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商品购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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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彭泽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345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商品购销
分类号: F724
页数: 8
页码: 221-228
摘要: 本文介绍了彭泽县的商业发展经历了私营商业、国营商业和合作商业的不同阶段。1953年后,农副产品的收购开始纳入国家计划统一收购,并逐步实行奖售政策。废品回收方面,由县物资局废金属回收站经营。生活资料和农业生产资料销售也经历了不同阶段的发展,从计划供应到逐步敞开,商品品种逐渐增多。物资经营方面,1963年成立了县物资局管理经营计划物资,后来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关键词: 商业发展 农副产品收购 废品回收

内容

收购 主要是农副产品,外加废品收购。农副产品,清代以后,多由商贩收购,转手贸易,余则生产者自行销售。民国期间,县城私营土产商行“永泰昌”、“德源和”、“永丰”收购棉花、菜籽、芝麻、花生、豆类和木炭,并将棉花轧成皮棉运销外地。“白露”一过,“刘乾丰”、“福新公”等鱼行,亦忙将渔民交售的鱼、蟹,装篓外销。商行、小贩收购的土货、水产,除一部分就地供销外,大部分经长江上运九江、汉口,下行安庆、南京;经陆地则运往饶州、景德镇等地出售。商家、水脚(代商店、摊贩跑水路购货的人)从这些地方采购回食盐、煤油、卷烟、火柴、土纸、瓷器、红白冰糖、胶鞋、线袜、细布、绸缎等应市。建国后,逐步由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商业部门经营。
  1953年前,农副产品的收购没有具体的计划,产品的交换还处在自由贸易的状态。下半年开始,农副产品由供销社及国营专业公司统一收购。逐步纳入国家计划收购轨道。对粮食、棉花、油脂实行统购政策,按国家规定的价格和下达的计划统一经营,私商不得插手。年末统计,征购粮食9933.7吨,棉花1527.6吨,菜籽6000吨、芝麻335吨,收购总值为351万元,比1950年增长1倍。
  1961年始,农副产品收购,实行奖售政策,奖售产品有棉花、食用植物油、生猪、油料、茶叶、烤烟、药材及野生动物皮张等。奖售物资有棉布、粮食、化肥、木材等。
  1963年,县供销社内设棉、麻、烟、茶经理部和日用杂品经理部,组织农副产品进城。至1965年,收购品种在150种以上,收购总值在1390.16万元,比1953年翻了3番。
  1967至1977年,受“文化大革命”干扰,小商品经济被否定,土特产品被限制,家庭副业作为“资本主义尾巴”被割掉,计划收购工作停滞不前。1969年,农副产品收购总值下降到1086.49万元。1977年收购总值也只有1453.46万元。这一时期,尽管有奖售办法,还有实物性价格补偿,但收购计划难已完成。
  1978年以后,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农副业生产迅速恢复和发展,收购品种增多,数量明显增长。当年收购总值完成2389.52万元,比1967年增长47.4%。
  1980年后,以农为主,多种经营,全面发展农副产品,产量大幅度增加,农民交售的积极性高涨。当年,收购棉花8440.85吨,占任务的180.4%。收购生猪22234头,蛋品196.95吨,茶叶43.25吨,鲜鱼286.5吨。收购总值达31990万元。
  1982年,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棉、麻、生猪、水产品及其它土特产品的生产迅速发展,加上实行收购和奖售物资双挂钩的政策,农民交售的积极性高。当年农副产品收购总额为6447.03万元,其中商业局313.9万元,供销社4226.2万元,粮食局1902.24万元,医药公司23.9万元,农机公司63.07万元。
