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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一章 生产体制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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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彭泽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3426
颗粒名称:
第一章 生产体制
分类号:
F427.56
页数:
7
页码:
177-183
摘要:
本文介绍了民国以前,乡村中多是农民兼营手工业,城镇个体手工业设备简陋,工艺落后。建国初期,政府扶持个体手工业,发展至1953年底有1636个生产单位。1954年开始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建立手工业合作社。轧花工业发展早,1950年设有彭泽轧花厂,后发展到城关、良洲、马当等地,纺织工业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大。
关键词:
手工业
生产体制
彭泽县
内容
第一节 个体手工业
民国以前,乡村中多是农民兼营手工业。清同治版县志云:“业农之家,少事工匠,职艺子弟,间务耕耘。”城镇个体手工业者,以行业为专职,经营方式多以家庭为单位,前店后坊,设备简陋,工艺落后。大多数个体手工业分散在全县各地,活动方式一般是师主带徒,上户做工或走村串巷,流动作业。民国后期,社会动乱,战事频繁,从事手工业者,无工可做,从业人员下降。建国前夕,本县有手工业者1434人,其中,铁匠186人,木匠387人,篾匠200人,缝纫匠129人,服务及其他工匠532人。
建国初期,党和政府对个体手工业采取扶持政策,给予税收优惠,帮助组织原材料,包销或代销产品,手工业迅速恢复和发展。加之本县自然条件优越,山上有山货,水中有水产,吸引了邻县如湖口的泥水匠、望江的篾匠、太湖的圆木匠及宿松的铁匠、理发匠等手工业者,相继来县营生传艺,在县落户生根者为数不少。至1953年底,个体手工业发展到1636个生产单位,从业人员2254人,其中,亦工亦农的手工业534个生产单位,651人。具体情况见下表:
1953年初,开展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宣传教育和调查摸底工作。1954年3月先在县城木器行业开始试点,实行统一组织,行业管理,分散经营自负盈亏的办法,把个体手工业组织起来,成立手工业合作社(小组),月底,组建成全县第一个手工业合作组织——城关木业生产供销合作社,有社员28人,股金560元。继而在县城、马当、棉船、芙蓉、黄花、杨梓、乐观、浩山等地,发展铁、木、篾主要行业,至年底,组建成手工业合作社2个,社员67名,合作小组9个,组员88名。
1955年,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全县又发展了一批新社(组),生产合作社增加到5个,社员110人。生产供销社1个,社员12人,生产小组26个,组员214人。
1956年,合作化运动进入高潮,全县集镇以上手工业,基本上组织起来了。原有小组人员增加,升级为合作社,至年底,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有36个,社员731人。
1957年,对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进行全面整顿,在巩固、提高的基础上,继续发展新社(组),吸收新社员。到年底,有合作社40个,社员779人,合作小组1个,组员4人。共设有413个服务点,其中乡村392个;按服务形式分,有门市部37个,服务点39个,流动组42个,流动担295个。经济核算采取带股分红和按产计酬的方法。集镇以下尚有亦工亦农手工业者共1771人,全部由高级农业社领导和管理,农忙务农,农闲做工,参加农业社统一分配。
1958年,大办工厂的热潮遍及城乡,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普遍转厂升级。县城11个社(组)分别转为地方国营工厂或合作工厂;集镇以下的农村手工业社(组),都以公社为单位,将几个行业的合作社(组)合并起来,吸收生产大队专业手工业者,成立公社联合厂。亦工亦农的手工业者,从事农业生产。
1961年,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调整手工业所有制。至1962年底,全县恢复手工业合作社(组)32个,社(组)员985人;社办工厂11个,职工329人;国营垦殖场及国营商业办厂4个,职工179人,组建大队手工业小组186个,组员1541人,亦工亦农手工业者417人。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把原来合作社(组)开办的店、服务点、串街走乡流动服务等传统经营方式,视为“资本主义尾巴”统统割掉,后又并社转厂。城镇社(组)成员一部分转厂就业,大部分下放农村。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个体手工业迅速恢复和发展。手工业者摆摊设点或走街串巷,直接为消费者服务。至1985年,个体手工业专业户由1979年的25户增至125户。修理业181户,从业人员计358人。
