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村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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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彭泽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348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村庄
分类号: F327.56
页数: 1
页码: 292
摘要: 本文描述了彭泽县的农村居民居住情况,包括山区、丘陵地区和平原圩区的村庄分布特点和农房占地情况。文章提到农房和庭院占地面积约占总面积的22.7%,并介绍了农户的平均占地面积和年度新房建设情况。
关键词: 农村居民 村庄分布 农房占地

内容

清代,民国时期,多系集族而居,自成村落。建国后,变动不大。50年代末,社员便于出工吃食堂,搞房屋规划,部分小村并入大村。三座中型水库(瀼溪、白沙、余家堰)的兴建,芙蓉农场和太泊湖的开垦,沿江圩提的迁徙和改建迁村移民,滨湖低洼地区村庄,经1954年大水淹没后迁往高处。“文化大革命”中建新村,迁移了部分村庄。大部分村址未变。总的情况是:
  山区:村庄一般座落在山垄、山坞、山冲内,房屋大部分是依山就势,局限于基地,村子小而散。住宅基地占用耕地面积较少。
  丘陵地区:多受集族而居传统方式的影响,大多是一姓一村或一姓几村。村子座落多在地畈中间。建房无规划,横七竖八,各取其便,农家居宅基地面积占用耕地较多。
  平原及圩区:住户多,村庄大,农房建设比较集中。房子均建在圩堤上,不占用或极少占用耕地面积。村庄座落适当,规则较整齐划一。通风向阳,交通便利,有利生产、生活。
  全县农房和庭院占地面积23938.4亩,其中房屋面积约5432.6亩,占总面积22.7%。1981年上年,全县总农户47240户,农业人口254777人,每户平均占地333.5平方米(合0.5亩),人均占地面积48.1平方米(合0.09亩)。年计划建新房的农户3053.5户,占总农户6.46%,新建房屋面积240659平方米,平均每户面积78.82平方米(合0.12亩)。全年按9.49%户建房,每户房屋及庭院需占地0.47亩计算,合计占地面积为1432.6亩。

知识出处

彭泽县志

《彭泽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出版

本书记述全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除卷首概述、大事记和卷末附录外,全志设23卷,计69章236节,上限一般起于1840年,下限为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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