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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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年鉴2016》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1627
颗粒名称: 物价管理
分类号: F726.2
页数: 3
页码: 336-338
摘要: 本文介绍了2015年,九江市年度CPI涨幅为1.9%,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但低于年初预期目标。市物价部门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及收费管理权限,调整和制定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并全面放开竞争性环节的价格。同时,加大对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乱摊派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涉企收费得到进一步规范。结合九江市实际,对实行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从严从紧管理。取消《收费许可证》及年审,全面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工作,开展“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工作。同时开展各项调研和清理工作,制定相关报告和意见建议。
关键词: 九江市 经济管理 物价管理

内容

【概况】 2015年,九江市年度CPI涨幅1.9%,高于全省均水平0.4个百分点,低于年初预期目标1.1个百分点。
  年内,市物价部门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及收费管理权限,调整和制定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没有法定依据和依据不充分的坚决不批。与全省价格体制改革同步,放开7个竞争性环节的价格。放开省管非处方药品价格。取消低价药品最高零售价,建立低价药品清单制度。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并建立4项制度:登记制度,一经登记,两年之内不调整价格;清单制度;公示制度;立诚信制度。全面放开工业用盐价格,放开食盐中除基本需求外的多品种食盐销售价格。放开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成人教育和自考助学教育收费。放开民办教育机构收费,实施非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不再办理收费备案,推进价格服务承诺、收费公示、诚信管理制度。放开部分中介和事业服务收费,按国家、省统一部署,落实相关工作。进一步减少和规范涉企收费,把暂免小微企业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改为长期措施;清理取消一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建立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所有收费纳入清单,对外公开,接受监督。清单外的一律不得收费,清单内的逐步减少数量;同时加大对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乱摊派行为监督检查的力度,涉企收费得到进一步规范。接住管好省级下放的价格管理权限,承接省级下放的总装机容量在501千瓦—1000千瓦(含1000千瓦)小水电站的上网电价核定或调整的职责权限,按照省物价局关于小水电价格管理文件规定,做好小水电价格调研工作,及时上报省物价局权限核批的小水电价格,适时核定九江市权限内的小水电价格;承接省下放的5A景区价格管理权限工作要求,抓好景区门票价格管理;承接省下放的新建商品房住宅公共配电设施配套费制定的职责权限,适时核定九江市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收费具体标准。
  按照国家和省里对价格改革的部署和安排,结合九江市实际,市物价部门对实行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从严从紧管理。率先在全省制定《物业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九江市物业收费投诉明显降低;加强小水电价格规范管理,对全市所有小水电站进行调研并核定上网电价,调动小水电业主积极性;全面落实阶梯电价,核定光伏太阳能、生物质以及风力发电等新能源价格,向上为企业争取价格政策,受到企业好评;实行工商用电和用气同价政策,降低工业和商业用天然气价格,优化九江市经济发展环境;制定和规范公路客运票价政策,并加强监管,有效维护消费者权益。取消《收费许可证》及年审。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会同市财政部门,安排上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报告制度,全面取消《收费许可证》及年审制度,受理67个单位收费情况报告,《收费许可证》全部收回。与市财政用半个月时间,开展收费项目取消暂缓免征项目落实情况的检查。放开一批市场竞争充分的服务性收费,包括车辆安全技术检测收费、保安服务收费、生猪定点屠宰服务收费、民办教育和医疗收费、人才流动服务收费、环境影响咨询收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二手车市场交易服务费、评估费、部分邮政业务资费等。按新版江西省定价目录和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理公布收费目录,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84项,保留行政事业性收费大项83项,对小微企业免征46项,暂停收费8项,降低房产、工商、农业等部门12项收费标准,取消经营服务性收费9项,保留43项。取消庐山核心景区“美庐”等3处景点门票价格,进一步理顺景区门票一费制价格体系;承接省下放权限的县级公立医院服务价格调整工作,组织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测算、调整工作。在市本级全面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工作基础上,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制度的通知”,督促共青城市、瑞昌市2015年底前必须完成,其他县城区实施阶梯水价工作加快推进,力争提前完成。修水县、共青城市、瑞昌市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全面实施。
  开展“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工作。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取消药品加成,破除以药补医机制,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抽调人员集中办公,会同市医改办对全市29家公立医院现场逐个进行数据核实、督导,如期于10月底前完成省政府规定的取消药品加成工作目标,于11月1日起实施县级公立医院第一批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相关工作。
