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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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年鉴.2008》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1147
颗粒名称: 审判
分类号: D926.22
页数: 3
页码: 154-156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7年,九江市法院在新九江工作大局下,审结各类案件16666件,开展各项工作,建设司法管理长效机制,加强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改善司法环境,同时开展多项活动,取得了显著成绩。
关键词: 九江市法院 司法工作 案件审理

内容

【概况】 2007年,九江市两级法院在市委、人大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与指导下,在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紧紧围绕建设新九江工作大局,坚持和谐司法的理念,积极探索和谐的办案方式,公正高效审理执行各类案件,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发展,各项工作上了新的台阶。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6666件,审(执)结18204件(含旧存),同比分别上升6.9%和10.9%,其中市中院受理1380件,审(执)结1502件(含旧存),同比分别上升31.7%和51.4%,基层法院受理15286件,审(执)结16702件(含旧存),同比分别上升5.1%和8.3%,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九江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坚持公正和谐司法,审判执行工作明显加强。一是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全市法院共审结刑事案件1305件,其中市中院审结49件,基层法院审结1256件,共判处罪犯1950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209人。依法严惩系列抢劫案、制贩毒品案、暴力妨碍公务案等一批危害社会稳定的案件。抚州黑社会案主犯熊新兴依法被执行死刑。公正审理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65件,判处副处级以上罪犯5人。坚持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原则,依法保障人权,对不构成犯罪的宣告无罪。对未成年犯、初犯、偶犯等依法从轻、减轻处罚。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58件。二是依法调节民商事法律关系。坚持“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全市法院共审结民商事案件11613件,其中市中院审结728件,基层法院审结10885件,全市民商事案件审结数同比上升49.4%。市中院民事调解率同比上升10%,基层法院民事调解率达65%。审理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拖欠工程款等涉及民生案件5754件。依法慎重审理破产案件33件,与政府及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妥善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切实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加强对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依法审理著作权纠纷案等知识产权案件29件,同比上升31.8%。依法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等一批涉农案件,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三是依法开展行政审判工作。市委转发了中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报告》,进一步优化行政审判环境。全市法院共审结行政案件139件,其中市中院审结19件,基层法院审结120件。经协调原告撤诉的行政案件48件,占35%;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被判决撤销的22件,占15.8%;执结非诉行政案件675件,有力促进了政府各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四是依法加强执行工作。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4346件(含旧存),执结案件3991件,新旧案件综合执结率达91.8%,同比净增10个百分点,执结标的额9.76亿元。执行和解和自动履行结案率为37.7%。扎实开展清理未结执行积案和争创“零执行积案法院”活动,有效化解历年积案,执结积案1721件,执结率达94.8%。抓好“执行难”专项治理,加强与公安、检察等机关的协调联动,有效发挥执行工作威慑机制,攻克了一批“骨头案”、“钉子案”,“执行难”问题得到进一步缓解。加大涉国有资产案件的执行力度,共执结236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5亿元。成功执结了共青国际高尔夫球会欠款纠纷案等重大案件,进一步增强了外商投资九江的信心。切实开展涉农民工工资案专项执行活动,510名农民工被拖欠的259万元工资款全部执行到位,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九江市执行工作在全省法院位居前列。五是依法做好立案信访工作。强化立案管理,畅通诉讼渠道,加强诉讼指导,依法保护当事人诉权,使群众诉讼更加便利。认真执行国务院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全市法院诉讼收费同比减少65%,切实减轻了群众诉讼负担。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经济困难当事人依法缓、减、免诉讼费212.3万元。高度重视涉诉涉法信访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分片包案、院长接待、跟踪督办等信访工作制度,化解了一大批企业改制、城市拆迁、家庭、经济等纠纷引发的上访难题。全市涉诉涉法信访总量持续下降,无恶性信访事件发生,进京上访总量降至全省法院最低行列,中院被推荐为全省法院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建立健全司法管理长效机制,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强化审判监督职责,通过二审、再审、案件专项检查等形式,规范指导法律适用。制定改判、发回标准,统一裁判尺度,积极推行判后答疑制度,最大限度提高案件审结率、执结率、调解率、服判率和当庭宣判率,最大限度降低上诉率、改判率、上访率和再审率。继续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院制定完善了审判管理、大楼管理、警车管理、生活管理等15项制度,充分发挥院大楼智能化管理的作用,实现以制度管人、管案、管事。实行领导分片督查、深入基层调研工作制度,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提高了法院整体司法水平,改善了司法形象。
