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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水利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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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彭泽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3409
颗粒名称:
第二章 水利
分类号:
F426.92
页数:
19
页码:
147-162
摘要:
本文记述了彭泽县水利经济的发展情况,其中包括了水利建设、水利设施、水利投入、水利效益、水土保持等。
关键词:
彭泽县
水利经济
内容
第一节 水利建设
河道治理 县境地处长江中下游,长江流经县境一段,上自湖口县界起,经红光、定山、芙蓉、龙城、泉山、马当、棉船等乡(镇、厂)下至安徽省东至县的香山。这段长江河床不断变迁,主流河道逐渐南移。如芙蓉乡的太字、江河两段8公里的江堤,仅20年时间(1952—1972)因江岸崩塌,已6次向南迁堤,损失耕地8000余亩,县城镜子山至澎浪矶一段江岸,50年代是平直,仅30年时间(1950—1986),江岸冲刷弧形大弯,江岸南移了800米,马当跃选圩是1958年修筑的,当时堤脚距江岸300米,现在不到30米。县境江岸已形成陡壁,长江主流临靠县境江岸不断崩塌。
参照《长江中下游城陵矶至江阴室段沙道整理规划查勘报告》,控制河道南迁,本县采取了如下措施:抛石护岸,已抛石70万立方米,护岸13公里,固点守线,对原有的固点守线工程共50公里用块石护坡、适当加固,保持现状;将10座矮小分散加乱的圩堤,联并为芙蓉、棉船两座大圩,联圩并圩,缩短江岸防线42公里,增强堤防能力;大搞生物护岸,堤边种植防浪林,护岸49.5公里。严禁江岸开采块石。江岸治理工作,因经费不足收效甚微,江岸崩塌每年还在发展。有计划、分步骤地整治江岸工作迫在眉睫。
县境内成单独水系的河流40条、均系小溪小港无舟楫之利。建国后,尤其70年代在山区丘:陵地带,为防止山洪涨港漫川,对溪港小河进行了治理。其中工程较大的有浩山乡的岷山河、柳墅河,东升乡的郭桥河,天红乡的武山河,太平关乡的太平河和石涧河。这些河道原都是迁回弯曲,河床不稳定.不明显,淤塞严重,每遇山洪,大水漫滩,威胁着两岸农田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通过截弯取直,疏导河床,修筑河提和开挖新河道等办法,增大了河道的行洪流量。减轻山洪威胁,扩大了耕地和保收面积。
湖泊根治 方湖,水系复杂,流域面广,吐泄不畅,雨季易涝,涨水季节,江水倒灌。建国前,两岸田地、村落常遭水灾。
建国后,为根治方湖水患,已在上游建成余家堰、白沙、乱石湾、聂豪山、汤家山等中小型水库200余座,起到了蓄水和调洪的作用。湖内除芙蓉联坪、芙蓉农场大坪、永乐老坪外,近年乂建成康庄、西湾榜、敖山咀等7座小圩。在方湖出口处(芙蓉丝茅咀1962年筑横坝,建成“5×4”米四孔闸桥,当时对蓄水排洪,防御长江洪水倒灌,起了一定的作用。联坪大闸建成后,只起交通作用,对渲泄上方湖的洪水还有妨碍,后又加孔。
芙蓉联圩工程,保护耕地面积7.4万亩。保护水面3.3万亩。对方湖的治理起了很大作用,解除了汛期江水倒灌的隐患,增加了围垦开垦面积近2万亩。还使上方湖成为县内主要水产养殖基地。
太泊湖,太泊湖的综合治理,连续7年奋战,已基本完成外围全部工程。包括圩堤10座(香口堤、南天畈堤、新桥堤、谭桥堤、花亭堤、中湖堤、茅湾堤、汪家渡堤、白字山堤,东湖堤);河渠6条(白圩河、永湖渠、白山渠、茅湾渠、麻山渠、跃进渠);排灌闸3座(跃进闸、八由田闸、香口闸);排灌机站2座(五甲阳机站、东湖机站),中型水庠和小水电站冬1座(瀼溪水库、瀼溪水电站)。这些工程的完成,使沿湖原有2万亩农田,摆脱了江水倒灌和山洪的威胁。已开发利用的面积28.3平方公里(合4.2万亩)。全湖区被内洪堤分为4部分、即东湖圩1.1万亩,西湖圩1.8万亩、中湖圩0.9万亩,下湖圩3.9方亩,其他0.4万亩。除下湖为水产养殖区,东、西、中3个圩均成为种植区。
