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群众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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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彭泽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3503
颗粒名称: 第二章 群众团体
分类号: D638
页数: 9
页码: 319-327
摘要: 本文讲述彭泽县群众团体包括工人组织、农民组织、妇女组织、青年组织等情况。
关键词: 彭泽县 群众团体 概况

内容

第一节 工人组织
  民国16年(1927)初,国民党县党部成立后,继而在武庙召开工人代表大会,成立彭泽县总工会,王泽春任主席,下设店员分会、缝纫分会、石木分会。并组织工人纠察队。总工会成立后,发动各行业工人向剥削阶级斗争,张贴标语,提出“打倒土豪劣绅”、“实行减租减息”、“改善工人生活”等口号。同时成立房屋减租委员会,开展房屋减租工作。3月,刘明生、周静轩、王泽春等人发动了县城工人以增加工资、实行劳动时间“三八”制等为条件的罢工,坚持了3天,取得了增加30%工资的胜利。4月,国民党右派篡夺工会领导权,县总工会被迫解散。工会干部和骨干分子多数加入了地方游击队,坚持与国民党反动派继续斗争。
  民国35年4月8日,县总工会重新成立,理事长丁铸九、监事长丁仓良,会址初设杨梓乡的开山彭村。抗战胜利后,随县政府迁回城内孤山巷16号。有会员535人。该会每月向会员征收会务费7万余元(法币)。承办会员储蓄、生产、消费、职业教育等有关工作。
  1950年5月,县工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成立,至1951年,共建立12个基层和产业工会,有会员500余人。1952年底,工会会员发展到11300余人。
  1953年10月29日至11月1日,县工会联合会召开全县首届工人代表大会,出席代表49人,特邀代表8人。正式成立县工会联合会,下辖基层工会18个,产业工会4个,工会小组77个,有会员1495人。1958年,县工会联合会更名为县总工会。1959年,县总工会并入工交政治部。
  1961年,全县共有基层工会49个,会员2118人。至1964年,工会基层组织发展到171个,是年召开了第二次工人代表大会。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总工会工作陷于瘫痪。
  1973年8月21日,召开县第七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恢复县总工会。这次大会后,县总工会进行基层工会组织的恢复和整顿工作。至1978年,建立16个基层工会,98个工会小组,会员共计1732人。
  1982年,全县有工会工作委员会21个,工会委员会120个,工会小组769个。工厂及公司级以上单位,都配有专职工会主席,有专人从事工会工作。
  建国后,工会工作主要是围绕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开展,向职工进行时事政策、宣传教育、文化教育及体育锻炼、技术革命和技术革新教育,劳动保护和福利等工作。
  宣传教育 根据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采取办夜校、职工学校和职工文化业余学校、短训班、专修班等形式进行。组织基层工会在职工中进行扫盲识字教育,开展读报活动,办黑板报、宣传栏,学习时事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常召开职工大会,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定期不定期的选送工会干部和职工中的积极分子到上级有关单位进修、培训。至1985年,全县工人业余教育共办566期(校、班),培训工人近3万人次。
  组织劳动生产竞赛 全县各级工会组织,以增产节约技术革新为主要内容,组织职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生产竞赛和调动职工劳动生产积极性。1958年,百货公司、米厂、供销合作社等8个单位的职工,提出合理化建议62件,被采纳实施的有52件,其中改进生产设备的有10件,节约人民币3万多元。1950至1959年,全县采纳职工合理化建议,节约开支近500万元。建国后,职工创造发明千余项,获县以上科技部门奖励的近百项。推广先进经验近万条,年创造价值近百万元。
  文化体育活动 1951年,成立工人业余剧团,有团员45人,至1953年,排演了20多个节目,演出40多场,观众达8万人次。1955年,县搬运公司工会成立职工业余剧团,团员30余人,设备齐全,演出深受欢迎。