第二节 集体工业
集体工业始于建国后,主要有第二轻工业(简称二轻工业)和乡镇工业。
二轻工业:是县属大集体工业,其所属厂矿大多设县城,在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1953年后,二轻工业是在组织生产合作社的基础上演变和发展起来的。1957年,县城有建筑社、铁业社、篾业社、缝纫社、针织社、印刻社、金属社、食品社、采石社、砖瓦社、钟表社,职工208人,徒工29人,股金8020元,流动资金10.35万元,固定资产9.85万元。
1958年,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县属集体工业得以逐步发展。县城11个合作社分别转厂或与其他厂合并。年末县属集体工厂有机械厂、针织被服厂、建筑工厂、砖瓦厂、合作小五金厂、造船厂。年产值198.6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19.61%,上交利润税金23.92万元。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又一次撤销合作社(组),再次合并设厂。至1969年县办集体企业有县综合厂、针织厂、砖瓦厂、农具厂、建筑公司、木器厂、竹器厂、泥炉厂等8个。这段时期,正常的生产秩序、合理的规章制度遭到破坏,产品种类减少,产值下降,企业亏损,年产值均停留在60万元左右。
1970年后,各工厂生产有新的发展,产值回升。至1976年,县二轻系统6家县办大集体工厂有职工984人,固定资产原值163.14万元,年末流动资金87.21万元。主要设备有织袜机124台,冲压机7台,带锯机及附属设备8台(套),24门轮窑一座,制砖机3台,破碎机1台,车、钻床2台。主要产品:袜子95.44万双,“钻石牌”奶子锤15.44万把,木制家具4900件,机砖1535万块,水泥预制品3688件,年产值233.22万元,占全县工农业总产值的14.25%,比1969年增长2.7倍,利润8.7万元,税金19.06万元。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工厂着手经济结构的调整,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按二轻工业集体经济性质和特点办厂。产品种类增多,质量提高,经济效益渐有转机。至1981年,县属集体所有制企业有五金厂、砖瓦厂、纤维板厂、木器厂、针织厂、服装厂、泥炉厂、综合厂、造船厂、建筑公司预制厂。年末职工人数1210人,固定资产原值300.83万元,总产值474.44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14.68%。产品销售税金28.44万元。其间,淘汰了一批老产品,增加了新品种,兴办了几家适销对路的新企业。与1976年比较,二轻主要产品由17个增加到85个,花色品种田18种增加到315种。新增刀加的行业有纸塑包装、日用电器、文化用品、炊事用具、玻璃制品、机械配件等6个。新办企业有纸塑包装厂、瓷用毛笔厂、砖瓦厂第三分厂(生产粉笔和石灰石系列产品),城关纸箱厂、城关钢窗厂等。
其它集体工业 1985年,县以上集体所有制独立核算工业除属二轻局下辖的服装厂、木器厂、砖瓦厂、泥炉厂、五金工具厂、综合厂,还有属县经济委员会下辖的针织厂,属县交通局下辖的造船厂,属县供销社下辖的城关轧花厂、东边河轧花厂、马当轧花厂、芙蓉轧花厂、定山轧花厂、瀼溪轧花厂、棉机修配厂。以上15个厂至1985年,固定资产投资计866.5万元,其中,1981至1985年投资335万元,占历年总投资额的38.66%;工业设备拥有价值量,50年代9.1万元,60年代20.9万元,70年代143.5万元,80年代104.7万元。1985年末安装设备价值合计278.2万元,动力机械总能力4342千瓦;年末企业占地面积计399116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81148平方米,其中职工住宅25483平方米。1985年末共有职工2945人,其中女职工1647人,合计中有工人2270人,徒工67人,工程技术人员3人,管理人员227人,服务及其他人员378人。在810名固定工人中,从事机械化操作的6人,从事半机械化操作的380人,从事手工操作的424人。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均17605元,最高的是东边河轧花厂人均39109元。年产值计4709.5万元,由1980年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13.84%上升到53.48%,净产值327.1万元,利润税金总额完成97.8万元,分别比1980年增长56.9%和59.7%。固定资产原值801。8万元。
乡镇工业 原属县手工业管理局和手工业联社管理。1977年12月1日设社队企业管理局。1984年5月社队企业管理局易名为乡镇企业管理局。各乡镇相应成立管理机构。县内乡镇企业主要行业有种植、养殖业、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饮食服务业、商业等。1978年,社办工业26个,队办企业293个,从业人员8573人。总收入815万元,其中,工业总产值369万元(含队办工业164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13.3%。
1980年,县内乡镇企业发展迅速,工业产值461.4万元,比1978年增长25%。
