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彭泽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30003559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复退安置 |
分类号: | D632 |
页数: | 2 |
页码: | 369-371 |
摘要: | 本文主要介绍了建国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对复员、退伍、转业军人的安置政策。1950年成立县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委员会,1973年成立县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1957年以前,大部分安置到工厂、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工作。1970年以后,对特殊情况的退伍军人进行优先安置,有专门技术的退伍军人按其专长归口安置。1985年,对具有军地两用一技之长的退伍军人推荐到能发挥其专的工作岗位安置。1950至1985年,共接收安置复员、退伍、转业军人3889名。 |
关键词: | 彭泽县 民政 复退安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