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水利投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彭泽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341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水利投入
分类号: F426.92
页数: 2
页码: 155-156
摘要: 本文记述了彭泽县境水利工程的发展历程,包括投资投工、移民安置等方面。建国后,国家加大对水利工程的投资,实施公办民助,移民安置由集体负担。
关键词: 彭泽县 水利投入

内容

投资投工 民国时期,本县无大的水利工程。塘坝水堰,湖港汊挡,多在每年春雨季之前,由受益田亩者集资投工,培土修筑,政府未拨过水利专款。建国后,小型水利工程实行谁受益谁负担,民办公助。农业集体化后,则由社队组织民工兴建,国家给予必要的补助。大中型水利工程,国家列为基本建设项目,财政专款投资,实行“公办民助”。县财政预算,每年均列兴修水利专项预算。
  建国以来,全县共兴建水利工程4668座,即大小水库126座,大小堤防105座,固定排涝机站52座,固定提灌机站121座,涵闸111座,山平塘3970口,水堰183座。据资料统计,1956至1963年,国家投资累计137.3万元,其中防洪工程83.2万元,蓄水工程54.1万元,年均17.16万元;实用劳动日累计1335万个,年均166.9万个;完成土石方累计968万立方,年均121万立方。1966至1983年,国家投资累计1010.46万元,其中蓄水工程328.46万元,防洪工程489万元,排涝工程85万元,提灌工程3万元,小水电工程105万元,总累计年均56.1万元;实用劳动日累计4381万个,年均24.34万个;完成土石方累计4529万立方,年均251.6万立方;实用钢材累计3430.8吨,年均190.6吨;实用水泥59108吨,年均约3284吨。
  移民安置 建国后新建比较大的水利工程,需将原地居民移出到邻近社队安置,其投资由集体负担,国家适当补帖。其中3座中型水库移民具体情况是:瀼溪水库移民较多,迁走草皮湾、沈家畈、下屋计、港下凌、鱼塘下、竹窝里、黎家、华家山、下田等9个自然村,205户,1300人;余家堰水库迁走三联、高畈、五联、金家湾、芙蓉、新屋里等6个自然村,157户,752人;白沙水库迁走同屋第、大屋、新屋、塘坝屋等4个自然村,113户,610人。

知识出处

彭泽县志

《彭泽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出版

本书记述全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除卷首概述、大事记和卷末附录外,全志设23卷,计69章236节,上限一般起于1840年,下限为1985年。

阅读

相关地名

彭泽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