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图书馆
九江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九江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二节 农业生产关系的变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彭泽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338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农业生产关系的变革
分类号:
F327.56
页数:
5
页码:
103-107
摘要:
本文记述了彭泽县在20世纪初经历了土地改革、互助合作、人民公社化等阶段,将土地由地主私有制转变为劳动人民个人所有的私有制,再转变为国家或集体农民共有和国家所有的公有制。这些变革通过实施土地改革、互助合作、人民公社化、实行生产责任制和建立国营农业来实现。在这一过程中,实行了农业生产责任制和建立了国营农场。
关键词:
彭泽县
生产关系
变革
内容
农业生产关系的变革,把全县土地由地主阶级私有制改变成为劳动人民个人所有的私有制,再转变为国家或集体农民共有和国家所有的公有制。整个变革是通过土地改革、互助合作、人民公社化、实行生产责任制和建立国营农业来实现的。
土地改革 早在民国19年(1930)浩山、瀼溪等乡的盘谷、桃潭、港下等地成立了苏维埃政府,进行了土地改革,没收地主的土地分给农民,按当时人口每人分得1.2亩。大革命失败后,红军撤离苏区,地主还乡倒算,农民分得的土地,又被地主再度夺走。
1950年冬开始,在全县分期分批地进行土地改革运动,1952年全面结束。1953年进行土改复查。农民共分得土地182400亩,房屋2621间,耕牛422头,大小农具8900余件,粮食148万斤,黄金45两,白银562两,银元4529元,人民币1847万元,其中,黄金、白银、银元以牌价折算人民币分给农民。几千年地主阶级占有土地的私有制及其封建生产关系,从此结束,耕者有其田,农村生产力迅猛发展。1953年,全县耕地面积由1949年的236947亩增加到282491亩,增19.2%。粮食总产由1949年的366456担增加到613524担,增67.4%。棉花总产由1949年的5851担增加到35973担,增5.15倍。油料总产由1949年的24920担增加到50639担,增1.03倍。
互助合作 1952年冬,有了自己土地的农民自愿互助互利组成劳动组织,一般由三、五户或十几户组成。土地、耕畜、农具等生产资料和收获的农产品仍属私有。互助组分季节性和常年性两种,季节性互助组亦称临时互助组,在农忙季节组员之间互相换工;常年互助组则是组员之间进行常年的互助,并建立生产计划、劳动分工、评工记帐等制度较季节性互助组前进了一步。据1952年末的统计资料,全县参加互助组的有4766户,占农业总户数的18.93%,占贫、雇、中农和手工业总户数的22.9%,占贫、雇、中农总户数的23%。参加互助组劳力7711个,占农业劳力总数的18.18%。以后逐年发展,并先后转为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3年冬至1954年春,分别在一区芙容乡方少祥、三区岭上乡阳祥发、七区鳞字乡江善讲、江临乡徐积连等四个常年互助组的基础上,吸收附近自愿参加的农民,试办了四个初级农业社,依次定名为新旗、红旗、江心、光明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5年全县掀起农业合作化高潮,至1956年春,初级农业合作社发展到579个,参加农户18687户,占总农户的66.3%。这时与初级社同时存在的尚有三种形式:①发展起来的高级社29个,参加农户7049户,占农户总数25%;②尚存互助组46个,772户,占农户总数1.3%;③单干户638户,占农户总数7.4%。
初级社属半社会主义性质,土地仍属农民私有,分级入股,由社统一经营,按“田四劳六”或“田劳各半”的比例分红。耕畜、大型农具等主要生产资料作价入社统一使用,作为入社股金。社员参加集体劳动,评工记分,按劳付酬,一年之中,组织春收预分、夏收预分和年终决分三次分配,社员按土地分红,股金分红和集体劳动工分三项收入,获得全年报酬。分别在圩区、丘陵、山区三个不同类型地区,选择基础好、居住比较集中的初级社,试办了8个高级社,至1956年10月中旬,在掀起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高潮中,建立了765个高级社。全县28159农户中加入高级社的农户27556户,占总农户97.86%,每社平均167户,在全县范围内,基本上完成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高级农业合作化。
高级农业合作,属社会主义性质。土地由农民个体所有转为集体所有,即由私有制转为公有制,取消了原初级社土地分红,大型农具和其他主要生产资料转为高级社集体所有,由社分期偿还价款。合作社按人口分给少量自留地和饲料地,长期归社员个人使用。高级社建立了生产大队和生产队,作为劳动组织的基层单位,实行两级或三级管理,社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农业互助合作,是农业生产关系和农业劳动组织的一次历史性的变革,特别是高级社的建立,废除了几千年的封建土地私有制,确立了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
人民公社化 1958年8月下旬,中共彭泽县委派出工作组,在江北区以高级社为基础,开展建立人民公社的试点工作,经过35天的努力,建立了本县第一个人民公社,即“江北人民公社”。这个公社由江北区3个乡的10个高级社合并组成,全社3633户,17652人,有耕地47526亩。
9月中旬,掀起了公社化高潮,月底,全县25个乡1个镇合并建立起江北、马当、瀼溪、浩山、杨梓、黄花、湖西、太平、芙蓉、城关等10个人民公社。平均每社3100户,12000人,5400男女劳动力,35000亩耕地。公社土地集体经营,所有权仍属集体。社员实行评工计分,按劳取酬,口粮每月由集体付给,口粮款于年终决分时在社员工分款内扣除。
