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政府采购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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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财政志(2001~2010)》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3262
颗粒名称: 第十五章 政府采购管理
分类号: F812.2
页数: 4
页码: 144-147
摘要: 本文介绍了九江市政府采购制度的推行情况,包括政府采购的法制建设、集中采购和招标方式、资金管理和监管等方面的内容。政府采购是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九江市通过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加强政府采购的法制建设、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关键词: 九江市 政府采购管理 财政管理

内容

政府采购是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1999年,九江市推行政府采购制度,9月,市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增挂市政府采购办公室的牌子。2001年1月,设立九江市政府采购中心,该中心是市本级政府采购机构,隶属市财政局,主要负责市本级政府采购的招投标工作。同年7月,市政府成立市推行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甘良淼任组长,市财政局长艾宏盛等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领导小组是全市政府采购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政府采购政策,审议政府采购目录,协调政府采购管理工作,采购办负责政府采购的日常管理和监督。2008年8月,市政府采购中心与市财政局脱钩,转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仍为市本级政府采购机构,负责政府采购计划的实施,政府采购工作实现领导、管理、操作三分离。
  第一节 政府采购法制建设
  学习宣传《政府采购法》2002年6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从2003年1月1日起施行。2003年初,举办全市《政府采购法》学习培训班,培训人员60余人,聘请江西财税学校的教授来讲课;2006年,举办三期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供应商、采购人共150人参加的政府采购法规培训班。此外,利用新闻媒体、编印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2003年,在九江日报刊载《政府采购法》及知识问答180题,在九江电视台法制栏目制作专题节目;2007年,编印《政府采购法规文件汇编》;2008年,印制《政府采购法律法规》;2009年,编印《政府采购法规》、《九江市市本级政府采购人须知》、《九江市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以及《九江市供应商投诉处理》等政府采购系列知识手册,供有关部门和人员学习,普及法律知识,完善制度建设,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采购的法律意识。
  完善地方政府采购法规 2001年6月,市人民政府印发《九江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市财政局相应制定《九江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本级政府采购目录》、《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试行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试行办法》、《政府采购资金会计账务处理办法》等规章,规范政府采购行为。2003年,先后印发《政府采购操作流程图》、《工作人员廉政准则》、《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试行办法》等制度;从2006年起不断修订完善《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九江市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18个规章制度,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各个环节的行为,有效地推进政府采购工作深入开展。
  第二节 集中采购及招标
  集中采购 2009年起,实行“部门集中采购”的方式,凡属于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实行部门集中采购。当年,有25个部门28个单位实行部门集中采购。预算资金达1.03亿元,主要是卫生、教育部门的设备、项目采购。
  2009年11月,出台《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购置或更换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购置和更新公务车,必须严格按程序报批,由政府办、廉政办、财政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审核,经市领导批准后,统一由政府集中采购。
  采购招标 政府采购招标是政府采购活动的主要模式。2004年,市直部门实行空调设备协议采购,以谈判方式,引入竞争机制,签订海尔、格力、美的三大品牌“空调设备协议供货合同”,商家承诺采购人享受工程价格优惠,且在货源紧张的情况下,优先满足政府采购需求。通过协议供货方式采购,既降低采购成本、节约资金,又简化手续、方便采购人。2005年,按“全省联动、统一招标、分级管理、规范操作”的要求,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实行全省联动招标采购,并开发定点加油“政府采购IC卡”软件,全市共办理IC卡4888张,节约资金23万元,车辆保险节约资金达173万元。至2010年,仍实行定点加油、定点保险。
  《政府采购法》实施八年来,政府采购活动不断法制化、规范化。在工作中做到:招标公告在国家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信息;制作标书,请专家审议;开标请监察、工商、质检部门全程监督;唱标后由专家评标小组评标定标。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有效预防和遏制腐败。据统计,2007~2010年,采购公开招标方式的采购资金达1.45亿元。
  2010年11月,市政府采购办给首批243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颁发聘书。
  第三节 政府采购监管
  资金管理 2008年起,中央、省、市补助专款及专项资金纳入政府采购范畴。当年市本级公开招标采购16次,采购预算1634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478万元,节约资金156万元,节约率为9.5%。
  2001年起,政府采购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政府采购资金属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外资金、国债资金、财政专项资金、拼盘资金等。采购人委托采购事宜后,采购资金必须汇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统一管理,财政直接支付,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采购监督 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是贯彻《政府采购法》,依法实施政府采购活动的必要举措。2002年,市财政、监察、审计局组成三个检查组,对市直30个单位进行政府采购专项检查,查出违规采购金额3011.7万元;2008年,对市直42个单位及集中采购机构开展重点检查,查出违规采购金额479万元,针对暴露的问题,提出改正意见。2006年5月,市财政局成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沈建生任组长,副局长梅华国、纪检组长卫红任副组长,印发《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治理工作分调查摸底、自查自纠、整改查处、总结验收4个阶段进行,治理工作至2007年2月结束,通过治理,管理制度更加完善、采购行为更加规范,服务质量不断提高,采购人满意度不断上升。2008年5月,市人民政府成立“市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市财政局长沈建生任组长、市监察局副局长高修庭、市审计局副局长范定坤任副组长,5月,印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5~9月,全市开展检查,领导小组针对专项检查中暴露出的问题,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规范采购人的采购行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2010年,对经批复实行部门集中采购的28个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规范部门集中采购行为。通过加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实现政府采购工作“四轮驱动”(采购人、供应商、代理机构、监管部门),打造政府采购为“阳光采购”。

知识出处

九江市财政志(2001~2010)

《九江市财政志(2001~2010)》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财政机构、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管理、财政监督与监察、党群组织与社会团体、十年大事记、荣誉录等内容,客观、系统地记述了2001~2010年间九江市的财政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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