修筑圩堤 本县人民具有修筑圩堤防
御洪水的经验。清同治版《县志》记载“滨水之地,度可堵之区,今筑高广场提,以防水溢……”。七时至今日,古堤无存。现有圩堤中,兴建最早的是今棉船乡的珠琅圩,建于民国8年(1919)。民国9年和10年接着又相继兴建张升洲、鳞字号、复其次是今芙蓉乡的太字号圩和黄字七号、八号、九号。这4座小圩,分别兴建于民国5年、10年、11年、19年。据1949年统计,全县共有圩堤20座,保护耕地面积5.66万亩,堤坡高度一般为2至3米,少数堤段4米,堤身单薄,堤顶高程在17至18米(吴淞高程),抗洪保证率仅30%左右,若遇较大洪水,极易崩溃。
建国后,广筑堤坝,以防洪灾。1981年全县有大小圩堤105座,堤线总长256.5公里,保护面积17.2万亩,占易洪面积19.8万亩的86.9%。其地区分布;沿江有28座,堤线长125.5公里,保护面积10.1万亩;太泊湖有29座,堤线长66.6公里;保护面积4.2万亩;方湖有48座,堤线长64.4公里,保护面积2.9万亩。按大小划分,万亩以上的有4座;堤线长81.2公里,保护面积101万亩;千亩以上的有21座,堤线长99.7公里,保护面积5.2方亩;百亩有58座,堤线长64.1公里,保护;面积1.8万市;百亩以下的有22座,电线长11.5公里,保护面积0.1万亩。在抗洪能力上:万亩江汛堤的堤顶高程在22.5至23.5米之间,堤顶宽度在4至6米之间,千亩江汛堤的堤顶高程在21至22米之间,堤顶宽度3至4米不等。1973年,19.87米的大洪,受淹面积比1949年减少了1.97倍,1980年19.57米大水,受淹面积又比1973年减少3.9倍,与建国初比,堤防面积增加了5倍,堤防能力显著提高。
兴建水库 解放前,本县无水库工程。兴建小(二)型水库始于50年代初,1958年,在今黄花乡的汪家垄、东升乡的新屋垄、定山乡的张家山、黄岭乡的聂家山、乐观乡的椿树分别动工兴建小(一)型水库。1959年小型水库由原来的3座增至16座(含小(一)型水库5座)。总库容由原45万立方米增至1438万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积由原0.15万亩增至2.95万亩。70年代,是本县大兴水利工程的鼎盛时期,小(一)型水库增至13座,小(二)型水库增至47座,国家投资累计增至192.1万元,年均19.21万元,群众投工折款累计增至649万元,年均64.9万元,总库容达到3062万立方
米,有效灌溉面积6.04万亩。1970至1985年,全县小型水库由60座增至123座(小(一)型19座,小(二)型104座),有效灌溉面积达6.48万亩。
中型水库始建于60年代末,1966年冬,潔溪水库,破土动工;1971年白沙、余家堰二水库同时兴建,累计完成国家投资525.76万元,自筹资金76.98万元,群众投工折款207.41万元。工程效益为:有效灌溉面积3.9万亩;小水电站3座,总装机6台1590千瓦,年发电300多万度。
1958至1985年,国家投资累计为1018.32万元,兴建中小型水库,年均36.36万元,群众投工折款累计1044.41万元,年均37.3万元。
第二节 水利设施
蓄水设施 本县农田水利建设中的蓄水工程有资料可参考者,始于明代。据同治版《彭泽县志》记载:“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遣监人才,诣天下督修农田水利,诸塘堰可蓄泄备水旱者,各因地修治。”从旧志资料统计,明清两代共修堤坝堰塘57座。1950年统计,全县共有大小水塘4457座,蓄水量1453万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积2.48万亩堰463座,蓄水条件极差,山区每遇发洪,溪漫川溢,禾苗尽没。同治版《彭泽县志》载:“县境山乡患淫雨,湖滨患水溢。”若遇久晴不雨,丘陵之乡,田地青苗仅赖塘堰库水浇灌,旱情严重之年,颗粒无收。
