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个体手工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彭泽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342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个体手工业
分类号: F407.8
页数: 2
页码: 177-178
摘要: 本文介绍了民国时期,乡村中多是农民兼营手工业,城镇个体手工业设备简陋,工艺落后。建国初期,党和政府对个体手工业采取扶持政策,帮助发展。至1953年底,本县个体手工业发展到1636个生产单位,2254人从业。1954年开始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建立手工业合作社。轧花工业发展早,1950年设有彭泽轧花厂,后发展到城关、良洲、马当等地,纺织工业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大。
关键词: 手工业 轧花工业 彭泽县

内容

民国以前,乡村中多是农民兼营手工业。清同治版县志云:“业农之家,少事工匠,职艺子弟,间务耕耘。”城镇个体手工业者,以行业为专职,经营方式多以家庭为单位,前店后坊,设备简陋,工艺落后。大多数个体手工业分散在全县各地,活动方式一般是师主带徒,上户做工或走村串巷,流动作业。民国后期,社会动乱,战事频繁,从事手工业者,无工可做,从业人员下降。建国前夕,本县有手工业者1434人,其中,铁匠186人,木匠387人,篾匠200人,缝纫匠129人,服务及其他工匠532人。
  建国初期,党和政府对个体手工业采取扶持政策,给予税收优惠,帮助组织原材料,包销或代销产品,手工业迅速恢复和发展。加之本县自然条件优越,山上有山货,水中有水产,吸引了邻县如湖口的泥水匠、望江的篾匠、太湖的圆木匠及宿松的铁匠、理发匠等手工业者,相继来县营生传艺,在县落户生根者为数不少。至1953年底,个体手工业发展到1636个生产单位,从业人员2254人,其中,亦工亦农的手工业534个生产单位,651人。具体情况见下表:
  1953年初,开展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宣传教育和调查摸底工作。1954年3月先在县城木器行业开始试点,实行统一组织,行业管理,分散经营自负盈亏的办法,把个体手工业组织起来,成立手工业合作社(小组),月底,组建成全县第一个手工业合作组织——城关木业生产供销合作社,有社员28人,股金560元。继而在县城、马当、棉船、芙蓉、黄花、杨梓、乐观、浩山等地,发展铁、木、篾主要行业,至年底,组建成手工业合作社2个,社员67名,合作小组9个,组员88名。
  1955年,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全县又发展了一批新社(组),生产合作社增加到5个,社员110人。生产供销社1个,社员12人,生产小组26个,组员214人。
  1956年,合作化运动进入高潮,全县集镇以上手工业,基本上组织起来了。原有小组人员增加,升级为合作社,至年底,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有36个,社员731人。
  1957年,对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进行全面整顿,在巩固、提高的基础上,继续发展新社(组),吸收新社员。到年底,有合作社40个,社员779人,合作小组1个,组员4人。共设有413个服务点,其中乡村392个;按服务形式分,有门市部37个,服务点39个,流动组42个,流动担295个。经济核算采取带股分红和按产计酬的方法。集镇以下尚有亦工亦农手工业者共1771人,全部由高级农业社领导和管理,农忙务农,农闲做工,参加农业社统一分配。
  1958年,大办工厂的热潮遍及城乡,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普遍转厂升级。县城11个社(组)分别转为地方国营工厂或合作工厂;集镇以下的农村手工业社(组),都以公社为单位,将几个行业的合作社(组)合并起来,吸收生产大队专业手工业者,成立公社联合厂。亦工亦农的手工业者,从事农业生产。
  1961年,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调整手工业所有制。至1962年底,全县恢复手工业合作社(组)32个,社(组)员985人;社办工厂11个,职工329人;国营垦殖场及国营商业办厂4个,职工179人,组建大队手工业小组186个,组员1541人,亦工亦农手工业者417人。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把原来合作社(组)开办的店、服务点、串街走乡流动服务等传统经营方式,视为“资本主义尾巴”统统割掉,后又并社转厂。城镇社(组)成员一部分转厂就业,大部分下放农村。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个体手工业迅速恢复和发展。手工业者摆摊设点或走街串巷,直接为消费者服务。至1985年,个体手工业专业户由1979年的25户增至125户。修理业181户,从业人员计358人。

知识出处

彭泽县志

《彭泽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出版

本书记述全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除卷首概述、大事记和卷末附录外,全志设23卷,计69章236节,上限一般起于1840年,下限为1985年。

阅读

相关地名

彭泽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