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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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年鉴·2014》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1006
颗粒名称: 社会生活
分类号: C913
页数: 10
页码: 378-387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13年九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老龄工作、民政工作、社会保障等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九江市 社会生活 人口

内容

人口和计划生育
  【概况】 2013年,九江市新出生人口72981人,出生政策符合率78%,人口出生率13.28‰,人口自然增长率7.27‰,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1.10。九江市在全省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考核中名列第一,连续第七年受到省政府综合先进表彰,继续保持“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称号;瑞昌市、修水县进入“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行列,九江市全国先进县累计达到8个;7个村居被评为第四批全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示范村。
  【违法生育查处力度加大】 2013年,全市计生部门严格执行《九江市党员干部违法生育案件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严厉查处党员干部和富人违法生育行为,坚持用典型案件的查处教育引导群众自觉落实生育政策。全年,查处党员干部违法生育案件117起,其中查处公职人员52人,全部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查处富人违法生育46例,其中征收50万元以上3例。严格实行计划生育案件非诉执行机制,深入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专项整治活动,人口计生执法行为得到有效规范。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机制得到巩固】 2013年,九江市深入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活动,相关部门密切协作,严打“两非”行为。全年,共查处“两非”案件171例(公立医院14例),开除6人,刑拘9人,吊销证书6个。建立定期约谈和通报制度,所有医疗机构、相关医疗技术人员及药品设备都纳入监管,落实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审批制度,住院分娩、出生实名登记制度全面推行。9月23日,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研讨会在九江举行,九江市在会上作典型经验介绍。
  【计划生育服务水平提升】 2013年,九江市基层计生服务体系建设得到加强。全年,改造县级服务站2个,改扩建乡所36个,改造村级服务阵地173个。年内,“三查一治”服务人群达到25万人次,落实长效节育措施5.6万例。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被纳入市重大惠民工程,全年共检查49532人,检出高危人群3079人。“优生优育优教”项目深入推进,在全市开展“儿童成长管理”巡回宣讲20场,参与免费体质测评1.8万人,免费骨龄测评1800余人。计划生育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全面开展,全年共为314对45周岁以下的失独夫妇开展心理咨询、身体查治和再生育评估等服务。
  【创新人口服务管理模式】 2013年,九江市在中心城区、共青城市试点“以房管人”的网格化模式,在流动人口集中地区设立“新市民”综合服务大厅,在城区旧城改造和拆迁安置点健全计生协组织,在8个县区试点搭建部门信息共享“实时通”和全员人口信息“村直报”平台,构建人口综合服务管理体系。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得到强化。市、县两级共与市外113个地区签订《双向管理协议书》,建立流动人口计生协会267个,完善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机制。浔阳区等7个县(市、区)与湖北省、安徽省等3省12县缔结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协作公约。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设立“新市民”综合服务大厅,实行均等化、“一站式”服务。政企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在三诺电子等大中型私企建立协会组织,在园区建立计生协联合会,健全落实法人代表计生责任制,探索新经济组织人口计生工作新途径。
  【加强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 2013年,九江市共投入资金近1300万元,为4509名农村计生女儿户对象办理社会养老保险,从根本上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全市有1294人享受计生家庭特别扶助,7500人享受农村计生家庭奖励扶助,1624名农村女孩得到“阳光助学”资助,1873名农村独生子女、二女绝育家庭子女享受中考加分,7万多名城乡0~6岁独生子女免费得到一份爱心保险。
  【4个乡镇被命名为全国计生示范乡镇】 3月20日,新组建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出通知,授予990个乡镇为第二批全国人口与计生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称号,瑞昌市白杨镇、庐山区莲花镇、浔阳区金鸡坡街道和九江县江洲镇4个乡镇榜上有名。
  (龙轶波)
  附:2013年九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领导名录
  党组书记、主任:高婷
  党组成员、副主任:魏源奎(任至8月)孙勇军 何剑锋苏静林(8月到任)
  党组成员、调研员:魏源奎(8月起任)
  副主任:郑瑶(8月到任)
  调研员:秦家雨
  副调研员:周庆高
  市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杨勇(8月到任)
  老龄工作