建国后,本县1985年蓄水量达16093万立方米,与1949年的2829万立方米相比,蓄水能力增长近5.7倍,有效灌溉面积增长约5.2倍。蓄水工程全县共4279座,有效灌溉面积12.5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38%。其中中型水库3座,小(一)型水库19座,小(二)型水库104座,控制流域面积462.88平方公里,蓄水能力1.32亿立方,有效灌溉面积9.94万亩,保证灌溉面积8.6方亩;另有山平塘(不包括非灌溉水塘)3970座,蓄水能力0.15亿立方,有效灌溉面积4.95万由,保证灌溉面积2.84万方亩;有水堰(不包括临时挡水堰)183座,引水流量1.0秒立方,有效灌溉面积0.55万亩,保证灌溉面积0.14万亩。三座中型水库简况如下:
瀼溪水库 位于境东北部,坝址在今瀼溪乡滾溪港村,距县城东偏北35公里。1966年冬,由本县“太泊湖工程指挥部瀑溪水库指挥分部”领导施工,1973年完成全部水库枢纽工程。1981年对水库工程义进行了安全复核。因工程原设计是按100年设计、500年校核的,不符合部颁1000年校核的要求。故于1985年乂由九江市水利电力局施工队施工,进行除险加固.增加溢洪道一孔,净宽6.7米;圆形断面泄洪隧洞一座,洞径2.3米,工坝和副坝在原基础上加高2米。库内有高山峻岭,也有千亩谷地平原,山重水复,溪流纵横;集雨面积207.3平方公里。现有主副坝各一座,均为粘质土坝,主坝顶高程36米,净高23.2米,坝顶长300米。副坝高程34米,大坝高10米,坝顶长120米,闸式溢洪道一座、一四孔,净宽26.8米,坝顶高程27米,溢洪道每孔都配有一扇6.4×4”的钢筋混凝上平板闸门和20吨的电动启闭机。溢洪道最大下一泄流量为465钞立方米。隧洞两座,共长230米,直径均为2.3米,最大泄量53秒立方米。一座发电兼泄洪,一座灌溉兼泄洪。总库容4940万立方米,兴利库容4257万立方米,调洪库容660万立方米。总有效灌溉面积2.2万亩,防洪面积1.5万亩。
余家堰水库 位于县境中部偏南,坝址在湖西乡湖山村余家堰。库区四周山峦起伏,草木从生,植被良好1971年由县水电局设计,次年以革委会组织施工,1973年水库枢纽工程基本完工。工程现状是:大坝一座,为粘土心墙坝,坝长160米,橫跨两山之间,顶高峰50米,顶宽40米,沿坝顶有一道一米高的防浪墙,大坝净高29米,是本昙目前最高的土坝工程。集雨面积35.3平方公里,总库容量3560万立方米,闸式溢洪道一座,高程44米,净宽10米,输水涵管分高低两管,均为钢筋混凝土圆形压力管。高管供灌溉用,直径一米,进口高程为38米;低管供调洪、发电用,直径1.3米,进口高程22米,最长泄洪流量116秒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积0.6万亩。水库的水源丰富,坝段以上共控制余家堰水系上游流域面积35平方公里。已成为湖西乡水利骨干工程。渠道竣工后,沿渠全部自流灌溉,不仅可使该地区在原30天抗旱能力的基础上提高到80天以上,还可以解决毗邻地区的灌溉问题。
白沙水库 位于县境西部偏南的太平关乡白沙村。坝址在神暗洞两山的夹口上,1971年由县水电局设计,太平公社(今太平关乡)组织劳力施工,次年完工原计划灌溉面积2.3万后经省审査核定为1.8万亩。工程现状是:大坝为牯质土坝,坝顶,高程64米,上有一道一米高的防浪墙,顶长180米,宽3.5米,大坝净高27米,上游坝坡1:2.7左右,下游坝坡1:2左右集雨面积10.1平方公里,库容量1020万立方米,兴利库容830万立方米,建有开敞宽顶堰式溢洪道一座,顶高程61.3米,顶净宽20来,输水涵管为钢筋混凝上压力管,管径0.8米,灌溉、发电并用,最大泄流量88秒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积1.1万亩,土质较差,渗漏严重,加上渠段崩塌和部分建筑工程未完工,没有达到设计灌溉的亩数要求,本小型水库分布、蓄水和效益情况见下表:
