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耕地和作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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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彭泽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3382
颗粒名称: 第二章 耕地和作物
分类号: F326.1
页数: 9
页码: 107-113
摘要: 本文记述了彭泽县建国前和建国后的耕地面积、作物分布和作物产量等情况。在建国前,农田面积较小且产量低,农民的收入和官府的经济来源主要依靠农业生产。建国后,农田面积逐渐增加,作物产量也有所提高,但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产量受到影响下降。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农作物产量再次上升。至1985年,农作物产量大幅度增加,但人均耕地不断减少。
关键词: 彭泽县 耕地 作物

内容

第一节 耕地面积
  全县耕地面积。据民国25年(1936)《江西年鉴》载:彭泽农田面积,在清同治年间成熟农田为366000亩,清末、民国初年为373000亩,民国时期征粮丁米亩数只有186000亩,经当时中央统计局核计为429000亩。民国25年耕地面积552110亩,占总面积的23.7%,其中水田353966亩,占耕地面积46.4%,旱地198144亩,占耕地面积53.6%。全县农户13108户,平均每户占耕地41.8亩,其中占水田27亩,占旱地14.8亩。
  1949年底统计,全县耕地236000亩,其中水田126099亩,旱地131478亩。1952年土改时全县进行了一次认真的土地丈量,复经1953年查田定产,得出了较为翔确的数字,全县耕地面积282491亩,(其中水田151013亩,旱地131478亩)。1985年增至318302亩。
  彭泽历来地广人稀,荒地较多,民国22年的《江西省政府行政报告》称:“继续办理各县饬垦官荒,令饬彭泽、德安、九江等荒地较多县份,劝导人民领垦,以尽地力”,但收效不大。抗日战争时期,彭泽沦陷,日军实行“三光”政策,加以国民政府横征暴敛,民不聊生,人民大批死亡逃徙,土地大片撂荒。
  土地改革后,人民大力垦荒扩种,耕地面积逐年增加,到1962年增加到370397亩,其中水田166890亩,旱地203507亩。后因水利、交通、工业占用耕地颇多,面积逐年减少,到1985年全县实有耕地363490亩,其中水田113650亩,旱地249840亩。
  建国后人口猛增,1985年耕地面积虽有增加,而人均耕地由1949年的2.98亩减少到1985年的1.23亩。
  第二节 作物分布
  建国前的数百年间,境内因其自然条件的不同,自然环境迥异的三个区域,作物的分布,自有差异。
  东南山区 气温较低,无霜期短,以种一季水稻为主(中稻、糯稻),兼种玉米、红薯、高粱及少量白籽土棉。靠近村庄平地,积温较高的地块,冬季也种些油菜、荞麦、大小麦、蚕豌豆等。
  中部丘陵 阳光较充足,积温较高,但土层浅、水源差,以种植一季水稻和棉花为主,兼种芝麻、红薯、大豆、绿豆、高粱、黄粟、油菜、大小麦、蚕豌豆、花荞麦、苦荞麦,少量种染料靛青等作物。
  北部滨湖圩区 土质肥沃,阳光充足,水源丰富,但易涝易淹。主要作物有玉米、高粱、黄豆、绿豆、芝麻、花生、瓜子、油菜、大小麦、黄粟、棉花等。
  建国后,根据不同地域的自然条件,针对以棉为主的特点,调整了作物的分布,形成了三个区。
  北部沿江冲积平原棉花丰产区 包括棉船乡和棉科所的全部。芙蓉乡的江河、太字、江中、芙蓉、五联五个村;马当乡的杨柳、船形、跃进、泉山乡辰字、大畈;定山乡的棉洲圩;红光建材厂的红光圩;芙蓉农场一部分;龙城镇的马湖;县水产场、太泊湖水产场等地。耕地面积计75277亩,其中水田4136亩,旱地71141亩。植棉57881亩,占全县植棉面积41%;早稻1770亩,一晚2136亩,二晚1155亩。现有劳力18311个,劳平耕地4.1亩。土壤多由长江冲积物发育而成,土层深厚,潜力肥力高,地势平坦,地块2—3百亩的占80%左右。河网化,园田化,具备机耕条件。本区气候土壤均适合棉花生产,是县内历年的高产棉区。此外该区旱地种少量红薯、芝麻、大豆,冬季则以油菜为主;水田主要种早、晚稻。
  中部丘陵滨湖棉粮油水产兼作区 主要为县境中部,方湖、太泊湖两岸。包括马当乡的湖西、春光、莲花、马当、茅湾、四联、黄山、杨榜、南垄、南山、青山、电站等地;泉山乡的双合、大畈、茅店、余粮、一林场、二林场、南阳、上桥、爱国、西垄、红星、九一、农科所等地;定山乡的响山、林场、定山、东光、日光、莲塘、响水、朝阳、春光、水产场、双槐等地;太平关、湖西、黄花、黄岭、太泊湖等乡的全部;和团、瀼溪两乡除山区外的沿太泊湖各村;县茶场、县棉花原种场、和团茶场、县共大、县五七农场等单位。本区耕地面积为169096亩,占全县耕地面积51%,其中水田63781亩,占全县水田面积64.7%,旱地105315亩,植棉74049亩,占全县棉地46%,早稻47709亩,一晚15431亩,二晚44706亩,劳力41307个。劳均负担耕地4.48亩,是主要棉粮兼作区。方湖、太泊湖建有水产场,以收水产之利。并利用水田种植红菱、莲藕,增加收入。区内兼种黄麻、甘庶、花生、蚕豆、豌豆、大麦、小麦、荸荠、西瓜、薄荷和绿肥,近年还发展苎麻生产。
