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工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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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彭泽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3425
颗粒名称: 卷七 工业
分类号: F427.56
页数: 22
页码: 177-198
摘要: 本文介绍了个体手工业,民国时期乡村中多为农民兼营手工业。城镇个体手工业以家庭为单位,设备简陋,工艺落后。1950年创办彭泽轧花厂,后发展到城关、良洲、马当等地,承担全县棉花加工任务。1954年有轧花机109台,动力设备144匹马力引擎6部。纺织工业创产值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大。
关键词: 工业 生产体制 行业

内容

第一章 生产体制
  第一节 个体手工业
  民国以前,乡村中多是农民兼营手工业。清同治版县志云:“业农之家,少事工匠,职艺子弟,间务耕耘。”城镇个体手工业者,以行业为专职,经营方式多以家庭为单位,前店后坊,设备简陋,工艺落后。大多数个体手工业分散在全县各地,活动方式一般是师主带徒,上户做工或走村串巷,流动作业。民国后期,社会动乱,战事频繁,从事手工业者,无工可做,从业人员下降。建国前夕,本县有手工业者1434人,其中,铁匠186人,木匠387人,篾匠200人,缝纫匠129人,服务及其他工匠532人。
  建国初期,党和政府对个体手工业采取扶持政策,给予税收优惠,帮助组织原材料,包销或代销产品,手工业迅速恢复和发展。加之本县自然条件优越,山上有山货,水中有水产,吸引了邻县如湖口的泥水匠、望江的篾匠、太湖的圆木匠及宿松的铁匠、理发匠等手工业者,相继来县营生传艺,在县落户生根者为数不少。至1953年底,个体手工业发展到1636个生产单位,从业人员2254人,其中,亦工亦农的手工业534个生产单位,651人。具体情况见下表:
  1953年初,开展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宣传教育和调查摸底工作。1954年3月先在县城木器行业开始试点,实行统一组织,行业管理,分散经营自负盈亏的办法,把个体手工业组织起来,成立手工业合作社(小组),月底,组建成全县第一个手工业合作组织——城关木业生产供销合作社,有社员28人,股金560元。继而在县城、马当、棉船、芙蓉、黄花、杨梓、乐观、浩山等地,发展铁、木、篾主要行业,至年底,组建成手工业合作社2个,社员67名,合作小组9个,组员88名。
  1955年,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全县又发展了一批新社(组),生产合作社增加到5个,社员110人。生产供销社1个,社员12人,生产小组26个,组员214人。
  1956年,合作化运动进入高潮,全县集镇以上手工业,基本上组织起来了。原有小组人员增加,升级为合作社,至年底,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有36个,社员731人。
  1957年,对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进行全面整顿,在巩固、提高的基础上,继续发展新社(组),吸收新社员。到年底,有合作社40个,社员779人,合作小组1个,组员4人。共设有413个服务点,其中乡村392个;按服务形式分,有门市部37个,服务点39个,流动组42个,流动担295个。经济核算采取带股分红和按产计酬的方法。集镇以下尚有亦工亦农手工业者共1771人,全部由高级农业社领导和管理,农忙务农,农闲做工,参加农业社统一分配。
  1958年,大办工厂的热潮遍及城乡,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普遍转厂升级。县城11个社(组)分别转为地方国营工厂或合作工厂;集镇以下的农村手工业社(组),都以公社为单位,将几个行业的合作社(组)合并起来,吸收生产大队专业手工业者,成立公社联合厂。亦工亦农的手工业者,从事农业生产。
  1961年,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调整手工业所有制。至1962年底,全县恢复手工业合作社(组)32个,社(组)员985人;社办工厂11个,职工329人;国营垦殖场及国营商业办厂4个,职工179人,组建大队手工业小组186个,组员1541人,亦工亦农手工业者417人。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把原来合作社(组)开办的店、服务点、串街走乡流动服务等传统经营方式,视为“资本主义尾巴”统统割掉,后又并社转厂。城镇社(组)成员一部分转厂就业,大部分下放农村。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个体手工业迅速恢复和发展。手工业者摆摊设点或走街串巷,直接为消费者服务。至1985年,个体手工业专业户由1979年的25户增至125户。修理业181户,从业人员计358人。
  第二节 集体工业
  集体工业始于建国后,主要有第二轻工业(简称二轻工业)和乡镇工业。
  二轻工业:是县属大集体工业,其所属厂矿大多设县城,在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1953年后,二轻工业是在组织生产合作社的基础上演变和发展起来的。1957年,县城有建筑社、铁业社、篾业社、缝纫社、针织社、印刻社、金属社、食品社、采石社、砖瓦社、钟表社,职工208人,徒工29人,股金8020元,流动资金10.35万元,固定资产9.85万元。
  1958年,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县属集体工业得以逐步发展。县城11个合作社分别转厂或与其他厂合并。年末县属集体工厂有机械厂、针织被服厂、建筑工厂、砖瓦厂、合作小五金厂、造船厂。年产值198.6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19.61%,上交利润税金23.92万元。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又一次撤销合作社(组),再次合并设厂。至1969年县办集体企业有县综合厂、针织厂、砖瓦厂、农具厂、建筑公司、木器厂、竹器厂、泥炉厂等8个。这段时期,正常的生产秩序、合理的规章制度遭到破坏,产品种类减少,产值下降,企业亏损,年产值均停留在60万元左右。
  1970年后,各工厂生产有新的发展,产值回升。至1976年,县二轻系统6家县办大集体工厂有职工984人,固定资产原值163.14万元,年末流动资金87.21万元。主要设备有织袜机124台,冲压机7台,带锯机及附属设备8台(套),24门轮窑一座,制砖机3台,破碎机1台,车、钻床2台。主要产品:袜子95.44万双,“钻石牌”奶子锤15.44万把,木制家具4900件,机砖1535万块,水泥预制品3688件,年产值233.22万元,占全县工农业总产值的14.25%,比1969年增长2.7倍,利润8.7万元,税金19.06万元。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工厂着手经济结构的调整,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按二轻工业集体经济性质和特点办厂。产品种类增多,质量提高,经济效益渐有转机。至1981年,县属集体所有制企业有五金厂、砖瓦厂、纤维板厂、木器厂、针织厂、服装厂、泥炉厂、综合厂、造船厂、建筑公司预制厂。年末职工人数1210人,固定资产原值300.83万元,总产值474.44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14.68%。产品销售税金28.44万元。其间,淘汰了一批老产品,增加了新品种,兴办了几家适销对路的新企业。与1976年比较,二轻主要产品由17个增加到85个,花色品种田18种增加到315种。新增刀加的行业有纸塑包装、日用电器、文化用品、炊事用具、玻璃制品、机械配件等6个。新办企业有纸塑包装厂、瓷用毛笔厂、砖瓦厂第三分厂(生产粉笔和石灰石系列产品),城关纸箱厂、城关钢窗厂等。