提灌设施 清代民国时期,传统的提灌工具有牛车、座车(亦名大车)、脚车、手车、均为木质。至今本县边远山区和不少丘陵地带的农民,为了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和使用上的轻便仍在使用,但劳动强度大,工效低,技艺落后,又不能灌溉大面积农田,故日趋淘汰。
解放初期,始有机械提灌设施。1958年机械灌溉计0.15万亩,次年即增至0.78万亩,建立了少数提灌工程,用煤汽机和锅驼机为动力的抽水机,取代了一些旧式水车。60年代,由于柴油机在提灌工程上普及,机站、灌区显神通,1969年机械灌溉面积增至4.34万亩。进入80年代后,提灌的原动力,已由柴油机开始向电动机转化。1985年,全县抗阜提灌动力机1160台,计25000马力和1800千瓦,其中固定机站121座,装机192台,计10513马力1100千瓦,提水流量为27.25秒立方。有效灌溉面积10.2万亩,保证灌溉面积8.25万亩;小型喷灌动力机148台,1401马力和17千瓦,有效灌溉面积0.41万亩,保证灌溉面积0.11万亩;临时移动式的机泵站点,装机820台,13086马力和683千瓦。
引水设施 渠道(渡槽、隧洞),据1949年资料记载,全县在民国时期,原有的183座堰坝,引水流量1.0秒立方,多为拦溪堵港,截住地表自然径流,流量小,供水量少,多数只能灌百十亩乃至几亩,千亩灌区极少。引水的都是沟圳溪港,山区逢涧跨溪,即架觅渡水。不仅抗旱能力差,灌溉面积少,且一旦洪水暴发,即冲荡无遗。
建国后,水库工程发展,大部分小堰逐年淘汰废除,引水工程亦相配套,现在全县大小渠道纵横遍布,初步形成了灌溉网。1985年统计,全县已建成引水工程(渠道,不含毛渠道)1250公里,钢筋混凝土渡槽10600米,过水隧洞5000米。其中过水量大于或等于0.5秒立方米的渠道420公里,渡槽5400米,隧洞4400米;过水流量小于0.5秒立方米的渠道830公里,渡槽5200米,隧洞820米。在引水工程中最长的渠道20多公里。因渠道的兴建,蓄灌和提灌工程充分发挥了灌溉效益。瀼溪水库灌溉,输水主要靠麻山渠道和百圩河道。麻山渠道全长7950米,最宽25米,最窄15米,深3米,沿渠架有10座钢筋混凝土结构的人行平板桥,一座溢洪闸,一座拦水石堰。可输水灌溉东湖、西湖、中湖。并能为瀼溪乡的阳光村、麻山村以及黄花、泉山、马当等乡的部分村供水。余家堰水库至龙王庙下,全长15公里的灌溉渠,过水能力在1.2秒立方米以上。沿渠建有渡槽6座,总长660米,隧洞11处,总长1200米,使湖西乡80%的土地能得到灌溉。白沙水库建有灌溉干渠一条,全长15.5公里,沿渠建有长短渡槽7座,总长700米,在套口建有倒虹吸水桥一座,长180米。隧洞3座,总长300米,涵管长200米。太平关乡的鼓楼、灌塘、太平、望夫、大岭、康庄、新田、横山、平販等村的全部耕地或大部分耕地均能得到灌溉。
涵闸,建国前无。今棉船、芙蓉、马当等乡,虽有一些零散矮小的圩堤,积水靠套口排出,江湖水位上涨时,就将套口堵死,以御外水入圩。套口破了又筑、筑了又破,既费工力,又危害了堤身安全。建国后,组织了大量人力、物力,根据轻重缓急,先后在大小圩区兴建涵闸。1981年统计,全县圩区建成有效涵闸111座,其中方湖圩区有涵闸40座,.太泊湖圩区25座,沿江各圩46座。当久雨内涝而江湖水位低于圩内时,可开闸排水使田地免受内涝灾害。亦可开沟引水灌溉。
防洪设施 主要是圩堤,建国前后的有关情况“水利建设”节已述。这里简要介绍县内两座大型联圩工程。
