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货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彭泽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347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货币
分类号: F822.2
页数: 6
页码: 268-273
摘要: 本文记述了在清末民初,本县流通的货币主要是制钱银元和铜元。清朝时期使用的是方孔圆形的铜质制钱,还有纸币如大明通行宝钞和大清宝钞。民国时期,银元券和铜元券流通,还有各种银元和铜钱。建国后,人民币成为唯一通用货币,禁止银元流通。除了人民币,还有一些临时性票券流通。在货币投放和回笼方面,金融部门会组织回笼过多的货币。
关键词: 彭泽县 货币投放 货币回笼

内容

通用货币 本县流通的货币以制钱银元、铜元为最久。明、清时期,均用方孔圆形的铜质制钱,也曾流通过“大明通行宝钞”、“大清宝钞”纸币。同治元年(1862)停用。后来银元、铜元相继流入。市面流通的货币主要是大清龙图银元和铜钱。银元种类有民国3年(1914)铸造的大头(袁世凯像)、民国15年铸造的小头(孙中山像)和大清银币(龙洋)。另有少量从国外流入的墨西哥鹰洋、日本龙洋、英国拐洋。清末,一个银元抵铜元100枚,一枚铜元抵制钱10文。江西官银钱总号发行“十足钱票”和“九五官票”两种纸币,曾在本县流通。
  民国初期,沿用清制硬币。中央和省发行的有银元券和铜元券。14年,开始流通中央银行的拾元、伍元、壹元3种面额的中央票,民国版船洋与中央票同时在市场流通。江西裕民银行的伍角、贰角、壹角3种角系辅币,拾枚、伍拾枚、壹百枚3种铜元券和中国银行的拾元、伍元、壹元3种面额的纸币,同时在市场流通。
  民国24年,国民政府实行银本位的经济改革,授权当时的中央,中国、交通、农民四家银行发行纸币,名曰“法币”。其他银行、钱庄,一律不准发行一元以上的纸币。禁止银元流通,实行白银国有,并以1比1的比例兑进银元,存入国库,作为国家储备基金。25年发行1分铜币、2分、5分镍币,作新硬辅币流通,收兑旧铜元。31年,中央银行发行关金券,以1比20的比例折合法币流通,银元在县内市场出现。37年,“法币”贬值,国民政府又将“法币”改为“金圆券”在全国流通,大陆解放后“金圆券”即成废纸。
  建国后,人民政府以人民币为唯通用货币,收兑和取缔银元,但黑市仍问有出现。1955年3月1日起,发行新人民币,收回旧人民币,新币1元兑换旧币1万元。旧币回笼后,市面全以新币流通。1957年12月1日,发行11分、2分、5分硬分币作为辅币与纸分币通用。1964年4月,国外版印刷的人民币3元、5元、10元停止通用,发行新版人民币1元、2元、5元、10元四种。
  与货币一样,在境内起流通作用的还有临时性票券。
  民国初期,县城内各钱庄、商店印发临时性“本票”(代用券),有邬恒兴、王荣昌、谌大有、同泰和、朱源成、汪福隆、黄咸泰、汪丽文等几家马当、太平、瀼溪、杨梓等地私营商业也发行过临时流通券。扩充私人资本竞争,获取非法利息。
  民国中期,市面辅币甚少,找零缺乏筹码。私商趁机发行“花票”,作结算找零之用,限于城内流通。县城商会商店曾发行百万铜元花票。
  发行者既无确切的准备,又无偿还资本之保证。只顾图利,发行过多,无法兑现,持票者化为乌有,发行者大饱私囊,成为资本家剥削的一种手段。
  投放与回笼建国初期,金融市场不够稳定。1950年12月,县人民银行开展货币斗争,禁止使用伪币,推广使用人民币。严禁银元,铜元在市场流通,对金银实行“取缔黑市,限期兑换,坚决排挤,全面收兑”等措施,严厉打击金银贩子的投机活动。人民币很快成为市场流通的唯一货币。
  1950年5月至1957年底,共收兑黄金759.37两,纯银16160两,银元41116元,折合人民币85137元,1955年3月全国统一发行新人民币后,全县收回旧币计582803.7万元。其中直接兑换的26708.14万万元。
  建国后,实行货币管理,建立财政金库,货币投放和回笼纳入正轨。特别是1978年以后,为适应改革开放,货币投放量大。1980年全县投放货币643万元,相当于建国30年(1949—1979年)投放总和的31.8%,1955至1978年,全县投放货币1621万元,而1979至1985年,7年间投放货币7613万元,市场投放量大,主要是生产发展和流通的需要,是信贷投放过多,基建规模扩大,消费基金增长过快,投放超越了生产的发展和积累的承受能力。金融部门千方百计,组织货币回笼。

知识出处

彭泽县志

《彭泽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出版

本书记述全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除卷首概述、大事记和卷末附录外,全志设23卷,计69章236节,上限一般起于1840年,下限为1985年。

阅读

相关地名

彭泽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