  开展民办教育收费、机动车检测收费、景区门票价格、停车收费、中介收费等调研和清理,切实落实医疗机构就诊卡收费政策,向省物价局和市政府分别反馈旅游门票、民办教育、定价目录修订、机动车检测、阶梯水价和停车场、污水处理、水利工程改革、出租车市场改革、生态文明示范先行区建设等调研报告和意见建议。制定市一医院、附属医院及都昌、彭泽、湖口县等部分县(市)医院超规范病房床位费标准,调整和制定城区部分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开展九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垃圾处理价格、水务公司户表改造收费测算调研等工作。
  落实国家、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强化价格监测网络建设,制定《九江市价格监测局工作守则》,强化商品特别是“菜篮子”“米袋子”等256个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重要商品及服务的价格监测,及时向各级党政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供价格决策数据13200多条。利用“阳光价格平台”实行网上直报全市价格监测数据,并及时公开发布,促使商家价格自律,为市民选购价廉物美商品提供便利。
  围绕稳定市场价格秩序,加强节日市场价格监管和明码标价检查。坚持开展节日市场价格和明码标价检查,城区组织7个价格检查组,对涉及民生的商贸、餐饮、交通、物流、家政、旅游、洗车等价格进行重点检查和巡查,并发放告诫书130份,维护消费者价格权益。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农价费、涉企收费和中介机构收费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期抽查的机制。着力打造“12358”价格投诉品牌,维护群众权益。把价格举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围绕“制度健全化,运作规范化,办结高效化”,进一步完善“12358”价格投诉电话举报24小时受理制、首问负责制和专人接听制,分解并落实价格投诉举报各环节职责,实现网上举报投诉直联直通、快速办理,做到热情接待、细心处理、真心帮助、诚心解难。全年全市受理群众价格举报和咨询1192件,其中投诉52件,办结率100%,退还消费者890元,罚款26148元,没收金额18810万元,接受群众价格及收费政策咨询1140件,每件都能耐心细致解答。
  市物价部门定期与国税、地税、采砂、运管等代征部门协调,密切合作,对代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研究应对措施,切实解决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年内重新修订《九江市价格调节基金征集管理办法》,市本级征收价调基金4422万元。2月(春节前)上报市政府批准同意后从市价格调节基金中拨款近400万元,对浔阳区、庐山区、发和九江开发区9167户低保家庭和低收入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市物价部门与省成本局签订成本调查协议书,与各个调查县及市蔬菜调查点各农户签订成本调查费用协议书。完成全市农户购买农资情况调查数据的调查、统计、核算会务汇总上报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农本调查数据质量,年内对各县(市)区物价局下拨经费152万元进行支持。同时,在6月举办1期农产品成本调查数据审核培训班。11月上旬,又结合部分农产品成本数据直报县的农调户变动大、业务基础薄等情况,对全市5个直报县的农调户,开展面对面的培训工作。
  开展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工作。年内,市级办理刑事案件423件,涉案金额34888.85万元,涉纪案件20件,涉案金额1747.84万元,行政案件19件,涉案金额74.63万元。非刑事案件77件,涉案金额5.1亿元,认证工作7件,共计完成鉴定收费110万元。
  2015年,市物价局获得全国价格监测质量考核工作优秀单位、全国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优秀集体、全国价格认证工作先进机构,获得全省价格认证工作先进机构等荣誉。
  【妥善处理出租车涨价诉求】 2015年,市物价局精心测算,审慎操作,与出租车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充分论证其科学性和可行性;对全省其他设区、沿江城市、浙江义乌等地运价情况进行调研,了解掌握各城市基本情况;开展专项成本监审和价格测算,对调整因素及其影响进行归纳整理与综合分析影响评价,向市政府提交“关于我市出租车价格调整有关意见的报告”,对运价调整、市场改革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于12月28日召开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
  【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 2015年,市物价局根据国家对非居民天然气存量气和增量气省门站价格并轨的改革要求,按照省发改委的部署,降低九江市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同时为支持服务业发展,实行工商业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并轨,即工业用气价格由之前的3.90元/立方米降为3.85元/立方米,商业用气价格由之前的4.23元/立方米降为3.85元/立方米。
  【改进价格和收费监管】 从7月1日起,九江市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收费事中事后的监管,停止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后,重点建立并落实收费单位情况和收支状况报告制度、收费改革及执行情况评估制度、强化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和收费公示3项制度。按照省发改委的要求,实行工商业用电同价。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修订《九江市物业收费管理办法》。
  附:2015年九江市物价局领导名录
  党组书记、局长:蒋立人
  党组成员、调研员:吴云(党组成员任至6月)
  党组成员、副局长:胡建平 金雅文 戴勇
  党组成员、副调研员:万仲浔 杨美来
  九江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陈成
  九江市价格监督检查局书记:郭云国

知识出处

九江年鉴2016

《九江年鉴2016》

出版者:武汉出版社

本年鉴设有卷首、特载、大事记、专文·专记、九江概况、中国共产党九江市委员会、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九江市人民政府、人民团体、军事、法治、农业、工业、园区经济等类目,记述了2015年九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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