  【概况】 至2013年末,九江市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62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3%,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2013年,全市(含县市区)共发放养老金37.35亿元,发放人数为65.62万人。全市“五保”对象2.36万人,城市“三无”老人0.32万人。供养水平提高,城镇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农村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2940元,农村分散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2640元。全市共有养老服务机构226家。其中,公办的203家,民办23家,共有床位2.2万张。
  【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 九江市在全市各级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行业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经过评审,授予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九江军干一所、九江市工人文化宫、九江市老年社区卫生服务站、瑞昌市桂林街道瑞民社区、湖口县公交公司等6家单位为九江市“敬老文明号”荣誉单位。其中瑞昌市桂林街道瑞民社区、九江市工人文化宫、九江市老年社区卫生服务站3家单位获江西省“敬老文明号”荣誉单位。经省老龄办推荐,瑞昌市桂林街道瑞民社区获全国“敬老文明号”荣誉单位。
  【举办老年节敬老法律咨询】 10月13日,市老龄委、市法律援助中心在烟水亭广场共同举办“庆祝老年节,宣传老年法”敬老法律咨询。活动现场,市老龄办发放新版老年法3000多册;市法律援助中心人员现场解答涉老法律问题,问题主要集中在赡养纠纷、住房财产纠纷,以及涉老社会保障问题。九江人寿保险公司参与敬老活动,安排人员发放宣传单,解答九江市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意外伤害保险问题。
  【建设老年活动场所】 10月11日,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和老年大学改造工程举行竣工典礼仪式,市委书记殷美根、副书记冯静、副市长石荣国参加典礼仪式。新建老干部活动中心面积8000多平方米。改造后的老年大学教学面积6000多平方米,在校老年学员达到1300余人。
  【湖口为85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 2013年,湖口县在全市率先为85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按照规定,从1月1日起,凡具有湖口县户籍且年龄在85~89周岁的老年人,可享受每人每月50元的高龄津贴。原实行的9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的高龄津贴政策继续维持不变。根据调查摸底,湖口县85周岁以人老人共有1400余人,全年发放高龄津贴109.56万元。
  【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至2013年底,全市共树立修水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湖口县江阀社区、庐山区化纤社区等一大批规范化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示范点。通过打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老年人在社区居家养老提供配餐送餐、保洁清扫、医疗陪护、日间照料、紧急救助等服务。瑞昌市雷里山村老年人互助养老模式得到社会的广泛赞誉,市老龄委专程走访调研,众多媒体竞相报道,《中国老龄》杂志专题刊登瑞昌市老龄办提供的经验文章。
  (何文芳)
  附:2013年九江市老龄工作委员会领导名录
  调研员:金长水
  办公室主任:曹荣品
  民政工作
  【概况】 2013年,九江市民政工作获市级以上奖项103多项。九江市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和全省双拥模范城“六连冠”,连续7年在全省综治考评中名列“平安边界”单项第一。
  年内,九江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推进城市社区规范化建设,全市基层民主建设和村务公开工作得到加强。率先在全省探索开展城市社区“院落自治”试点工作,全面建立村级社区服务中心,初步形成“中心+村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发展体系。全市省级农村精品社区总量位居全省第一,达到48个。5月,全省社区建设工作现场会议在九江召开。推进村级地名设标工作,及时更新地名信息系统。开展边界联检工作,在深化平安边界创建活动中,创新建立4省10市联动机制,保持了界线地区和谐稳定。
  以实施省、市民生工程为抓手,健全完善困难群众保障标准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机制。九江市城乡低保分别实现第九次和第六次提高标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月人均补差金额提高到24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月人均补差金额提高到125元。至年末,全市城乡低保对象约26.5万人。全年,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5.31亿元。医疗救助方面,城乡医疗救助市级配套资金315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257万元,均按民生工程要求纳入预算。全年,发放城乡医疗救助金9498万元,救助4.4万人次。临时救助方面,市级配套资金52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04万元,均按民生工程要求纳入预算。全市发放临时救助金377万元,人均救助1094元。上世纪五十年代、六十年代精减退职生活困难老职工2013年救济标准,城市由每人每月265元提高到285元,农村由每人每月225元提高到245元,均按标准发放到位。面对年内严重旱灾,积极做好冬令、春荒和新灾救助工作,严格救灾款物发放使用管理,下拨冬春救助资金830万元。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至年末,全市共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2个,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7个。九江现代慈善事业初具雏形。至年末,市慈善总会累计筹募款物3.77亿元。其中,建立创始基金2440万元,设立冠名基金和协议捐赠规模达6172万元,年增值善款340余万元。累计支出救助款物2.64亿元,惠及贫困群众27万余人次。年内,全市共销售福利彩票2.01亿元,比上年增长4484.1万元,销售完成率在全省排名第二,筹集公益金5540.95万元。