棉船圩 棉船圩,位于县境北端,原为两个相邻的“江心洲”。两洲被一条夹江隔开。民国8年(1919)始建珠琅圩,后又相继建起了“张升洲”、“鳞字号”、“复往号”三座小圩,堤身低矮单薄,堤线总长61公里,抗洪能力很低,平均每3年就有2年决口或漫顶。各堤内均无排涝设施,致使种不保收。50年代仍以原堤培修,加高加固,各圩兴建了一些排涝工程。由于堤线长土方工程量大,防讯时很困难。1962年棉船公社党委作出了联圩的决定:将夹江两端堵死,把鳞字号、张升洲、复往号、搁排洲等4座小圩合并,堤线总长由61公里减至31.6公里,缩短了29.4公里,占原堤线长的48.2%。保护人口3.5万,保护总面积8万多亩。其中保护的耕地面积由2.8万亩增至4.2万亩,是县内最大的产棉区。至1984年,堤顶高程22.2米,堤身平均净高7米,堤顶宽度7米,迎水边坡1:2.5,背水边坡1:2.5,抗洪能力提高。全圩共建排涝涵管9座,有效排涝出流量45秒立方米;固定机械排灌站13座,总装机容量3612马力和600千瓦。
芙蓉圩 芙蓉圩,位于县境北部的芙蓉乡,地处长江与方湖之间。联圩工程分两期:一期工程于1963年至1964年,将原太字号圩和黄字七、八、九号圩的堤段,分别串联成两座大圩,形成以芙蓉河为界,两岸一边一圩;二期工程于1968年至1969年建成芙蓉大闸后,将芙蓉河两岸的圩堤延伸与大闸相连,完成了上起仁矶石,下至县城(龙城镇)镜子山的联圩工程。堤线全长12公里,堤顶高程22.3米,平均堤身净高8米,堤顶宽8米,迎水边坡和背水边坡均为1:2.5,总保护面积10.5万亩,其中耕地面积7.5万亩。可养殖水面3万亩。联圩内有千亩圩堤6座,百亩圩堤4座,百亩以下圩堤19座,全圩区现有外闸(向长江排水)5座,排水能力385秒立方米,大小内闸(向河湖排水)45座,固定排涝机站13座,总装机容量3160马力和115千瓦,达到了30年一遇的抗洪标准。
第三节 水利投入
投资投工 民国时期,本县无大的水利工程。塘坝水堰,湖港汊挡,多在每年春雨季之前,由受益田亩者集资投工,培土修筑,政府未拨过水利专款。建国后,小型水利工程实行谁受益谁负担,民办公助。农业集体化后,则由社队组织民工兴建,国家给予必要的补助。大中型水利工程,国家列为基本建设项目,财政专款投资,实行“公办民助”。县财政预算,每年均列兴修水利专项预算。
建国以来,全县共兴建水利工程4668座,即大小水库126座,大小堤防105座,固定排涝机站52座,固定提灌机站121座,涵闸111座,山平塘3970口,水堰183座。据资料统计,1956至1963年,国家投资累计137.3万元,其中防洪工程83.2万元,蓄水工程54.1万元,年均17.16万元;实用劳动日累计1335万个,年均166.9万个;完成土石方累计968万立方,年均121万立方。1966至1983年,国家投资累计1010.46万元,其中蓄水工程328.46万元,防洪工程489万元,排涝工程85万元,提灌工程3万元,小水电工程105万元,总累计年均56.1万元;实用劳动日累计4381万个,年均24.34万个;完成土石方累计4529万立方,年均251.6万立方;实用钢材累计3430.8吨,年均190.6吨;实用水泥59108吨,年均约3284吨。
移民安置 建国后新建比较大的水利工程,需将原地居民移出到邻近社队安置,其投资由集体负担,国家适当补帖。其中3座中型水库移民具体情况是:瀼溪水库移民较多,迁走草皮湾、沈家畈、下屋计、港下凌、鱼塘下、竹窝里、黎家、华家山、下田等9个自然村,205户,1300人;余家堰水库迁走三联、高畈、五联、金家湾、芙蓉、新屋里等6个自然村,157户,752人;白沙水库迁走同屋第、大屋、新屋、塘坝屋等4个自然村,113户,610人。
第四节 水利效益
防洪排涝 沿江滨湖地区,建国前圩堤低矮单薄,河道港溪淤塞弯曲,三年中就有两年被水淹。建国后,发现19米以上高水位有如下几年:1954年7月31日长江水位高达20.98米,1962年7月12日19.15米,1968年7月22日19.14米,1969年7月20日19.37米,1973年7月1日19.78米,1977年7月1日19.46米,1980年9月3日19.56米,1983年7月13日高达20.59米。1954至1983年中出现19米以上高水位8次,平均3.75年一遇,其中20米以上特高水位2次,每15年一遇。1968至1983年的16年间出现高水位6次,平均2.7年一遇,由于堤防保护面积比建国初期增长了5倍,大大减少了水灾的损失,但按现在堤防的状况,达到标准的只有22座,接近标准的38座。大部分堤防工程在70年代修筑,质量差,一遇大洪水,危险性仍然很大。此外,全县仍有2.6万亩易洪淹耕地需要治理。
