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征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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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财政志(2001~2010)》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325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征管
分类号: F812.2
页数: 1
页码: 139
摘要: 本节介绍了九江市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征收管理经历了三个阶段,2007年取消了土地收入财政清算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政府收益。
关键词: 九江市 国有土地出让 收入征收管理

内容

全市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经历三个阶段:1996~1999年期间,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收入由土地管理部门收取后,缴入同级财政专户,然后由同级财政再缴入国库。土地使用权有偿收入主要用于城市建设和土地开发;2000~2006年期间,取消土管部门在银行开设的土地使用权有偿收入过渡户,土地使用权有偿收入直接由受让方缴入当地财政专户,财政部门清算后,将土地出让收益缴入国库;2007年,取消财政部门在银行设立的土地收入财政清算专户,由财政部门在银行设立土地保证金代收代缴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由受让方直接缴入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支农支出、城市建设支出以及其他支出。
  为了规范土地市场,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加强城区土地资金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政府收益,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2007年3月,市政府办公厅发文《城区土地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有土地资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地方政府基金预算管理。按规定及时足额提取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补贴和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农业土地开发专项资金、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等4项资金。2007~2010年提出4项资金分别为3.65、0.60、2.34、2.48亿元,总额达9.07亿元。
  2009年,市财政局向江西省行政事业资产集团有限公司借款11.7亿元,拨给市土地储备中心,专项用于闲置土地收储回购及整理开发项目。至2010年底,收储土地4587亩,同时,促进江西长江毛纺厂、九江化工厂、赣北化工厂、江西平板玻璃厂四家省属下放企业的改制。

知识出处

九江市财政志(2001~2010)

《九江市财政志(2001~2010)》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财政机构、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管理、财政监督与监察、党群组织与社会团体、十年大事记、荣誉录等内容,客观、系统地记述了2001~2010年间九江市的财政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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