  至年末,九江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有66.7万人。纳入政府托底保障的老年人11.25万人。其中,农村五保供养老人2.36万人、城镇“三无”老人0.32万人,享受城乡低保老年人8.57万人,占老年总人口17.46%。养老机构226个,养老床位22154张。年内,新增养老机构12个,新增居家养老服务站(点)10个,新增农村老年人颐养之家122个,新增床位3100张。在上年投资1.1亿元加强“三院”建设的基础上,年内市、县两级又投入财政资金1.1亿余元,用于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基本完成全市敬老院院长法人登记和工作人员选聘工作。开展星级敬老院创建活动,全市有三星级敬老院37所。全市农村五保对象2.2万人,集中供养率82%,集中供养标准由上年每人每月220元提高到245元,分散供养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220元。组织福利机构保育员、养老护理员和养老服务行业管理人员参加职业培训。九江市现有城镇“三无”人员2754人。其中,集中供养729人。全市有2108名孤儿和8名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集中供养孤儿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1100元,散居孤儿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700元,年内共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2007万元。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孤儿的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工作,确保孤儿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成功打造全省首家孤残儿童康复基地。
  围绕双拥共建、军地和谐发展,健全双拥工作机制,搭建双拥信息平台,开展春节期间走访慰问、慰问“九江舰”等系列双拥活动,维护涉军群体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年内,全国、全省双拥创建检查组分别到九江市实地开展中期检查,对九江市双拥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抚恤优待安置政策全面落实。全市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共3.2万人,年内共发放抚恤生活补助资金约1.83亿元,发放义务兵优待金3000余万元。完善优抚医疗“一站式”结算服务机制。全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有序推进。组织337名退役士兵参加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支出培训经费210万元。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年内全市共接收安置军休干部15人、无军籍职工42人。军供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完成军供保障任务,保障过往部队2.12万人次。在中国革命和建设及改革开放过程中,九江市先后有16600余名有名有姓的烈士,为了党和人民的崇高事业英勇奋斗、光荣献身。九江市高度重视烈士纪念工作,投入资金300万元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市烈士陵园,陵园纪念广场等外场主体工程竣工,并积极推进革命烈士纪念馆的布展工作。2012年4月,全市共申报零散烈士纪念设施5245个。其中,散葬烈士墓5218座,烈士纪念设施(碑、塔、堂)27个。2013年5月,又组织补报5924座散葬烈士墓和50个烈士纪念设施。在此基础上,指导各地对现有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统一规划、重建、修缮。同时,在市民政局增设“九江市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办公室”。庐山区即将设立烈士陵园管理处。修水县组织人员编印《修水英烈谱》,收录烈士10333名。
  年内,九江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城区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医疗救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不断完善全市四级联动救助网络,联合公安、执法等有关部门加强对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九江市救助管理站成功创建国家二级救助管理机构,整体提升救助水准,获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全面落实免费婚姻登记制度。开展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创建,浔阳区、瑞昌市、修水县婚姻登记机关分别获评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加强殡葬管理工作力度,组织实施殡葬陋习整治,倡导绿色文明殡葬,在全国取得示范引导效应,先后2次在全国性会议上作典型经验发言。推行惠民殡葬,年内出台《九江市城区惠民殡葬实施办法》。加大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工作力度,在全市进行广泛宣传动员。
  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诚信与自律建设,推进“三取消、两下延、两改革”工作。取消四类社会组织登记的前置审批,有序实施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取消社会团体筹备成立审批;取消社会团体、基金会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登记审批。承接省级非公募基金会登记权限下延工作,异地商会登记权限下延至县(市、区)民政部门。改革并启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和“一业多会”试点;改革社区社会组织分级备案制度。逐步推进社会组织“五位一体”建设,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和服务,分类实施等级评估。加快政社分离步伐,加大社会组织扶持力度,开展政社互动试点,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发挥社会组织在创新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广泛开展“双争创、双争当”活动,全市有12家社会组织被评为全省先进单位。年内,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召开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进大会,通过建组织、扩覆盖、创机制,市、县两级初步形成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领导机制、工作机制、保障机制和督导机制。九江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获全省民政工作创新奖。至年末,全市1734个社会组织中已建立党组织414个,下派党建指导员313个,应建组建率由年初的2%提高到45.7%。组织社工人才参加资格考试,全市已有107人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全年,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42件,办结率100%。