内涝灾害主要发生在太泊湖和方湖沿湖低洼地区。治理后的易涝情况,太泊湖地区好于方湖地区。圩区大的涝灾一般每5年一次,小涝年年有。按排涝标准和排涝能力,对4座万亩圩和12座千亩圩典型验算,排涝模每平方公里仅差0.045秒立方,渍水模每平方公里差33毫米。说明不是装机不足(1平方公里只少17马力),主要是调蓄容量太小(1平方公里要少3.3万立方),需要治理,或提高排涝标准。
1985年,全县低洼地区除涝面积占易涝面积的83.5%,排涝能力由1951年的1.8%提高到83.5%。排涝能力逐年增强,但由于围垦湖田增多,因而易涝面积在60年代末也随之增加。
灌溉 本县干旱发生机率比洪涝高,危害程度大。
清代、民国时期,无大型蓄水工程,灌溉水源,仅赖塘堰港汉的蓄水。除雨季少部分能自流灌溉外,均以木质水车提水灌溉,抗旱能力极差。那时的“灌溉”,仅指正常年份能保住一季中稻栽插时不致缺水而已。至1949年底,全县有效灌溉面积2.72万亩,占耕地总面积23.69万亩的11%。
建国后至1985年,发生干旱22年,其中重度干旱9年(均为伏秋旱),年度分别是:1958、1964、1966、1967、1968、1971、1974、1976、1978年;中度干旱7年,除1961年为伏旱外,其它是秋旱3年,伏秋旱3年;轻度干旱6年,伏旱和秋旱各半。在22年干旱中,按旱型分,伏旱有4年,秋旱有6年,伏秋旱有12年。由于大兴水利工程,灌溉面积不断扩大,1985年全县农田有效灌溉面积25万亩,其中蓄灌12.5万亩,引灌0.29万亩,电灌2.6万亩,机灌9.61万亩。与解放初期相比,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增长了9倍多。1978年80天干旱,受灾面积比1958年减少了60.7%。
但抗旱能力仍不算强,全县有21.5%计6.68万亩抗旱能力在30天以下,有占15.3%计4.9万亩抗旱能力达不到70天。枯水年,全县缺水量要占需水量的59.6%,如果加上计划外耕地面积的需水,缺水形势就更加严峻。平水年,也只有6个乡、场水量有余,其余乡场仍有轻度、中度、严重缺水现象。农田灌溉方式有自流灌溉、提水灌溉、喷灌和滴灌四种,常以前两种为主。
水力发电 据水利区划理论测算,全县水能资源蕴藏量为4546千瓦,实际可开发量只有1466.3千瓦,开发利用系数为0.32。1966年在今海形乡盘谷村,首建小型水电站,装机容量5千瓦。至1985年全县共建成小水电站26座,总装机容量达2120.5千瓦,年均发电228万度。其中大于1000千瓦的水电站一座,即瀼溪水电站总装机容量1090千瓦,大于100千瓦的小水电站4座,分别建在今湖西乡的余家堰水库,装机容量400千瓦,太平关乡的白沙水库、东升乡的百步梯水库、上十岭的镜子岭水库,装机容量各100千瓦。装机容量在100千瓦以下的小水电站21座,多数分布在东部山区。1985年春,上仓前村在海拔600多米高的大浩山半腰,建成小水电站一座,世代深居山区老林的农户,挂上了夜明珠。
第五节 水土保持
水土流失 1985年全县水土流失面积23.68万亩,占全县山地面积119.62万亩的20%。其中轻度流失面积15.62万亩,中度流失6.45万亩,强度流失1.61万亩。土壤侵蚀量每年大约76.1万吨,流失有机质约7991吨,氮44余吨,磷15余吨,钾65余吨。侵蚀方式大部分是面蚀。
