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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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财政志(2001~2010)》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3215
颗粒名称: 第二章 预算管理
分类号: F812.2
页数: 4
页码: 102-105
摘要: 本章介绍了九江市在2001年和2002年的预算编制中,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加大调整支出结构力度,规范财政资金供给范围,优先保障农业、科技、教育等重点支出,提高社会保障支出比重,从严安排其他支出。
关键词: 九江市 预算编制 财政资金

内容

预算管理是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加强和规范财政预算管理,是发挥财政功能作用的重要保障。
  第一节 预算编制
  2001年预算编制
  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打赤字”的原则,继续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调整支出结构力度,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供给范围,取消对纯竞争性、经营性领域的直接投入,对半公益性事业单位逐步减少财政补给,对非公益性事业单位逐步推向市场。在保证工资性支出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农业、科技、教育支出,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预算支出的比重,在财力保障上积极支持农村税费改革,对其他各项支出从严安排。
  2001年,市本级预算安排原则及有关规定:
  一、行政单位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预算安排
  1.各单位在职人员经费及离退休人员费用按上年预算编制口径办理。
  2.生活补贴财政安排每人每月100元(此项补贴离退休人员与在职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3.地方补贴(170元/月、人)财政安排行政机关及公、检、法、司等部门和部分行使行政职能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九年义务教育由财政原负担50%提高到100%负担,其他事业单位财政不安排。
  4.事业单位失业保险费财政只负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5.合同制养老保险金财政不安排。
  6.计算医保经费、事业单位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工资总额仍按上年标准(基本工资和津贴78元)确定。医保经费计提比例:在职职工按其工资总额8%计算,离休按4500元/年、人计算,退休不安排。住房公积金不计入单位经费,单独专项拨款。
  7.公务费、小汽车经费、业务费、会议费等公用经费仍按上年预算标准、口径安排。
  8.地方税务局经费暂按每人每年1.45万元安排(其中超过省定标准部分列入专项安排),地税条管后提高经费标准待省财政下达核定的经费挂钩比例后,结合实际挂钩收入再进行调整。
  9.社会救济对象:如精神病院、社会福利院、收容站等收养、收容人员及看守所的收审人员的生活补助,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标准计算。
  10.劳改劳教经费按管教人员,每人每年12300元,教养人员每人每年850元计算,离退休费按实际计算,包干使用。
  二、定项补助预算单位的预算安排
  1.人员经费:按上年基数和核定的差额补助率(即:市一医院、九江学院附属医院50%;市三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院60%;市五医院70%计算),结合单位收入情况,考虑单位综合预算自给率来确定。
  2.公用经费财政不安排。
  3.2001年应归还卫Ⅲ、卫V世行贷款本息,继续由单位负担二分之一,从经费预算中抵扣。
  4.住房公积金按上年口径安排,不计入单位经费,单独专项拨款。
  三、定额补助预算单位的预算安排
  根据上年基数,结合单位综合预算自给率,提出是否减少或取消财政补贴意见,经研究确定。
  四、大中专院校、技校的预算安排
  1.大中专学校经费(包括电大、教育学院、体校、职大、卫校、农校等)经费预算按上年基数和2000年新增因素计算安排。
  2.技工学校经费按综合预算单位自给率,在原经费包干50万元以内确定。
  3.修水、都昌师范按核定基数列入专项。
  五、专项资金安排原则
  首先安排市委、市政府决定和领导批准的专项;其次安排上级文件规定需配套和历年需安排的专项(在清理的基础上从紧安排,该压的要压缩);再次根据财力可能分别轻重缓急安排。
  六、其他几项规定
  1.单位超编人员(经批准的大中专毕业生、转业退伍军人及调入领导干部除外),财政不安排经费。
  2.执法单位罚没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仍按原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位办案经费补助按上年确定原则办理。即罚没收入政法系统按其上交的70%补助,其他单位按30%补助;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按70%返还单位按规定使用。
  3.市本级预备费不超过当年财力3%安排。
  4.技术监督局因省上划基数未定,先作安排,但不拨款。
  5.科技三项经费按上年基数递增10%。
  6.2001年市本级支出预算单位增加晋级晋档工资、普调工资及奖金由预算预留。
  7.为体现公共财政基本要求,有预算外收入的事业单位,按上述原则安排后,其预算经费应结合单位综合预算自给率情况,酌情减少预算内安排。
  2002年预算编制
  一、预算内支出安排总原则
  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打赤字的原则,继续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调整支出结构的力度,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供给范围,取消对纯竞争性、经营性领域的直接投入,对半公益性事业单位逐步减少财政补贴,对非公益性事业单位逐步推向市场,在保证工资性支出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农业、科技、教育支出,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预算的比重,对其他各项支出从严安排。
  二、综合预算编制原则
  1.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既要考虑实际需要,又要考虑财力可能,确保预算收支平衡。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虚报、少报收入,不夸大支出,压缩一切不必要的开支,突出重点,兼顾一般。
  3.按零基预算法编制综合预算,取消基数加增长的做法,按预算年度所有因素和事项的轻重缓急测算支出需要。
  三、部门预算试点单位预算编制原则
  为加快预算管理改革步伐,提高管理水平,逐步规范部门行为、财政行为和领导行为,切实加强对预算内外资金的统管,提高资金的综合使用效益,参照省财政厅编制部门预算的做法,在市农业局、市科委两个部门继续试点的基础上,再增加市教委、市劳动局共4个部门作为该年部门预算编制试点单位。其编制原则是:
  1.统筹预算内外财力,实行综合财政预算,将财政预算内拨款、预算外财政专户核拨资金和其他各项收入统一作为部门预算收入,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结合使用。
  2.合理安排支出预算,一是优先足额安排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保证调资政策的落实;二是努力保证支农、教育、科技等重点支出需要;三是大力压缩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量入为出。
