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信用合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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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彭泽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3476
颗粒名称: 第五节 信用合作
分类号: F832.4
页数: 2
页码: 280-281
摘要: 本文描述了中国某县信用合作社的发展历程,涵盖了1950年代至1980年代的发展历史和业务情况。信用合作社起初帮助农民解决资金周转困难,后来业务不断扩大,支持农业和社会主义建设,具有群众性、民主性和灵活性。
关键词: 信用合作社 资金周转 农业支持

内容

1952年春在杨梓区龙溪乡办起了第一个信用合作社,接着又在太平区的定山乡和江北区的天明乡相继兴办。年底,全县共建16个信用社,发展6833名社员,收股金14264元,发放贷款3.8万元。1953年底,全县65个乡,实现乡乡有信用社,80%的农户入了社,股金20万元。1956年,行政区划调整,信用合作社也随之调整,全县25个乡镇都有信用社组织。调整后的信用社有正式职工64人,由半脱产改为全脱产,县办大集体编制,拿固定工资。1958年,乡信用社全部转为银行营业所。1962年恢复与建立信用社,至1963年底,全县恢复17个信用社,建立184个大队信用分社。从1962年至1984年7月止,信用社与营业所是两块牌子,两套资金,统一领导,分别核算,人员混岗的管理体制。1984年8月份以后,信用社与基层营业所分家,独立工作,合理下伸信用社服务网点,全县共下伸46个,并清股、扩股。1985年,入股户53688户、股金268441元。从1983年起,全年利润按40%提留公积金,25%提留公益金,20%提留调剂福利基金,15%为股金分红。实行浮动利率(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下浮动20%)。发挥信用社民间借贷作用。1985年底,实现社社盈余。
  50年代,信贷业务重点是帮助农民解决暂时性资金周转困难,但当时农民收入少,信用社业务不够活跃,资金不足,还需向银行借贷款再贷给社员。60年代,农村收入不断增加,信用社业务兴旺。信用社除支持农业外还有一定数量资金转存银行,支援社会主义建设。70年代,信用社业务不断扩大,资金来源雄厚,除少数仍有困难的社员需要资金支持外,大量的信贷转为支持社队发展农副业生产和社办企业的资金需要,并有大量资金转存银行,支援国家。80年代,信用社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等特点,得到了充分的发挥。营业所与信用社的分工是,在未设立有营业所的乡,信用社代替国家银行的部份业务。营业所与信用社并存的乡,国家单位的存款业务由营业所办理,集体和个人的存款业务由信用社办理。本县信用合作社业务情况见下表:

知识出处

彭泽县志

《彭泽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出版

本书记述全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除卷首概述、大事记和卷末附录外,全志设23卷,计69章236节,上限一般起于1840年,下限为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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