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彭泽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30003462 |
颗粒名称: | 第一章 财政 |
分类号: | F812.7 |
页数: | 7 |
页码: | 251-257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清代至1985年间中国民国时期的财政管理体制变迁和征税机构的演变,以及农业赋税的制度。清代财政收入以田赋为主,辅之以契税;民国初,县财政收支由省统一核实配定,往往入不敷出,县署增设各类杂税;抗日战争期间,地方财政靠部分地区各项收入维持;1950至1952年实行统收统支的财经管理体制;1953至1954年农业税、工商营业税全部上交,地方税留县;从1959年起,农业税全额留县;1985年起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的财政管理体制。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国家税和地方税,支出主要用于行政、公安、教育、经济建设等方面。 |
关键词: | 财政管理 税收收入 财政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