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县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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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彭泽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351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县人民代表大会
分类号: D624.56
页数: 4
页码: 328-331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彭泽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历史沿革和主要议题。从第一届至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和会议次数都有所不同,从第一届至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要议题包括贯彻国家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方针政策、全力救灾、选举县长和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等。此外,会议还讨论了战胜自然灾害的措施、围垦太泊湖、消灭钉螺等决议。最终,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历史使命完成。
关键词: 彭泽县 政权 人民代表大会

内容

本县第一届至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县人代会),每半年举行会议一次,闭会期间,由县人民委员会行使其职权。自第七届起,每届任期三年,每年举行会议一次,期间,由常务委员会行使其职权。
  一至六届县人代会
  1954年3月23日至28日在县城召开县人代会第一届第一次会议。出席代表系按本县人口数字比例,由基层直接选举产生,计135人。其中工、农代表100名,渔民代表1名,工商业代表3名,政府干部代表9名,群众团体代表5名,武装部队代表6名,文教卫生代表4名,妇女代表7名。大会选举张若鹏为县长,刘庆丰、刘庆春、杨连山、马锡磷、商季良为副县长。大会主要议题是:贯彻国家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方针政策,为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作准备。
  1954年10月17日至19日在县城召开县人代会第一届第二次会议,出席代表134人。大会集中讨论全力救灾问题。中共彭泽县委书记李增春作《采取积极措施,开展群众性的生产救灾运动》的报告。制定生产救灾的具体措施。补选王寒影为县长接替张若鹏。
  1955年3月24日至27日在县城召开县人代会第一届第三次会议,出席代表139人。听取和讨论了江西省人大第一届第二次会议的传达报告及周恩来总理关于当前时局的传达报告,审议批准王寒影县长所作的《县人民政府1954年工作报告》和《1955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听取县人民武装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修正草案)》的报告。根据省政府指示将彭泽县人民政府改名为彭泽县人民委员会。选举高加保为县长,刘庆丰、刘仲华为副县长。通过《关于支援解放台湾的决议》、《致五区杨梓乡二、七村复堤受难民工家属慰问信》、《致都昌、湖口两县支援复堤堵口的干部、民工慰问信》、《关于反对使用原子武器签名运动的决议》。
  1955年10月13日至16日在县城召开县人代会第一届第四次会议,出席代表123人。听取了县委书记、省人大代表王寒影关于省人民代表大会第一届第三次会议精神的传达,讨论和批准了县人民委员会1955年上半年的工作报告(草案)和1955年下半年几项工作安排(草案)。
  1956年6月20日至22日在县城召开县人代会第一届第五次会议,出席代表127人。这次会议,听取县长、省人大代表高加保传达省人大第一届第四次会议精神。审议和批准县人民委员会和县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批准1956年县国民经济计划(草案)。
  1956年12月27日至31日在县城召开县人代会第二届第一次会议,出席代表128人。审议并通过县人委《1954年至1956年工作总结报告》,通过《1955年县财政决算和1956年县财政预算的报告》。选举县人民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高加保为县长(连任),刘仲华、时忠卿为副县长。
  1958年4月23日至25日在县城召开县人代会第三届第一次会议,出席代表125人。审议并通过《彭泽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通过《1957年县财政决算和1958年县财政预算的报告》、《彭泽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彭泽县1958年至1962年社会主义建设的五年规划。选举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高加保为县长(连任),朱直云、胡学珍为副县长。
  1961年4月6日至8日在县城召开县人代会第四届第一次会议。出席代表126人。审议并通过《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彭泽县1960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61年计划主要指标的报告》、《彭泽县1960年财政决算和1961年财政预算的报告》。着重讨论战胜三年自然灾害的成绩及今后的增产措施。选举县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高加保为县长(连任),朱直云为副县长。
  1963年11月20日至23日在县城召开县人代会第五届第一次会议,出席代表180人。审议并通过《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1962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63年国民经济计划任务的报告》、《1962年财政决算和1963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县人民法院五年来工作报告》。会议作出“关于围垦太泊湖,消灭钉螺,赶走瘟神”的决议。选举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宁福山为县长,高加保、朱直云、李处坤、邹庆墀为副县长。
  1965年9月12日至14日在县城召开县人代会第六届第一次会议,出席代表181人。审议并通过《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1964年国民经济执行情况和1965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的报告》、《1964年财政决算和1965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选举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刘毓明为县长,余盈锡、邹庆墀、高加保、朱直云、尹郁文为副县长。
  1966年10月21日至23日在县城召开县人代会第六届第二次会议,出席代表184人。审议并通过《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1965年国民经济执行情况和1966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的报告》、《1965年县财政决算和1966年县财政预算的报告》,通过《关于坚决响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支援越南民主共和国国会呼吁书决议的决议》。选举县长、委员和出席省四届一次会议代表。胡学珍当选为县长和省人大代表,增选陈素梅为县人委委员。这次大会后,即进入“文化大革命”时期,本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陷于瘫痪状态。间隔15年没有召开县人民代表大会。
  七至八届县人代会
  1981年3月11日至15日在县城召开县人代会第七届第一次会议,出席代表243人。学习中共十一届三中和四中全会文件,彻底清除极左路线影响;审议并通过《县革命委员会的工作报告》,《1980年国民经济情况和1981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情况的报告》,《1980年财政决算和1981年财政预算报告》,《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决定将彭泽县革命委员会改为彭泽县人民政府,决定设置县人大常委会。选举结果,人大常委会主任高加保、副主任魏友生、李文玉、时忠卿、江善讲,常务委员17人。县人民政府县长张凤翥,副县长张烈、欧阳甦、张济世、孔明松;县人民法院院长欧阳孟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德荣。大会还作出关于人大常委会委员下乡视察和依法从重从快严惩危害社会秩序的现行犯罪分子的决定。
  1982年6月3日至5日在县城召开县人代会第七届第二次会议,出席代表242人。审议并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县财政局1981年财政决算和1982年财政预算的报告;作出组织全县人民学习宣传和施行新宪法的决定。
  1983年3月24日至27日在县城召开县人代会第七届第三次会议,出席代表242人。审议并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县财政局1982年决算和1983年预算报告。选举费海玲(女)、高加保、胡治富、江善讲为出席省人大第六届会议代表;增选钟春林为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就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的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打击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作出贯彻执行的决议。
  1984年6月24日至27日在县城召开县人大八届一次会议,出席代表244人,列席代表137人,新成立的县政协第一届委员会100名委员,列席会议。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县财政局1983年决算和1984年预算的报告。选举县人大常委14名,主任万瑞世、副主任张烈、朱直云、欧阳甦、钟春林,县人民政府县长林耀兴,副县长史之汉、张力、骆健生,县人民法院院长欧阳孟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德荣。
  1985年4月8日至11日在县城召开县人大八届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县财政局1984年决算和1985年预算的报告。县委书记沈振铭讲话,号召搞好经济改革工作,提出调整农村产业结构。

知识出处

彭泽县志

《彭泽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出版

本书记述全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除卷首概述、大事记和卷末附录外,全志设23卷,计69章236节,上限一般起于1840年,下限为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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