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集市贸易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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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彭泽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345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集市贸易
分类号: F723
页数: 2
页码: 228-229
摘要: 本文介绍了彭泽县集市贸易经历了从清末民国时期的分散到集中,到后来的取缔再到恢复和发展的历程。集市贸易活跃度逐渐增加,成交金额也有显著增长,其中农副土特产品占据主要地位。随着经营体制改革,集市贸易发展更加迅猛,农贸市场设施不断完善,成交额有了大幅增长。
关键词: 集市贸易 农贸市场 经营体制改革

内容

第三节 集市贸易
  清末及民国期间,除县城马当、太平关等几个主要集镇外,均无集市固定点。农民习惯于手提肩挑农副土特产品,走街串巷,到处叫卖。
  建国初期,集市形式由分散到集中,逐渐形成以区、乡、镇所在地为集市贸易点。1952年10月23日至27日,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联合举办了一次全县性的物资交流大会,零售、批发兼营,农副土特产品占31.89%,工业产品占68.11%,参加集市的群众达3万人次,购销额7.38万元。
  1954年,全县建立粮食贸易市场12个,配专职干部管理。是年,成立工商行政管理所。1956年,县城、马当镇、瀼溪港、杨梓桥、郭家桥、庙前街、江北、太平关先后建成综合性的农贸市场,完成统购任务后的鲜蛋、竹木、柴炭、药材等农副产品,均可自由交易,集市贸易活跃。
  1958年“大跃进”期间,要求实现“三无市场”(无投机套购、无黑市交易、无自销活动),集市贸易被取缔。
  1960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恢复和组织农村集市贸易的通知精神,县内集市贸易点重新开放。
  “文化大革命”期间,集市贸易被当作“资本主义市场”,先后关闭。
  1978年后,集市贸易恢复,并日趋活跃。上市交易物资的品种增加到156种。其中,土特农副产品占85%以上。县城集市,人群熙熙攘攘。每天平均进城交易的群众达1500人次。1981至1983年,全县自由交易成交金额为1742.8万元。1981年的成交金额比1979年增长209.42%,后两年又比1981年上升。三年来的成交总金额相当于社会商品零售额的11.4%。其中蔬菜、猪肉、水产品、禽蛋、粮食、油脂、油料等几种主要土产品的销售量,相当于国营商业销售总量的20%。
  经营体制改革后,集市贸易发展尤为迅猛。1984年,全县参加集市交易的群众由1983年每日平均2000人次,增加到6500人次。集市贸易成交总金额达523.91万元,比1983年增长6.99%。1985年,全县参加集市交易的群众日流量约1万人次,节日高达1.5万人次。贸易成交额1287.66万元。其中粮油类136.12万元,肉食、禽蛋、水产类482.1万元,蔬菜水果类199.15万元,工业品类102.61万元,成交总金额比1981年增长2倍。
  农贸市场,原是划定场地,露天交易。1983年在县城物资局仓库北侧,兴建第一农贸市场,交易棚为钢架结构,石棉瓦覆顶,全长156米,总面积3342平方米。1985年,从第一农贸市场出口处至轮船码头,依防水墙增建小百货棚36间。同年又在东岭背汽车站北侧,建第二农贸市场,交易棚面积500平方米。县城农贸市场按行业规划交易区,分区摆摊设点。另建有猪圈、畜类池、屠宰房,便利屠户宰杀,交易棚内,设有屠案10副,长凳50条,供肉类供应用。
  1984年除县城外,马当、芙蓉、定山、太平关、天红、杨梓等共建成交易棚2266平方米。

知识出处

彭泽县志

《彭泽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出版

本书记述全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除卷首概述、大事记和卷末附录外,全志设23卷,计69章236节,上限一般起于1840年,下限为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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