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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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年鉴2017》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2233
颗粒名称: 检察
分类号: D926.3
页数: 2
页码: 207-208
摘要: 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年全市检察机关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703人,提起公诉3824人,全力投入打击“两抢一盗”、禁毒、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商品违法犯罪等专项活动。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办案全过程,促进刑事和解111件。对全市20余个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重大建设项目开展专项预防,保障工程项目优质廉洁。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司法救助,对50名生活确有困难的救助对象发放救助资金43.8万元。年内,全市检察机关有11个集体、29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
关键词: 检察机关 法律监督九江市

内容

【概况】 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年全市检察机关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703人,提起公诉3824人,全力投入打击“两抢一盗”、禁毒、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商品违法犯罪等专项活动。针对近年来毒品犯罪高发态势,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批准逮捕涉毒犯罪嫌疑人566人,同比上升15.7%。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办案全过程,促进刑事和解111件。依法不批捕和决定不捕433人,不起诉482人,努力减少社会对抗。完善涉检信访受理、办理、终结机制,依法妥善处理群众来信547件,全市没有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涉检信访案件。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司法救助,对50名生活确有困难的救助对象发放救助资金43.8万元。研究“新工业十年行动”中的法律问题和司法需求。向企业提出堵塞漏洞、完善制度的建议28件,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78次。对全市20余个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重大建设项目开展专项预防,保障工程项目优质廉洁。推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招标投标等领域的常态化,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嫌疑人9人,促进“双创型”城市建设。高度重视新常态下经济领域犯罪态势,重点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264人,办理涉案金额百亿余元的陈辉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年内,全市检察机关有11个集体、29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德安县检察院获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浔阳区检察院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7名优秀年轻干警走上中层领导岗位。招录各类专业人员23人。举办和参加各类业务竞赛和培训400余人次。市检察院张志超获“全省侦查监督业务能手”称号,浔阳区检察院和市检察院办理的谢钱山强奸抗诉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精品刑事抗诉案件。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2016年,市检察院依法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68件105人,其中大案56件,占立案总数的82.4%。全力办好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的浙江省政协原副主席斯鑫良职务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工作,市检察院检察长作为第一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斯鑫良在庭审中表示认罪悔罪,该案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庭审中检察人员的表现获得高检院和省检察院的高度肯定。依法办理星子县委原常委、常务副县长李春滚、九江县政协原副主席曹达银等处级干部职务犯罪要案。贯彻省委、市委关于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求,立案查办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贪污贿赂犯罪35人,严惩群众身边的腐败。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落实年度报告、检察建议等制度,结合办案提出检察建议58件,开展警示教育132人次。出台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诫告工作规定,对违法和轻微犯罪行为进行预防诫告11件,防止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2016年,市检察院坚持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在诉讼监督方面,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3件、撤案3件;监督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18件次。依法提出刑事抗诉28件,提出民事行政抗诉12件、再审检察建议4件。在刑事执行监督方面,开展3个专项检察: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清理纠正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和被撤销假释、缓刑、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后尚未收监执行罪犯5人;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监督执行罚金、没收财产等刑罚5000余万元;与市公安局、市武警支队联合开展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针对监管场所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3人次,促进监管执法活动进一步规范。在民事行政检察方面,会同市政府法制办联合开展行政执法督导调研和专项检查活动,针对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和意见48件,被采纳47件。深入推进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健全案件查办机制,受理虚假诉讼案件线索14件。4月,都昌县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总结会上作经验发言,并获全省检察机关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工作先进集体。部署开展为期1年的非诉行政执行专项监督活动,原星子县检察院依法督促该县法院强制执行县国土局与被执行人缪家敏、梅官孙行政非诉执行案,以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规范开展非诉执行活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规范行政。
  【推进生态检察工作】 2016年,市检察院主动跟进市委打造山水名城决策部署,部署开展“生态检察工作深化年”活动,进一步推动生态检察工作常态化开展。批准逮捕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32人。立案侦查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案件7人。九江市环保局污染控制科原科长胡继仁等人,收受贿赂、不履行监管职责,导致废矿物油污染,被依法立案侦查。加强生态检察制度机制和专业化建设,建立健全“两法衔接”“补植复绿”等机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12件20人。九江县、瑞昌市、永修县等地设立派驻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机关检察室8个,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
  【严格规范司法行为】 2016年,市检察院在连续两年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继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年”活动,狠抓前期查摆出来的司法不规范问题,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逐项整改到位。就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律师会见阅卷等工作出台相关文件,规范司法制度。开展“回头看”,对全市检察机关2016年办理的1013件案件进行质量评查,案件质量明显提升。全市检察人员规范司法意识增强。
  【开展司法体制改革】 2016年,市检察院机关和濂溪区检察院、彭泽县检察院作为全省第一批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单位,择优遴选73名业务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的员额内检察官在一线办案。建立司法责任体系,制定内设机构改革方案,推行新的办案模式。完成试点检察院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试点工作成效初显。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会同市司法局制定《九江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方案》,由司法行政机关独立选任和管理人民监督员。市、县两级检察院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由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随机抽选人民监督员监督,监督事项由7项增至11项,涵盖立案、撤案、采取强制措施等各关键环节。
  附:2016年九江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名录
  党组书记、检察长:熊少健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吴一敏(7月到任)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曹忠彭 樊友汉 范海鹏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黄家专
  党组成员、反贪局长:彭中
  党组成员、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吴义祥(9月到任)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姜金河(9月到任)
  检委会专职委员:单凯(9月到任)
  调研员:曹繁(5月到任)
  副调研员:王纪良
  检委会委员:王建民(享受正县级待遇,9月到任)
  驻九江开发区检察室主任:李品(副县级)
  副县级检察员:李江莉 杨克诚

知识出处

九江年鉴2017

《九江年鉴2017》

出版者:武漢出版社

本年鉴设有卷首、特载、大事记、专文·专记、九江概况、九江市人民政府、人民团体、军事、法治、农业、工业、园区经济、交通·邮政、信息业、国内贸易、财政税收、金融、城乡建设、水利、教育、文化·新闻、社会生活、杂记、索引等类目,记述了2016年九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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