  其它集体工业 1985年,县以上集体所有制独立核算工业除属二轻局下辖的服装厂、木器厂、砖瓦厂、泥炉厂、五金工具厂、综合厂,还有属县经济委员会下辖的针织厂,属县交通局下辖的造船厂,属县供销社下辖的城关轧花厂、东边河轧花厂、马当轧花厂、芙蓉轧花厂、定山轧花厂、瀼溪轧花厂、棉机修配厂。以上15个厂至1985年,固定资产投资计866.5万元,其中,1981至1985年投资335万元,占历年总投资额的38.66%;工业设备拥有价值量,50年代9.1万元,60年代20.9万元,70年代143.5万元,80年代104.7万元。1985年末安装设备价值合计278.2万元,动力机械总能力4342千瓦;年末企业占地面积计399116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81148平方米,其中职工住宅25483平方米。1985年末共有职工2945人,其中女职工1647人,合计中有工人2270人,徒工67人,工程技术人员3人,管理人员227人,服务及其他人员378人。在810名固定工人中,从事机械化操作的6人,从事半机械化操作的380人,从事手工操作的424人。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均17605元,最高的是东边河轧花厂人均39109元。年产值计4709.5万元,由1980年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13.84%上升到53.48%,净产值327.1万元,利润税金总额完成97.8万元,分别比1980年增长56.9%和59.7%。固定资产原值801。8万元。
  乡镇工业 原属县手工业管理局和手工业联社管理。1977年12月1日设社队企业管理局。1984年5月社队企业管理局易名为乡镇企业管理局。各乡镇相应成立管理机构。县内乡镇企业主要行业有种植、养殖业、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饮食服务业、商业等。1978年,社办工业26个,队办企业293个,从业人员8573人。总收入815万元,其中,工业总产值369万元(含队办工业164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13.3%。
  1980年,县内乡镇企业发展迅速,工业产值461.4万元,比1978年增长25%。
  1984年,中共彭泽县委、县政府贯彻执行中共中央(84)1、2号文件精神,作出“关于发展多种经营和乡镇企业”的决定。乡镇企业又一次得到发展。全县乡镇企业总收入1688.32万元,比1982年增长46.4%,其中,乡办企业收入950.32万元,占总收入的56.2%,村办企业收入738万元,占总收入的43.7%,户办、联户办企业收入320万元,占总收入的15.9%。年总产值超百万元的乡有5个,马当乡306.5万元,棉船乡256.02万元,芙蓉、定山、泉山乡已跨过百万元大关。
  1985年,全县乡镇企业年产值3765.72万元,比上年增长1.2倍,其中乡镇工业总产值2223.2万元,占年总产值的58.57%,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24.6%。在乡镇工业总产值中,乡办工业1063.1万元,镇办工业38.1万元,村及两户办企业1122万元。年产值30万元以上的骨干企业有马当砖瓦厂、太平关包布厂、黄花砖瓦厂、定山长江砂矿、棉船油化厂、芙蓉砂矿、棉船新洲造纸厂、棉船建材厂、棉船农机厂、马当农机厂、马当水泥预制品厂以及村办的棉船江心砖瓦厂等。年末乡镇企业总收入超百万元的乡增加到13个,马当乡仍居首位,年产值698万元,棉船乡499.98万元,芙蓉乡407.01万元,泉山、定山、杨梓、黄岭、黄花、东升、太平关、瀼溪、浩山等乡,亦跨过200万元大关。详见下表:
  第三节 国营工业
  县属国营工业,主要有县经济委员会直属厂,还有粮、商、农等部门办的工业。
  国营工业创办于解放后。1950年本县创办四家地方国营工厂:和丰米坊,厂厂址设城关镇,县财政科主管,有职工22人,固定资产0.2万元,年产大米80吨,年产值1.42万元;利群油坊,财政科主管,有职工12人,固定资产0.2万元,年产食用植物油15吨,年产值1.55万元;群益油坊,县公安局主管,有职工3人,固定资产0.12万元,年产食用植物油2吨,年总产值0.23万元;彭泽轧花厂,省农业厅主管,有职工80人,固定资产5万元,年产皮棉90吨,年产值18万元。这年,国营工业总产值21.2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17.91%。
  1951年,创办彭泽电厂厂,有职工4人,发电0.5万度,年总产值0.82万元。同年,创办县农机修配厂,至1962年有职工14人,固定资产17.26万元,年生产内燃机配件,创价值2.52万元。
  1956年,县商业局在城关镇创办食品加工部,有职工11人,年产糕点25吨。同年,县粮食局创办彭泽县制米厂。国营工业总产值122.09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16.73%。
  1958年10月,创办县印刷厂,有职工17人;县粮食局在马当镇创办马当制米厂;食品加工部易名彭泽县食品厂,职工增至37人,产品品种增多;彭泽电厂与农机修配厂合并称彭泽县农业机械修造厂(简称农机厂)。
  1959年,创办县型砂厂,厂址设定山上祠堂附近的红光,建厂初期有职工37人,生产高峰时有季节工1300余人。
  1964年,创办县自来水厂,日产水6000吨;1965年,创办彭泽县江心良种轧花厂,厂址设今棉船乡,由县农业局归口管理。是年,国营工业总产值1035.74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90.09%。
  1969年,建成瀼溪水库,由县水利电力局管理,工业产值主要是发电。1970年创办县水泥厂厂、县电机厂。是年,国营工业总产值1241.33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85.71%。
  1975年,创办乐观良种轧花厂,厂址设乐观乡,由县农业局归口管理;创办彭泽县面粉广,厂址设今泉山乡,由县粮食局管理。是年,国营工业总产值1475.27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75.33%。
  1979年,建成余家堰水库,由县水利电力局管理,工业产值主要是发电。
  1981年,创办县供电公司,年发电402.97万度,其中水电263.67万度。创办县东升良种轧花厂,厂址设东升乡,由县农牧局归口管理。1983年,创办彭泽县饲料加工厂,由县粮食局管理。
  1985年,县经济委员会所辖的国营工业企业有:建筑材料厂、印刷厂、水泥厂、农业机械修造厂、电动工具厂、供电公司;县农牧局所辖的国营工业企业有:江心良种轧花厂、乐观良种轧花厂、东升良种轧花厂;县粮食局所辖的国营工业企业有:制米厂、马当制米厂、面粉厂、植物油厂、饲料公司;县水利电力局所辖的国营工业企业有:瀼溪水库电站、余家堰水库电站;县商业局和县城建局所辖的国营工业企业分别是食品厂和自来水公司。
  全县国营工业企业,1985年已安装设备价值计1083.1万元。年末共有职工3715人,其中女职工1398人。在职工总人数中有工人2741人,徒工121人,工程技术人员30人,管理人员477人,服务人员285人,其他人员61人。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均8332元,最高的是县饲料公司为68854元。年产值3208.4万元,净产值720.9万元,分别比1980年增长2.24倍和2.73倍。全民所有制独立核算企业自建厂至1985年完成利润税金总额1744.3万元,交利润税金总额96。96万元;1985年完成利润税金总额314万元,交利、税、费64.2万元,分别比1980年增长4.7倍和2.4倍。1985年末固定资产原值2094.2万元,比1980年增长1.55倍,其中机器设备1024.6万元,房屋建筑623.1万元,非生产用固定资产321.6万元。专用基金全年支用数为149.5万元,其中用于发展生产57.4万元,职工福利26.5万元,职工奖励20.7万元。专项借款年末数为1096.6万元,比1980年增长36.2倍。