  加强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司法效能明显提升。一是注重抓好队伍政治业务建设。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两院”工作的决定,制定15项具体措施,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建设和作风建设。在市委、市人大的重视、关心下,2007年,提拔、交流处级干部10人,择优选拔11名中层干部。招录了48名优秀法律专业人才。以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为载体,推动全市法院司法文明和规范化建设。中院连续两届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8个基层法院被评为省、市级文明单位。18个单位和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3人荣获国家级先进。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完善法官、书记员分类管理机制。全市法官本科以上学历有518人,占法官总数的73.7%,其中硕士17人,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强化业务培训考核,共选送110人次参加省级以上专项培训,中院举办了破产法、物权法等4期培训班,培训人员292人。二是切实加强法院廉政建设。坚持以德育人,从严治院。扎实开展“廉洁从政、干净成事”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全省勤廉兼优先进典型魏明同志(中院副处级审判员)的先进事迹,增强秉公用权、廉政勤政意识。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党内监督制度,对审判执行中发回、改判案件,评估、拍卖等重点环节和基建、人事、物资采购等重点岗位强化监督,司法行为和司法事务进一步规范。认真落实审务公开,推行司法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和个案廉政监督制度,接受群众监督,保障司法工作的公正和法院队伍的廉洁。三是稳步推进法院基础建设。加强对全市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日常工作的督查指导力度,合理调整人民法庭的设置,充实法庭工作人员;制定加强机关效能建设10项具体措施;加强巡回审理、预约开庭、假日法庭、法律咨询服务等便民诉讼方式。推进基层基础建设,有34个基层人民法庭列入国家建设规划,已建成18个;7个基层法院审判大楼(审判法庭)批准立项建设。中院审判大楼已建成投入使用。切实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中院建成多媒体数字化法庭、计算机局域网、监控中心、服务中心、便民诉讼信息查询系统等设施,逐步实现审判流程电子化管理和办公自动化。法院公告、重大案件生效裁判文书实行网上公布,方便群众参与和了解诉讼,增强审判活动的公开性、有序性和规范性。
  紧紧依靠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支持,司法环境明显改善。一是自觉增强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意识。主动向党委、人大等领导机关汇报工作,取得关心和支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多次深入市中院和基层法院调研指导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就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两院”工作的决定落实情况进行调研,听取法院贯彻情况汇报,进行专项审议,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有力促进了法院事业的发展。全市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380人次,旁听庭审案件68件,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和来信255件。部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专题调研九江市民事审判工作,对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673件,聘请53名司法监督员监督法院各项工作和法官司法行为,促进了法院规范化建设。二是充分发挥司法宣传阵地作用。按照“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的要求,大力做好法制宣传工作。与九江电视台合办《法眼》专题节目,以案普法。《法制日报》等中央媒体对九江市法院各项工作作了多篇综合报道。注重网络宣传工作,全市法院都建成法院网站,率先成为全国法院系统最大的中院级站点群。针对个别媒体的不实报道,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及时澄清事实真相,得到有关部门和广大群众的关心、理解和支持。通过加大正面舆论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更加重视、积极支持法院工作的良好氛围。最高法院对九江市法院司法宣传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两次全国法院网络宣传会议均在九江成功举办,九江法院网站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网站。
  【扎实开展案件质量“创六无”活动】 年初,市中院在全市法院组织开展案件质量“创六无”(无最高法院发回的死刑核准案件,无检察机关抗诉改判的案件,无省高院发回重审、改判案件,无超审限案件,无法官办案行为不规范的违纪事件,无工作不到位影响社会稳定、造成新闻媒体曝光事件)活动,并制定下发《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全市法院专门成立了案件质量评查机构,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严格办案责任制,强化案件流程管理。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设立刑事、民事专业委员会,实行审委会委员旁听庭审、检察长列席审委会、院庭长开庭等制度,严把案件质量关。中院主要领导协调办结重大、疑难案件23件,全市法院院、庭长担任审判长审理各类案件1942件,占全部案件的10.7%。实行分管领导讲评、集体会诊等制度,对审判工作的指导力度明显加强,案件质量瑕疵明显减少。中院无一件案件被省高院发回或改判,案件质量评查合格率达99%以上。基层法院发回、改判案件数同比也下降15.8%。全市法院案件质量在全省法院系统位居前列。