  3.细化预算编制。对个人工资按编制内实有在职人数和离退休实有人数及规定标准核定到人;公用经费按部门职能需要、人员情况及当前开支水平等,具体核定到项目;行政事业专项、生产建设支出和事业发展的安排,视财力可能,分轻重缓急,具体落实到项目。
  4.按零基预算方法编制部门预算,各类支出取消基数加增长的做法,按预算年度所有因素和事项的轻重缓急重新测算。
  2003年预算编制
  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按定额计算,标准如下:
  1.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每人每年5800元;
  2.民主党派每人每年4700元;
  3.社会团体每人每年4500元;
  4.综合管理部门每人每年4300元;
  5.一般行政机关每人每年3800元;
  6.市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每人每年2800元;
  7.一般事业单位每人每年2500元;
  8.公检法司部门每人每年7500元(含罚没款返还,无罚没收入的单位按每人每年5000元计算)
  2004年预算编制
  仍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不打赤字预算,同时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活动费标准确定如下:离休人员活动经费每人每年400元,特需经费每人每年500元,交通费地(厅)级干部每人每月40元,县处级干部每人每月30元,科级以下干部每人每月20元。退休干部活动经费地(厅)级干部每人每年300元,县处级干部每人每年200元,科级以下干部每人每年80元,交通费地(厅)级干部每人每月25元,县处级以下干部每人每月5元。
  2005年部门(综合)预算编制
  实行综合预算原则,收支平衡原则,保证重点和统筹兼顾原则,细化预算编制原则。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纪委、科技局、财政局、交通局、农业局、建设局、教育局、口岸办八个试点单位统一使用“e财”部门预算软件编制部门预算,其他单位使用综合预算表格。
  2006年预算编制
  实行综合财政预算原则,收支平衡原则,保证重点和统筹兼顾原则,细化预算原则。从2006年起,部门预算改革在市本级全面铺开。即与市财政有经常性领拨关系的市级预算单位都要编制部门预算,其部门内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应按要求将其所有收支纳入部门预算。
  2007年预算编制
  实行公共财政原则,综合财政预算原则,收支平衡原则,科学规范的原则。
  2008年预算编制
  1.落实工资改革的有关规定,规范部门津补贴管理。
  2.完善支出预算管理办法,优化项目支出结构,推动项目支出绩效考评试点工作。
  3.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促进资产和预算管理有机结合。
  4.加强结余资金管理,缩小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的差异。
  5.如实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确保政府采购与预算编制协调一致。
  6.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做好政法部门收支完全脱钩试点工作。
  2009年预算编制
  1.逐步建立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机制。
  2.继续落实工资改革的有关规定,规范部门津补贴管理。
  3.逐步完善公用经费分类定额标准,着力提高基本支出的科学性和精确性。
  4.积极推进项目支出绩效考评试点工作。
  5.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6.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做好执收执罚部门收支完全脱钩试点工作。
  7.优化收支结构,坚持勤俭节约,制止铺张浪费。
  2010年预算编制
  1.进一步巩固和完善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增长机制。
  2.逐步细化公用经费分类定额标准,着力提高部门预算的编制质量。
  3.进一步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切实增强收入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大力压缩一般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5.继续推进项目支出绩效考评试点工作,逐步扩大绩效考评试点范围。
  6.增强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意识,逐步提高政府采购预算质量。
  第二节 预算执行及决算编报
  预算执行 预算执行是从年初到年底进行的一项经常的、艰巨的、复杂的工作,具体任务是:组织收入及时入库,保证资金及时供应;监督资金合理使用;促进各项目建设的完成。日常工作主要抓预算收支进度,认真分析完成和未完成原因;发现问题,及时调整,不断组织新的平衡。采取的措施:坚持每旬、每月、每季分析调度,每季召开分析调度会,同时坚持每月编制《九江市财政收支月报》,向市领导和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财政局,通报收支情况;在每半年和年终将至时,市财政局都要组织人员下到县、市、区督促财政收入的入库,要求做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年终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
  决算编报 政府决算又称国家财政决算,是年度政府预算执行的总结,是预算管理决策、计划、组织、控制各阶段的最终结果,也是一年来国家经济活动在财政上的集中反映,由中央级决算和地方总决算组成。政府决算通常是按照统一的决算体系逐级汇编而成,每年年度终了,各部门、各地区都要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编制决算。地方各级总决算由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查后,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并报送上级财政部门汇编成政府决算。
  决算编制内容:(1)收支决算,主要是反映全年预算收支执行结果的会计数字,包括决算收支总表,收支明细表,资金活动情况表,预算外收支决算表。(2)基本数字:主要反映人员、机构和事业成果的基础数字,包括农林水、工交商事业等基础数字表,社会文教卫生事业基础数字表,行政管理基础数字表等。(3)附表:它是上级财政部门根据当年预算收支执行的特点和决算分析所需要制定的,包括地方财政预算外收支决算表,支出结余结转下年使用数字计算表,调整预算支出情况表等。决算编制口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均以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财政年度,按照财政部统一规定预算科目的款、项、目编制。按上级财政部门制发的统一决算表式,逐级汇总上报。

知识出处

九江市财政志(2001~2010)

《九江市财政志(2001~2010)》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财政机构、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管理、财政监督与监察、党群组织与社会团体、十年大事记、荣誉录等内容,客观、系统地记述了2001~2010年间九江市的财政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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