  国营芙蓉农场 1953年建场,初期,场办工业只有一个陈旧的粮油加工厂,一个110多人的建筑队,一个小型农机维修厂和一个小型砖瓦厂。1976年后,场办工业兴起,当年创办农业机械厂和油脂化工厂,1981年创办霓虹灯厂、酒厂,1984年创办砖瓦厂,1985年创办食品厂、羽绒厂、配合饲料厂、建材厂。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建厂至1985年固定资产投资合计为557.3万元,其中1981至1985年投资376.5万元,占历年投资总额的67.5%。工业设备拥有价值量分年代是:50年代1.4万元,60年代10.3万元,70年代12.3万元,80年代124万元。1985年末,安装设备价值合计148.09万元。共有职工1059人,其中工人787人,徒工59人,工程技术人员5人,管理人员136人,服务人员64人,其他人员8人。主要产品年产量为:食用植物油756吨,禽蛋制品12吨,白酒、汽水共131吨,羽绒服装3600件,水泥预制构件722立方米,机砖514万块,霓虹灯装置价值量74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均7529.8元,最高是配合饲料厂,年人均2.8万元。年产值561.8万元,净产值155.3万元,分别比1984年增长1.36倍和1.54倍。建厂至1985年,历年完成利润税金总额计105.1万元,其中1985年利润税金总额完成55.6万元。年产值超100万元的工厂1个。即油脂化工厂,年产值280.2万元,其它厂年产值均在80万元以下。
  上十岭垦殖场 创办于1958年,建场后,利用该场地处山区,植物、矿藏、水力资源丰富等有利条件,发展场办工业。1959年创办酒厂,生产粮制白酒和封缸酒。1964年创办农机修配厂,主要生产人力脱粒机。1970年创办化工厂,主要生产民用炸药。1973年创办竹木制品厂。1985年创办工艺美术厂,主要生产“双龙牌”挂衣架和骨灰盒。以上各厂,自建厂至1985年,固定资产投资计162万元,60年代工业设备简陋,安装设备价值量为8.1万元。1965年主要工业产品为年产白酒15吨,年产家具2201件,工业总产值12.2万元,占全场工农业总产值的19%。上交利润税金1.7万元。70年代,增办2家企业,设备有所更新,安装设备价值量计9.2万元。1975年以后,生产品种增多,至1978年,年产白酒160吨,炸药360吨,家具2901件,人力脱粒机20台,骨灰盒840个,年产值97.2万元,比1970年增长5倍,比1975年增长1.2倍,工业产值占全场工农业总产值的61%。80年代安装设备价值量计35.3万元。1985年,年产家具5000件,脱粒机91台,骨灰盒700个,炸药400吨,白酒70吨,年产值129.9万元,占全场工农业总产值的50.2%。完成利税计7.5万元。各厂建厂至1985年末,利税总额完成147.8万元,交利润总额计66万元。1985年该场全民所有制独立核算工业企业5个,均属小型企业,年产值在50万元以下。年末共有职工305人,其中工人205人,徒工32人,管理人员35人,服务人员5人,其他人员23人。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均2799元,最高的是化工厂为57.03元。年末固定资产原值109.2万元,比1980年增长55.68%,其中机器设备4.3.6万元,房屋47.3万元,非生产用固定资产17.9万元。企业流动资金计88.7万元。其中国家流动资金26.1万元,流动资金借款计3.8万元。
  附:朝阳机械厂国营朝阳机械厂,系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下属的三线军工中型企业。1972年11月1日从江西省德安县迁来彭泽县城西郊,在原远征机械厂的厂址基地上兴建而成。至1985年末,建筑总面积为54924平方米,有职工900余人。
  国营朝阳机械厂原设计为海军生产军用产品,后未能形成生产能力。从1979年开始,先后生产过MD79A硬质合金磨刀机、台式电风扇、立式电风扇、洗衣机、罐头划线机、折叠床等民用产品,开展对外协作加工多种机械零部件业务。
  1983年4月,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决定朝阳厂转产“复合岩棉板舱室防火系统”。1984年开始试制,当年成功。通过试烧,技术鉴定合格,取得了“船检型式认可”,进行小批量生产。以后,取得英国劳氏船级社(LR)的型式认可。
  1985年,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拨款从挪威引进了一条钢板纵切和岩棉板滚压成型淋胶固化生产线,经安装、调试,已投入使用。
  第二章 主要行业
  第一节 电力
  1951年,在县城南岭脚下卜(今人武部住址)创办电厂,为本县电力工业之始。从上海购进一台25千瓦的发电机,由燃木炭的煤汽机带动,仅4名职工。设备陈旧,电压不稳,只能供县党政机关及部分居民照明用。年发电量0.5万度。1956年与县第一联合厂合并,当年发电量为3.4万度。1970年,发电量53.2万度,仍不能满足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需要。
  1970年兴建澆溪水电站,至1973年底竣工投产,安装了2台320千瓦、1台450千瓦的发电机,总装机容量1090千瓦,力发电146.39万度。加上火力发电118.62万度,基本缓解了县城用电的紧张状况。在这前后,各公社(场)也先后办起了小型火力发电厂,水利条件好的地方还兴建了小型水电站,至1978年底,全县发电量484.04
  万度,其中水电152.82万度,火电331.22万度,在总计中,农村社队电产量170.84万度,占全县电总产量的35.29%。中、小型水库等水利工程的兴修,小水电站得以不断兴建,至1985年,全县共有水电站26处,机组29台,总装机容量2120.5千瓦,年发电228万度,比1978年增长49.2%。
  1980年后,需电量逐渐增大,依靠县内的水、火发电电力已不能适应工农业生产的需要,经申请,南昌电网于6月开始与本县电网并网送电。各神输、变电设备也相应地增加。至1985年,全县共架设10千伏线路386公里,35千伏线路46.9公里,各种变压器容一量达22500千伏安。供电总量1825.75万度,比1980年增98.5%,“第六个五年计划”期间递增率为14.7%,其中工业用电810.78万度,比1980年增
  286.1%,5年间递增率31.1%;农业用电746.03万度,比1980年增250%,照明用电268.94万度,比1980年增240%。1981年,在马当镇兴建马当变电站,次年竣工投入运行,总投资70万元,主变容量4000千伏安,设有35千伏进线1回,出线2回,10千伏出线3回。1983年,架设马当至棉船35千伏线路跨越长江工程竣工。继后,又建成了太平、棉船变电站。其电压等级、主变容量均与马当电站相等。1985年底,全线高压网路总长350公里,安装配电变压器300台,20000千伏安。全县各乡政府所在地都通了高压电,通电的村已达150个。基本形成农村供电网络。
  县供电公司(局),是县人民政府下设的政企合一的工作部门,内设人事秘书、生产技术、用电管理3股和物资站。其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是:制订全县范围供电的发展规划,负责技术改造,线路维修维护,安全供用电和抄表收费等项工作。至1985年,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67.1万元,其中1981至1985年工业生产投资141.3万元。工业设备拥有价值量分年代为:60年代1.2万元,70年代42万元,80年代79.3万元。1985年末已安装设备价值合计122.5万元。有职工86人,其中工人52人,工程技术人员4人,管理人员28人,服务人员2人。年末该公司产值63万元,工业净产值40.6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均6920元。1949年至1985年完成利润税金总额89.7万元,已交利润税金总额28.9万元;1985年完成利润税金25.7万元,上交利润税金10.5万元。