  年内,全市211个乡镇(街办)独立的民政机构中,已有181个已办理独立编制证、单位法人证书和机构代码证书,实配人数497人;街办内设民政机构5个,实配人数23人。做好养老护理、孤残儿童护理、灾害信息、遗体整容火化等民政特有专业人才队伍的培养储备,加大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为民政事业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统筹规划和强力推进“十大民政项目”建设:抓好庐山西海山水菁华养老苑项目,推进九江市社会养老福利中心和市救灾仓库建设项目,推进市军休一所住房改造项目,推动九江军供站新站选址建设项目,推进市殡仪馆改(扩)建项目,加快完成市烈士陵园建设项目,加快启动市社会福利院整体改造提升项目,推进农村敬老院社会化养老转型服务项目,推进农村老年人颐养之家建设项目试点扩面。在此基础上,整合全市民政项目资源,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县级养老服务中心、慈善救助、福彩公益金资助民政公共设施建设等数百个各类民政项目,统一纳入民政项目建设之列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储蓄民政事业发展后劲。
  【武宁增设豫宁街道办事处】 1月6日,经省民政厅批准,武宁县增设豫宁街道办事处。
  【全市城乡困难群众等群体保障标准再次提高】 2013年,九江市城乡困难群众等群体保障标准再次提高。提高后的标准为:市城区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400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200元/月·人。同时,还要求市城区低保提标后,各地都要及时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并且不得低于400元/月·人和200元/月·人。全市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245元/月·人(2940元/年),分散供养提高到220元/月·人(2640元/年)。城市精减退职生活困难老职工救济标准提高到285元/月·人,农村精减退职生活困难老职工救济标准提高到245元/月·人。城镇“三无”特困群众(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法定抚养义务人无抚养能力)供养标准提高到500元/月·人。城乡福利机构抚养孤儿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1100元/月·人,城市和农村散居孤儿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00元/月·人,首次实现城乡孤儿养育标准统一。
  【释妙乐被表彰为全国最具爱心捐赠个人】 4月18日,《民政部关于表彰第八届“中华慈善奖”获得者的决定》(民发〔2013〕61号)发布,庐山铁佛寺方丈释妙乐被表彰为“最具爱心捐赠个人”,获得该奖项的全国仅20人。
  链接>>中华慈善奖是由国家民政部颁发的中国政府最高规格的慈善奖项,于2005年设立。“中华慈善奖”是在原来的“爱心捐助奖”基础上更名设立,每年评选1次,按爱心捐赠、志愿服务、慈善项目三类分别评选,表彰在赈灾、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学、助医以及支持文化艺术、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机构,以及优秀慈善项目。
  【市慈善总会接受向四川雅安地震灾区赈灾捐赠】 4月20日8时2分,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发生7.0级地震。地震灾害造成山体滑坡、道路塌方、房屋倒塌、人员伤亡,给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严重损失。灾情发生后,九江市慈善总会迅速启动赈灾捐赠工作机制,接受社会各界对雅安地震灾区的赈灾捐赠,并积极参与鑫华瑞贸易(九江)有限公司、九江华东广场、九江联盛集团及残疾人专用车服务站等爱心企业和社会组织的爱心募捐活动。至6月30日,市慈善总会累计接受社会各界捐款56.68万元。
  【启动第三轮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 4月,九江市启动第三轮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界线联检工作计划用5年时间完成皖赣、赣湘、赣鄂3条省级界线的联检任务,完成设区市间12条县级行政区域界线(总长552.987千米)和设区市内24条县级行政区域界线(总长1014.7875千米)。其中,2013年安排县级界线联检任务共8条。其中,设区市内6条、设区市间2条总长度为497.8千米。
  【获全国首届结婚登记颁证大赛江西选拔赛团体第一名】 7月,市民政局选派的结婚登记颁证大赛代表队,获全国首届结婚登记颁证大赛江西选拔赛团体第一名。
  【设立首个孤残儿童康复基地】 7月22日,市儿童福利院获批设立首家孤残儿童康复训练基地。康复训练基地设立后,服务区域内的民政部门及儿童福利机构可将孤残儿童送往基地接受康复训练,以便更好地帮助孤残儿童回归家庭、回归社会。
  【市烈士陵园改造修缮项目初步完工】 8月,与南山公园建设项目融为一体的市烈士陵园改造修缮项目初步完工。市烈士陵园分为墓区、烈士纪念墙、烈士纪念广场及烈士纪念馆4个部分。墓区、烈士纪念墙、烈士纪念广场3个部分修缮完毕,投入资金300多万元。烈士纪念馆的布展大纲正在审定中。
  【《江西省志·行政区划志》(九江部分)编纂工作启动】 8月,九江市启动《江西省志·行政区划志(1991~2010)》(九江部分)编纂工作,计划到2014年完成初稿,到2016年完成定稿。《江西省志·行政区划志》(九江部分)的主要内容包括政区综述、乡镇名称来历、地理位置、政区沿革、政区划分、人口面积等。
  【九江军供站被列为全国重点军用饮食供应站】 9月,九江军供站被国家民政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联合列为全国重点军用饮食供应站。
  【《市城区惠民殡葬实施办法》出台】 9月29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九江市城区惠民殡葬实施办法》,在市城区推行全民遗体免费火化,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殡葬服务保障体系,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市民政局在全省“福彩杯”技能大赛中获多个奖项】 11月8日,九江市参赛队员在江西省第二届“福彩杯”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组中,获多个奖项。九江市儿童福利院徐冬姣、于艳萍分别夺得孤残儿童护理员赛项一等奖,程丽琴夺得孤残儿童护理员赛项二等奖;九江市殡葬管理处崔学斌夺得遗体火化师赛项一等奖,徐小红夺得殡仪服务员赛项二等奖,朱君宝夺得遗体火化师赛项三等奖;九江市社会福利院袁志英、胡秋艳分别夺得养老护理员赛项三等奖;九江经济开发区民政局张涛夺得灾害信息员赛项三等奖。其中,获得“江西省技术能手称号”的有:徐冬姣、于艳萍、崔学斌。九江市民政局夺得团体总分第二名。
