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力量办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九江年鉴2016》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1689
颗粒名称: 社会力量办学
分类号: G522.74
页数: 2
页码: 406-407
摘要: 本文介绍了2015年,九江市有1022所民办学校,涵盖各个教育阶段,资产规模较大。审批和发证依法进行,公示制度保障选择正规学校。
关键词: 九江市 民办学校 公示制度

内容

【概况】 2015年,九江市经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在办的各类民办学校1022所,其中幼儿园924所、小学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7所、初中2所、普通高中3所、完全中学5所、完全学校3所、中等职业学校10所、特殊教育学校4所、文化教育培训机构61所。全市民办学校在校生158057人(不含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其中民办幼儿园在校生124635人,占全市幼儿园在校生77.45%;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15517人,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2.77%(其中民办小学在校生4429人,占全市小学在校生1.11%;民办初中在校生11088人,占全市初中在校生6.89%);民办普通高中在校生13076人,占全市普通高中在校生13.00%、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4566人,占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14.05%;民办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263人,占全市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9.70%。
  年内,全市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净资产累计24亿余元,占地面积累计349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累计240余万平方米,仪器设备投入累计1.6亿多元,图书藏量累计300余万册。资产500万元以上民办学校20余所,其中修水县琴海学校、修水县英才高级中学、彭泽县私立新星学校、九江庐山西海艺术学校、九江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星子县庐山白鹿外国语学校等校资产均达3000万元以上。
  【民办学校审批和发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江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等有关规定,由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对符合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和具备办学条件的民办学校进行审批,并颁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2015年,全市通过审批的民办学校83所,其中民办幼儿园75所、文化教育培训机构7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
  【民办学校公示制度】 为切实提升教育服务水平,2015年,对全市经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在办的民办学校名单进行审核,并将合法民办学校名单在九江教育网进行公布,并向社会作出郑重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之有关规定,举办民办学校必须取得办学许可资格,广大市民在选择就读民办学校时,应查看该民办学校是否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方便广大市民辨别选择正规民办学校。
  【简政放权】 2015年,按照简政放权精神,并结合全市实际,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加强民办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明确各类民办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要求各县(市、区)加强对民办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发出《关于下放民办学校管理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和下放民办学校管理权限。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未出台前由市教育局审批、按照《江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应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学校移交辖区教育局,同时将由市教育局审批但办学地址在各县(市、区)(浔阳区、开发区除外)的民办学校委托辖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日常管理。
  【教育收费】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放开民办教育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5〕221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放开民办教育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5〕1212号),民办教育机构学费、住宿费等实行自主定价。
  【省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 2015年,全市获得省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150万元。按照公正、公平、公开、透明原则,将专项资金分配给都昌县第三中学、九江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都昌县第四中学、彭泽县民办火炬高级中学、九江鸿图职业技术学校5所学校,按要求进行政府采购,全部用于购置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同时要求获得省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学校制定本校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连同专项资金用于采购设备清单报市教育局备案。自2011—2015年,全市获得省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410万元,用于16所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知识出处

九江年鉴2016

《九江年鉴2016》

出版者:武汉出版社

本年鉴设有卷首、特载、大事记、专文·专记、九江概况、中国共产党九江市委员会、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九江市人民政府、人民团体、军事、法治、农业、工业、园区经济等类目,记述了2015年九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阅读

相关人物

游先勇
责任者
吕泽锋
责任者

相关地名

九江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