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地方武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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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彭泽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354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地方武装
分类号: E289
页数: 4
页码: 356-359
摘要: 本文介绍了清咸丰、同治年间和民国时期,彭泽县的团练、警备队、靖卫队、自卫大队、保卫团、警察大队、国民兵团、绥靖队、民众自卫总队等地方武装的发展和活动情况,以及游击队的成立和活动。这些武装力量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或维护地方治安,或参与国共内战,或进行游击战争,对当地的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 彭泽县 地方武装 警备队

内容

团练清咸丰、同治年间,太平军声威远震,清政府为镇压太平军,曾诏令各地兴办团练。咸丰四年(1854),秀才周维新创办团练,咸丰七年代理知县张开诚募500人,委武举人何税、监生黄震龙集训、管理,名“镇泽军”。次年七月撤销。咸丰八年,县署设局办团练,以举人彭振澜,教职刘文澜暨各都坊绅耆等分管其事,立国安、保安、靖安、定安、永安、又安、建安七局。以局辖都,都有总,以都统寨,寨有长。自咸丰甲寅(1854)至同治癸亥(1863)前后10年,团练与太平军交大小数十战,太平军受挫,遂成清政府的鹰犬。
  警备队民国17年(1928)彭泽县政府成立警备队。汪慕苏任队长,下辖3个分队。有120人枪,驻县城文、武庙(现粮食局驻地),以维护反动统治、镇压人民为主要任务。18年,黄曾培一度接任过警备队长。
  靖卫队民国19年,县警备队改称彭泽县靖卫队,下辖2个中队,武装力量扩充为240人枪。汪慕苏继任队长兼第二中队长,高南英任一中队长,靖卫队配合国民政府反动军队围剿红军,进攻苏区,镇压革命群众。在此期间曾成立“都、鄱、彭、湖四县联防总指挥部”汪慕苏担任总指挥。
  自卫大队民国21年靖卫队改称县自卫大队,下辖2个中队。刘擎伯任大队长,刘孟昌任第一中队长,汪慕苏任第二中队长。中队下各设3个分队。继续反共防共。
  保卫团 民国23年,县自卫大队改称保卫团,县长兼团长。汪慕苏任副团长,下辖二个中队,有人枪300。各区壮丁编为铲共义勇队,组成区队、联队、小队、班。自备大刀、长矛,配有少量步枪。
  警察大队民国27年,日军入侵,县政府原有武装统编为保安警察大队,县长兼大队长,傅天佐任副大队长。与此同时,汪慕苏奉命募建军队,发展武装力量,费时3月,搜罗游兵散勇、帮会匪徒300余人,编为江西省保安司令部特务第二营,汪慕苏任少校营长。次年改番号为省保安第二团第二大队,汪慕苏任少校大队长。在国共合作,全民抗战的历史潮流推动下,参加过抗日。
  国民兵团 民国32年,县成立国民兵团,县长兼团长,另设副团长1名负责具体工作。并按区、乡、保、甲系统将役龄男女编为区队、乡队、保队、甲班。下设常备队和预备队,常备队由县武装力量组成,预备队由各乡壮丁组成,作兵源补充之用。国民兵团负责征兵、训练民兵。33年末,预备大队有6个区大队,28个乡中队,154个保小队,1659个甲班,计有预备士兵2万多人,其中部分壮丁受过军训。
  绥靖队民国33年,县政府积极推行反共政策,将地方武装组成绥靖队,由县长马鲲兼任主任,汪慕苏任副主任。该组织搜罗人马,收编青帮股匪,人枪甚众。有组织有计划地围歼新四军,镇压地方革命武装,杀害进步人士。
  民众自卫总队 民国34年,成立县民众自卫总队,总部设县府内。县长兼总队长,汪慕苏任副队长。保警队易名民众自卫总队常备中队,各乡设自卫大队,将壮丁编为预备中队,作兵员征集的基础。该总队有常备士兵500多人,配有武器,进行正规化训练,有预备士兵4000多人。总队于37年底建立地方特务性组织——情报总站。汪慕苏兼任总站长,设直属情报组,乡情报分站,配有情报员和义务情报员。特务网络遍及全县。专门搜集共产党、解放军活动情报。