  1953年,县总工会开办工人俱乐部,设游艺室、文娱室和图书室,每天对外开放,全县基层工会还设有5个图书室,藏书2500册。同年“五一”节,县工会举行以工矿企业工人为主的小型运动会,比赛项目有田径和球类。8月,县教育工会组织全县教工篮球比赛。
  1982年,县工会在马湖湖畔兴建了一栋三层楼房的工人文化宫,使用面积达1千平方米,10月为庆祝文化宫落成,举行了文艺演出,有奖猜谜、象棋、乒乓球比赛、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展览等活动。同年,成立工人业余剧团、象棋协会、灯谜协会和摄影协会,在全县开展文体活动。10月,举办全县工人田径运动会。
  1983年,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县工会、体委联合举办工人运动会。
  1984年,县工会、体委筹办三省二市六县象棋赛。
  1985年,县工会、体委从上海特邀象棋大师柳大华来县为职工群众作盲棋表演。
  劳保福利 1954年,县工会成立劳动保险委员会,基层工会相继设置劳保委员,全县有专职劳保委员22人,劳保干事9人。厂矿、企业制定了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组织检查组,坚持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患于未然。厂矿均设立医疗室,坚持24小时值班。新工人上班作业,先接受培训。工会组织还协同行政搞好职工福利,深入职工家庭问寒问暖,办好职工食堂、浴室、托儿所。劳保经费专款专用,真正用在工人劳保福利上,对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每年均给予临时补助,为职工排忧解难。1950年至今,多数单位均实行互助储金制度,金额近20万元,解决部分职工的临时困难。
  第二节 农民组织
  民国16年(1927),成立县农民协会,王泽均任主席。下辖杨梓区农会(领导人陈竹溪),瀼溪区农会(领导人李庚庆),马当区农会(领导人占杰),太平区农会(领导人韩原道)。入会农民近万人。主要任务是配合中共党组织在农民中开展政治思想教育,支援革命战争。当时,农会领导开展抗租抗税,打土豪,分田地,与地主恶霸作斗争,积极性高涨,大革命失败后,农会被政府封闭。中共党组织从县城转到农村后,农会在农村中也由秘密到公开,乡、村农会迅速壮大,斗争风起云涌。
  民国30年(1941),国民党县党部控制的县农会在杨梓桥成立,干事长高建予。6月,永安、龙城、旧县、五柳等乡也先后成立农会组织,有会员6134人。日军占领的区、乡均未成立农会。抗战胜利后,区、乡虽先后有农会组织,但农民未能掌握领导权,只是国民党愚弄农民的工具。
  民国38年5月,县召开第一次农民代表会议,出席代表200人。成立县农民协会,选举商恩甫为副主任。在领导农民开展征粮和减租减息运动的同时,积极筹建乡农民协会。1950年初,本县6区1镇66乡,先后成立农民协会。废除保甲制,一切权力归农会。入会农民14320人,成为土地改革运动的骨干和依靠力量。同年8月,县召开第二次农民代表大会,出席代表232人,讨论了土地改革工作计划。土地改革运动开展后,各地农会发动并带领农民参加土地改革,斗地主,分田地,走互助合作的道路,发展农业生产。
  1951年9月,县召开第三次农民代表大会,出席代表336人。听取中共彭泽县委关于镇压反革命和抗美援朝捐献飞机大炮的报告。
  1952年,各区乡农民协会成为土地改革运动中代表广大贫雇农利益的权力机构。入会人数增加到37304人。1958年后,农民协会的活动渐少。
  在社会主义教育、路线教育和“文化大革命”期间,农村社队曾设立过贫农、下中农协会,生产队设立贫协小组,县成立贫下中农协会筹备委员会。1969年2月,首届贫下中农代表大会在县城召开。此后,贫下中农协会即有名无实,不久被撤销。
  第三节 妇女组织
  民国16年(1927)3月,在国共合作的县党部领导下,成立妇女协会,丁桂香、周赛红负责。妇女协会发动广大妇女参加民主革命,争取自由,谋求解放,宣传剪发放足,提倡婚姻自由,男女平权和禁止童养媳等。发行油印的《彭泽妇女》半月刊,各基层妇女协会也领导妇女从事革命工作。
  民国23年5月,中共彭(泽)、鄱(阳)、都(昌)、湖(口)、东(流)、至(德)望(江)七县中心县委设妇女工作部,凌赛容任部长。6月,中心县委副书记宣单菊兼妇联主任,从望江特支调来20多名男女学生在兆吉沟中心县委训练班学习,又派李三秀等去东流特支从事青年、妇女领导工作。发动妇女参军参战,参加打土豪、分田地、剿土匪的斗争。
  民国32年10月,国民党县党部开始妇运工作,选拔钟卓荣、高贞慧、刘玉华、龚淑珍、欧阳艳梅、丁凤华等为妇女工作队队员。11月,由文昭、欧阳淑贞等15人负责筹备组织妇运会,发动妇女参加劳动,开展纺织竞赛,募捐献款,慰劳伤员,支援抗日战争。这一妇女组织,抗战初期,颇有朝气,至抗战后期,则徒具虚名,未能发挥作用。
