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非税收入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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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财政志(2001~2010)》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3232
颗粒名称: 第七章 非税收入管理
分类号: F812.2
页数: 3
页码: 118-120
摘要: 本文记述了政府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管理对健全公共财政职能、提高政府宏观调控能力、预防腐败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具有积极作用,也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成立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处和各县(市、区)预算外资金管理机构,2004年10月更名为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成为各级财政部门的重要工作。
关键词: 九江市 非税收入 管理

内容

政府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理顺政府分配关系、健全公共财政职能的客观要求。对提高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从源头上防范腐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也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成为各级财政部门一项重要工作。1997年8月,成立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处。随后各县(市、区)相继成立预算外资金管理机构。2004年10月,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处更名为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第一节 非税收入征管
  1999年,九江市进行了预算外资金征管体制改革。预算外资金管理按照“统一政策、政府调控、分级分类管理、量入为出、预算内外资金综合预算安排”的原则,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征收实行收缴分离、票款分离的“银行代收制”。
  2003年,修订1999年制订的《九江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意见》,对预算外资金管理作了更明确的规定,改进了调控办法,加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
  2004年7月,财政部下发《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九江市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非税收入管理步入规范管理的轨道。2005年,将支出划转各业务科室管理;2006年9月,将账户移交国库科管理。2007年3月,市政府出台《九江市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明确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和内容,对加强征收管理、支出管理、银行账户管理、政府调控资金征收管理、票据管理、监督检查等作出规定,为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清理收费项目,规范收入范围 市财政、物价部门每年要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年审,经年审后统一编制单位代码、项目编码,建立收费项目库。并将收费项目、标准、依据汇集成册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取消和降标的收费项目进行跟踪抓落实,严格依法收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至2007年,经过清理保留的收费项目共628项,其中纳入预算管理219项,纳入专户管理409项。
  加强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 非税收入专户管理是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的重要手段,取消各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过渡账户,执收单位只负责开票,统一使用《非税收入缴款书》,将所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罚没收入等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按照“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管理制度,做到票款分离,执收单位的支出,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所有财政性资金都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行。确保“所有权属国家、使用权归政府、管理权在财政”。
  强化预算约束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按照部门预算要求,预算外资金要和预算内资金一样,统一按照部门预算的编制原则、审批程序和监督方法进行管理。年初由各执收单位上报收入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后,编入部门预算。按照收入计划编制支出预算,支出预算由财政部门按单位性质和资金需求及本级财力情况,依照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事业发展经费的顺序核定。从而达到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各部门单位预算内、外资金的目的。在执行支出预算时,严格按照计划和收入进度拨款,年终结余则结转下年度安排使用,防止支出的随意性,严肃预算的约束性。
  加强宏观调控,增强政府调度能力 2006年,政府调控资金实行按收入比例征收政府调控资金。即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按收入总额的25%调控;财政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按收入总额的15%调控;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按收入总额的10%调控。2007年,改进调控方法,每季度调控一次,调控比例在原基础上相应提高5%,并实行超收分成,超收部分政府、单位实行“五五”比例分成;对部门预算安排结余的资金由政府调剂集中30%,对经营性收入扣除经营成本后按比例调控。从2009年起,公务员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津补贴发放由市财政统一安排,为了筹措资金,此两类单位调控比例由原30%调整为72%,其他单位调控比例不变。
  第二节 票据管理
  财政票据管理是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源头。票据管理坚持“统一发放、分级管理、及时核销”的原则,实行“购前审批、限量领购、及时核销、票款同步”的管理办法。在具体工作中做到“四专”、“两规范”:即专人、专库、专账、专档管理,规范票据管理操作程序,规范票据档案资料。2008年4月起,市属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282个行政事业单位分三批推行财政票据管理电子化改革,改革的核心是“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做到“以票管收”,提高财政部门的监管力度,不仅遏制了乱收费行为,还促进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2009年,市本级282个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完成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修水、彭泽两县开展试点。至2010年,市县乡三级全面完成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全市安装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软件的单位达3059个,实施站点达3693个,安装率和运行率均达100%。2010年度,市本级此项工作在全省地市评比中获第一名,修水县在全省县区评比中获特等奖,彭泽、都昌、德安、武宁、湖口县分获一等奖。九江市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的成功经验受到中国财经报、江西日报、江西电视台、江西财政门户网等多家媒体的深度报道。
  第三节 非税收入稽查
  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稽查监管机制,主要采取日常核查、专项检查和年度稽查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监管模式。结合单位票据使用和征管收入情况,重点放在收入大户或收入变动较大的市直单位的日常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督导整改。2007年初,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由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抽调人员,组成14个重点检查组,对政府非税收入进行了一次清查,摸清了市属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非税收入总规模、收入分类结构、单位财务收支情况、成本性支出、政府调剂、津补贴发放、票据使用、银行账户等八个方面情况。通过清理,对少数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纠正,规范了管理行为。针对日常核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重点和突出问题,选择部分单位开展年度稽查。对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堵塞管理漏洞,有效保障了政府非税收入的安全和使用。

知识出处

九江市财政志(2001~2010)

《九江市财政志(2001~2010)》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财政机构、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管理、财政监督与监察、党群组织与社会团体、十年大事记、荣誉录等内容,客观、系统地记述了2001~2010年间九江市的财政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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