1984年,中共彭泽县委、县政府贯彻执行中共中央(84)1、2号文件精神,作出“关于发展多种经营和乡镇企业”的决定。乡镇企业又一次得到发展。全县乡镇企业总收入1688.32万元,比1982年增长46.4%,其中,乡办企业收入950.32万元,占总收入的56.2%,村办企业收入738万元,占总收入的43.7%,户办、联户办企业收入320万元,占总收入的15.9%。年总产值超百万元的乡有5个,马当乡306.5万元,棉船乡256.02万元,芙蓉、定山、泉山乡已跨过百万元大关。
1985年,全县乡镇企业年产值3765.72万元,比上年增长1.2倍,其中乡镇工业总产值2223.2万元,占年总产值的58.57%,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24.6%。在乡镇工业总产值中,乡办工业1063.1万元,镇办工业38.1万元,村及两户办企业1122万元。年产值30万元以上的骨干企业有马当砖瓦厂、太平关包布厂、黄花砖瓦厂、定山长江砂矿、棉船油化厂、芙蓉砂矿、棉船新洲造纸厂、棉船建材厂、棉船农机厂、马当农机厂、马当水泥预制品厂以及村办的棉船江心砖瓦厂等。年末乡镇企业总收入超百万元的乡增加到13个,马当乡仍居首位,年产值698万元,棉船乡499.98万元,芙蓉乡407.01万元,泉山、定山、杨梓、黄岭、黄花、东升、太平关、瀼溪、浩山等乡,亦跨过200万元大关。详见下表:
第三节 国营工业
县属国营工业,主要有县经济委员会直属厂,还有粮、商、农等部门办的工业。
国营工业创办于解放后。1950年本县创办四家地方国营工厂:和丰米坊,厂厂址设城关镇,县财政科主管,有职工22人,固定资产0.2万元,年产大米80吨,年产值1.42万元;利群油坊,财政科主管,有职工12人,固定资产0.2万元,年产食用植物油15吨,年产值1.55万元;群益油坊,县公安局主管,有职工3人,固定资产0.12万元,年产食用植物油2吨,年总产值0.23万元;彭泽轧花厂,省农业厅主管,有职工80人,固定资产5万元,年产皮棉90吨,年产值18万元。这年,国营工业总产值21.2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17.91%。
1951年,创办彭泽电厂厂,有职工4人,发电0.5万度,年总产值0.82万元。同年,创办县农机修配厂,至1962年有职工14人,固定资产17.26万元,年生产内燃机配件,创价值2.52万元。
1956年,县商业局在城关镇创办食品加工部,有职工11人,年产糕点25吨。同年,县粮食局创办彭泽县制米厂。国营工业总产值122.09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16.73%。
1958年10月,创办县印刷厂,有职工17人;县粮食局在马当镇创办马当制米厂;食品加工部易名彭泽县食品厂,职工增至37人,产品品种增多;彭泽电厂与农机修配厂合并称彭泽县农业机械修造厂(简称农机厂)。
1959年,创办县型砂厂,厂址设定山上祠堂附近的红光,建厂初期有职工37人,生产高峰时有季节工1300余人。
1964年,创办县自来水厂,日产水6000吨;1965年,创办彭泽县江心良种轧花厂,厂址设今棉船乡,由县农业局归口管理。是年,国营工业总产值1035.74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90.09%。
1969年,建成瀼溪水库,由县水利电力局管理,工业产值主要是发电。1970年创办县水泥厂厂、县电机厂。是年,国营工业总产值1241.33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85.71%。
1975年,创办乐观良种轧花厂,厂址设乐观乡,由县农业局归口管理;创办彭泽县面粉广,厂址设今泉山乡,由县粮食局管理。是年,国营工业总产值1475.27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75.33%。
1979年,建成余家堰水库,由县水利电力局管理,工业产值主要是发电。
1981年,创办县供电公司,年发电402.97万度,其中水电263.67万度。创办县东升良种轧花厂,厂址设东升乡,由县农牧局归口管理。1983年,创办彭泽县饲料加工厂,由县粮食局管理。
1985年,县经济委员会所辖的国营工业企业有:建筑材料厂、印刷厂、水泥厂、农业机械修造厂、电动工具厂、供电公司;县农牧局所辖的国营工业企业有:江心良种轧花厂、乐观良种轧花厂、东升良种轧花厂;县粮食局所辖的国营工业企业有:制米厂、马当制米厂、面粉厂、植物油厂、饲料公司;县水利电力局所辖的国营工业企业有:瀼溪水库电站、余家堰水库电站;县商业局和县城建局所辖的国营工业企业分别是食品厂和自来水公司。
全县国营工业企业,1985年已安装设备价值计1083.1万元。年末共有职工3715人,其中女职工1398人。在职工总人数中有工人2741人,徒工121人,工程技术人员30人,管理人员477人,服务人员285人,其他人员61人。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均8332元,最高的是县饲料公司为68854元。年产值3208.4万元,净产值720.9万元,分别比1980年增长2.24倍和2.73倍。全民所有制独立核算企业自建厂至1985年完成利润税金总额1744.3万元,交利润税金总额96。96万元;1985年完成利润税金总额314万元,交利、税、费64.2万元,分别比1980年增长4.7倍和2.4倍。1985年末固定资产原值2094.2万元,比1980年增长1.55倍,其中机器设备1024.6万元,房屋建筑623.1万元,非生产用固定资产321.6万元。专用基金全年支用数为149.5万元,其中用于发展生产57.4万元,职工福利26.5万元,职工奖励20.7万元。专项借款年末数为1096.6万元,比1980年增长36.2倍。