  1950年9月,县各界妇女代表大会召开,出席代表163人,成立县民主妇女联合会,中共彭泽县委宣传部长栾璞兼妇联主任。各区乡成立妇代会,发动妇女投入清匪、反霸、减租减息的斗争,积极参加土地改革、抗美援朝、宣传贯彻婚姻法等活动,次年,全县妇女联合会会员发展到15884人。
  1953年3月,县召开第二届妇女代表大会,主要任务是,组织妇女参加农业生产,走社会主义道路,进一步宣传贯彻婚姻法。
  1957年,县召开第三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代表200人。12月,县民主妇女联合会更名为县妇女联合会。
  1958年,人民公社设妇联,大队设妇女主任,生产队设妇女组长,组织妇女参加社会主义大辩论,增产节约,勤俭持家,支援社会主义建设。
  1959年10月9日至12日,县召开第四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代表139人,其中有10名妇女模范列席会议。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百队、千组、万名巧手”的巧姐妹运动。涌现出先进集体23个,先进个人157名。次年,“三.八”妇女节,给予表彰和奖励。
  1963年4月25日,县召开第五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代表220人,发动妇女端正思想,鼓足更大干劲,巩固发展集体经济,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
  1966年3月25日,县召开第六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代表249人。“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级妇联组织机构瘫痪。至1972年公社妇联、大队妇代会、生产队妇代小组等基层组织恢复。1973年7月19日至22日,在杨梓召开县第七届妇女代表大会,恢复县妇女联合会。出席代表330人。确定以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为纲,围绕中心工作,加强妇女组织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
  1978年9月,在县城召开第八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代表300人。大会确定该时期的中心工作是:组织全县妇女参加理论学习。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争“五好家庭”、创“三.八”红旗手(集体)的活动。自1978至1982年全县涌现出“三.八”红旗手(集体)867个,其中经全国妇联、省妇联和地区妇联命名表彰的194个。全国“三.八”红旗手、浩山公社岚陵大队妇代会主任、第4生产队队长欧阳爱娥,二十多年如一日,关心群众,她不仅认真做好生产队的工作,还经常帮助家庭有困难的邻里料理家务,照顾孩子,护理病人。全国“三八”红旗手,芙蓉公社、芙蓉大队党支部书记陶秀兰,早在50年代就荣获“全国五好民兵”的光荣称号,受到毛泽东主席的接见。1982年被全国妇联、省妇联授予“五好家庭”光荣称号的杨梓公社双峰大队王坳生产队刘木英,公婆年逾花甲,兄弟妯娌6人,8个孩子,其中有两个是失去父母寄养在家的外甥,全家16口,她能和睦相处。并经常帮助邻里调解家庭纠纷,周济困难户。龙城镇东风街道主任刘世凤,长年累月,走家串巷,做居民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处邻里的家庭纠纷,带领街道居民创“五好家庭”,使许多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出色地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深受居民称赞。1979年荣获省妇联“三.八”红旗手,1982年荣获全国妇联、省妇联“五好家庭”等荣誉称号。
  1983年3月22日至24日,在县城召开第九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代表300人,其中,特邀代表15名。大会确定该时期中心工作是,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搞好计划生育工作,发挥妇女在“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中的作用,继续开展创“三八”红旗手、“五好家庭”活动。几年来,动员妇女干部带头晚婚、晚育和计划生育,保证妇女产假休息。与有关部门配合,每年在“三八”妇女节期间,分期分批地对育龄妇女进行妇科病普查,有近100名妇女解除隐病。每年“六一”儿童节前后,对独生子女进行身体检查。与有关部门配合,兴办幼托事业。据1985年不完全统计,全县办各类托幼组织74个,其中示范性幼儿园1所,城镇托儿所13处,乡办幼儿园、托儿所21所,家庭幼儿园2所,场(厂)办幼儿园(所)24所,乡办13所,近万名儿童入园入托,家长解除后顾之忧,儿童受到早期教育。