  1985年,农村改革进一步深入,多种经营全面发展。当年,皮棉收购15968.05吨,贸易粮31096.3吨,食用植物油4490.25吨,生猪26093头,茶叶56.5吨,水产品333.4吨,鲜蛋179.9吨。农副产品收购总额达8902万元,比1978年增长2.7倍,比1982年增长72.4%。详情见几个年份主要农副产品收购情况表。
  废品回收 工业生产中的切削铁屑和边角余料,生产、生活中的废弃金属工具和用品。由县物资局废金属回收站经营。1974至1983年,每年回收废金属在百吨左右,完不成下达的任务。1984年,规定欠交废金属多少,在供应钢材计划指标中扣除超额交售部分奖给30%钢材指标。采取这一措施后,当年完成上调废钢材废铁579吨,超任务235吨,扭转了徘徊在百吨左右的局面,1985年完成上交废金属285吨,超任务86吨。
  销售 农业生产资料销售,建国前,个体小农生产,生产资料,大部分就地取用,少数购于市面。如农民生产所需的犁、耙、锄、镰、扇轴、箩筐等器具,多系农民直接与当地匠人挂钩加工制造。肥料,则以人粪便、畜粪、塘泥、沤青等施田。
  建国后,商业部门组织生产资料供应。1952年,县供销合作社设生产资料经理部,经营农具、农肥、农药。有旧式犁、耙、刮锄、镰刀、禾戽、水车及双铧犁、中耕器、打谷机、抽水机、硫酸铵、过磷酸钙、硫磺、棉油皂、土农药、滴滴涕、一六〇五、赛力散、六六六等,由1956年20个品种增加到200多个品种。1973年,农村基层供销社,均设生产资料供应专柜。至1985年供应农业生产资料品种达257种。其中化肥7种,农药36种,农药械5种;零配件181种,小型农具28种。随着生产发展,生产资料的品种、品类也不断增多。近年来育秧薄膜、杂优稻种纷呈于市。
  50年代初,农民尚不习惯化肥和新式农具,故销量不大。1956年,农业合作化的兴起,生产资料供应量大增,这年销售肥料2565.9吨。其中硫酸铵703.7吨,过磷酸钙329吨,硫酸钾0.5吨,颗粒肥94.9吨,海鸟粪6.4吨,枯饼1307吨,石膏124.4吨。销售农药81.4吨,其中“一六〇五”1.5吨,“0.5%—6%六六六”9.3吨,25%滴滴涕21吨,棉油皂32.7吨(计3万多连)。销售大、中型农具357件,小型农具75件,农药喷射器683架。1957年推广新式农具2500多件,其中双铧犁426件。1958年“大跃进”中,革新农具粗制滥造,酿成很大浪费。1963年供销社生产资料经理部,清理革新农具,报废金额5万多元。
  1978年以后,农业生产资料需求量猛增。1981年销售化肥18505.85吨,比1961年增长18倍,比1978年增长1.5倍;农药销售751吨,比1961年增长2.6倍。
  1985年销售化肥20581吨,农药187.05吨,手扶拖拉机174台,农用动力机械28台289马力。农用塑料薄膜,1977年开始供应,当年销售9.1吨。1985年达82.07吨,比1975年增长4.6倍,比1978年增长69.5%。农业生产资料供应部门,除供应商品还推广新产品,既支援农业,又扩大销售。1985年,农业生产资料销售总值为1692万元,较1956年增长20倍,较1978年增长1.5倍。详情见下表:
  生活资料销售,建国前,商品皆从外地贩入,自由交易。民国期间,社会动乱,生产萎缩,商品供求关系一直紧张。特别是抗日战争时期,物资封锁,商民外逃,致使商品奇缺。生活日用品如火柴、食盐、煤油常常缺货,有钱无市。抗战胜利后,供应稍有缓和,但食糖、食盐仍很紧张。其它商品,品种单调,质量低劣。
  建国后,批发和零售两个方面,均由国营商业各专业公司对口调入、供应。1953年以后,除对粮食、棉布、棉花、油料实行统购统销外,其它商品皆敞开供应,市场活跃。因1958年“大跃进”和三年自然灾害的影响,市场物资日趋紧张,紧俏商品如糖、酒、烟、肥皂、火柴、洗衣粉等工业品及肉、禽、蛋等主要副食品凭票证定量、限量供应,发货券购买。棉针织品也凭证定量供应。
  1962年,农村市场畅销的工业品优先供应农村,城乡都畅销的工业品如缝纫机、自行车、元钉等紧俏商品,也优先供应农村市场。促进农村市场的繁荣。
