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乡镇财政资金监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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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财政志(2001~2010)》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3255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乡镇财政资金监管
分类号: F812.2
页数: 2
页码: 133-134
摘要: 本节介绍了九江乡镇财政加强补助性资金和项目资金的监管,同时规范乡村财务管理,以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公共财政职能的发挥。
关键词: 九江市 乡镇财政 乡村财务管理

内容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和公共财政职能的加强,国家财政投入乡镇的资金逐年增加。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参与涉农资金监管、强化乡镇财务监督,是新时期乡镇财政管理工作的重要职责。2007年,各县(市、区)相继成立了乡镇财政资金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局,负责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级政府安排和分配的用于乡镇以下(含)的各种财政资金,乡镇组织的部分集体收入等,全部纳入乡镇财政监管范围。包括:对人员和家庭的补助性资金,支农惠农的项目建设资金,乡镇财政本级安排的资金,上级财政、主管部门下达的资金等。
  补助性资金监管 财政补助性资金是指以人口、耕地面积、粮食产量、牲畜头(只)数、购买行为等为分配依据,直接或间接补助到农民的财政资金。包括鼓励农民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和支持农村教育、文化、卫生事业运转方面的财政补助资金。做好对补助资金的监管:一是通过“财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开、公示补助政策和补助对象,确保农民群众知情权,加强社会监督;二是做好补助资金相关基本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分类、报告和建档等基础管理工作,确保基础信息完整、真实、准确;三是抽查审核单位经费预算,对于教育、卫生等按照生均、人均标准安排公用经费等支出的单位,加强对补助对象实有人数等情况的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项目资金监管 项目资金是指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自然生态环境,教育、医疗、文化条件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财政补助资金。乡镇财政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可行性进行实地考察,严把项目申报关,并对项目实施范围、责任人和受益人等情况进行公示,鼓励农民参与,加强群众监督;跟踪项目实施,实地检查项目的开工建设和进展情况,做好项目支出审核和资金拨付工作;及时评估验收,建立项目档案,并提出项目运转和维护管理建议等。
  乡村财务管理 乡镇财政在实施“村账乡代理”时,既尊重村级组织资金安排使用的自主权,又加强对村级组织财务的管理。一是逐步建立乡村债务动态监控制度,建立健全债务控制和化债工作规章制度;二是对上级部门补助村级组织的专项经费进行专账核算;三是加强对乡村资产的管理,建立乡村资产购建、验收、保管、使用、处置管理制度,做好资产实物管理和价值管理相统一。

知识出处

九江市财政志(2001~2010)

《九江市财政志(2001~2010)》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财政机构、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管理、财政监督与监察、党群组织与社会团体、十年大事记、荣誉录等内容,客观、系统地记述了2001~2010年间九江市的财政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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