  第四节 青年组织
  共青团 民国16年(1927)2月,成立彭泽青年社。社长欧阳英,文书欧阳启。下设宣传、组织、财务三股,各股设股长。青年社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吸收青年学生、店员、手工业工人等,学习革命理论,进行学术研究,配合党工作的群众团体。
  解放初期,全县只有6名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团员,未设领导机构。1950年3月,配备专职团干,先在江北区(今棉船乡)进行建团试点。接着在城关、马当、马路、太平、杨梓、浩山等区建立区团工委。1953年,全县有专职团干21名,团支部71个,团员1250人。同年12月,成立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彭泽县工作委员会。栾璞兼书记。
  1957年6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彭泽县工作委员会改称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彭泽县委员会。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团县委工作机构瘫痪。1969年9月,团县委并入县革委政治部。
  1973年1月24日,召开共青团彭泽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的团县委。下设办公室和组织、宣传、学少3个部,配备专职干部5人。各级团组织先后恢复和建立。全县有基层团委17个,共青团支部1400个,团员12606人。
  1978年,超龄团员陆续退团,全县团员人数降为8814人。至1985年全县有基层团委32个,共青团支部392个,团员9223人。其中女团员1926人。当年发展新团员2931人。团组织根据中国共产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
  组织活动 1955年,全县2464名农村团员,参加农业社的有2352名,担任正副社长的216人,生产队长215人。
  1963年,毛泽东主席发出“向雷锋同志学习”的号召,全县有团员、青年28500人,以雷锋同志为榜样,为人民争做好事。
  1968年,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本县1500多人参加,经过劳动锻炼,有24人加入中国共产党,265人入团,36人参加社队各级领导班子,74人担任乡村医师和民办教师,143人被选送进工厂,18人推荐上大学,9人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
  1968年冬至1969年冬,乐观、杨梓、浩山、上十岭、瀼溪、和团、马当、天红、太平、黄岭、湖西、定山等公社的团员和青年,组织突击队,冒严寒,顶风雪,投入消灭钉螺的战斗,开新沟,填老沟,歼灭钉螺面积14万亩。
  1970年春,全县有3000多名团员和青年参加了围垦太泊湖工程的战斗。
  1978年以来,各级团组织带领团员、青年投入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全县营造青年林5900多亩,植树40多万株,贡献爱国棉30吨。涌现出新长征突击手133名,其中经团中央、团省委命名表彰的有17名。团县委还创办红专学校,组织团员、青年学习政治、文化和技术。配合县人民武装部开展游泳、射击、通信等军事野营训练;会同县总工会、教育局等单位利用节假日举行球类、文艺会演等项目比赛,丰富团员、青年的业余生活,促进身心健康。
  1985年12月17日,县城团员青年开展为老区捐款捐物活动,共收捐款1155.07元,衣裤33件,粮票192公斤,药品4箱,参加活动的2000多人。同年12月25日,组织县科委、农牧局、卫生局、商业局等5个单位的15名青年,赴老区海形乡开展历时4天的咨询服务活动。活动期间,咨询服务队看望敬老院的孤寡老人和兆吉沟的烈军属,并赠送礼品。义务为老区人民修理收音机28部,电视机1台,治病140多人次。举行两次农村实用知识讲座和一次城乡青年联欢,并植树留念。
  三民主义青年团 民国29年(1940),三民主义青年团(简称三青团)鄱阳分团在彭泽成立区队,指派队长。
  民国33年,由第三战区支团指派团务筹备员成立彭泽团务筹备员办事处。
  民国34年6月14日,彭泽团务筹备员办事处,改建为彭泽分团筹备处,驻县省保安一团团长蔡啸波兼任临时干事会主任,黄茂山为专职书记。团址设杨梓桥的畈上吴村,负责彭泽、湖口两县的团务工作(湖口设通讯员),由湖口师范校长梅荣汉兼任。该组织除广泛吸收团员外,并随时派人去沦陷区侦察新四军情况。