  第二节 轧花 纺织
  境内丰厚的棉花原料为轧花、纺织工业的发展提供了条件。轧花工业发展早,基础好,历年产值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大,举足轻重。
  解放前,县城设有一家私营轧花厂——永泰轧花厂。固定资产约1200元,生产工人20名,年产皮棉123吨,总产值24.6万元。农村一般富裕农户则自备轧车(人力踏动轧花机),自产自轧。
  1950年,省农业厅在县城创办彭泽轧花厂,固定资产5万元,有职工80人,年产皮棉60吨,产值18万元。有办公楼1栋,车间2栋,大小仓库4栋,木炭动力机2部,轧花车16部及其它生产器具。1951年7月移交县,更名为县人民政府城关轧花厂。同年春,在江北区(今棉船乡)创办良洲轧花厂。县供销合作社也于同年秋,在马当镇创办马当轧花厂。1952年初,将城关、良洲两厂经营权下放给县供销社,这3个轧花厂承担了全县棉花加工任务,年末共加工皮棉1374吨。纺织工业(含轧花工业,下同)创产值304.43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72.68%。
  1954年,县供销社下辖的城关、粮洲、马当3个轧花厂共有皮辊轧花机109台,动力设备有144匹马力引擎6部,双箱打包机1部,单箱打包机4部,铁质清籽机2部,木质清籽机3部。1956年加工皮棉2175吨,纺织工业创产值464.14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63.61%。1958年棉花加工业增加短绒生产,年末生产短绒195吨。同年,县供销社在瀼溪创办瀼溪轧花厂。
  1963年,在棉船乡东边河创办东边河轧花厂。次年,又在定山乡上祠堂和芙蓉乡芙蓉墩创办了2个轧花厂。1965年县农牧局种籽公司在棉船江心创办江心良种轧花厂,基建投资10万元,占地面积1250平方米,安装轧花机20部。年末,轧花工业加工皮棉4435吨,比1956年增长1倍,短绒189.2吨,纺织工业年产值高达928.15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80.73%。
  1971年,县农牧局种籽公司在乐观畈创办乐观良种轧花厂。至1978年县供销社辖轧花厂7个,农牧局辖良种轧花厂2个。年末加工短绒634.69吨,分别比1958年、1971年增长2.3倍和1.25倍,创产值1366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49.24%。产值分别比1956年、1965年增长2倍和0.5倍。
  1981年,县农牧局种籽公司在郭家桥创办东升良种轧花厂,至此良种轧花厂有3个,年创产值226.32万元;县供销系统7个轧花厂,年创产值1140.53万元。这10个轧花厂年末加工皮棉6703吨,短绒987吨,年产值占全县工业总产值42.31%。轧花行业共有职工1441人,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均19189.5元,最高的是马当轧花厂,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均29069元。年末固定资产原值251.16万元,产品销售税金3.38万元,全年盈利计15.46万元。
  到1985年底,轧花工业历年投资计416.7万元,其中1981年至1985年投资155.2万元。县供销社所属的7个轧花厂,年末企业占地面积69376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42848平方米,动力机械总能力2261千瓦。轧花行业有职工2425人,其中固定职工371人,在职工合计中有工人2176人,徒工31人,服务及其他人员84人,管理人员134人。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均28976.4元,最高的是东边河轧花厂,人均39109元。年末加工皮棉13327吨,比1981年增长1倍,短绒1569吨。创年产值5057.2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57.43%,利润税金总额61.5万元,固定资产原值383.4万元。
  纺织工业在民间兴起历史悠久。解放前和解放后初期,小车纺纱遍及城乡,成为农妇的主要副业,农闲和夜晚,家家摇车纺纱,劳作一天仅能纺纱絮2斤左右。合伙并机织布或以纱换布。土布织造业则有专门工匠。1950年,全县有织布匠158人,人手一机,用木制脚踏或手拉织布机,为农家来料加工,一人一天仅能织布20余市尺。土布生产一般以家庭为单位,自产自用。70年代后期,纺织工业飞速发展,土布织造业被逐渐淘汰。
  历史上纺织工业发展缓慢,且门类单一,规模小,1949年全县仅有袜店8户,袜机10台,从业人员14人,从事棉纱织袜业。年产棉纱袜2.4万双。1956年县城14名织袜女工,组建彭泽针织生产合作社。1958年,针织、服装两社合并,成立县针织被服厂,棉袜年产量增至50多万双。1968年,正式成立县针织厂,厂址设县城老街,主要产品是棉袜,时有袜机18台,职工48人,年产棉袜86300双。1971年扩建,使用电动圆盘花袜机,新增锦纶丝夹底袜和棉纱手套两个新产品。职工增至102人,年产棉袜28.34万双,锦纶夹底袜11.92万双,袜子总产量比1968年增长3.7倍。年产白纱手套10.03万双。1973年又新增卡丝袜,年产1.01万双,袜子总产量75.67万双,比1971年增长87.9%。
  1976年,县针织厂固定资产原值37.1万元,年末流动资金40.1万元,织袜机增至124台,其中电动袜机发展到58台,职工发展到258人(含固定职工250人),当年新增尼龙袜品种,年产3800双,年末生产各种袜计95.44万双,年总产值112万元,占县属二轻企业总产值的48.02%。当年实现利润4.2万元,税金6.4万元。
  1980年,省地县三级财政贷款1116.61万元,在县城东郊闵家桥新建厂房,次年底竣工,企业占地面积34105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8935平方米,其中职工住宅3613平方米。1981年,该厂划归工业局。固定资产原值54.23万元,流动资金89.10万元。年产袜150.03万双,比1976年增长57.2%。年产值224.36万元,产品销售收入121.14万元,完成税金9.77万元,利润3.58万元。年末有职工370人,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均6302元。
  1984年,该厂隶属县经济委员会。1985年,袜子一等品率60.7%,比上年提高6.3%;内衣一等品率73.71%,比上年提高64.9%。年末拥有3条自动生产线和较先进的自动控制定型机械及各式袜机等设备,安装设备价值分别为:60年代21.4万元,70年代32.9万元,已安装设备价值合计54.3万元,机械动力总能力244千瓦。自建厂至1985年底,固定资产额为173.9万元,其中1981至1985年投资119.7万元,占历年投资总额的68.83%。
  1985年,有职工316人,其中女性213人,在全部职工中有工人243人,学徒6人,工程技术人员3人,管理人员33人,服务及其他人员31人。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均8723元,年产合纤长丝袜142万双,比1980年增长1.12倍。针织服装9万件,比上年增长2倍。年产值267.8万元,净产值61.1万元,完成利润税金总额22.9万元。
  乡办集体企业——太平关乡棉麻纺织厂1980年创办于太平关附近。该厂主要产棉包布,同时也生产床单等棉纺日用品。建厂至1985年固定资产投资总额40万元,已安装设备价值17.5万元。1985年末全厂有职工78人,年产棉包布40万米,年创产值28.2万元,净产值9.1万元,产品销售利润计0.6万元,全年盈利0.7万元,利润税金总额1万元。
  第三节 建材
  县境内建筑材料资源极为丰富,砖瓦和石灰业生产历史悠久。建国前,民间窑工自建土窑,用木制瓦模子,手工制坯,煅烧而成,生产青砖土瓦。供兴建祠堂、庙宇、公房及豪富之家建房使用。贫苦百姓大都用自制的土砖、茅草盖房,因需求量小,砖瓦业生产不太景气。1949年,全年仅生产青砖35万块,土瓦110万片。石灰业历来是通晓煅烧技术的农民就地生产,就地销售。1949年,全县有小石灰窑6座,分布在泉山、马当、瀼溪、东升等地,年产石灰300多吨。
