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地域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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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彭泽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3352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地域沿革
分类号: K928.2
页数: 9
页码: 69-71
摘要: 本文记述了彭泽县地理位置优越,位于江西省北部,毗邻长江,背靠群山,周围环绕着鄱阳湖和彭泽泽。历史上经历了多个朝代的变迁和辖地变化。
关键词: 彭泽县 地域沿革

内容

第一节 地域
  县境襟带长江,背倚群山,左右掖两湖,地少平衍。地势自东南向西北逐渐倾斜,东南高西北低。位处长江中下游南岸,是江西省的北面门户。清同治《彭泽县志》载:“彭泽上控荆楚,下临皖南,长江绕其前,都昌、鄱阳、建德三邑环其后;地据险阻,形胜独擅,虽为江右末县,实为东南各省锁钥。”地理座标:东经116°22′至116°53′、北纬29°35′至30°06′之间。
  县境东接安徽省东至县,南界本省波阳、都昌县,西连本省湖口县,北与安徽省宿松、望江县隔江相望。
  疆域交界:县城东陆路30公里至太泊湖北岩黄栗树,又50公里至白洋湖;东南山路35公里至青山桥;县城东北长江下游水路17.5公里至窖子石,均与安徽省东至县境交界。县城南山路45公里至肖家岭,与本省波阳县境交界。县城西南山路45公里至武山,与本省都昌、湖口县境交界。县城西南陆路20公里至湖口县棠山;西长江上游水路22.5公里至湖口县下石咀。县城西北偏北长江下游支流水路30公里至沙湾,与安徽省望江县境交界。县城以北长江中心与安徽省宿松县境交界。
  第二节 沿革
  彭泽之名,见之于《禹贡》,著之于《山海经》。夏、商、周、秦各代,将彭蠡周围地区,笼统地浑称为彭蠡,均未立县。彭蠡泽即今之鄱阳湖。
  彭蠡,周以前属荆、扬二州,大致是彭蠡以东属扬州,彭蠡以西属荆州。今天的彭泽县境,即古扬州辖地。春秋时期属吴,战国时期属楚。
  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统一六国后,将全国分为三十六郡,其中有九江郡,郡治设淮南的寿春(今安徽省寿春县),彭泽地域属九江郡。
  西汉高祖四年(公元前203),改秦所设的九江郡为淮南国。六年,分淮南国之一部为豫章郡,领十八县,其三曰彭泽。彭泽建县自此始。《禹贡》称:“彭蠡泽在西,因以名县。”及至东汉,豫章郡隶属扬州剌史部,辖二十一城,其十三曰彭泽。
  三国时,彭泽的南境入吴属彭泽郡;北境入魏属庐江郡;后又全部入吴属武昌郡。
  晋初,豫章郡领十六县,其十曰彭泽。晋武帝太康二年(281)以武昌郡之寻阳划入庐江郡。惠帝永兴元年(304),分庐江、武昌二郡之一部,立寻阳郡,共领三县,原属豫章郡之彭泽,此时即划入寻阳郡。同年,又析彭泽地之一部,置上甲县,与彭泽同属寻阳郡。东晋安帝义熙八年(412)又废上甲县,复入彭泽。此时寻阳郡改名为江州郡,彭泽属之。县治设于今湖口县境内文桥与江桥之间的小凰山下,田园诗人陶渊明即作令于此。
  南朝的宋、齐两代,彭泽仍属江州郡。梁代分彭泽之一部,设置太原侨郡,下辖晋阳、和城、天水三县(注1),与彭泽同属太原郡。陈代沿袭未变。
  隋文帝统一南北朝后,于开皇九年(589),废除梁、陈二代所设的郡县,撤除晋阳、和城、天水、彭泽四县,合为龙城县。至开皇十八年,又废龙城县,复改名为彭泽县,仍属江州郡。
  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江州郡改为九江郡,彭泽属之。
  唐高祖武德四年(621),置江州,领湓城、浔阳(唐以后,改寻阳为浔阳)彭泽三县。武德五年,安抚使李大亮,选彭泽境内的高山以浩山为最,因在山南的黄土岭附近(今黄岭乡的旧县街),筑城设置浩州,并将彭泽迁为浩州之附郭县,原设在湖口境内小凰山之县治,亦随之东移于该地。同时又划出西面之一部为都昌县,东面之一部为乐城县(一说为乐成),连同广晋县(今波阳县之东北部),共四县归浩州管辖。武德八年废浩州,撤销乐城县复并入彭泽,与都昌同属江州管辖。这时的彭泽设有广泰、五柳、彭泽、新兴、天水、太平、怀恩、建安、黄菊等九个乡。武则天当政之长寿元年(692),狄仁杰被贬为彭泽令,即驻于此。迄今仍有旧县街、旧县塔、狄公祠、纵囚墩等遗址,足为历史见证。