  民国35年抗战胜利后,团部由杨梓桥迁至县城,3月20日,召开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选举殷庆云为彭泽分团主任。主要工作是健全区队部、分队部的组织,加强各级组织“剿共”、“防共”工作效能。同年4月17日,江西支团、第三战区团干事会以赣青饶字第007号会衔命令:“以战区支团奉令撤销,该分团自应于交接之日起,正式改隶江西支团部。”自此,三青团彭泽分团隶属于江西支团部。
  民国36年,彭泽分团改组,张孟仁为主任,欧阳芩为书记。同年10月,上级命令三青团彭泽分团部与国民党彭泽县党部合并,成立党团统一委员会,原三青团主任改派为县党部副书记长,原三青团书记改派为县党部副秘书长。至此,三青团之名遂告消亡。
  第五节 少儿组织
  儿童团 民国16年(1927)3月,在北伐胜利的形势下,彭泽青年社,领导成立儿童团,团长邹志皋,团员20余名,佩戴红布条标志,手执红缨枪,担任警察、站岗、放哨、张贴标语、散发传单,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宣传。曾协助动员妇女剪发、放脚,在各项工作中,成为青年社的助手。
  中国少年先锋队 1949年10月,根据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的决议,建立中国少年儿童队。行政村设大队或中队部,自然村设小队部。当时正值解放初期,主要任务是站岗放哨、侦察敌情、监视坏分子。
  1950年,少年儿童组织纳入学校教育。全县先后有城关、安复、石涧、湖西、庙前、杨梓、瀼溪、马路、旧县、马当、江北等11所完全小学组建中国少年儿童队。
  1953年,中国少年儿童队改称中国少年先锋队(简称少先队)。各完全小学均组建了少先大队或中队,村小组建了小队。
  “文化大革命”期间,少先队活动中断,中学成立红卫兵组织,小学成立红小兵组织。
  1978年,各校恢复少先队组织。是年,有少年儿童54695人,其中25695人加入了少先队,约占适龄儿童的54%。有大队部31个,中队部234个,小队部1484个,配有校外辅导员718名。
  1985年,有少年儿童53867名,入队儿童52948名,约占少年儿童总数的98%。组建大队部27个,中队部221个,小队部1830个。配有辅导员1321人。
  少先队组织一般以中队为单位每星期开展一次活动,大队部每学期组织2至3次活动。活动形式多样,以增进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培养“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新人为主要内容。
  第六节 工商组织
  商会 民国25年(1936),县商会成立,下辖17个同业工会。同年4月22日,县商会召开理、监事会议,公推田祥仁为理事长。
  民国35年3月24日,召开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并呈请县党部、县政府、县参议会派员莅场监选,选理事9人,监事5人,复选王梓廉、高肇谨、周汉涛、胡久通等5人为常务理事,亡梓廉为理事长,徐育仁为常务监事。
  民国36年6月2日,召开第二届代表大会,选举理事13人,监事7人。同日,由理事会公推丁铸九、汪树滋、王岭梅、杨绥远、周汉涛、刘松青、欧阳不凡等7人为常务理事。由常务理事互推欧阳不凡为理事长,监事会公推洪椿茂、欧阳中育、高松年为常务监事,由常务监事互推洪椿茂为监事长。全县入会会员206人。
  工商业联合会 1951年4月,成立县工商联筹委会,有代表54人,选举产生委员16人,主任1人,副主任2人。5月,筹委会为支援抗美援朝,保家卫发表宣言,制定八项爱国公约。
  1953年8月,召开第一一届工商联合代表大会,正式成立县工商联合会。设执行、监察两个委员会,选举委员22人,主任1人,副主任2人。
  1954年4月,召开第二届工商联合代表大会,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10月,城关镇工商联合会成立。
  1955年2月,县工商联成立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推销分会,协助政府推销公债8299元。7月,在县委的领导下,县工商联合会在马当镇开展对小商贩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试点工作。接着在全县进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251户私营商业,3户转为国营,210户转为公私合营,38户转为合作企业。另组织合作商店3个,代销店30个,经销店9处。同年冬,纯洁组织,清除反、坏分子,县工商联改组。
  1963年秋,建立、恢复马当、太平、杨梓工商联合分会。
