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政府采购监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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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财政志(2001~2010)》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326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政府采购监管
分类号: F812.2
页数: 3
页码: 145-147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九江市在政府采购资金管理和监管方面所做的努力,包括资金专户管理、采购监督检查等措施。通过实行专户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等措施,九江市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提高了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有效预防和遏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打造了“阳光采购”的良好形象。
关键词: 九江市 政府采购管理 政府采购监管

内容

资金管理 2008年起,中央、省、市补助专款及专项资金纳入政府采购范畴。当年市本级公开招标采购16次,采购预算1634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478万元,节约资金156万元,节约率为9.5%。
  2001年起,政府采购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政府采购资金属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外资金、国债资金、财政专项资金、拼盘资金等。采购人委托采购事宜后,采购资金必须汇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统一管理,财政直接支付,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采购监督 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是贯彻《政府采购法》,依法实施政府采购活动的必要举措。2002年,市财政、监察、审计局组成三个检查组,对市直30个单位进行政府采购专项检查,查出违规采购金额3011.7万元;2008年,对市直42个单位及集中采购机构开展重点检查,查出违规采购金额479万元,针对暴露的问题,提出改正意见。2006年5月,市财政局成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沈建生任组长,副局长梅华国、纪检组长卫红任副组长,印发《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治理工作分调查摸底、自查自纠、整改查处、总结验收4个阶段进行,治理工作至2007年2月结束,通过治理,管理制度更加完善、采购行为更加规范,服务质量不断提高,采购人满意度不断上升。2008年5月,市人民政府成立“市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市财政局长沈建生任组长、市监察局副局长高修庭、市审计局副局长范定坤任副组长,5月,印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5~9月,全市开展检查,领导小组针对专项检查中暴露出的问题,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规范采购人的采购行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2010年,对经批复实行部门集中采购的28个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规范部门集中采购行为。通过加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实现政府采购工作“四轮驱动”(采购人、供应商、代理机构、监管部门),打造政府采购为“阳光采购”。

知识出处

九江市财政志(2001~2010)

《九江市财政志(2001~2010)》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财政机构、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管理、财政监督与监察、党群组织与社会团体、十年大事记、荣誉录等内容,客观、系统地记述了2001~2010年间九江市的财政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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