不同程度的水土流失,造成了山区资源的破坏。水保土能力减弱,地表径流增大。每遇暴雨,迫使受侵蚀剥蚀的土壤和风化岩随洪而下,淤塞河港湖汊溪沟,使湖河水位抬高,加剧洪涝灾害,使破堤毁地增多。太泊湖湖床由原来的“锅形”变成“碟形”,湖水迟发早退,缩短了鱼类生长周期。本县现有水土流失面积71平方公里,土壤侵蚀模数为51200吨/平方公里,每年有36.4万吨泥砂进入水库塘堰,减少库容18.2万立方米。据查,泉山乡的南阳水库,建库12年来,库内淤积2米多深。水土流失土层变薄,肥力下降。土壤沙化,破坏了生态系统。50年代初,本县山地植物茂盛,树干高大,农作物生长快,后森林砍伐过量和盲目开荒,造成水土流失,带走了有机质和氮、磷、钾肥,部分地区土质瘠薄,树木生长缓慢,成为“小老头”树林,丘陵地带的小山丘,此种情况更普遍。红光砂厂(今县建材厂),大量砂土淤积侵入农田,给农业生产带来严重威胁。沿江一带的定山、芙蓉、龙城镇、泉山、马当等地,盲目采石,加剧了水土流失。过去本县林业资源丰富,木材自给有余,现在木材供应紧张,密林变疏林,乔木林变灌木林,灌木林成草丛。林相的演变和退化,使林区动物种类和数量急剧的减少。原有的猴、豹、獐、狼、野猪、穿山甲、相思鸟等已不多见。
造成水土流失的原因,主要是人为的。建国前,政府不管,县境东南山区的杨梓、乐观、浩山、东升、上十岭、天红等地,每年秋冬之时,树老叶落,农民为砍柴、驱兽、开荒有意放火烧山,火势蔓延,连月不息,破坏了植被。日军侵占本县长达7年之久,实行“三光”政策,使本县大面积森林植被遭到破坏。
建国后,因山权不稳定,大炼钢铁、兴修水利、增辟公路等作业和“文化大革命”期间,均无计划地砍伐森林,加剧了水土流失。如修七里洪水库,天红乡部分村要移民,群众将山上树砍光,加上做运土车需要,库区内大片树林被一砍而空,成了光头。
人口增长率与物质增长率不相适应,盲目地向大自然索取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乱砍滥伐,毁林毁草,顺坡开荒,向荒山要粮,盲目全垦造林。定山、太平关、湖西等乡的小丘和自然村后的座山,原大部分都是杂木林(如枫、栗、松、檀)或灌木林,为了更换树种,盲目全垦,毁老林,造新林,栽而不管,造林不见林。原来的植被破坏了,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水土保持民国时期,一些小型零散的水土流失治理,如石砌梯田、修栏沙坝、挡水堰、防水沟、田块塘口的挡流墙等,全是个体农民自发进行的,效果甚微。
建国后本县水土保持工作1977年前由林业部门代管,后由水利部门主管。建国30多年来,大搞农田水利建设,促进了水土保持,特别是太泊湖、方湖的治理和蓄水工程的兴建,使大面积水土流失得到了控制。
长江岸崩频繁,沿江人民采取抛石、造防护林等办法,防止水土流失。截至1982年底,抛石70万方,护岸13公里,块石护岸护坡50公里;大造防浪林12399亩,护岸49.5公里,控制了江岸水山流失。70年代改造疏浚溪港小河,增大河道行洪流量。
红光建材厂,还采取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治沙治水。1983年动员全厂职工群众治沙流移栽芭茅40亩,造林50亩,修筑拦沙坝一座,封山育林育草,保水保土。
1977年,在乐观、黄岭毗邻处的宜林荒山上,造林2万亩,新建了黄乐林场。到1985年止,全县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大小林场130个,总造林面积10.76万亩,使森林覆盖率从1961年的16.6%回升到1985年的27.47%(含灌木林),对减轻水土流失起了作用。
知识出处
《彭泽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出版
本书记述全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除卷首概述、大事记和卷末附录外,全志设23卷,计69章236节,上限一般起于1840年,下限为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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