  1964年,物资逐渐增多,供需关系有所缓和,敞开供应品种逐年增加。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凡商品名称、商标、图案、造型,带有“封建”色彩的禁止出售。刚恢复的市场活力又遭到严重破坏。紧俏商品数量减少,供需矛盾突出。凭票供应兴起了“开后门”之风。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新产品不断投放市场,货源足,品种多,质量好。除粮食、食油、棉布、煤炭及部分农业生产资料凭证供应外,其余商品基本敞开。同时,粮食、食油等商品实行议价销售。
  1983年,取消棉布凭票供应。化纤布、呢绒、毛料等品种多,花色新。服装款式、质地每年有新发展。生活日用品由低档向高档发展,家用机电器具,销售量与日俱增。1985年,销售自行车6139辆,电风扇3970台,缝纫机1221架,电视机2607台,录音机1065台。
  为了扩大商品销售,批发部门实行回扣价,零售商店开展优质服务,调整营业时间,方便群众收到成效。1985年全县社会商品零售额达9741万元,是1978年的1.5倍,是1965年的3.5倍。详情见下表:
  物资经营 1963年3月成立县物资局,管理经营计划物资。1968年4月,物资局撤销,业务并入县财贸指挥部下辖的五金交电组。在计划失调,物资失控的情况下,1969年7月,恢复物资局。物资局下设:综合物资、生产服务、物资开发三个专业公司,拥有固定资产原值37.6万元。总建筑面积3554平方米,其中仓库1412平方米。
  经营物资有:金属、机电、轻化、建筑材料四大类。
  金属材料,包括黑色金属材料和有色金属材料。其中钢材有14个品种,以及生铁和各种有色金属、稀有金属。
  机电设备有三类:一类(统配)有各类载重汽车、轿车、机床设备、工业锅炉、内燃发电机组、其它机械设备;二类(部管及省分配)有各类工业轴承、量具、刀具、电工机械仪表、磨具料等;三类(地方产品)有绝缘材料、乙炔发生器、高压熔断丝等4000多种,上万个规格。还有供机械生产配套、基建、维修和生活需要的物资。
  轻化产品,亦有三类:一类属统配,有纯碱、烧碱、硫酸、硝酸、橡胶原料、轮胎、火工产品(炸药、雷管、导火线)等;二类属部管,有氯化铵、氯化钙、硫酸铵、聚苯乙烯、纯苯、石油甲苯等;三类属部管下放物资及地方产品,有盐酸、液氯、漂白粉等,共有170余种。
  建筑材料,包括水泥、玻璃、油毡、卫生陶瓷、石棉制品及建材三类物资。
  物资局上述物资,原是按“集中分配,单一调拨”分工的原则经营的。经济体制改革后,除国家统配物资,仍由县计划委员会统一分配、物资部门统一调拨外,其余部管物资及三类物资,均由物资部门根据生产和基本建设的需要,自行办理订货,统一组织供应。
  1975至1985年,供应统配各类主要物资和二、三类物资,以及物资部门通过各种渠道自行组织的计划外物资有:钢材15907吨,价值1430万元;生铁1051吨,价值33万元;水泥14300吨,价值98万元;玻璃3.4万标箱,价值7.14万元;油毡7.8万卷,价值116.2万元;轮胎9743套,价值344.9万元。机电设备品种很多。其中汽车308辆、机械设备2974件、轴承5.74万套、布电线2176公里、裸铝线及铜芯铝胶线176吨,总价值金额为1462万元。
  1985年以前,经营管理松弛。资金来源于国家,企业不负盈亏。1985年9月16日起,将“以收抵支,收支平衡”的规定,改为“合理计费、合理盈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到1985年底,实现税利78564元。本县几个年份金属材料,机电产品,轻化建材等进销、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分别列表如下:

知识出处

彭泽县志

《彭泽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出版

本书记述全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除卷首概述、大事记和卷末附录外,全志设23卷,计69章236节,上限一般起于1840年,下限为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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