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水土保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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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彭泽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3414
颗粒名称: 第五节 水土保持
分类号: F426.92
页数: 3
页码: 160-162
摘要: 本文记述了彭泽县境水土流失的情况和原因,以及建国后水土保持工作的进展。通过采取抛石、造防护林、造林、封山育林等措施,控制了水土流失。全县建立了130个林场,总造林面积10.76万亩,森林覆盖率回升。
关键词: 彭泽县 水土保持

内容

水土流失 1985年全县水土流失面积23.68万亩,占全县山地面积119.62万亩的20%。其中轻度流失面积15.62万亩,中度流失6.45万亩,强度流失1.61万亩。土壤侵蚀量每年大约76.1万吨,流失有机质约7991吨,氮44余吨,磷15余吨,钾65余吨。侵蚀方式大部分是面蚀。
  不同程度的水土流失,造成了山区资源的破坏。水保土能力减弱,地表径流增大。每遇暴雨,迫使受侵蚀剥蚀的土壤和风化岩随洪而下,淤塞河港湖汊溪沟,使湖河水位抬高,加剧洪涝灾害,使破堤毁地增多。太泊湖湖床由原来的“锅形”变成“碟形”,湖水迟发早退,缩短了鱼类生长周期。本县现有水土流失面积71平方公里,土壤侵蚀模数为51200吨/平方公里,每年有36.4万吨泥砂进入水库塘堰,减少库容18.2万立方米。据查,泉山乡的南阳水库,建库12年来,库内淤积2米多深。水土流失土层变薄,肥力下降。土壤沙化,破坏了生态系统。50年代初,本县山地植物茂盛,树干高大,农作物生长快,后森林砍伐过量和盲目开荒,造成水土流失,带走了有机质和氮、磷、钾肥,部分地区土质瘠薄,树木生长缓慢,成为“小老头”树林,丘陵地带的小山丘,此种情况更普遍。红光砂厂(今县建材厂),大量砂土淤积侵入农田,给农业生产带来严重威胁。沿江一带的定山、芙蓉、龙城镇、泉山、马当等地,盲目采石,加剧了水土流失。过去本县林业资源丰富,木材自给有余,现在木材供应紧张,密林变疏林,乔木林变灌木林,灌木林成草丛。林相的演变和退化,使林区动物种类和数量急剧的减少。原有的猴、豹、獐、狼、野猪、穿山甲、相思鸟等已不多见。
  造成水土流失的原因,主要是人为的。建国前,政府不管,县境东南山区的杨梓、乐观、浩山、东升、上十岭、天红等地,每年秋冬之时,树老叶落,农民为砍柴、驱兽、开荒有意放火烧山,火势蔓延,连月不息,破坏了植被。日军侵占本县长达7年之久,实行“三光”政策,使本县大面积森林植被遭到破坏。
  建国后,因山权不稳定,大炼钢铁、兴修水利、增辟公路等作业和“文化大革命”期间,均无计划地砍伐森林,加剧了水土流失。如修七里洪水库,天红乡部分村要移民,群众将山上树砍光,加上做运土车需要,库区内大片树林被一砍而空,成了光头。
  人口增长率与物质增长率不相适应,盲目地向大自然索取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乱砍滥伐,毁林毁草,顺坡开荒,向荒山要粮,盲目全垦造林。定山、太平关、湖西等乡的小丘和自然村后的座山,原大部分都是杂木林(如枫、栗、松、檀)或灌木林,为了更换树种,盲目全垦,毁老林,造新林,栽而不管,造林不见林。原来的植被破坏了,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水土保持民国时期,一些小型零散的水土流失治理,如石砌梯田、修栏沙坝、挡水堰、防水沟、田块塘口的挡流墙等,全是个体农民自发进行的,效果甚微。
  建国后本县水土保持工作1977年前由林业部门代管,后由水利部门主管。建国30多年来,大搞农田水利建设,促进了水土保持,特别是太泊湖、方湖的治理和蓄水工程的兴建,使大面积水土流失得到了控制。
  长江岸崩频繁,沿江人民采取抛石、造防护林等办法,防止水土流失。截至1982年底,抛石70万方,护岸13公里,块石护岸护坡50公里;大造防浪林12399亩,护岸49.5公里,控制了江岸水山流失。70年代改造疏浚溪港小河,增大河道行洪流量。
  红光建材厂,还采取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治沙治水。1983年动员全厂职工群众治沙流移栽芭茅40亩,造林50亩,修筑拦沙坝一座,封山育林育草,保水保土。
  1977年,在乐观、黄岭毗邻处的宜林荒山上,造林2万亩,新建了黄乐林场。到1985年止,全县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大小林场130个,总造林面积10.76万亩,使森林覆盖率从1961年的16.6%回升到1985年的27.47%(含灌木林),对减轻水土流失起了作用。

知识出处

彭泽县志

《彭泽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出版

本书记述全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除卷首概述、大事记和卷末附录外,全志设23卷,计69章236节,上限一般起于1840年,下限为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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