  东南山区棉、粮、林兼作区包括海形、浩山、上十岭、东升、乐观、天红、黄乐林场和瀼溪乡大桂、港下村和和团乡的利山村和印墩林场。共有耕地84147亩,其中水田38437亩,旱地45710亩,劳力22742个,劳力平均负担耕地3.6亩。本区山地资源丰富,山地面积占全县山地70%。水源充足,农肥条件优越,有发展棉、粮、林的潜力。水田种双季稻和一季晚稻。旱地以棉为主,兼种红薯、大豆、玉米、高粱、花生、瓜类、甘蔗、烟叶、苎麻等。山地则以林业为主,在乐观、黄岭毗连处,已造林20000亩,建成了人工林基地。在乐观、天红、东升建成漆树基地。还种有油茶、油桐、茶叶、果木、药材,造植了松杉混交林和杉阔混交林,成为发展林业的重要基地。
  第三节 作物产量
  建国前,人民收入和官府的经济来源主要靠农业生产。但千百年来,年成丰歉,产量多寡,悉听天命。清代和民国年间,农作物产量极低,水田一年只种一季中稻(或糯稻),亩产最高400斤,一般300斤,最低的只有几十斤。皮棉亩产仅有20—25斤。其他作物也是广种薄收,地力未尽。民国15年(1926)以后,水旱频仍,战乱不息,加以国民政府,政治腐败,壮丁逃亡,田地荒废,各种作物面积大为减少,单位面积产量逐年下降,农业生产遭受严重破坏,根据民国江西省政府的统计资料,将本县各类农作物产量列表如下:
  建国后,农作物产量大幅度增加,三十多年来,中间虽有波折起伏,但总的趋势是向前发展的。三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到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最后一年,八年间,农作物产量逐年上升。1957年粮食总产达到37673.8吨比民国23年增长了1.5倍,比1949年增长1.06倍。其中稻谷总产33353.6吨,比民国23年增长1.8倍,比1949年增长1.52倍,棉花总产4087.3吨,比民国23年增长了8倍,比1949年增长了13倍,其他农作物也都大幅度增长。1959年至1961年受浮夸风、瞎指挥的影响,加上严重自然灾害,全县农作物产量普遍下降。1962年贯彻执行中央颁布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即“六十条”,纠正了“左”的错误,经过三年的努力,农作物产量又迅速回升。1963年棉花生产,首次突破亩产皮棉50公斤大关。1965年全县粮食总产超110万担,棉花亩产皮棉54公斤,受到国务院嘉奖。
  “文化大革命”期间,农作物产量又趋下降,十年间,粮食总产徘徊在4—5.5万吨之间,皮棉生产降落在50公斤以下,其他作物产量也同样下降。
  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进行了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迅猛发展,农作物产量持续上升。到1985年,全县粮食总产达到69029.3吨,为1934年的3.6倍,为1949年的2.8倍。皮棉总产达14291吨,为1934年的32.2倍,为1949年的48倍。油菜籽总产8511.85吨,为1934年的6.3倍,为1949年的10.3倍,其他作物也同样增长。
  第四节 农产品成本
  建国前农民靠天吃饭,农产品成本无法核算。建国后的若干年,对农产品成本核算,亦重视不够,盲目投资,不计效益,以致增产不增收的事时有发生。1978年后,发展农业经济的着眼点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把农产品成本核算工作,提到十分重要的位置。
  1978年,县计委、农业局、商业局等单位成立联合调查组,分赴马当公社的跃进大队第一、二、八生产队进行1977年棉花生产成本的调查。
  1980年,县农业局经营管理站组织农经人员分赴圩区的芙蓉公社江河大队,山区的杨梓公社彭坳大队,丘陵地区的定山公社东明、东光、响山等大队,就1979、1980两年的水稻、棉花生产成本进行调查。
  1980年冬,县农业局经营管理站受国家农牧渔业部的委托,先后在本县棉花良种场的新进八队,定山乡的响水村第九组,海形乡海形村第六组,天红乡农科所的山吴组进行棉花、水稻、油菜、小麦等四种农作物成本核算进行试点。
  1985年又在天红乡的团结村养猪专业户中进行养猪成本核算。
  1981至1985年先后在原种场的新进队,定山乡的响水村,海形乡的海形村三个不同类型的地区办起三个成本调查点,对每亩皮棉投入、产出逐项记载,汇总分析,做出产量、收入、成本、利润等项的对比。
  调查核算,获得了第一手资料,使产前成本预测,产中成品控制,产后成本分析有了可靠依据。除棉花成本列入第五章《彭泽棉花》专章叙述外,兹将水稻、油菜、小麦、养猪成本分析,记述如下:
  定山乡响水村1984年和1985年两年平均油菜亩产59.15公斤,亩收入59.27元(其中副产品收入4.48元),物资费用13.87元,亩用标准工19.05个,计工费36.58元,合计亩成本50.45元,亩农业税2.53元,亩利润6.29元,利润率10.1%。每百斤油菜收入48.10元,成本38.74元,除农业税尚有利润7.21元,利润率15%。
  1984、1985两年全县平均亩产小麦77.95公斤,亩收入38.21元,亩物资费用17.56元,亩用标准工15.6个,人工费29.11元,合计亩成本46.67元,亩农业税2.53元。
  1985年天红乡团结村养猪专业户何台武养猪成本核算资料记载:育肥猪周期203天,平均每头重58.15公斤,价值116.3元,平均每头成本43.26元,税金3元,利润为70.04元。每公斤计价2元,成本0.74元,税金0.06元,利润0.12元。

知识出处

彭泽县志

《彭泽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出版

本书记述全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除卷首概述、大事记和卷末附录外,全志设23卷,计69章236节,上限一般起于1840年,下限为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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