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安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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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年鉴.2005》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2831
颗粒名称: 优抚安置
分类号: D632.3
页数: 1
页码: 284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九江市在双拥工作和优待抚恤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果。九江市重视双拥工作,举行了军地迎春座谈会,慰问了驻市部队官兵。在优待抚恤工作方面,九江市投入了大量经费,保障了各类优抚对象的生活和医疗需求,包括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人数、在乡重点优扶对象的医疗保障体系、大病救助基金等。同时,九江市还根据规定提高了优待金的标准,修水县、庐山区分别按当地上半年农民纯收入的91%、72%的标准兑现优待金。
关键词: 九江市 社会生活 优抚安置

内容

【双拥工作】 1月15日,市委、市政府举行军地迎春座谈会,市四套班子领导和驻市部队团以上军政主官100余人参加。座谈会通报2003年九江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传达全国双拥工作会议精神。
  3月9日,武警九江支队五中队上等兵谭守文在星子县温泉镇山林灭火战斗中牺牲,年仅22岁。被武警江西总队批准为革命烈士,追认中国共产党党员,追记一等功。
  “八一”期间,市委、市政府举办庆“八一”电影招待晚会,并拨专款62万元慰问驻市部队官兵。
  【优待抚恤工作】 2004年全市投入优抚事业经费2157.37万元,比2003年度增加285.37万元,增长13.7%,其中中央和省拨经费1193万元、市拨经费44.02万元、县拨经费920.35万元。全市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人数为9996人,其中三属1458人(烈属1204人、牺牲军人家属122人、病故军人家属132人),伤残人员1536人(军人1429人、工作人员66人、警察33人、民兵8人),在乡复员军人4636人(其中抗美援朝2813人),红军失散人员212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2154人。
  全市建立完善在乡重点优扶对象“三个层面”的医疗保障体系。对在乡重点优抚对象普遍实行医疗减免,全市减免医疗费161.46万元;各地财政均落实医疗补助经费,由2003年的每人150元/年增加到每人200元/年,计入个人账户,实行年度包干,超支自理,结余转存;各地均建立大病救助基金,设立专户。全市共有大病救助资金605万元,2004年度对231人实施大病救助,支付医疗补助资金60余万元。
  根据《江西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中“农村义务兵家属按不低于当地上一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0%的标准发给优待金”的规定,2004年全市各县(市、区)共兑现优待金920多万元,除上级转移支付562万元外,县级财政列支360多万元,其中修水县、庐山区分别按当地上半年农民纯收入的91%、72%的标准兑现优待金。
  3月12~14日,国家民政部调研组到九江市及都昌、九江、星子等县调查重点优抚对象(含在企业工作的伤残军人)生活、医疗、住房等方面情况。

知识出处

九江年鉴.2005

《九江年鉴.2005》

本年鉴设有:大事记、九江概貌、中国共产党九江市委员会、九江市人民政府、人民团体、农业·水利、工业、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类目,全面记载了九江市各项事业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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