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彭泽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30003561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社会福利 |
分类号: | D632.1 |
页数: | 2 |
页码: | 374-375 |
摘要: | 本文主要介绍了清朝和建国后彭泽县在社会福利方面的发展和变化。在清朝时期,设立了“养济院”和“育婴堂”,以收养贫困孤独老人和被遗弃的孤儿。在建国后,彭泽县实行了“五保制度”,对农村无依靠、丧失劳动能力的老人进行集体供养,并对孤寡老人进行照料。此外,还建立了敬老院、福利厂等福利机构,为孤寡老人、残疾人员等提供生活保障和就业机会。这些措施有效地改善了贫困人口的生活状况,促进了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 |
关键词: | 彭泽县 民政 社会福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