  1951年后,建材工业逐步发展。1956年生产砖282万块,瓦330万片,石灰1734吨,建材工业总产值5.08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0.7%。60年代发展仍然缓慢,70年代,建设事业迅猛发展,建材业得以兴旺。1971年产值首次突破百万元大关。1973年产值猛增到206.19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13.5%。
  1981年,全县建材工业13个,其中全民所有制的3个,县属集体所有制的2个,社办企业8个。建材工业总产值557.3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14.38%,比1978年增长67.16%,比1965年增长72倍。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252.88万元,占当年建材工业总产值的45.36%。集体企业(含农村社办)304.42万元,占54.64%,生产机砖4963.57万块,机瓦172.43万片,型砂37.63万吨,石灰1823吨,块石7万吨、水泥16702吨,普通水泥涵管1051平方米,农房水泥预制板460.7立方米。与1951年相比,砖增长64倍,石灰增长12倍。
  1985年,建材工业有26个,其中国营5个,集体21个(含乡办18个)。全县建材工业总产值1098.7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12.48%。其中国营549.8万元,集体548.9万元。砖产量提高到17961万块,瓦产量由120.92万片提高到1760万片,石灰产量由1564吨提高到3175吨,水泥产量提高到35200吨,型砂产量提高到52万吨,块石产量提高到16.5万吨。1973年开始生产水泥预制件,当年生产空心水泥预制板7.76立方米。1980年生产普通涵管4088平方米,空心水泥预制板534立方米。1984年生产水泥预制构件35400件,比上年增长26%。
  建材工业主要分布在自红光至马当、棉船的建材生产基地上,这一带有大量的石灰石和型砂,水陆交通方便。主要企业有县水泥厂、县建筑材料厂、县砖瓦厂、马当砖瓦厂。 县水泥厂属县办国营企业,隶属县经济委员会。位于县城北郊。创建于1968年11月,1970年1月正式投产,当年生产水泥1605吨,产值26.22万元,固定资产16.23万元,主要机械设备有直径1.2×5型立窑1座,直径1.2×1.2米生熟料磨机2台。1972年该厂有职工230人,年产水泥5100吨,产值46.83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为2045元,定额流动资金27.32万元,设备有车床2台、钻床1台、台钻2台、液压机1台,固定资产原值30.08万元。是年,产量虽翻了2倍,仍亏损7.09万元。1975年后,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生产稳步上升。当年生产水泥10334吨,涵管1901只,年创产值60.41万元,固定资产原值72.81万元,企业流动资金增至40.08万元,首创利润8000元。
  1980年,职工增至297人,年产水泥13125吨,年产值80.79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均3271元,年末固定资产原值166.35万元,比1975年增长1.3倍,产品销售税金8.09万元,盈利4.08万元,百元产值税利率15.06%。
  1985年,有职工346人,其中工人258人,徒工9人,工程技术人员2人,管理人员59人,服务及其他人员18人。已安装设备价值244.7万元。自建厂至1985年底固定资产投资计473万元,其中1981至1985年投资305.6万元(含工业生产投资284.6万元)。年末固定资产原值469.5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为159.5万元,机器设备222.6万元,非生产用固定资产57.3万元,年生产水泥4.4万吨,比1979年增长2.4倍,出厂水泥合格率100%。立窑小时产量4.54吨/小时,立窑企业工人水泥实物劳动生产率人均108.64吨,年产值348.8万元,净产值139.1万元,分别比1980年增长2倍和3.2倍。自建厂至1985年,实现利润税金165.4万元。上交利税165.4万元,1985年利税总额为61.6万元,比1980年增长4倍。单位成本1980年立窑水泥75.57元/吨,1984年56.36元/吨,1985年60.78元/吨。产品除供本县需要外,还销往上海、江苏、安徽等地。目前,正扩建一条8.8万吨水泥生产线。
  县建筑材料厂 创办于1959年,厂址设县境红光,北濒长江,东连定山上祠堂。隶属县经济委员会。建厂初期,以生产型砂为主,厂名彭泽县型砂厂。1969年9月改名为彭泽县红光型砂厂。之后,产品增多,1981年更名为彭泽县建筑材料厂。1959年,建厂初期,设备简陋,仅有一台10马力柴油机、100部板车,流动资金仅2.55万元,运砂靠肩挑。当年销售型砂4.38万吨,实现利润11.1万元。1962年运砂使用板车。1970年兴建红光码头,有趸船一艘。次年,开始采用短途皮带机送砂上船。1971年该厂利用12型柴油机改装三轮车,因砂路行驶困难,不能使用,损失5万余元。1978年,试制矿车运输,因铁轨和车轮质量差而失败,耗资11万元。1980年着手试制皮带运输机。1981年,贷款30万元,购制机头、机尾,自制大小滚筒,添制35千瓦电动机5台,于8月试制成功,投入生产,可直接运输型砂上船,日产量400吨,相当于建厂初期100个劳力全天的总和,每吨降低成本0.47元。实现运输机械化。年底,型砂产量24.16万吨,比1970年翻了2番,比建厂初期翻了5番。1967年始建水洗砂池1座,至1985年已建水洗砂池3座,实现型砂筛选化,质量合格率达100%。自建厂至1985年累计出港型砂385.88万吨,上缴税金利润共613.6万元,创产值累计达2018.05万元。
  该厂砖瓦生产始于1974年,7月建成隧道窑一座,当年投产,隧道窑全长95米,宽1.8米,高1.42米,可容窑车50部。从原材料到成品基本上实现了机械化。现有职工82名,内设机砖、机瓦、成品、后勤4个班组,最高年产机砖900万块,机瓦50万片。机砖合格率达98%,机瓦合格率达85%。1975至1985年机砖产量7808.9万块,机瓦产量438.3万片。
  釉面砖分厂,1981年4月生产出首批产品。素烧合格率93.3%,釉烧合格率84.7%,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规定的工艺要求。填补九江地区的一项空白。5月经县批准,动工扩建。12月初,建成投产,年产釉面砖10万平方米。建有厂房2655平方米,配有球磨机3台、交流电动机33台、空气压缩机4台、挤泥机1台、双缸泵1台、压坯机5台、喷釉机1台、顶车机1台、成份分析仪1套,兴建院墙、铺路及其他开支,总投资50万元。1985年2月再次扩建,10月竣工投产,年产釉面砖20万平方米,共投资115万元,当年收益13.3万元。建厂厂6年来,累计生产釉面砖676073平方米,创产值743.7万元,上缴税金利润116.6万元。其产品有152型白色、彩色釉面砖,200×100型外墙砖、108型各色釉面砖及大型彩色壁画等。产品销广东、深圳、上海、南京等12省、市。
  县建筑材料厂经多年建设,占地面积282728平方米,建筑面积46315平方米。现有职工821人,其中固定职工368人,建厂至1985年,固定资产投资累计514.6万元,其中1981至1985年263.5万元(含工业生产投资235.4万元)。1985年末,固定资产原值470.5万元,其中机器设备222.4万元,房屋建筑155.6万元,非生产用固定资产79.9万元。年生产硅砂33万吨,机砖932万块,机瓦76万片,釉面砖17万平方米。年产值328.8万元,净产值185.4万元,分别比1980年增长1.7倍和2倍。实现利润税金累计达692.4万元,已上交384.7万元。1985年利润税金总额101.4万元,比1980年增长3.5倍。在县办国营企业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