  民国38年3月,国民党政权崩溃前夕,县自卫总队改编为省民众自卫军第五师第六团,县长兼团长,汪慕苏任中校副团长。参与国民党军119师构筑江防工事,妄图阻止解放军南下。4月22日,彭泽解放,遂土崩瓦解。
  游击队民国16年(1927)11月,陈竹溪、何品山在本县边境杨梓、黄港、武山等地区发动农民,组织游击队。18年3月25日杨梓游击队夜袭法通寺警卫团,缴获步枪6支,土枪和手榴弹20多枚,子弹200发。19年,各路游击队配合红十军作战,曾一举攻克县城。19年红十军占领后,即建立苏维埃政权,开辟农村根据地,年底在成立县苏维埃的同时,建立一支拥有29人,长枪14支,手枪1支,土枪10余支的县游击大队。各区成立20至30人的赤卫队,负责地方治安,配合红军作战。
  民国21年5月,共产党员李庚庆在浩山组织一支60人的临时游击队,配有少量枪支弹药,收集土枪若干,领导农民打土豪劣绅。次年10月,发动马当青山的农民暴动。年底,将秘密活动在浩山的兄弟会、姐妹会改为农民革命团。扩大武装,开展对敌斗争。
  民国23年3月,各地临时游击队集中于乔亭伍龙庵,正式成立有100多人的游击队。办兵工厂,修理土铳200多支,赶制大刀、长矛100多把(支)。8月,红七军团主力南下,留下80余名战斗员,配合地方力量组成皖赣边区游击队,下设三个分队。26年,武装力量发展到有180多人枪(其中机枪2挺)的队伍。
  民国24年3月,皖赣分区柳真吾率领手枪队30人枪,配合地方区游击队,组织武装工作队,设立情报交通站,进行游击战争。缴获保安团大批的物资和军用品。
  民国27年秋,新四军在江北建立抗日根据地,本县以商群为首的“抗日救国会”成员集合枪支,参加新四军第四支队江边游击纵队,编为第十八中队。有轻机枪5挺,迫击炮1门,步枪30多支,初具规模。
  抗日十人团 民国28年,商群奉命继续组织武装,将原设各地的“抗日救国会”改为“抗日十人团”。以村为单位十人为一团,设正副团长,由特支直接领导,团与团之间设有横线联系,当时有100多个团。该团属半政权、半军事的群众抗日救国秘密组织。
  独立团 民国29年,沿江游击大队改称长江游击总队,下辖彭、宿、望三个独立大队,每大队下设三个中队,共有300多人枪,6挺机枪,3门六〇炮及大批弹药。旋即,改编为独立团,队伍发展到500人枪。
  民国33年,县境武装主力为新四军5师第4军分区挺进18团,另有手枪队,(彭、鄱、湖挺进队),彭、至游击大队(后改自卫队),彭湖联防大队,湖西、太字、宿望自卫队,共有1400人枪。各村还有纠察队。至此,境内武装力量壮大。
  解放军县大队1949年秋,从解放军主力部队抽调一部分干部战士为骨干,建立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彭泽县大队。县大队百余人,城关、马当、马路口、太平关、杨梓、浩山、江北等6个区建立中队,主要任务是剿匪反霸,维护社会治安,保卫新生政权,协助开展减租减息。
  县人民武装部 1952年3月,中央军委精简整编、压缩兵员、减少军费开支,撤消县大队和区中队,成立彭泽县人民武装部。区设人民武装部,68个乡建有中队。
  1954年8月,县人武部改为兵役局。下设政工、民兵、作训、动员、征集、统计、预备役军官7科,撤销区人武部,每区配1至2名武装助理员。
  1959年,撤销县兵役局,恢复县人民武装部。设军事、政工、装备三科。各公社均成立人民武装部。1966年增设后勤科。1976至1985年全县有25个人武部。县武装部有在编干部16人,战士2人,职工3人。

知识出处

彭泽县志

《彭泽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出版

本书记述全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除卷首概述、大事记和卷末附录外,全志设23卷,计69章236节,上限一般起于1840年,下限为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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