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非税收入征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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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财政志(2001~2010)》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323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非税收入征管
分类号: F812.2
页数: 2
页码: 118-119
摘要: 本文记述了政府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管理对健全公共财政职能、提高政府宏观调控能力、预防腐败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具有积极作用。九江市进行了预算外资金征管体制改革,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和“银行代收制”,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意见》和《九江市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范管理。同时,清理收费项目,规范收入范围,加强专户管理和预算约束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政府调控资金实行按收入比例征收,改进调控方法,实行超收分成。这些措施有助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经济社会的发展。
关键词: 九江市 非税收入 征管

内容

1999年,九江市进行了预算外资金征管体制改革。预算外资金管理按照“统一政策、政府调控、分级分类管理、量入为出、预算内外资金综合预算安排”的原则,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征收实行收缴分离、票款分离的“银行代收制”。
  2003年,修订1999年制订的《九江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意见》,对预算外资金管理作了更明确的规定,改进了调控办法,加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
  2004年7月,财政部下发《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九江市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非税收入管理步入规范管理的轨道。2005年,将支出划转各业务科室管理;2006年9月,将账户移交国库科管理。2007年3月,市政府出台《九江市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明确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和内容,对加强征收管理、支出管理、银行账户管理、政府调控资金征收管理、票据管理、监督检查等作出规定,为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清理收费项目,规范收入范围 市财政、物价部门每年要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年审,经年审后统一编制单位代码、项目编码,建立收费项目库。并将收费项目、标准、依据汇集成册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取消和降标的收费项目进行跟踪抓落实,严格依法收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至2007年,经过清理保留的收费项目共628项,其中纳入预算管理219项,纳入专户管理409项。
  加强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 非税收入专户管理是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的重要手段,取消各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过渡账户,执收单位只负责开票,统一使用《非税收入缴款书》,将所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罚没收入等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按照“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管理制度,做到票款分离,执收单位的支出,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所有财政性资金都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行。确保“所有权属国家、使用权归政府、管理权在财政”。
  强化预算约束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按照部门预算要求,预算外资金要和预算内资金一样,统一按照部门预算的编制原则、审批程序和监督方法进行管理。年初由各执收单位上报收入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后,编入部门预算。按照收入计划编制支出预算,支出预算由财政部门按单位性质和资金需求及本级财力情况,依照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事业发展经费的顺序核定。从而达到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各部门单位预算内、外资金的目的。在执行支出预算时,严格按照计划和收入进度拨款,年终结余则结转下年度安排使用,防止支出的随意性,严肃预算的约束性。
  加强宏观调控,增强政府调度能力 2006年,政府调控资金实行按收入比例征收政府调控资金。即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按收入总额的25%调控;财政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按收入总额的15%调控;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按收入总额的10%调控。2007年,改进调控方法,每季度调控一次,调控比例在原基础上相应提高5%,并实行超收分成,超收部分政府、单位实行“五五”比例分成;对部门预算安排结余的资金由政府调剂集中30%,对经营性收入扣除经营成本后按比例调控。从2009年起,公务员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津补贴发放由市财政统一安排,为了筹措资金,此两类单位调控比例由原30%调整为72%,其他单位调控比例不变。

知识出处

九江市财政志(2001~2010)

《九江市财政志(2001~2010)》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财政机构、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管理、财政监督与监察、党群组织与社会团体、十年大事记、荣誉录等内容,客观、系统地记述了2001~2010年间九江市的财政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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