。1985年收购中药材价值量为12.5万元。
  加工制造 1970年,县医药公司成立医药加工组(厂)、炮制中药材和加工饮片,当时,基本靠手工操作,后来增添切药机3台和其他操作工具10多件,车间和仓库面积200平方米。现有职工5人,年产量3万公斤。
  1979年,县人民医院重建制剂室,能制出5%、10%葡萄糖液、含糖盐水、氯化钠、注射用水及各种普通制剂。1981年又扩建制剂室,添置、更新设备。1985年,药剂室制品新增20%甘露醇、5%碳氢钠、1%盐酸普鲁卡因、1%盐地卡因、1%盐酸地卡因等11种,普通制剂有1%奥宁眼药水、12%匹罗卡品眼药水、1%碘、甘油等37个品种。同时,建立药检室、动物试验室,对自制药品作含量测定及PH值、明常、热原试验、以及氯化物、里金属等各种测定,保证药品质量。
  药物销售 清咸丰年间(1851—1861),中药业开始兴起。当时,南京人周惠荫的祖先来本县开设“周泰源”中药铺。同治年间(1862—1874),周汉章的祖先相继来本县开设“周寿康”中药铺;到民国24年(1935)先后有朱瑞协、李四方、陶龙生、高曙东等人开设药店,都座落在中正街(现解放路一带),以上六家共有从业人员40余人,资金2.33万元,其中历史在百年以上,资本较为雄厚的有周惠荫、李四方、周汉章3家。27年,药店纷纷倒闭。34年,周惠荫的周泰源药店,周汉章的周寿康药店相继复业。详情见下表:
  建国后,药品由县医药公司独家经营。各医疗单位、私人开设的药店凭证到医药公司批发。
  中药材主要以零售为主,兼有批发。1981年经营550个品种,销售额21.9万元。中成药,由原来销售丸、散、膏、丹,逐步发展到新剂型,如:注剂、曲剂、片剂、茶剂、冲剂等。营养药、补药也逐渐增多。仅1981年,就销售人参精8801瓶,归参蜂皇浆(精)、银耳晶、鹿茸精、双宝素等滋补药8776合(瓶)、金额5万元,占整个成药销售的33.1%。
  西药销售,建国前系空白,占整个销售额的64%。品种由1961年的300种增加到1981年的650种,销售西药制剂补品金额95.24万元。医疗器械的经营品种(包括各种规格)470种,年销售额9.74万元,占、整个销售额的6.56%。县医药公司门市部还设立避孕药用具供应专柜。
  药政管理解放前,药材市场由药商垄断,无人管理,药价也无统一规定。民间“郎中”(医生)从药商处购得药材,转手加价传给病人,利润超倍,病家叫苦。
  1949年始,药政管理由县卫生局负责。不合格的药品不准出厂,不准收购和销售,打击骗钱害人的药贩子以劣充优,以伪代真,骗人牟利,危害人民。采取市场检査、售药抽査、医疗单位监查的办法,发现一个,彻査一个,严惩一个。药品市场秩序井然。1978年,县卫生局配备药政管理专职干部。1984年设药政股,专司管理之职。大的药品销售门市部和医疗单位设药品质量检査员。一类剧毒药品(如西药的苯丙胺针、片剂、三氧化三钾等,中药的信石、水银等)严禁在门市一部零销,二类剧毒药品配方,按处方证明等手续办理。麻醉药品严格执行“专人专柜,加锁保管,专帐专册登记,定期盘点、专用处方,医生签名,制度。
  医药单位配有专门药价人员,经常对零售批发和使用单位进行检査核实。
  1985年7月1日,《药品管理法》实施,县卫生局出动宣传车、编写墙报,宣传封存卫生部公布已被淘汰的药品127种,有些转售给兽医部门,有些予以销毁;对药品经营者再一次进行检査、考核,合格者发给营业证。对入境售药的游医药贩严格检验,对违犯药品管理的42名游医药贩予以取缔,没收其作法所得,销毁了伪劣药品350公斤。

知识出处

彭泽县志

《彭泽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出版

本书记述全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除卷首概述、大事记和卷末附录外,全志设23卷,计69章236节,上限一般起于1840年,下限为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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