  【妥善应对“打黑反遭抹黑”事件】 1月12日,个别媒体发表题为《“江西涉黑第一案”九江中院收取当事人74万元“暂存款”》一文,将九江中院在依法审理熊新兴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件中,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收缴赃款和罚没款歪曲为“收黑钱”。该则不实报道混淆公众的视线,干扰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事件发生后,九江中院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澄清事实,消除了不良影响,维护了法院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九江中院的应对处理工作得到最高法院和省高院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在海口召开的全国法院办公室工作会议上,最高法院对九江中院快速应对媒体负面报道给予了表扬和肯定。
  【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司法监督员】 3月7日,九江中院举行司法监督员聘书颁发仪式,由市人大、市政协推荐的5名市人大代表和5名市政协委员接受市中院聘请,担任中院司法监督员。市中院下发《司法监督员相关事项暂行规定(试行)》,要求全市法院做好配合工作,接受司法监督员的监督。司法监督员的职责主要是及时反馈社会各界对法院重大工作部署或重大案件审判和执行等方面反映的情况,存在的不正常情况和问题,及时反映全市法院法官个人违法违纪问题,旁听重大案件的审理或参与重大案件执行过程中的监督工作等。司法监督员可直接到法院旁听公开审理的一切案件,了解法院重大工作事项部署安排及有关重大案件审判和执行的进展情况。市中院聘请的10名监督员分别来自医院、学校、机关、企业、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基层单位。
  【开展创建文明单位竞赛活动】 根据市文明委的统一部署,7月30日,九江中院召开动员大会,在全市法院开展创建文明单位竞赛活动。全市法院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创建文明单位竞赛活动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找准差距,改进不足,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集中时间、人力、物力,认真开展创建活动。市中院、彭泽县2个法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7个基层法院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
  【九江中院新审判综合大楼建成投入使用】 6月,九江中院新审判综合大楼正式投入使用。大楼为欧式古典风格,主楼高六层,占地面积54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666平方米。按照功能需要,分为三个区(办公区、审判区、立案区)和五个中心(计算机网络中心、后勤保障服务中心、监控中心、健身娱乐中心、新闻发布中心)。大楼建设突出科技建院理念,建成了数字化法庭、局域网、电子监控系统、一卡通系统、多媒体信息查询系统、会议系统、二级专网等项目,形成了比较齐全的信息化体系。
  【开展向全省勤廉兼优先进典型魏明同志学习活动】 8月,九江中院党组决定,在全市法院开展向魏明同志学习的活动。魏明同志在九江中院工作20多年来,先后担任刑一庭副庭长、刑二庭庭长、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副处级审判员。他忠于职守,甘于奉献,多次被评为院“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全市优秀法官”,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6月,魏明同志被诊断出患有晚期胰腺癌。在此之前,他身患高血压等多种疾病,但他仍以惊人的毅力支撑着疲惫不堪的身体,住院期间,仍不忘手头上还未完成的工作,终因病情严重,于8月9日逝世。魏明同志被评为全省勤廉兼优先进典型。
  【承办全国法院首届网络新闻培训班】 11月,首届全国法院网络新闻培训班在九江中院开班。来自全国各级法院的近200名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参加了为期4天的培训。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江西高院、九江中院等有关方面负责人出席了会议。人民网、中青在线等派出相关人员就网络媒体发展趋势及如何做好做强网络新闻,提升网络宣传影响力等进行授课,北京高院、江西高院、河南高院等介绍了法院网络建设方面的经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发表书面讲话。
  【武宁非法控制废纸购销行业黑社会案】 5月,九江中院对武宁陈剑鑫涉黑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武宁县法院原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陈剑鑫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元;以故意伤害罪、赌博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陈淼淼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赌博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李勤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8000元;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赌博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吴卫东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8000元;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原犯)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项立金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原犯)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赵星星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沈聪武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上饶市纪委监察一室原主任黄某某受贿、容留他人吸毒案】 10月,武宁县法院对黄某某受贿、容留他人吸毒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财产25万元,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财产25万元,罚金4万元。

知识出处

九江年鉴.2008

《九江年鉴.2008》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年鉴设有大事记、九江概貌、人民团体、法治、经济管理与监督等类目,主要记载了2007年九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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