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耕地面积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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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彭泽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338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耕地面积
分类号: F326.1
页数: 2
页码: 107-108
摘要: 本文记述了彭泽县在不同时期经历了耕地面积的增减变化,从清末民国初的373000亩到1952年的282491亩,再到1985年的318302亩。在土地改革后,人民积极垦荒扩种,使耕地面积逐渐增加,但受到水利、交通、工业等因素影响,耕地面积逐年减少。尽管耕地面积有所增加,但由于人口增长,1985年的人均耕地面积已经减少至1.23亩。
关键词: 彭泽县 耕地面积

内容

全县耕地面积。据民国25年(1936)《江西年鉴》载:彭泽农田面积,在清同治年间成熟农田为366000亩,清末、民国初年为373000亩,民国时期征粮丁米亩数只有186000亩,经当时中央统计局核计为429000亩。民国25年耕地面积552110亩,占总面积的23.7%,其中水田353966亩,占耕地面积46.4%,旱地198144亩,占耕地面积53.6%。全县农户13108户,平均每户占耕地41.8亩,其中占水田27亩,占旱地14.8亩。
  1949年底统计,全县耕地236000亩,其中水田126099亩,旱地131478亩。1952年土改时全县进行了一次认真的土地丈量,复经1953年查田定产,得出了较为翔确的数字,全县耕地面积282491亩,(其中水田151013亩,旱地131478亩)。1985年增至318302亩。
  彭泽历来地广人稀,荒地较多,民国22年的《江西省政府行政报告》称:“继续办理各县饬垦官荒,令饬彭泽、德安、九江等荒地较多县份,劝导人民领垦,以尽地力”,但收效不大。抗日战争时期,彭泽沦陷,日军实行“三光”政策,加以国民政府横征暴敛,民不聊生,人民大批死亡逃徙,土地大片撂荒。
  土地改革后,人民大力垦荒扩种,耕地面积逐年增加,到1962年增加到370397亩,其中水田166890亩,旱地203507亩。后因水利、交通、工业占用耕地颇多,面积逐年减少,到1985年全县实有耕地363490亩,其中水田113650亩,旱地249840亩。
  建国后人口猛增,1985年耕地面积虽有增加,而人均耕地由1949年的2.98亩减少到1985年的1.23亩。

知识出处

彭泽县志

《彭泽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出版

本书记述全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除卷首概述、大事记和卷末附录外,全志设23卷,计69章236节,上限一般起于1840年,下限为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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