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参议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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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彭泽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352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参议会
分类号: D630
页数: 2
页码: 340-341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彭泽县参议会的设立、演变和职能。参议会作为咨询机构,非权力机关,主要审议县政府施政方针、监督财政收支、提出建议等。由于彭泽当时是游击区县份,参议员的选举方式不同于通常,由区乡长提名,县政府审核指定。在抗日战争期间,参议会还负责协助战俘管理处安置日俘、日侨等任务。民国37年底,面临解放,参议会成为空牌机构并自行解体。
关键词: 彭泽县 政权 参议会

内容

民国31年(1942),国民政府以推行民主政治相号召,在中央、省、县三级设立民意机关。中央为参政会,省县两级,均为参议会。
  参议会咨询机构,非权力机关。县参议会审议县政府施政方针,监督县财政收支,向县政工作主管部门提出质询,对全县兴革事宜,提出建议。当时,彭泽为“游击区县份”。参议员人选,不是依照一乡选一名参议员的通常办法,而是由区乡长提名,县政府、县党部审核指定;境内沦陷区的参议员,以秘密方式遴选推举有号召力的人物充任;开会时间地点,事先不予公布,在开会前一日分别通知;沦陷区参议员,由核心小组秘密护送过日军封锁线;参议会名称,冠以“临时”二字,全衔为彭泽县临时参议会。
  民国32年2月15日,县临时参议会第一会议,在杨梓乡新屋汪召开,历时3天。选举县参议会议长、副议长、驻会常委各一人。丁壮山、黄增培、刘植庭三人分别当选;听取并审查袁野鹤的施政报告;审核县财政开支,向主管财政的政治科长谭依震提出质询;向第三战区司令部、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发出《请求在彭泽境内增加防守兵力》的紧急电文;监发被日机轰炸死伤人员的抚恤金。
  民国33年3月,议长丁壮山病故,省令由副议长黄增培代理议长。10月2日,县临时参议会第二届会议在杨梓乡新屋汪召开,历时2天,听取并审议县长马鲲的施政报告;审核县财政收支;通过“设置军民合作站,加强军事运输工作”的提案;检查县合作社历年向东南盐务局(驻乐平县)采购民用食盐的开支情况。
  民国35年3月,彭泽临时参议会。奉省令改名为彭泽县参议会。每乡选举参议员一人,每区特邀参议一人,共计21人。同年2月25日,在县城召开县参议会第一届首次会议,历时2天。选举县参议会议长、副议长、驻会常委(高登孚、时习、刘植庭分别当选);听取县长马鲲《关于庆祝抗日战争胜利和县政府各部门由杨梓桥回返县城情况的汇报》;听取军事科长《关于协助战俘管理处安置日俘、日侨的汇报》;作出由各乡参议员协助各乡乡长调查登记各村被日军炸烧房屋及残杀人口数目的决定。
  民国36年10月28日,在县城召开县参议会首届二次会议。在竞选“国民大会代表”的汪辟疆、凌坚白、计诚、汪慕苏四人中,确定汪辟疆为本县国大代表,要各乡参议员协同乡长,负责在民众直接投票时为汪辟疆拉票;通过选举形式,竞选“国代”未被圈定的凌坚白当选为省参议员,实际上“国代”、“省参议员”人选,均为省方旨意。
  民国37年底,议长高登孚以病老辞职,副议长时习代理议长。此时面临解放,人心惶惶。县参议会有名无实,连一次会议也未召开,成为“空牌机构”。次年,彭泽县参议会随国民党政权的全面崩溃而自行解体。

知识出处

彭泽县志

《彭泽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出版

本书记述全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除卷首概述、大事记和卷末附录外,全志设23卷,计69章236节,上限一般起于1840年,下限为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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