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水利效益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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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彭泽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3413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水利效益
分类号: F426.92
页数: 5
页码: 156-160
摘要: 本文记述了彭泽县境防洪排涝、灌溉和水力发电的发展状况。建国后,水利工程不断加强,有效提高了抗灾能力。但抗旱能力仍需加强,水力发电资源有待进一步开发。
关键词: 彭泽县 水利效益

内容

防洪排涝 沿江滨湖地区,建国前圩堤低矮单薄,河道港溪淤塞弯曲,三年中就有两年被水淹。建国后,发现19米以上高水位有如下几年:1954年7月31日长江水位高达20.98米,1962年7月12日19.15米,1968年7月22日19.14米,1969年7月20日19.37米,1973年7月1日19.78米,1977年7月1日19.46米,1980年9月3日19.56米,1983年7月13日高达20.59米。1954至1983年中出现19米以上高水位8次,平均3.75年一遇,其中20米以上特高水位2次,每15年一遇。1968至1983年的16年间出现高水位6次,平均2.7年一遇,由于堤防保护面积比建国初期增长了5倍,大大减少了水灾的损失,但按现在堤防的状况,达到标准的只有22座,接近标准的38座。大部分堤防工程在70年代修筑,质量差,一遇大洪水,危险性仍然很大。此外,全县仍有2.6万亩易洪淹耕地需要治理。
  内涝灾害主要发生在太泊湖和方湖沿湖低洼地区。治理后的易涝情况,太泊湖地区好于方湖地区。圩区大的涝灾一般每5年一次,小涝年年有。按排涝标准和排涝能力,对4座万亩圩和12座千亩圩典型验算,排涝模每平方公里仅差0.045秒立方,渍水模每平方公里差33毫米。说明不是装机不足(1平方公里只少17马力),主要是调蓄容量太小(1平方公里要少3.3万立方),需要治理,或提高排涝标准。
  1985年,全县低洼地区除涝面积占易涝面积的83.5%,排涝能力由1951年的1.8%提高到83.5%。排涝能力逐年增强,但由于围垦湖田增多,因而易涝面积在60年代末也随之增加。
  灌溉 本县干旱发生机率比洪涝高,危害程度大。
  清代、民国时期,无大型蓄水工程,灌溉水源,仅赖塘堰港汉的蓄水。除雨季少部分能自流灌溉外,均以木质水车提水灌溉,抗旱能力极差。那时的“灌溉”,仅指正常年份能保住一季中稻栽插时不致缺水而已。至1949年底,全县有效灌溉面积2.72万亩,占耕地总面积23.69万亩的11%。
  建国后至1985年,发生干旱22年,其中重度干旱9年(均为伏秋旱),年度分别是:1958、1964、1966、1967、1968、1971、1974、1976、1978年;中度干旱7年,除1961年为伏旱外,其它是秋旱3年,伏秋旱3年;轻度干旱6年,伏旱和秋旱各半。在22年干旱中,按旱型分,伏旱有4年,秋旱有6年,伏秋旱有12年。由于大兴水利工程,灌溉面积不断扩大,1985年全县农田有效灌溉面积25万亩,其中蓄灌12.5万亩,引灌0.29万亩,电灌2.6万亩,机灌9.61万亩。与解放初期相比,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增长了9倍多。1978年80天干旱,受灾面积比1958年减少了60.7%。
  但抗旱能力仍不算强,全县有21.5%计6.68万亩抗旱能力在30天以下,有占15.3%计4.9万亩抗旱能力达不到70天。枯水年,全县缺水量要占需水量的59.6%,如果加上计划外耕地面积的需水,缺水形势就更加严峻。平水年,也只有6个乡、场水量有余,其余乡场仍有轻度、中度、严重缺水现象。农田灌溉方式有自流灌溉、提水灌溉、喷灌和滴灌四种,常以前两种为主。
  水力发电 据水利区划理论测算,全县水能资源蕴藏量为4546千瓦,实际可开发量只有1466.3千瓦,开发利用系数为0.32。1966年在今海形乡盘谷村,首建小型水电站,装机容量5千瓦。至1985年全县共建成小水电站26座,总装机容量达2120.5千瓦,年均发电228万度。其中大于1000千瓦的水电站一座,即瀼溪水电站总装机容量1090千瓦,大于100千瓦的小水电站4座,分别建在今湖西乡的余家堰水库,装机容量400千瓦,太平关乡的白沙水库、东升乡的百步梯水库、上十岭的镜子岭水库,装机容量各100千瓦。装机容量在100千瓦以下的小水电站21座,多数分布在东部山区。1985年春,上仓前村在海拔600多米高的大浩山半腰,建成小水电站一座,世代深居山区老林的农户,挂上了夜明珠。

知识出处

彭泽县志

《彭泽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出版

本书记述全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除卷首概述、大事记和卷末附录外,全志设23卷,计69章236节,上限一般起于1840年,下限为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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