  【谢茹到市救助管理站视察】 11月12日,全国妇联副主席、副省长、省妇儿工委主任谢茹一行到设在市救助管理站内的九江市反家庭暴力妇女庇护中心视察。
  【四省十市共建平安边界联谊会在九江召开】 11月15日,由市民政局组织的四省十市共建平安边界联谊会在星子县召开。参会的“十市”民政局来自江西省、安徽省、湖北省、湖南省,分别是南昌市、咸宁市、黄冈市、岳阳市、黄石市、安庆市、池州市、宜春市、上饶市、九江市。会上,各设区市进行发言,交流平安边界建设的经验做法。各市民政局代表签署了《“四省十市”共建平安边界协议书》。
  【全市首批农村敬老院社会化养老转型服务试点工作启动】 12月中旬,市民政局出台《九江市农村敬老院社会化养老转型服务试点实施方案》,计划利用2年时间,对全市首批62所敬老院实行转型升级扩能,力争使全市农村敬老院社会化养老转型服务覆盖面达到30%以上,确保到“十二五”末,全市农村敬老院转型服务床位总数达到2000张左右,以缓解社会养老的突出矛盾。
  【114所敬老院获评星级敬老院】 2013年,九江市按照部颁星级敬老院标准,积极组织创建活动,全市有37所评为三星级敬老院,17所评为二星级敬老院,60所评为一星级敬老院,均居全省前列。
  【启动散葬烈士墓及零散纪念设施修缮工作】 2013年,九江市启动散葬烈士墓及零散纪念设施修缮工作,共计划修缮散葬烈士墓5218座、零散纪念设施27处,投入资金3149万元。
  【庐山西海山水菁华养生养老中心建设项目推进】 年初,市政府把推进庐山西海山水菁华养生养老中心建设纳入市政府工作报告的温暖工程;9月,项目概念性规划获得武宁县规划委员会通过;10月,项目区主干道向社会公开招标;11月,由江西省万通建设有限公司中标,并于11月27日破土动工。至年末,完成林地租赁4500亩,完成征地1100亩,完成迁坟约2000棺,所在乡镇完成项目区房屋征收评估,并与拆迁户签订合同。
  (李旻 郭仙林 李涛)
  附:2013年九江市民政局领导名录
  党组副书记、局长:邓君安
  党组书记:曹光东(4月到任)
  党组成员、调研员:苏玢玲
  副局长:王小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夏启财
  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平生
  党组成员、副局长:汪开盛(12月到任)
  调研员:马贻山
  调研员:姚树友(任至9月)
  调研员:周耀明(1月到任)
  党组成员、副调研员:王胜
  党组成员、副调研员:刘华
  党组成员、市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书记:王后强
  九江军供站站长:刘发明
  九江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所长:王龙秋
  九江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党总支书记:张安平
  社会保障
  【概况】 2013年,九江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78.27万人、180.38万人、143.94万人、49.36万人、34万人、15.11万人,社会保障扩面征缴取得实效,基金征缴总额36.96亿元。全市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参保率100%,行政机关参保率78%,居全省前列。
  【完善监督管理】 2013年,九江市首推大病统筹保险驻院代表制度,建立融社会支持、诊疗干预、基金管理、健康指导为一体的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模式,提升医疗服务监管能力;开展医疗机构年检,加强医疗费用管控,建立市直8家公立医院住院费用通报机制,医疗费用上涨过快势头有所遏制。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专项资金、技工学校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专项检查,保证资金安全运行。
  【提升统筹层次】 2013年,九江市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出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风险调剂金管理办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水平有所提高。全面落实工伤保险省、市级统筹,实现联网上线运行。
  【优化经办服务】 2013年,九江市率先与南昌实现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双向互通,承办全省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推进工作会,成功实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银行网点缴费。在全省率先设立18个工伤认定申请受理点,建立工伤一条龙服务机制,工伤康复中心、鉴定中心建设得到人社部和省人社厅肯定;提供人性化工伤服务,实施“先康复,后鉴定”评残机制,初步形成预防、救治、康复、经济补偿四位一体的工作保险模式。全面启动生育保险工作,五大保险全市铺开、有序推进。新老农保制度衔接工作进展顺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落到实处。
  【落实保障待遇】 2013年,市人社局审核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情况125批次,新增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养老保障4210人,落实保障资金9508.98万元。市本级发放社保补贴2100余万元,涉及7300余人。对全市4245名“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进行审核,完成待遇支付2880万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九连调”,月人均增加169.37元,达到1452元。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5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2%以上,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
  【开展政策宣传】 2013年,市人社局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利用12333咨询日、人才招聘会、就业洽谈会等活动开展现场咨询,结合基层调研和“转作风、进园区、强服务”主题活动,深入农村、社区、园区和企业针对性宣传,全员社保政策认识水平得到提高。组织开展市、县、乡、村经办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利用服务窗口长期开展政策咨询。充分发挥基层经办人员作用,面对面为参保人员讲透政策、算清账,提高社会参保缴费积极性。
