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减轻鄱阳湖区农民负担综合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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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财政志(2001~2010)》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326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减轻鄱阳湖区农民负担综合改革
分类号: F812.2
页数: 1
页码: 150
摘要: 本文记述了九江市启动减轻鄱阳湖区农民负担综合改革,通过深化水管体制改革、建立费用分担机制、强化乡镇财政管理等措施,减轻农民负担。改革取得良好进展,但也存在县乡财政支出压力增大、农业增效增收后劲不足、湖区设施建设薄弱等问题。省财政下达转移支付补助资金6178万元,用于湖区排涝排渍费用补偿、堤防维护和水管机构改革等。
关键词: 九江市 农民负担 综合改革

内容

2007年12月,启动推进减轻鄱阳湖区农民负担综合改革。
  九江地处赣北,面临长江,背靠鄱阳湖,总面积1.88万平方公里,湖区面积3786平方公里,永修、都昌、星子、湖口、庐山区、共青城为环鄱阳湖县区,濒湖农业人口144.6万人,随着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的实施,取消了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农民负担明显减轻。但由于湖区农民还需承担一些圩堤管理及防洪和排涝排渍等费用,年负担亩均仍达58.31元,减轻鄱阳湖区农民负担综合改革势在必行。
  深化水管体制改革 界定水管单位性质,对公益性水管单位实行全额拨款,对机构人员因地制宜进行整合、核定,6个县区精简清退310多人。
  建立费用分担机制 对湖区防洪大堤,跨乡村的圩堤建设和维护,公益性排渍排涝等开支,由政府承担,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对农民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工投劳要引导,并纳入“一事一议”,实行限额管理;对涉农收费进行清理,全面取消违规收取的“堤防费”、“水利工程费”、“共同生产费”和“排涝费”。个人生产型水电费由农民负担,按受益面积据实收取,公示到户。
  强化乡镇财政管理 2007年,全市185个乡镇和1734个行政村,全面实行“乡财县代管、村账乡代理”改革,运行平稳,效果明显,既强化乡镇财政职能,又规范乡镇财务、票据和涉农收费的管理程序,畅通支农补贴渠道,保证惠农政策的及时足额兑现,增强基础保障能力,有效地遏制乡村新的债务产生。
  减轻鄱阳湖区农民负担综合改革,总体进展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县乡财政支出压力增大;二是湖区自然条件差,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后劲不足;三是湖区各项设施建设比较薄弱,需要财政投入的资金很多。
  2007年底,省下达市减轻鄱阳湖区农民负担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6178万元,同时列入财政基数,主要用于湖区排涝排渍费用补偿,堤防维护,水管机构改革等。

知识出处

九江市财政志(2001~2010)

《九江市财政志(2001~2010)》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财政机构、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管理、财政监督与监察、党群组织与社会团体、十年大事记、荣誉录等内容,客观、系统地记述了2001~2010年间九江市的财政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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