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妇女组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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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彭泽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3506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妇女组织
分类号: D442.61
页数: 2
页码: 322-323
摘要: 本文描述了民国时期和建国后在彭泽县成立的妇女协会和妇女联合会的发展历程。在民国时期,妇女协会积极参与民主革命活动,宣传婚姻自由、男女平权等观念。建国后,妇女联合会继续组织妇女参与各项社会活动,如抗美援朝、土地改革等。各级妇联组织在不同时期面临不同情况,但仍努力推动妇女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发展。
关键词: 彭泽县 妇女协会 社会活动

内容

民国16年(1927)3月,在国共合作的县党部领导下,成立妇女协会,丁桂香、周赛红负责。妇女协会发动广大妇女参加民主革命,争取自由,谋求解放,宣传剪发放足,提倡婚姻自由,男女平权和禁止童养媳等。发行油印的《彭泽妇女》半月刊,各基层妇女协会也领导妇女从事革命工作。
  民国23年5月,中共彭(泽)、鄱(阳)、都(昌)、湖(口)、东(流)、至(德)望(江)七县中心县委设妇女工作部,凌赛容任部长。6月,中心县委副书记宣单菊兼妇联主任,从望江特支调来20多名男女学生在兆吉沟中心县委训练班学习,又派李三秀等去东流特支从事青年、妇女领导工作。发动妇女参军参战,参加打土豪、分田地、剿土匪的斗争。
  民国32年10月,国民党县党部开始妇运工作,选拔钟卓荣、高贞慧、刘玉华、龚淑珍、欧阳艳梅、丁凤华等为妇女工作队队员。11月,由文昭、欧阳淑贞等15人负责筹备组织妇运会,发动妇女参加劳动,开展纺织竞赛,募捐献款,慰劳伤员,支援抗日战争。这一妇女组织,抗战初期,颇有朝气,至抗战后期,则徒具虚名,未能发挥作用。
  1950年9月,县各界妇女代表大会召开,出席代表163人,成立县民主妇女联合会,中共彭泽县委宣传部长栾璞兼妇联主任。各区乡成立妇代会,发动妇女投入清匪、反霸、减租减息的斗争,积极参加土地改革、抗美援朝、宣传贯彻婚姻法等活动,次年,全县妇女联合会会员发展到15884人。
  1953年3月,县召开第二届妇女代表大会,主要任务是,组织妇女参加农业生产,走社会主义道路,进一步宣传贯彻婚姻法。
  1957年,县召开第三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代表200人。12月,县民主妇女联合会更名为县妇女联合会。
  1958年,人民公社设妇联,大队设妇女主任,生产队设妇女组长,组织妇女参加社会主义大辩论,增产节约,勤俭持家,支援社会主义建设。
  1959年10月9日至12日,县召开第四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代表139人,其中有10名妇女模范列席会议。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百队、千组、万名巧手”的巧姐妹运动。涌现出先进集体23个,先进个人157名。次年,“三.八”妇女节,给予表彰和奖励。
  1963年4月25日,县召开第五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代表220人,发动妇女端正思想,鼓足更大干劲,巩固发展集体经济,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
  1966年3月25日,县召开第六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代表249人。“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级妇联组织机构瘫痪。至1972年公社妇联、大队妇代会、生产队妇代小组等基层组织恢复。1973年7月19日至22日,在杨梓召开县第七届妇女代表大会,恢复县妇女联合会。出席代表330人。确定以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为纲,围绕中心工作,加强妇女组织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
  1978年9月,在县城召开第八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代表300人。大会确定该时期的中心工作是:组织全县妇女参加理论学习。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争“五好家庭”、创“三.八”红旗手(集体)的活动。自1978至1982年全县涌现出“三.八”红旗手(集体)867个,其中经全国妇联、省妇联和地区妇联命名表彰的194个。全国“三.八”红旗手、浩山公社岚陵大队妇代会主任、第4生产队队长欧阳爱娥,二十多年如一日,关心群众,她不仅认真做好生产队的工作,还经常帮助家庭有困难的邻里料理家务,照顾孩子,护理病人。全国“三八”红旗手,芙蓉公社、芙蓉大队党支部书记陶秀兰,早在50年代就荣获“全国五好民兵”的光荣称号,受到毛泽东主席的接见。1982年被全国妇联、省妇联授予“五好家庭”光荣称号的杨梓公社双峰大队王坳生产队刘木英,公婆年逾花甲,兄弟妯娌6人,8个孩子,其中有两个是失去父母寄养在家的外甥,全家16口,她能和睦相处。并经常帮助邻里调解家庭纠纷,周济困难户。龙城镇东风街道主任刘世凤,长年累月,走家串巷,做居民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处邻里的家庭纠纷,带领街道居民创“五好家庭”,使许多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出色地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深受居民称赞。1979年荣获省妇联“三.八”红旗手,1982年荣获全国妇联、省妇联“五好家庭”等荣誉称号。
  1983年3月22日至24日,在县城召开第九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代表300人,其中,特邀代表15名。大会确定该时期中心工作是,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搞好计划生育工作,发挥妇女在“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中的作用,继续开展创“三八”红旗手、“五好家庭”活动。几年来,动员妇女干部带头晚婚、晚育和计划生育,保证妇女产假休息。与有关部门配合,每年在“三八”妇女节期间,分期分批地对育龄妇女进行妇科病普查,有近100名妇女解除隐病。每年“六一”儿童节前后,对独生子女进行身体检查。与有关部门配合,兴办幼托事业。据1985年不完全统计,全县办各类托幼组织74个,其中示范性幼儿园1所,城镇托儿所13处,乡办幼儿园、托儿所21所,家庭幼儿园2所,场(厂)办幼儿园(所)24所,乡办13所,近万名儿童入园入托,家长解除后顾之忧,儿童受到早期教育。

知识出处

彭泽县志

《彭泽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出版

本书记述全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除卷首概述、大事记和卷末附录外,全志设23卷,计69章236节,上限一般起于1840年,下限为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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