  【开展调查研究】 2013年,市人社局深入开展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落实情况摸底、离休干部医药费超支原因、生育保险政策、医疗保险业务经办整合、社会保障昌九一体化、利用“多险合一”系统整合医疗保险信息系统6个调研课题,为解决社会保障发展难题、推动九江市社会保障工作谋划新思路。
  (何艳)
  住房保障
  【概况】 2013年,九江市出台《九江市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九江市中心城区单位统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九江市公共租赁住房出售管理办法(试行)》。5月20日,九江市在全省首创的公租房在线报名平台正式上线运行。7月5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对首批分配的怡和苑、怡居苑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公开选聘。8月27日至10月25日,怡和苑一期、怡居苑一期公租房中的3420套住房顺利完成交付。在保障性住房报名审核分配上,实行网上报名、三级联审、摇号分配。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试点工作,批准项目贷款资金4.36亿元。至11月末,已发放项目贷款12865.32万元,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累计上缴8648万元用于九江市廉租房建设。
  【公共租赁住房】 2013年,全市开工建设60278套,基本建成和竣工24657套,占40.9%。其中,中心城区开工40000套,基本建成和竣工12369套,占30.9%;县域20278套,基本建成和竣工12288套。
  【廉租住房】 2013年,全市开工建设3043套,全部在县域建设,基本建成和竣工1953套,占64.2%。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4466户。
  【棚户区改造】 2013年,全市完成各类棚户区改造面积317.53万平方米、29801套(户);开工建设安置房29801套,竣工18598套(含货币安置712户)。其中,中心城区完成棚户区改造面积126.76万平方米、9557户,开工建设安置房110.2万平方米、9557套,竣工6682套(含货币安置607户)。县域完成棚户区改造面积190.77万平方米、20244户,开工建设安置房20244套,竣工11916套(含货币安置105户)。
  (钟祥云)
  居民生活
  城镇居民生活
  【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2013年,据住户调查数据显示,九江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23362元,同比增长7.2%,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2504元,同比增长10.7%。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特点:
  工资性收入平稳增长,仍占主导地位。年内,九江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6286元,同比增长2.0%,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为69.7%。
  经营性收入大幅增长,对城镇居民增收贡献最大。近几年,国家出台一系列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积极营造创业环境,大力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帮助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小微企业的发展促进居民创业就业,居民创业环境得到优化,发展空间不断拓宽,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持续增加,居民家庭收入渠道拓宽,个体和私营经济发展带动城镇居民家庭经营净收入增长。年内,九江城镇居民人均经营性收入为2477元,同比增长82.8%,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为10.6%,对城镇居民增收贡献最大,贡献率达51.6%。
  财产性收入快速增长,成城镇居民增收亮点。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居民家庭财富逐步积累,居民投资理财意识不断增强,投资领域逐步拓宽,居民重视将所拥有的财产通过投资方式转变或创造出新的财富,财产性收入增长迅速,以存款利息、房屋出租、股息与红利等为主体的各种投资收益成为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又一亮点。年内,九江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790元,同比增长92.7%,对城镇居民增收贡献率达17.5%。其中,人均出租房屋收入为148元,增长8.8%;人均利息收入为183元,增长12.3%;人均其他投资收入为101元,增长3.4倍。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均高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年内,九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全国平均水平26955元低4451元,但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9.7%)1.0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21873元多631元,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0.1%)0.6个百分点。
  【生活质量全面提升】 2013年,居民家庭收入的持续稳步增长,为生活质量的提升提供了坚实基础。据住户调查数据显示,年内九江城镇居民人均家庭总支出18076元,同比增长7.9%。其中,人均消费性支出14356元,同比增长9.0%。
  食品支出小幅增长,恩格尔系数下降。随着居民收入稳步提高,食品市场的繁荣和餐饮业的快速发展,居民食品消费格局不断优化,消费质量逐步提升。年内,九江城镇居民人均食品支出5628元,同比增长3.1%。食品消费占消费性支出的比重(即恩格尔系数)为39.2%,比上年同期下降2.2个百分点。
  居住消费上涨较快,居住条件改善。随着居民收入的增加,人们逐渐把改善居住条件作为提升生活质量的主攻方向,城镇居民住房条件进一步改善,居室环境更加优美、舒适。居住消费比重稳步上升。年内,九江城镇居民人均居住支出1363元,同比增长34.0%。
  医疗保健支出增幅领先,居民保健意识增强。随着医疗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居民生活条件的逐步改善。城镇居民自身保健意识、疾病预防意识逐渐增强。“平常无病保健,有病及时就医”越来越被人们接受,是医疗保健增长的一个重要原因,医疗保健支出快速增长。年内,九江城镇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579元,同比增长54.8%。
