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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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年鉴2016》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1508
颗粒名称: 检察
分类号: D926.32
页数: 4
页码: 187-190
摘要: 本文记述了九江市检察机关在2015年取得多项进展,包括打击刑事犯罪、查办职务犯罪、诉讼监督等。该机关致力于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关键词: 九江市 法治 检察

内容

【概况】 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全市检察机关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512人,提起公诉3941人。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办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持械杀害1家3人后,潜逃21年的黄贤志涉嫌故意杀人案。针对近年来涉毒犯罪数量呈上升趋势,结合公安机关开展的“百城禁毒”会战,批捕涉毒犯罪嫌疑人487人,起诉613人,办理张振杰、陈龟贩卖、运输毒品案等一批涉毒案件,通过办案,维护公众安全。对当事人达成和解等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不批捕501人、不起诉561人。市检察院与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4家单位联合出台《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暂行规定》。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落实省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检察环节诉访分离工作的意见》,完善涉检信访受理、办理、终结机制,推动疑难复杂涉检信访案件公开审查工作,妥善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信访问题,全市没有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涉检信访案件。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司法救助,对74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提供司法救助,发放救助资金50.2万元。
  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的决策部署,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依法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18件167人,其中,涉嫌贪污贿赂犯罪97件134人,涉嫌渎职侵权犯罪21件33人。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机制的优势,整合全市办案力量,依法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大案94件,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案12人。根据省检察院指定管辖,依法办理萍乡市政协原主席贺维林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这是九江市检察机关办理的第一起外市原正厅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九江市发改委原党组书记、主任韩胜球,九江市工信委原党委书记、副主任刘烈三,湖口县委原书记卢光辉,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党工委原书记陈小明等一批处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深入推进国土资源、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查办发生在土地和项目审批、规划设计、招标投标、资金拨付等环节的职务犯罪32人。注重查办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同步介入星子县金鑫石材厂车辆坠崖、瑞昌市南义镇煤矿垮塌等安全生产事故调查6次,查处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2件5人。在加强办案的同时,注重从源头预防职务犯罪。结合办案分析职务犯罪的趋势、特点、发案原因、预防对策,向两级党委、政府报送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15份。提交重点领域预防调查报告36份,经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并转化应用11份。市检察院年度预防报告在全省检察机关首届年度预防报告评比活动中获一等奖。
  加强对刑事、民事诉讼的监督,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0件次。完善审批、监督、同步审查3项刑事抗诉工作机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依法提出抗诉20件。对不服法院裁判的民事、经济和行政申诉案件,审查后,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2件,向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5件,法院采纳16件。加强对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监督发现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7人,全部予以纠正。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监督活动,监督纠正26人。对符合特赦条件的45名服刑罪犯进行法律监督,确保特赦工作依法进行。加大对监管场所、监管活动的监督力度,针对监管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书面检察建议20份。九江县检察院依法立案侦查1起监管民警涉嫌虐待被监管人案件,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和被监管人合法权益。强化监督措施。加强与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工作联系,健全情况通报、案件移送机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2件29人。市检察院与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家安全局联合制定《九江市刑事司法工作联席会议规定》。
  围绕双核发展、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推进法治九江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引领,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出台16条工作举措,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制假售假、非法经营、逃税骗税、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依法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234人,提起公诉271人,办理南昌银行九江分行行长王岩等人利用虚假合同和担保骗取贷款的贷款诈骗、骗取贷款、违规发放贷款案,保障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强化对涉及市场准入、不正当竞争等问题的法律监督,依法查办招商引资、土地流转、行政审批等领域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5件21人,推动健全治理商业贿赂长效工作机制,为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招投标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录入行贿犯罪记录48人次,促进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立案侦查发生在教育、就业、拆迁、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涉农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嫌疑人128人,占立案总人数的76.6%。修水县上奉镇观前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张春生等人在征收土地过程中,虚报面积套取国家土地补偿款37万余元被依法查处。南昌发生高考替考事件后,九江市检察机关加大对教育招生领域职务犯罪查处力度,共青城市检察院对涉嫌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犯罪的共青城市教体局考试院原负责人周德胜依法立案侦查。开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此类犯罪13件19人,办理苏德峰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等案件,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暨“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年”活动。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督导组在九江市督察时,用领导非常重视、基础非常扎实、非常贴近实际、重点非常突出“四个非常”予以肯定,随同督察的全国人大内司委委员也对市检察院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8月,市检察院作为全省唯一代表在全省检察长会议上作经验介绍。12月,省检察院在九江召开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场会,将九江市检察机关的工作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予以推广。为从根本上预防和解决办案随意性等问题,集中整治检察环节司法不规范的8个方面21个突出问题。结合九江实际,重点在同步录音录像操作规范化、统一业务应用平台操作全面化、文书和笔录制作模板化、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常态化等7个方面进行集中整改。全面明确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司法办案流程,建立和完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场所设置、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制度,对执法办案作更加严格的规范。市检察院制定的《关于加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规定》被省检察院转发,供全省检察机关学习借鉴。全面运行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所有案件从受理到办结全部网上运行,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案件流程监控,特别是对办案流程、重要环节实行节点控制,实现对全市检察机关全部办案活动和各类案件的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管理和监督。针对办案期限、办案流程完整性、法律文书规范性等问题,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202份,促进办案规范化。