  1965年7月,召开第六届工商联合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秘书1人。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工商联合会机构瘫痪,直至1985年3月,才恢复县工商联合会。
  第七节 其它组织
  科学技术协会 1956年5月成立县科学技术协会,配专职干部1人,工作由县委宣传部兼管。1959年与县科委、县科学院合署办公。“文化大革命”期间,机构瘫痪,各级科协组织解散。1981年12月召开首届科协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彭泽科技工作报告和彭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选举科协主席1人、副主席5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2人,设专职干部3人。至1985年,成立13个县级学会,有会员971人。各乡(镇、场)均成立了科学普及协会,有会员2500人。各协会均召开了年会,先后评选出优秀论文100多篇。
  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1956年,成立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张济世兼主席。1964年12月4日,召开第二次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选举委员7人,设兼职副主席1人,兼职秘书长、副秘书长各1人。机构设在文化馆内。“文化大革命”期间,未开展工作。1983年5月14日召开第三次文代会,恢复机构并单独办公。选举委员14人,主席1人,兼职副主席2人,秘书长、副秘书长各1人。1984年8月,召开第四次文代会,选举委员10人,配有专职干部4人。下设文学工作协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2人,理事7人;戏剧工作协会(小组)设组长1人;音乐舞蹈工作者协会(小组),设组长、副组长各1人。
  县文联下属文艺社团有:澎浪诗社,县文化馆主办的五柳文学社,6301厂主办的神剑文学研究会,棉船乡主办的文学协会,县总工会主办的职工书画社。
  1983年以来,本县被接纳为江西省文联会员的有12人。被接纳为九江市文联会员的有104人,其中理事7人。
  至1985年底,本县文艺工作者被省级以上学术团体吸收为会员的有有10人;九江市各学术团体吸收为会员的有49人,其中7人任理事。
  抗美援朝分会 1950年8月,声援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反对美帝国主义侵略的正义斗争,成立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反对美帝侵略委员会彭泽县分会。主任由县长方述才兼、副主主任江善讲(全国劳模)。后改称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彭泽分会。在县抗美援朝分会领导下,城乡举行反对美帝武装日本的游行大示威,全县65%的人参加,64%的人受到抗美援朝教育,有56831人参加爱好和平签名,占全县人口59.7%,投票反对美帝重新武装日本的有36137人,占全县人口37.9%,召开控拆美帝大小会议240次,参加控诉的有3万余人。适龄青年报名参军的有57人,城乡各户普遍订立爱国公约。6月,全县人民响应“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捐献飞机大炮、做好拥军优属工作的号召,捐献旧人民币9亿元。救济朝鲜难民和慰劳中朝部队的金额300余万元(旧人民币)。写慰问信200余封,做军鞋2700双,送慰问袋486件。
  中苏友好协会 1951年11月,县中苏友好协会成立。县城各机关单位也分别成立中苏友协分会。县以下各区设中苏友好协会工作委员会,乡成立友协支会,村成立友协分支会。次年3月,全县中苏友协会员发展到26000余人。1952年11月7日至12日,举行“中苏友好月”活动。1959年停止活动。

知识出处

彭泽县志

《彭泽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出版

本书记述全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除卷首概述、大事记和卷末附录外,全志设23卷,计69章236节,上限一般起于1840年,下限为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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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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