  交通通讯消费强劲增长,出行环境改善。受家庭购车、互联网普及、网上购物等现代生活方式的带动和影响,城镇居民交通通讯消费大幅增长。年内,九江城镇居民人均交通通信支出2365元,同比增长31.4%。
  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旺盛、旅游消费增势强劲。随着收入的增加,居民对精神文化生活有着更高的追求,对教育投资的重视程度达到空前高度,越来越注重文化娱乐休闲,旅游消费成为居民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年内,九江城镇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1512元,同比增长12.3%。其中,人均团体旅游消费239元,同比增长43.9%。
  金银珠宝饰品消费大幅增长,个人消费成亮点。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人们对于自身的外表越加重视,金银珠宝饰品、高档化妆品等杂项商品和美容美发等服务消费的支出越来越大,成为居民家庭消费新的亮点。黄金市场下跌使居民购买黄金的热情继续升温。年内,九江城镇居民人均其他商品和服务类支出510元,同比增长60.9%。其中,金银珠宝饰品支出191元,同比增长9.1倍。
  消费方式改变,网购消费增长明显。随着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居民信息化工具在逐步普及,信息化产品及其服务给居民带来方便与快捷,居民充分享受着网络科技给日常生活带来的便利。网络购物作为一种独特的消费方式进入居民家庭,以其消费种类丰富、消费方式快捷、消费价格便宜、消费购物乐趣等特点备受居民青睐,并逐渐被广大消费者追捧。年内,九江城镇居民人均通过互联网购买商品或服务支出18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5.4%。
  (罗嗣德 李英雄 崔鹏)
  农村居民生活
  【农村居民收入较快增长】 2013年,据住户调查数据显示,九江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8805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20元,增长13.1%。比全国平均水平8896元低91元,但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2.4%)0.7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8781元多24元,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2.2%)0.9个百分点。收入呈现四大特点。
  工资性收入有力支撑农民增收。年内,九江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5690元,同比增长17.7%,增幅最大。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加快,为农民务工提供大量就业机会,农民进城务工收入占比显著增加,为农民增收奠定了基础;随着各项政策扶持力度加大,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使得农民普遍受益;近年来,最低工资水平不断上调,农民务工工资标准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实现稳步增长。
  家庭经营纯收入仍是农民收入重要来源。随着县域经济稳步发展,城镇化进程步伐加快,农村旅游休闲和观光等特色经济不断成熟与壮大,涌现出诸如交通运输业、批发零售贸易业、住宿餐饮业、旅游业、社会服务业等各种行业,这些行业作为农民经营收入必不可少的补充,并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壮大起来,逐渐成为家庭经营收入的主流,推动农民二、三产业收入增加。年内,九江农村居民家庭经营纯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为2486元,同比增长9.3%。从不同产业看:农民家庭从第二产业得到的经营纯收入增幅大,人均为236元,同比增长1.7倍,占家庭经营性收入的比重为9.5%;农民家庭从第三产业得到的经营纯收入,人均为437元,同比增长53.9%,占家庭经营性收入的比重为17.6%;农民家庭从第一产业获得的经营纯收入呈下降趋势,人均为1813元,同比下降4.7%,占家庭经营性收入的比重为72.9%。
  转移性收入成农民增收又一渠道。随着农村养老险的全面实施,新农合、低保补贴标准的提高以及农村各项政策补贴的增加。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不断增长。年内,九江农村居民人均转移性纯收入为455元,同期增长12.3%。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步缩小。年内,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为2.56∶1,比2012年的2.61∶1降低0.05。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农民消费水平稳步提高】 2013年,九江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5738元,同比增长11.1%,消费支出稳步增长,衣着住行持续改善,生活质量不断提高。
  食品消费结构优化。年内,九江农村居民人均食品消费支出2460元,同比增长16.2%。其中,肉、禽、蛋、奶及制品支出692元,同比增长51.1%。恩格尔系数为42.8,仅高于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39.2)3.6个百分点。农村居民膳食结构进一步调整,向营养型品质发展,向吃好转变,生活质量不断提高。
  衣着消费观念转变。随着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和生活质量的提高,衣着消费观念转变,从低档、耐用型向高档、成衣转变,款式新颖、美观大方的西装、大衣、皮衣、裙装在农村随处可见,衣着消费趋于城市化、时尚化。年内,九江农村居民人均衣着消费支出383元,同比增长18.9%。
  家庭设备用品趋向现代化。随着农村生活环境改善和家庭收入的增加,农村居民对高档耐用品的消费欲望增强,消费能力增强,享受型消费比重提高,液晶彩电、环保节能冰箱、变频式空调等智能、高科技型家电产品进入农村居民家庭。年内,九江农村居民人均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368元,同比增长26.9%。
  交通通讯消费成亮点。随着交通条件的不断改善,通讯工具多样化,农村居民出行更方便,通讯更便捷,为农村居民生产和生活带来诸多便利。各大通讯公司适应农民的消费需求,适时推出适于农民的优惠措施,促进农村居民通讯消费,交通通讯消费成为消费支出的新亮点。年内,九江农村居民人均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600元,同比增长14.7%。
  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消费旺盛。经济的不断发展,使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认识到知识的重要性,农民对文化教育的投入日益加大,居民文化教育支出的费用也在不断提高;物质生活满足后,农村居民对精神文化生活有着更高的追求,越来越注重文化娱乐休闲,旅游也成为居民休闲娱乐的选择。年内,九江农村居民人均文化教育、娱乐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362元,同比增长47.8%。其中,人均教育服务消费支出206元,同比增长79.1%;人均旅游消费支出22元,同比增长57.1%。