  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733),分江南道为江南西道,置西道观察使。辖洪、饶、虔、吉、江、袁、信、抚八州,相当于今江西省之全境,其中江州辖三个县:浔阳、彭泽、都昌。
  五代时之南唐升元元年(938),彭泽属江州奉化军。升元二年(一说保大年间),割彭泽乡及五柳乡之半为湖口,割黄菊为东流,又并广泰、天水、怀恩三乡于五柳,连同原新兴、建安、太平共为四乡,迁县治于小孤江次,即今之县治龙城镇。
  在此期间,彭泽西部已析置湖口县,都昌、星子亦先后单独立县,原属彭泽西部大片地区,已不复归彭泽管辖。而长江北岸,尚拥有一个面积宽广的三十三都。同治版旧志载:“县城对岸之三十三都……由陈中套上则五十里为老洲头,湖口界;下则五十里激水沟,望江界;中则八里外之史家营,宿松界。”为便于管理长江南北两岸之土地人民,将县治由黄土岭移向其东北方向之小孤江次,实为当时形势之所必需。《浔阳蹠醢》载:“陶令八十日之彭泽,非今小孤前之彭泽也。”又载:“若以小孤江次之彭泽县治,为渊明解绶地则非矣。”
  北宋太祖开宝八年(975),徽宗大观三年(1109)和南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彭泽均属浔阳郡改名定江军。建炎二年,合江州、池州、饶州、信州为江州路,彭泽隶焉。
  元世祖至正十二年(1274)置江东西宣抚司:十三年改为江西大都督府,隶扬州行省;十四年罢都督府,升江州路,隶龙兴行都元帅府;置行中书省,江州路隶之;十六年,江州路改隶黄蕲等路宣慰司;二十二年复立行省,江州行省领县五,彭泽居其一。
  明太祖洪武九年(1376),废元朝的行中书省,设承宣布政使司,并改路为府,江西承宣布政使司,辖十三府,江州路改名为九江府,领县五,彭泽属之。
  清代沿袭明制,彭泽仍属九江府。
  民国元年(1912)冬,废除厅及直隶州。3年,州、厅一律为县。江西全省划分豫章、浔阳、庐陵、豫南四道,分领81县,其中浔阳道领县20,彭泽属之。
  民国15年废道,各县直属于省。民国21年,分全省为13个行政区,区设行政长官,辖82县,彭泽为第三行政区(治设瑞昌)所辖7县之一。民国25年,全省13个行政区缩减为8个,区设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辖83县,彭泽为第五行政区(治设浮梁)所辖12县之一。民国31—36年,全省设9个行政区,彭泽仍隶属于第五行政区,直至解放。
  民国38年4月22日彭泽解放,隶赣东北行政区鄱阳专区。同年9月,鄱阳专区撤销,改隶九江专区。1971年2月改隶九江地区。1983冬,地市合并,由市管县,彭泽隶属于九江市。
  彭泽自古无二名,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建县以来,或属豫章,或属武昌,或属浔阳,或属江州,或属九江,随着朝代的嬗递而多变易。原有县境,逐渐缩小,县治所在地亦根据形势的需要而数度东移,此为彭泽沿革变迁的特点。清同治版《彭泽县志·旧志论》综合《寰宇通志》、《九江府志》、《舆地广记》诸书,得出一个较为可信的结论:“……考豫章书,汉时南康府为海昏、彭泽二县地。《舆地广记》:星子县本汉彭泽地。《元和郡县志》:“都昌本汉彭泽地,东流亦为彭泽旧境。观诸说益信彭泽之属浔阳者。下自皖江,上及南康,其地殆视今数倍。迨至南唐奉化军始置瑞昌、湖口、东流三县。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始升星子镇为县,以东流隶池州,寻又以都昌、星子隶南康军,而彭泽分析矣。”这段话说明南唐以前,今彭泽周围诸县,如东部安徽的东流县(今改东至县),西部的湖口、都昌、星子等县都是彭泽的境地。“其地殆视今数倍。”当非虚妄之言。
  注1:东晋和南朝时代,北方领土,多被少数民族占领。北方士族,大量南迁,仍相聚而居,保持原籍贯。南朝的梁代,特设侨州、侨郡、侨县,以安置北方士族,仍沿用北方原地名。如梁代在彭泽设立的侨郡和其所属的天水、和城、晋阳三县便是其例。

知识出处

彭泽县志

《彭泽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出版

本书记述全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除卷首概述、大事记和卷末附录外,全志设23卷,计69章236节,上限一般起于1840年,下限为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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