  强化人才引进工作,年内招录各类专业人员23名,队伍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落实高等院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首次接收2名高校法学教师到检察机关挂职,推荐1名检察业务专家到高校兼职任教。与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联合签署合作建立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协议书,借力高校资源提升检察人员素能。推进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培训400余人次,6名检察人员在全省各类检察业务竞赛中获奖或入选检察业务人才库,6个集体、9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德安县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和全省公众满意政法单位,九江县检察院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武宁县检察院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全年依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911条、重要案件信息9条,不起诉决定书等法律文书1525份,保障案件当事人的知情权、监督权。
  【建立检税联系工作制度】 4月1日,九江市检察院与九江市国税局、九江市地税局联合制定《关于建立检税联系工作制度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
  【联合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 4月23日,为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提升司法效率,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九江市检察院联合九江市中级法院、九江市公安局、九江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暂行规定》,在辖区的瑞昌市检察院和修水县检察院先行试点,对适用快速机制办理的轻微刑事案件范围、内容、程序和方法作出具体规定,以提升司法效率。
  【联合建立教学科研实践基地】 10月14日,九江市检察院与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联合签署合作建立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协议书,以促进检察机关与高校的长期合作,搭建司法实践与法学理论交流的平台,为高校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和实习提供基地。
  【建立刑事司法工作联席机制】 11月13日,九江市检察院与九江市中级法院、九江市公安局、九江市司法局和九江市国家安全局联合制定《九江市刑事司法工作联席会议规定》,建立共同研究解决刑事执法问题的长效机制,加强政法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络,进一步规范刑事办案工作,提高办案质量
  【查办职务犯罪要案案件】 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要案案件情况。
  萍乡市政协原主席贺维林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2014年12月26日,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九江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15年4月25日侦查终结,2015年7月30日向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九江市发改委原党组书记、主任韩胜球受贿案:2015年1月19日由九江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15年3月25日侦查终结,2015年6月17日向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5年10月28日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6万元。
  九江学院信息中心原主任柳超涉嫌受贿案:2015年4月5日,经九江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瑞昌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15年6月5日侦查终结,2015年8月20日向瑞昌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湖口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黄祖缘涉嫌受贿案:2015年5月15日,经九江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彭泽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15年6月19日侦查终结,2015年7月30日向彭泽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九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原党委书记刘烈三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2015年5月18日,由九江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15年8月10日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九江市建设规划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市规划局原局长陈智涉嫌受贿案:2015年6月1日,经九江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九江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15年7月20日侦查终结,2015年9月9日向九江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中共湖口县委原书记卢光辉涉嫌受贿案:2015年6月18日,由九江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15年9月1日侦查终结,2015年12月24日向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环保局原局长于兴晙涉嫌受贿案:2015年7月14日,经九江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彭泽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15年9月26日侦查终结,2015年12月25日向彭泽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九江市公安局庐山区公安分局原局长程文涉嫌受贿案:2015年7月20日,经九江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九江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15年9月21日侦查终结,2015年11月3日向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党工委原书记陈小明涉嫌受贿案:2015年10月23日,经九江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九江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15年12月24日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九江市公安局庐山西海分局原政委徐祥勇涉嫌徇私枉法、受贿案:2015年11月13日,经九江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浔阳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16年1月19日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九江市公安局庐山西海分局原局长戴志坚涉嫌徇私枉法、受贿案:2015年11月14日,经九江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浔阳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16年1月19日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附:2015年九江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名录
  党组书记、检察长:熊少健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莉安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曹忠彭 樊友汉 范海鹏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黄家专
  党组成员、反贪局长:彭中
  党组成员、浔阳区检察院检察长:吴义祥
  副检察长:黄华生
  副调研员:王纪良
  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张云飞(副县级)
  驻开发区检察室主任:李品(副县级)
  副县级检察员、政治部副主任、干部人事处处长:李江莉
  副县级检察员、监所检察处处长:杨克诚

知识出处

九江年鉴2016

《九江年鉴2016》

出版者:武汉出版社

本年鉴设有卷首、特载、大事记、专文·专记、九江概况、中国共产党九江市委员会、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九江市人民政府、人民团体、军事、法治、农业、工业、园区经济等类目,记述了2015年九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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