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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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彭泽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336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县城
分类号: K295.6
页数: 3
页码: 78-80
摘要: 本文记述了彭泽县城(龙城镇)位于长江南岸,与安徽省宿松县隔江相望。城内地势南高北低,三面环山,北面临江,呈围椅形。城墙历经多次改建,建设规模逐渐扩大。新中国成立后,县城进行了扩建和重建,现已发展到茅店、闵家桥、凉亭等地方,并与张家港沟通。城内有各类设施如文化馆、学校、医院、工厂等。县城总面积为11平方公里。气候温和,土壤黄棕壤和潮泥土。龙城镇辖4个街道居民委员会,1个马湖村,共计5990户、20241人。
关键词: 彭泽县 县城概况

内容

县城龙城镇,位于长江中下游南岸,西南距九江市水路67公里,陆路70公里,距省会南昌市205公里。东界本县泉山乡,南邻本县黄花乡,西接本县芙蓉乡,北与安徽省宿松县隔江相望。地势南高北低,东南西三面环山,北面临江,呈围椅形。据清嘉庆版《彭泽县志》载:“南唐升元二年(937),一说保大中(943—957)由黄岭旧县街迁治于小孤江次”。又云:“宋、元只设土城,明初尚仍其旧。弘治年间(1488—1505)于东南二岭设栅门,城西中街口立通衢门。正德年间(1506—1521)于临江处列栅为守。嘉靖初(1522—1566)撤旧创新,并建二木门,易以砖城,左起凤凰,右连丫髻(即西山与东山山麓)。西北二门,每门建楼一座。西门匾曰:“大观”,北门匾曰:“拱辰”。嘉靖六年续于东南二岭空处补城,东门匾曰:“宾日”,南门匾曰:“文明”。环山左右,可通人迹处,则垒石为堞。至清乾隆九年(1744)知县李松泰请帑修筑,到嘉庆十二年(1807)又重筑东南二门外屏墙。咸丰、同治年间再经续修,较旧尤为巩固。由此可知,势若盘龙的一座山城是逐渐形成的。清咸丰、同治以后,城内划分五街:市中街通大江边;市东街通邑厉坛;市南街通山川坛;市西街通社稷坛;市北街通新司。街道布局,官府设施,遂具备一个县治的规模。日军入侵后,县城全被摧毁,断壁颓垣,荒凉满目。
  新中国建立后,县人民政府于1950年7月至1951年7月,拆去凤凰山麓至丫髻山麓,即西北二门城墙一面,将原被城墙分隔成的周家衕、史衕、箩巷、铁匠巷等四条衕巷,合并扩建为宽阔的街市。东南二门及环山城墙,因利用墙身砖块建设房屋,亦被全部拆除,原有旧貌,已换新颜。
  今天的彭泽县城,突破了旧城界限,向周围扩展。北面已发展到茅店(距原县城八里),东面已延伸到闵家桥(距原县城三里),南面已扩张到凉亭(距原县城五里),西面已与张家港沟通,为朝阳机械厂厂区,总面积约为旧城的五倍。城内凤凰山麓至丫髻山麓的一条新建大街,与原有老街垂直交叉,随后又另辟了一条与老街平行的大街,县委会、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等领导机关均聚集在这条街道上。1983年建成长78米,宽7.5米,高8米的东岭隧道,又与东岭背新辟的大街相贯通。各条街道两旁,高楼栉比,绿树成荫,机关、学校、商店、住宅掩映其中。县城建设充分反映着本县教育、文化、交通以及工商企事业的空前发展。已有文化馆、工人文化宫、电影院、剧院、广播站、电视差转台、体育场、滑冰场等文化体育设施;学校已由解放前一所初级中学及一所小学发展到有托儿所、幼儿园、5所小学、2所完全中学和粮食学校、商业学校、农机学校、党校等10余所专业学校。在校学生总人数为6506人。卫生医疗方面,有县人民医院、中医院、血吸虫病防治站、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站以及其他诊所和环境卫生保护所。工业方面,现建有水泥厂、砖瓦厂、针织厂、农机厂、电机厂、五金厂、植物油厂、食用菌厂、轧花厂等,南岭背还有隶属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的朝阳机械厂。交通方面,沿着江边防洪水城,建有长航、内航客货运输码头,可停靠中小型客货轮,城东建有汽车站,停、发每日往来县内外班车。邮电局传递全国各地往来信息。
  县城现有总面积11平方公里。气候温和,年均温17.5℃,一月均温4.5℃,七月均温28℃,≥10℃积温5288.5℃。年降水量1485.3毫米,全年无霜期自3月中旬到11月下旬约249天。土壤属黄棕壤和潮泥土,山多石灰岩石。地势西南高,东北低。东有牛头山、观音山、丫髻山(亦称东山),南有南岭,西有凤凰山(亦名西山)。西山为最高点,海拔169.5米。北部沿江地势低平,最低点约25米。镇东官桥港,水源于双峰尖,向北注入长江。
  民国35年(1946)设镇时命名为龙城镇。36年以城南双峰尖高耸如华盖,改名双峰镇。解放初属第一区(又名城关区)所辖的城关街,1953年名城关镇。1958年人民公社化,改为城关公社。1981年又名城关镇。1982年地名普查时,复名龙城镇。龙城镇辖4个街道居民委员会,1个马湖村,5个村民小组,3个镇办企业单位。全镇截至1985年底止,计有5990户,20241人(其中,农业粮人口4961人)。居民除蒙、苗、壮、满、傣、锡伯等少数民族33人外,余均为汉族。街道居民除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外,多数从事镇办集体或个体工商、运输、建筑和福利等事业;马湖村农民以生产蔬菜为主,兼营其他,为城镇各项建设与市民生活服务。

知识出处

彭泽县志

《彭泽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出版

本书记述全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除卷首概述、大事记和卷末附录外,全志设23卷,计69章236节,上限一般起于1840年,下限为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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