在公社化的高潮中,曾一度出现高指标,浮夸风,一平二调和供给制,违背经济规律,阻碍农业生产的发展。1962年中共中央颁布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即六十条),对农村人民公社进行了全面整顿,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纠正上述错误。
“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国农业学大寨,全县搞政治评工,只讲“政治觉悟”,不分劳力强弱、技术高低、劳动好坏,挫伤了农民生产积极性,阻碍了农业生产的发展,集体和个人的收入,均大幅度降低,超支户越来越多,集体经济成为“空壳”。据统计,1977年底全县超支户20882户,占农户总数47.5%,超支款7999500元,平均每户383元。这种分配形式延至1980年,这年分配结果,全县分空户(即工分不兑现)9522户,分空款2198613元。
生产责任制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推行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到1981年,全县2180个生产队,普遍建立了四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一是“定额管理,分段包工”,有1421个生产队,占生产队总数的65.25%;二是“双包(包工包产)到组(常年性的作业组),定额到人”,有268个生产队,占生产队总数的12.3%;三是“责任到劳,以产记工”,有491个生产队,占生产队总数的22.45%;四是工、副业生产“四专一联”(即专业组、专业户、专业人、专业工联产计酬。)
至1981年冬,全县2180个生产队普遍实行了“包干到户”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它是建立在土地公有制的基础上,集体将土地按人口、劳力的比例,承包给农民分户经营,双方签订合同,承包户对土地有使用和经营管理权,但没有所有权,农民对承包的土地,不得买卖,不得出租,不得荒废。承包户必须依照合同向集体缴纳一定数量的包干费,按合同定购向国家交售农产品。生产责任制的建立,纠正了长期存在的管理过份集中,经营方式过于单一的缺点,使之更适合于农村的经济状况,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以粮食、棉花生产为例,生产责任制建立前后,产量悬殊颇大。
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巩固和发展,促进了劳动分工专业化,1985年统计,全县各类专业户发展到14830户,占农户总数30.5%。其中种植业7919户,畜牧业672户,农村工业2401户,林业82户,运输业1237户,建筑业1069户,商业800户,饮食服务业619户,其它行业31户。棉船乡金星村农民王再春,全家五口,两个劳力,于1984年集中承包了全村各户座落太泊湖的边远低产湖田500亩,连续两年丰收,共向国家交售商品粮405吨,总产值12万余元。其中1985年收获稻谷202.5吨,加上其他收入,全年总产值达7万余元。
国营农业 1953年开始即在人烟稀少,土地荒芜的地区着手建立国营农场,到1985年止,先后建成国营农、林、牧、渔场9个,即芙蓉农场、上十岭垦殖场、棉科所、县水产场、太泊湖水产场、原种场、苗圃、县茶场、黄乐林场。这9个场的土地属全民所有,收获按比例上缴。9个场有23个分场,93个生产队,计4074户,19497人,8733个男女劳动力,23966亩耕地,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10.84%,其中水田11816亩,旱地12150亩。这9个场,已根据不同生产门类,建立了不同形式的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
附:国营芙蓉农场简介
国营芙蓉农场创建于1953年。原属江西省公安厅经营管理。“文化大革命”期间,改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江西军区生产建设第二兵团。现为县属国营农场。农场现有经营面积23000亩,其中耕地面积15000亩,水面3000亩,茶、果、山林5000亩。1985年辖4个分场和农技站、园艺场、林场等7个村级组织,计有58个村民小组。年末,全场总人口10440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355人;劳动力总人数4662人,其中农林牧副渔劳力2972人;工农业总产值1490万元,比1980年增长3.7倍;固定资产总值530万元。该场经过32年的建设,已发展为农、林、牧、副、渔、工、商综合经营的国营农垦企业。
国营芙蓉农场建场至今,经营体制和隶属关系多次变更,长期以来带着“亏损”、“缺粮”两顶大帽子,累计亏损总额达2784.67万元,最多的年份亏损金额达200万元,成为全省百万元亏损大户。国家回供粮累计达2.1万吨。1978年以来,农场开始有了转机,面貌逐年改观,1982年摘掉了缺粮帽子,1984年,亏损额已降到百万元以下;农业产值400万元,农业人均收入381元,分别比1984年增长1倍和45%。
种植业以水稻、棉花为主,其次为油菜、芝麻、大小麦、红薯、豆类等农作物。果木以梨、桃为主。1985年始,该场以种植业为基础,以畜牧业为突破口,并围绕农牧兴办各种工业,综合经营,全面发展,当年养猪8045头,鸭72800只,鸡50113只,鹅6550只,鱼(成鱼)150吨。并兴建了人工孵化池繁殖鱼苗。畜牧养殖业年总产值160多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11%。畜牧业的发展为农业提供了大量的有机肥料,为工业提供了大量的原料,加快了职工、农民致富的步伐。与此同时,场办工业不断发展,1985年生产项目50多个,实现利润106万元。
知识出处
《彭泽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出版
本书记述全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除卷首概述、大事记和卷末附录外,全志设23卷,计69章236节,上限一般起于1840年,下限为1985年。
阅读
相关地名
彭泽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