  县砖瓦厂 属县二轻工业企业。前身是国营大众砖瓦厂,1970年三线建设需要,由6301厂(今名朝阳机械厂)帮助扩建,改名战备砖瓦厂。新建24门轮窑1座,新建砖机2台,螺旋瓦机1台,职工增至104人,年产机砖1800万块。1972年改名彭泽县砖瓦厂,年末有职工188人,年创产值31.81万元,创利润0.52万元,固定资产原值76.21万元。至1980年全厂有职工371人,其中固定职工207人,辅助工164人,年产机砖2024万块,机瓦25万片,年创产值62.39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均1625元。年末固定资产原值124.22万元,产品销售税金9.79万元,全年盈利2.07万元,百元产值税利率19.01%。
  自建厂至1985年,固定资产投资176.9万元,其中1981至1985年投资52.7万元(含工业生产投资48.2万元)。1985年末已安装设备价值合计76.1万元。企业占地面积24万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6341平方米,其中职工住宅5845平方米。年末有职工229人,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均2917元,比1981年的1734元增长68.2%。年产红机砖1752万块,机瓦29万片,石灰696吨,产值105.8万元,净产值40.8万元,利润税金总额8.9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73.2万元,其中生产用固定资产124.8万元。目前,砖瓦厂土源枯竭,生产受影响。
  马当砖瓦厂 属乡办集体企业,隶属马当乡人民政府。1963年创办于马当镇。1972年有职工32人,年产值4.54万元,创利润1.02万元,固定资产原值6.8万元。1975年职工增至61人,年产值5.6万元。此后,该厂规模不断扩大,设备不断更新,企业管理更趋正规化、科学化。建厂至1985年,固定资产原值为76.4万元,已安装设备价值量计34.5万元。生产设备有B360型制砖机3台,自动制瓦机2台,2250KW电动机10台,500马力柴油机8台,“丰收27型”拖拉机1台,水泥浇灌的码头2座;全厂占地面积5平方公里,厂房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年生产机砖2960万块,机瓦75万片,年产值149.6万元,净产值103.3万元,完成利润税金总额36.6万元,在全县乡镇企业中名列榜首。该厂生产的红机砖,单位面积承受压力达200公斤,机砖样品送西安砖瓦研究所检验,抗折抗压标号均达到部颁标准200号,外观质量棱角完整,火色均匀。从1983年起“马当牌”红机砖连续4年在全省砖瓦质量评比中获第一名。1984年,被农牧渔业部评为优胜企业。产品远销上海、南京、湖北、安徽等省市。
  第四节 机械
  县内机械工业始于1958年。当年成立彭泽县机械厂,城关镇和部分乡也成立农机厂,生产农机配件和机械产品。1959年产值108.16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8.18%。70年代始,机械工业有所发展。1971年,产值205.94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13.8%;1978年产值335.84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12.11%。1980年,全县机械工业有19个,其中全民所有制5个,集体所有制14个(含农村社办12个),主要生产产品有:钻床34台,喷雾器10539台,电动工具355台,打谷机716台,碾米机27台,农用水泵185台,各种锤子31.78万把,其中出口25.99万把。年产值286.81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9.67%,是1958年的10.5倍,是1965年的6.2倍,其中全民所有制产值99.71万元,集体所有制产值187.1万元(含农村社办64.43万元)。
  1984年,全县机械工业有18个工厂,其中全民所有制4个,集体所有制14个(含乡办12个),主要产品有:喷雾器1.1万台,人力打谷机1251台,轧花机200台,电动工具450台,各式样锤子20.3万把。新产品有营养钵器2900个,罐盖打印机58台,注胶机30台,香皂试验机1台,年创产值327.46万元,其中全民125.28万元,集体202.18万元(含乡办135.47万元)。1985年,新增轻工食品机械,年生产134台,机械工业总产值增至587.6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6.67%,其中全民321.2万元,集体266.4万元。主要企业有农业机械修造厂、电动工具厂、五金工具厂、印刷厂。
  农业机械修造厂 1958年由县电厂、铁业社、粮油加工厂合并而成。原铁业社为农机厂红炉车间,主要生产和修理中小型农具,有职工61名,厂址设县城南岭脚下。1961年迁城郊马湖边(今水泥厂边),1968年10月原拖拉机站并入农机厂,以制造小型农具和修理拖拉机柴油机为主,厂址迁县城东岭,属县办地方国营企业。
  1975年,职工增至202人,定额流动资金占用额为26.89万元,年产值78.89万元,比1965年增长6.7倍,固定资产原值81.46万元,年末金属切削机床为18台,吸尘设备2台,砂轮及抛光机5台。
  1969至1980年,生产饲料粉碎机60台,轧花车50台,脱粒机60台,25毫米立式钻床146台,12毫米台式钻床65台,摇臂钻床168台,油泵83265只。产值累计为857万元,年均产值78万元,最高的1978年为110万元。上缴利润税金累计为376718元,年均34247元。
  1981年,国民经济调整,该厂开始转产,至1985年,生产棉花营养钵移栽机700只,罐盖打印机206台,圆边联合切板机2台,小香皂实验设备12台,2C3注胶机30台,2C5注胶机30台,圆边机50台,195型油泵壳体7362只及农机修理,产值累计达241万元,年均48.2万元,上缴利润税金累计185346元,年均37069元。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均2500元。
  1985年,有职工144人,其中工人93人,徒工4人,工程技术人员4人,管理人员27人,服务及其他人员16人。全员劳动生产率1466元,比1969年翻了3倍,比1980年增长0.78倍。建厂至1985年,固定资产投资144.4万元,其中1981至1985年投资33.6万元(含工业生产投资),完成利润税金总额70万元,已上交56.1万元。现有厂房3997平方米,职工宿舍3717平方米,已有设备85台,安装设备价值70万元。年末工业总产值72.4万元,净产值29.2万元,分别比1980年增长0.6和0.7倍,利润税金总额13.5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19.8万元,其中机器设备49.9万元,房屋建筑物13.8万元,非生产用固定资产30.9万元。
  县电动工具厂 原名县电机厂,1970年5月创建,厂址设县城东岭农机公司仓库,属地方国营工厂,隶属县经济委员会。建厂初期仅有几间旧车间,一台C618车床,一台35吨冲床,一台5吨冲床。同年8月底,生产出手电钻样品,很快得到技术部门鉴定通过,批量生产。年底生产J3Z—13手电钻15台,S3S—125手提砂轮机42台,2.8KW电动机18台,1.7KW电动机41台,年产值3.35万元,销售收入1.87万元,劳动生产率人均621元。1972年迁厂址于今商业局旁。年底建成445平方米车间一栋,添置了车床5台,磨床、铣床、钻床各1台,刨床2台,台钻3台,锻压设备1台。生产品种由4个规格发展到6个规格。年末有职工75人,年产值27.98万元,比1970年增长7.4倍,定额流动资金13.16万元。年创利润3.87万元。
  1973年更厂名为彭泽县电动工具厂。至1979年,主要产品有各型号手电钻11019台,电动机360台,手提砂轮机3517台,软轴砂轮801台,台式砂轮机1447台,年均产值37.65万元,上缴利润计6.7万元。