  医疗保健意识增强。随着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逐步覆盖和完善,农民看病方面得到实惠,收入的不断增长使农村居民医疗保健意识增强,参保人数增加,医疗保健消费大幅增长。年内,九江农村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381元,同比增长24.1%。
  (罗嗣德 李英雄 崔鹏)
  消费者权益保护
  【概况】 2013年,全市共受理消费者投诉846件,已调解839件,调解成功率99.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7.8万元,接待来访和咨询11894人/次。投诉的热点,投诉类型集中在家用电器、食品和服装鞋帽,汽车、快递投诉,质量问题是商品和服务投诉的重点。
  【开展3·15活动】 3月15日上午,由市委宣传部、市工商局、市消协共同主办的纪念“2013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在市区烟水亭广场举行。工商、质监、价格、烟草、盐务等部门,供水、供电、供气、有线电视、电信运营商等服务企业参加纪念活动。活动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受理消费者投诉,利用展板、特刊等形式展示上年全市打假维权、监管执法情况,提供相关商品的识假辨假消费知识,宣传惠民服务措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期间,全市共设宣传咨询活动点72个(城镇16个、农村56个),出席3.15宣传咨询活动的市县领导34人次,志愿者参加197人次,现场受理投诉78起,接受咨询690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万余份。召开座谈会6次,在新闻媒体开办专题23期,发布消费警示45条。
  【提升12315热线服务功能】 2013年,全市各级消协组织依托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受理消费者咨询1880件,申诉713件,举报251件。受理商品类申诉437件,排名前四位的是家用电器类107件,家居用品类35件,食品类32件,服装鞋帽类24件;受理服务类申诉275件,排名前三位的是电信服务70件,互联网服务54件,餐饮住宿类服务29件,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2.26万元。
  【推出“四程一联”】 2013年,全市各级消协组织宣传消费维权知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1)推行投诉“通报规程”。每月对12315、消协受理的申诉和投诉情况进行整合分析,排定名次,点评通报,直接送达各大型商家负责人。(2)推行经验“交流规程”。建立经验交流平台,把商家的先进工作经验和做法,编发消费维权专刊进行交流。(3)推行双轨“预警规程”。除做好常规预警、敏感时段预警和各类突发事件紧急预警外,引导经营单位建立食品安全隐患即时通报制度,发现问题妥善处理并立即报告工商部门,便于在相应范围实施预警。(4)推行驻点“监管规程”。选派执法人员进驻大型商场、超市,发挥零距离指导和监督作用,现场受理和调解各类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推行定期“联席会”。坚持每半年召开1次各大商场主要负责人联席座谈会,对消保维权阶段性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和集中指导。
  【加强“五进”工作】 2013年,全市各级消协组织对照12315“五进”(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量化工作目标,明确网格化市场监管工作人员与辖区12315消费维权站建立日常工作联系,坚持定期上门走访指导与不定期回访,加强与“消费维权服务站”的实时沟通,指导处理消费纠纷,提高消费纠纷和解效率。至年末,全市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441个。
  【遏制格式条款侵权行为】 2013年,全市各级消协组织对汽车销售服务业、通讯服务业、旅游业、餐饮业、电信服务业、房地产业、物业等行业中的合同格式条款进行检查和规范,纠正通过格式条款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限制或者排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不平等格式合同。庐山西海局对7家企业的格式合同进行强制备案和检查。
  【创新服务领域维权机制】 彭泽县工商局着重加强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3月26日,彭泽县工商局局长周伟座客中国彭泽网,就彭泽县工商局《创新维权机制建设,强化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与网民座谈,对2013年彭泽县工商局在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创新维权机制方面回答网民的提问。
  【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2013年,浔阳区工商局查获案值15万元假冒洋河系列白酒案,共查获假酒400余瓶,售假金额15万元,假酒品种涉及“天之蓝”“海之蓝”“梦之蓝”3个系列;查获案值达100余万元的制售假冒名牌旅游鞋案件,在长虹北路一店铺内查获假冒“特步”“鸿星尔克”“安踏”等品牌旅游鞋及账册65本;在三垄村一幢民房内查获烘箱2台、压膜机1台,假冒“特步”旅游鞋成品80双、鞋面1900双、鞋底5000双、鞋盒600个,假冒“安踏”鞋底4000双,匹克”鞋底1000双,“鸿星尔克”鞋底1500双,以及大量鞋底、鞋盒及外包装纸箱。经初步统计,案值超过百万元。
  【及时发布消费警示】 针对不法经营者利用消费者的各种消费心态,设置骗局、陷阱分割消费者的利益,2013年,全市各级消协组织通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原因,对消费者生活关系最密切,与生命健康权、财产权关系最紧密的日常生活用品、家居用品等商品和房产、家装等服务领域,注重加强警示,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和消费提示,注重事前预警防范,提醒消费者规避消费陷阱。市消协发布“二手房买卖”“毛绒玩具选购”等警示、提示。全年,各级消协组织共发布各类消费警示、提示57余条,消费观点26条(次)。
  (黄炳辉 郭建斌)

知识出处

九江年鉴·2014

《九江年鉴·2014》

出版者:武汉出版社

本年鉴设有大事记、九江概况、中国共产党九江市委员会、九江市人民政府、民主党派、军事、法治、经济管理与监督等类目,记述了2013年九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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