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信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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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彭泽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3475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信贷
分类号: F832.4
页数: 7
页码: 274-280
摘要: 本文记述了工业和商业贷款有较大幅度增长,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
关键词: 农业信贷 农村贫民 工商企业

内容

农业信贷清末至民国时期,穷苦百姓和小本商人,急需款项时,告贷无门,只有以实物典当来解除经济困窘。典当形式多样,一年、几月、十日不等。一般月利3—5%,廉价当物,利率更高,不能按期还款,当物由当铺主拍卖,从中获取厚利。此外,农村贫民在生活危困时,得不到银行低息贷款,只有向地主贷款,年利率高达50至100%,称为高利贷,逾期不还,利上滚利。
  建国初期,县人民银行深入乡村发放农贷,以村或小组为代表立据承借,还从外地调入大米16万斤,稻谷134万斤,菜饼36万斤,黄豆9千斤,发放给农民。1950年,发放农贷58500元,其中实物折款49300元,占贷款总数的84.2%。年底贷款余额9300元。
  1952年,银行向全县826个互助组发放17万元水利贷款,发放周转贷款2.88万元。是年,照顾革命老根据地恢复生产,专拨茶园垦复贷款给浩山区部分乡村。并在利率和期限等方面给予优惠。1953年放贷采取“分次评定,成批发放,分期付款”的办法,放款48万元,年底余额17.5万元。
  1954年,本县遭受特大水灾,为帮助灾民重建家园、恢复生产,银行共发放贷款96.9万元,占全年放贷的80.8%。1955年,为提高贫农在合作社的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发放贫农合作基本贷款26.1万元。
  1958年,发放社员贷款和社队贷款。至1961年共发放贷款246.8万元。1962年对1961年以前社队和社员所欠的农贷,通过清理,上报豁免732647元。
  1965年,农业贷款重点转向对困难户生产、生活的扶持。全年发放贷款162万元。“文化大革命”期间,金融工作受破坏。1966至1969年,只发放农贷53.5万元,1970年以后,农业贷款逐年递增,1976年达392万元。
  1978年后,农村逐步实行以家庭经营为主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农贷对象由原来扶助集体为主转为集体、个人同时扶助。资金投向,由原来单一的支持粮食、棉花生产为主,转向农、林、牧、副、渔各业全面安排。在保证粮食、棉花生产的前提下,资金川于扶助发展经济作物和多种经营。对产品有销路,原料有来源,生产有技术,经济效益好的项目择优贷款。1979年,县农业银行发放农贷648万元。1980年大力支持商品生产,发放农贷733万元。1981年,对种植业、养殖业、能源工业实行区别对待,择优扶持,重点发放15万元中、短期贷款。1982年,除大力支持社队生产外,还积极支持“专业户”、“重点户”发展生产,全年发放农贷861万元。还对黄花、黄岭等6个植保公司发放12.2万元贷款,帮助购买410部药械,增强防治农作物病虫害的能力。
  1983年,对1978年以前集体和个人所欠的农业贷款进行全面清理,属延期的200.03万元,属穷队还本免息的64.14万元,属水利工程无效益报免的11.25万元,属死亡绝户和外迁无下落上报核销的39.62万元,属财政性核销的60.13万元。
  1984至1985年,支持乡镇企业,计发放贷款737.9万元,其中专业户贷款295万元,开发性贷款20万元。
  工商企业信贷清末,民国时期,县内只有个体作坊和私人小企业,有些是向私人钱庄贷款。
  建国初,人民银行开始实行以抵押贷款和信用贷款的方式向私营工商企业贷款,1952年底放款4.13万元。对国营商业贷款41.7万元。1957年工业贷款也只有3.6万元。工业生产发展,贷款数额逐年增加。1964年,国营工业放款17.2万元,集体工业贷款24万元,国营商业贷款1139万元。“文化大革命”时期,经济效益不佳,工业企业贷款随之增加,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1977年后,工商企业经济效益明显好转。县工商银行及时给予帮助。1978年,工业放款147万元,其中集体38.2万元。商业放款1710.8万元。1980年,县工商银行为活跃市场,扩大就业,对集体商业和个体户私人商业给予支持,贷款7万余元。到1984年,贷款有较大幅度增加,年底集体户贷款69.2万元,个体户贷款117.9万元。
  国民经济第六个五年计划期间,县工商银行支持企业改革,帮助搞活企业。在工业企业中,重点支持生产喷雾器、水泥、锦纶袜和奶子锤等产品,1980年发放贷款103万元。1984年支持县针织厂与外地联营,使该厂起死回生,当年实现利润11万元。支持五金厂、水泥厂挖潜改造,使其产品在全国20多个省市销售。1985年,工业贷款余额737.9万元,工业总产值7928.10万元,比1980年3648.78万元增加117.3%。在商业企业中,支持商业流通体制改革,支持粮食企业由管理型向经济型转化。对商办食品、饲料加工业实行优惠扶持政策。支持“第三产业”的发展,支持集体商业的发展和巩固。1980年商业贷款(包括粮食、供销部门)3257.7万元,1985年增加到7572.8万元,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0192万元。比1980年5788.58万元增长30.82%。

知识出处

彭泽县志

《彭泽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出版

本书记述全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除卷首概述、大事记和卷末附录外,全志设23卷,计69章236节,上限一般起于1840年,下限为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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