  1979年下年始,由生产电动工具转为主要生产农用喷雾器。至1985年累计生产农用喷雾器73744台,各式手电钻13558台,各式砂轮机5590台,电动机461台,年均产值37.26万元,上交利税计4.06万元。
  1980年末有职工80人,产品销售税金8300元,年产值36.27万元,全年盈利5500元,百元产值税利率为3.8%,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均5038元,年末固定资产原值36.66万元。
  建厂至1985年累计投资51万元,其中1981至1985年投资14.1万元(含工业生产投资8万元),完成利润税金总额34万元,已交利税30.2万元。主要设备有金属切削机床22台,锻压设备7台,焊接及切削设备8台,工业电热设备5台套,主要仪器仪表衡器5台套,汽车一辆,工业设备拥有价值量为29.7万元。房屋建筑面积5549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51万元。
  1985年有职工63人,其中工人36人,徒工5人,工程技术人员2人,管理人员14人,服务人员6人。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均7450元,比1970年翻了11倍,比1980年增长47.8%。当年工业总产值为39.1万元,工业净产值11万元,完成利润税金总额2.8万元。
  县五金工具厂 隶属县二轻局,其前身为县农具厂。1970年9月从农机厂分出,成立彭泽县五金机械厂,开始产平口钳、鲤鱼钳、奶子锤(后改为圆头锤)、羊角锤、手摇油泵、汽车配件等产品,有职工36人。1972年,职工增至56人,定额流动资金4.23万元,年产值18.9万元,年利润6900元,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均5375元。设备有金属切削机床7台,简易机床6台,锻压设备7台,台钻1台,固定资产原值13.06万元。次年7月与外贸部门挂钩,当年交圆头锤3200把,首创外汇0.2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0.32万元)。此后,产品由外贸部门包销,并且包供原材料。
  1976年全厂有职工135人,其中固定职工115人。生产“钻石牌”奶子锤15.44万把,出口10.51万把,生产羊角锤1.15万把;总产值47.31万元,其中出口产品总产值30.3万元,实现利润0.88万元,税金2.18万元,固定资产原值22.43万元,年末流动资金15.57万元。
  1981年11月更厂名为彭泽县五金工具厂,厂址设城东郊闵家桥。规模扩大,设备更新,品种增多,质量提高。生产“钻石牌”奶子锤有1/4镑、1/2镑、3/4镑、1.5镑、3镑、2.5镑、2镑、1镑等8种规格,具有做工精细、式样新颖、油色鲜艳以及使用不换柄摇头等特点。同时,根据国际市场需求,增加出口新产品套装锤(即电工、木工、F钳工锤)。是年,生产各式锤37.68万把,其中出口32.5万把,由天津、上海及江西等外贸公司经销出口,远销日本、美国、加拿大、英国20多个国家和地区。年末工业总产值119.05万元,出口产品102.24万元,分别比1976年增长1.5倍和2.4倍。
  建厂至1985年国家对该厂的投资95.9万元,其中1981至1985年投资27.4万元(含工业生产17.6万元)。1985年设备有:金属切削床机11台,冲压机床19台,空气锤4台,锯切机床5台,电焊机2台,检测仪器3台,发电机组90千瓦一套,汽车2辆。已安装设备价值合计29.5万元,比70年代增长70.8%。年末占地面积33052平方米,房屋建筑5547平方米,其中职工住宅1183平方米。累计出口“钻石牌”奶子锤168.06万把,套装锤76.16万把,创外汇额达194.86万美元(折合人民币732.66万元)。
  1985年,有职工179人,其中工人139人,管理人员27人,徒工1人,服务及其他人员12人。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均5784元。产品17个品种,56个规格。全年生产“钻石牌”奶子锤27.44万把,出口17.58万把。年产值101.8万元,其中出口产品产值52.74万元。利润税金总额5.7万元。形成年产锤类80至100万把的生产能力,成为国家轻工业出口产品定点企业。
  县印刷厂 1958年10月成立国营彭泽县印刷厂,厂址设县城解放路,建厂初期设备简陋,租赁厂房300平方米,机械设备仅6部圆盘印刷机和1台机械切纸机,购置相应的排字设备。当年主要承印《彭泽报》,不上交利润。
  1962年报纸停刊,印刷厂划归县工:交部门开始独立经营。1965年,改脚踩手:印刷为电动机械印刷,购置了手摇铸字机。年末有职工21人,零件印刷13778千印,年产值7.31万元,完成利税1.23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3481元,年末固定资产原值1.67万元。
  1968年秋,新厂房竣工,厂址在县城东风路,占地面积1299平方米,年底,实现了圆盘印刷机自动化。
  1970年,购进对拜台印刷机、平压机、塑料热合机。印刷品种增多。年末有工人27人,年印刷量21177千印,上交利润税金总额1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均3769元。至1975年全厂有职工42人,其中固定职工33人,年产值15.35万元,比1965年增长1倍,年创利润2.38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1.08万元。
  1979年,添置自动铸字机。年末有职工37人,印刷量26527千印,印刷品的内检质量达到97%,获纯利14143元,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均3761元,百元产值税利率17.8%。1982年增添自动裁切机。1985年又添置拖蜡机。
  建厂至1985年,固定资产投资23.6万元,其中1981至1985年投资1.4万元,企业建筑面积1958平方米(含职工住宅361平方米),现有印刷机械18台、铸字机械3台、装订机1台、裁切机2台、辅助设备4台、内燃发电机组1套,动力机械总能力为36千瓦,工业设备原值9.9万元。1985年末,有职工39人,其中,工人28人,徒工1人,管理人员8人,服务人员2人。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均6667元,比1978年增长0.9倍,印刷品年产量为3150万印,年创产值26万元,实现利润税金4.9万元,已上交1.1万元。建厂至1985年末,完成利润税金总额52.6万元,已上交44.6万元。
  第三章 生产经营
  第一节 设施与设备
  厂房建国前,县内工业生产设施简陋,只有自建简易工场,和以住宅或租赁民房作工场。
  1956年末,厂房建筑面积950平方米,仓库建筑面积5394平方米。1961年,基本建设投资减少,厂房、仓库年末完成590平方米,1965年仓库建筑面积完成1236平方米。70年代,工业生产基本建设投资比重增大,1972年,仅机械、工业两局的基本建设就完成投资17.34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1.32%。1978年以后,厂房建筑面积成倍增长,质量越来越高。全县除少数个体或联户手工业者以民房为工场外,国营、集体工厂都建有生产厂房、材料仓库、成品仓库、职工宿舍、职工食堂、办公用房。经济效益好的工厂还建有幼儿园、浴室及文娱活动场所。
  1980年竣工厂房面积2528平方米,仓库1866平方米。次年,厂房竣工面积3960平方米,总造价34.27万元。仓库竣工面积2941平方米,总造价23.23万元。1984年,厂房竣工面积3028平方米,总造价32.78万元,仓库竣工面积1804平方米,总造价20.72万元。至1985年,城区范围内的工业生产用房总建筑面积76105.07平方米。