国营芙蓉农场 1953年建场,初期,场办工业只有一个陈旧的粮油加工厂,一个110多人的建筑队,一个小型农机维修厂和一个小型砖瓦厂。1976年后,场办工业兴起,当年创办农业机械厂和油脂化工厂,1981年创办霓虹灯厂、酒厂,1984年创办砖瓦厂,1985年创办食品厂、羽绒厂、配合饲料厂、建材厂。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建厂至1985年固定资产投资合计为557.3万元,其中1981至1985年投资376.5万元,占历年投资总额的67.5%。工业设备拥有价值量分年代是:50年代1.4万元,60年代10.3万元,70年代12.3万元,80年代124万元。1985年末,安装设备价值合计148.09万元。共有职工1059人,其中工人787人,徒工59人,工程技术人员5人,管理人员136人,服务人员64人,其他人员8人。主要产品年产量为:食用植物油756吨,禽蛋制品12吨,白酒、汽水共131吨,羽绒服装3600件,水泥预制构件722立方米,机砖514万块,霓虹灯装置价值量74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均7529.8元,最高是配合饲料厂,年人均2.8万元。年产值561.8万元,净产值155.3万元,分别比1984年增长1.36倍和1.54倍。建厂至1985年,历年完成利润税金总额计105.1万元,其中1985年利润税金总额完成55.6万元。年产值超100万元的工厂1个。即油脂化工厂,年产值280.2万元,其它厂年产值均在80万元以下。
上十岭垦殖场 创办于1958年,建场后,利用该场地处山区,植物、矿藏、水力资源丰富等有利条件,发展场办工业。1959年创办酒厂,生产粮制白酒和封缸酒。1964年创办农机修配厂,主要生产人力脱粒机。1970年创办化工厂,主要生产民用炸药。1973年创办竹木制品厂。1985年创办工艺美术厂,主要生产“双龙牌”挂衣架和骨灰盒。以上各厂,自建厂至1985年,固定资产投资计162万元,60年代工业设备简陋,安装设备价值量为8.1万元。1965年主要工业产品为年产白酒15吨,年产家具2201件,工业总产值12.2万元,占全场工农业总产值的19%。上交利润税金1.7万元。70年代,增办2家企业,设备有所更新,安装设备价值量计9.2万元。1975年以后,生产品种增多,至1978年,年产白酒160吨,炸药360吨,家具2901件,人力脱粒机20台,骨灰盒840个,年产值97.2万元,比1970年增长5倍,比1975年增长1.2倍,工业产值占全场工农业总产值的61%。80年代安装设备价值量计35.3万元。1985年,年产家具5000件,脱粒机91台,骨灰盒700个,炸药400吨,白酒70吨,年产值129.9万元,占全场工农业总产值的50.2%。完成利税计7.5万元。各厂建厂至1985年末,利税总额完成147.8万元,交利润总额计66万元。1985年该场全民所有制独立核算工业企业5个,均属小型企业,年产值在50万元以下。年末共有职工305人,其中工人205人,徒工32人,管理人员35人,服务人员5人,其他人员23人。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均2799元,最高的是化工厂为57.03元。年末固定资产原值109.2万元,比1980年增长55.68%,其中机器设备4.3.6万元,房屋47.3万元,非生产用固定资产17.9万元。企业流动资金计88.7万元。其中国家流动资金26.1万元,流动资金借款计3.8万元。
附:朝阳机械厂国营朝阳机械厂,系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下属的三线军工中型企业。1972年11月1日从江西省德安县迁来彭泽县城西郊,在原远征机械厂的厂址基地上兴建而成。至1985年末,建筑总面积为54924平方米,有职工900余人。
国营朝阳机械厂原设计为海军生产军用产品,后未能形成生产能力。从1979年开始,先后生产过MD79A硬质合金磨刀机、台式电风扇、立式电风扇、洗衣机、罐头划线机、折叠床等民用产品,开展对外协作加工多种机械零部件业务。
1983年4月,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决定朝阳厂转产“复合岩棉板舱室防火系统”。1984年开始试制,当年成功。通过试烧,技术鉴定合格,取得了“船检型式认可”,进行小批量生产。以后,取得英国劳氏船级社(LR)的型式认可。
1985年,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拨款从挪威引进了一条钢板纵切和岩棉板滚压成型淋胶固化生产线,经安装、调试,已投入使用。
知识出处
《彭泽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出版
本书记述全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除卷首概述、大事记和卷末附录外,全志设23卷,计69章236节,上限一般起于1840年,下限为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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