  动力设备 1949年以前,县内工业生产主要靠手工。1957年县办工厂有发电机5台69千瓦,内燃机7台244千瓦,及煤气机7台244千瓦。60年代,普通机床开始用于工业生产,工业企业机器设备逐步增添。1965年全民所有制企业有原动机35台1506千瓦,发电机14台548千瓦,电动机50台236千瓦,汽油机31台73千瓦,柴油机29台1394马力,煤汽机3台39千瓦,动力机械设备总能力比1957年增长6.5倍。手工业生产的机械化程度也有提高,60年代初,车床3台、刨床1台、发电机4台110千瓦、电动机5台22千瓦、手摇钻11台、锯板机4台、缝纫机70台、烘炉51台、柴油机3台89马力、煤气机5台2000千瓦。
  70年代,各工矿企业单位,生产设备比较齐全,机械化程度提高。1975年,全县工业企业有各类金属切削机床167台、台钻38台、砂轮机及抛光机25台、简易机床16台、锻压设备23台。其它工业设备也有所改进。1978年以后,不断更新机械设备。1981年全县原动机能力为12306千瓦,比1961年增长14.2倍,其中水轮机组1590千瓦,柴油机组10716千瓦。原动机中发电用6794千瓦。动力机械总能力15970千瓦,比1961年增长32倍,比1957年增长104倍。
  1985年,二轻局工业企业有金属切削机床15台(其中电脉冲压机床和万能铣床机各1台),冲压机床20台,空气锤4台,锯切断机床5台,轮窑2座,制砖机组2套,推土机4台315马力,电焊机4台,编织机130台,缝纫机124部,其它机械设备25台。年末,县属集体所有制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已安装设备价值计278.2万元,分别比70年代、60年代、50年代增长0.94倍、12.31倍和29.57倍。全民所有制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已安装设备价值108.31万元,分别比70年代、60年代、50年代增长1.8倍、24.67倍、和601倍。
  第二节 产量与质量
  主要产品产量 建国初期,工业产品每年仅有铁制工具3.68万件,竹木制农具1.51万件,铁锅2千口,菜刀2千把,加工皮棉115吨,袜子2.4万双,加工大米200吨、饮料酒10吨,食用植物油120吨,生产石灰95吨,土砖35万块,土瓦110万片。60年代,品种增多,产量增加。80年代,都有较大发展,工业品种和产量大幅度增加。1985年,全县主要工业产品产量有电动工具201台,水泥3.52万吨,釉面砖17.33万平方米,型砂52万吨,机瓦17961万块,饮用酒698吨,加工大米8041吨,饲料8868吨,石煤5100吨,原煤8千吨,加工皮棉13327吨,短绒1569吨,食用植物油4756吨,中小农具11.02万件,锤子27万把,袜子142万双。详见主要工业产品部份年度产量统计表:
  优质产品 建国初期,简陋的手工业作坊,产品产量低,质量差。之后,在党和政府的“以工业为主导”的方针指引下,地方工业迅速发展,产品质量不断提高。“文化大革命”期间,工业产品粗制滥造只求数量,不顾质量,库存积压损失严重。1978年后,企业加强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机构和制度,开展检査评比和验收,产品质量提高,并不断涌现优质产品。
  1980年11月,县五金工具厂生产的“钻石牌”奶子锤荣获江西省优质产品称号,1981年9月经全国同类产品检验评比名列第一,荣获轻工部优质产品称号,1983年12月,荣获对外经贸部颁发的出口产品“荣誉证书”。1985年11月,经全国工具五金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测试,确认各项质量指标
  符合国家标准,再度荣获江西省优质产品和轻工部优质产品称号。
  1981年,县服装厂生产的涤纶女西装裤,获九江地区优质产品奖。
  1982年,棉船乡新洲造纸厂生产的“云龙”牌高级卫生纸,在全国三类物资产品展览会上评为二等优质奖。
  1983年,马当乡砖瓦厂生产的“马当牌”红机砖,在全省乡镇企业砖瓦质量检査评比中获第一名。1985年获江西省优质产品称号。
  1984年,县五金工具厂生产的套装锤(电工、木工、F型钳工三种锤子配套),获江西省优质产品称号。县水泥厂生产的“双峰”牌325#矿渣硅酸盐水泥,获江西省优质产品称号。1985年,县建筑材料广生产的152型白色釉面砖获江西省优质产品称号。详见下表:
  第三节 产值与劳动生产率
  产值 1949年,手工业总产值31.1万元,私营厂矿工业总产值43.14万元。1956年,国营企业扩大订货和收购产品,扶助私营工业,实行公私合营,全县工业总产值729.61万元,比1949年增长8.7倍,其中
  国营工业产值122.09万元,占工业总产值的16.73%,集体工业产值601.26万元,占82.41%,公私合营工业总产值6.26万元,占0.86%。1958至1960年,先是“大炼钢铁”消耗大,成本高,后又刮“共产风”、“浮夸风”,表面数字增长,实际产值减少,工业专损严重乎1961至1963年,调整工业布局,单位撤并收缩,产值下降。1962年全县工业总产值721.56万元,比1960年减少634.7万元。
  1965年,经济情况好转,工业产值开始回升,全县工业总产值1149.7万元,其中国营工业产值1035.74万元,占工业总产值的90.09%;集体工业产值113.96万元,占9.91%。
  “文化大革命”初期,工厂停产“闹革命”,1967年,全县工业总产值1043.41万元,比1966年下降37.1%。1972年,全县工业总产值2019.02万元,首次突破2000万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工业生产得以迅速发展。1978年全县工业总产值2774.28万元,比1975年增长41.7%。其中国营工业产值2132.68万元,比1975年增长44.6%。
  1981年,全县工业总产值为3844.77万元。1982年全县工业总产值首次跨过4000万元大关,达4250.04万元。1984年增至5925.34万元。
  1985年,乡镇集体工业异军突起,县属集体工业急起直追,工业产值上升,全县工业总产值实际完成8806.3万元,比1956年增长11倍,比1965年增加6.7倍,比1978年增加2.2倍,比上年增长48.6%;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产值2932.3万元,占总产值的33.3%,县属集体企业产值3650.8万元,占41.45%,乡镇集体工业(含村及村以下工业)产值2223.2万元,占25.25%。
  劳动生产率 建国初期,手工业生产为主,劳动生产率年人均不足300元。1954年人均产值591.46元。60年代,机械生产程度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相对提高,1962年人均1995.39元,1969年人均3090元以上。70年代基本实现机械化或半机械化,劳动生产率显著提高,1972年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均7441元。1980年全县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均7370元(1970年不变价),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人均8684元,县办集体企业人均4080元。在全员劳动生产率中,重工行业低,为2177元;轻工行业高,为13778元。1985年全县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8165元,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人均8332元,县办集体企业人均17605元,乡办工业企业人均为3579元。重工业仍低,为4067元,比1980年增长0.87倍,轻工行业为24906元,比1980年增长0.81倍。

知识出处

彭泽县志

《彭泽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出版

本书记述全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除卷首概述、大事记和卷末附录外,全志设23卷,计69章236节,上限一般起于1840年,下限为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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