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九江年鉴·2014》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0798
颗粒名称: 检察
分类号: D926.32
页数: 3
页码: 172-174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13年九江市检察的情况。其中包括履行刑事检察职能、查办预防职务犯罪、依法强化监督诉讼、全力以赴服务大局、维护民生民利等。
关键词: 九江市 法治 检察

内容

【概况】 2013年,九江市检察机关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推进平安九江、法治九江建设为重点,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在全省检察机关目标管理考评中名列第一,跨入全省先进行列,为九江赶超发展作出贡献。全年,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149人,提起公诉2922人。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02人。其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要案12人,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3人。
  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有28个集体和21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浔阳区检察院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德安县检察院等3个基层检察院获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武宁县检察院、修水县检察院等6个基层检察院获江西省第十三届文明单位。
  【履行刑事检察职能】 2013年,九江市检察机关重点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依法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1091人,提起公诉1235人。办理残忍杀害12岁幼童的犯罪嫌疑人刘康、余代忠绑架案,以单身女性为目标的犯罪嫌疑人张佳佳、曾光抢劫、杀人案等社会关注、影响重大的恶性刑事案件,充分发挥了法律的威慑作用。同时,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和未成年犯依法从宽处理,不批捕和决定不捕513人,不起诉425人。在农村基层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增设派驻检察室6个,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妥善处理群众信访案件616件。开展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对67件轻微刑事案件促成当事人和解,对105名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提供救助资金39万元。
  【查办预防职务犯罪】 2013年,九江市检察机关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推进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建立全市职务犯罪线索统一管理制度,通过领办、交办、督办等方式,加强对各地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03件149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1件53人。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87件、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12件,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案12人,大要案占立案总数的73.9%。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田绍仁、裴木春、汤文军等一批处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
  发挥查办案件社会效果。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围绕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等与群众权益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63件107人。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到九江国电等单位开展预防宣讲和警示教育活动130场次。组织宣讲团“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开展法治宣传和教育,加强警示教育基地建设,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发案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预防检察建议595件。
  【依法强化监督诉讼】 2013年,九江市检察机关加强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努力适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保障人权,重点监督纠正滥用强制措施、以罚代刑、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贯彻落实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严格排除非法证据,支持和保障律师依法执业,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针对一些危害民生领域的刑事案件被降格处理、存在以罚代刑等问题,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行政机关移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涉农惠农、劳动保障等犯罪案件10件10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7件,法院已审结13件,改判9件,发回重审3件。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推进与监管场所执法信息联网和监控联网。加强和规范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建设。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8件次,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7人次。协助基层组织做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帮教,核查社区矫正人员1080人,纠正脱管、漏管269人。在全市监管场所开展“4·16”保障被监管人合法权益宣传日活动,现场为被监管人提供法律咨询,受理控告、申诉和举报。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重点监督诉讼违法行为、民事执行和其他显失公正、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和当事人、案外人合法权益的裁判,依法提出抗诉7件、再审检察建议10件。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程序违法情形监督工作,针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中违法情形提出监督意见41件,法院采纳34件,采纳率为83%。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对认为裁判正确的23件申诉,耐心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维护法院裁判权威。
  【全力以赴服务大局】 2013年,九江市检察机关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市赶超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积极主动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注重优化发展环境。致力于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依法批准逮捕涉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81人,提起公诉125人。办理涉案金额900余万元的郭晓燕、蔡显华集资诈骗案等一批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依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123人。都昌县鄱阳湖区非法机械吸螺问题被中央电视台曝光后,都昌县检察院及时介入,依法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有效遏制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再发、多发态势。注重完善服务措施。落实服务沿江开放开发实施意见,在九江城西港区设立全省首个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站,通过座谈、走访等方式,主动深入国有大型企业和重点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针对把九江打造成为长江中游特大城市,政府投资规模大、重大项目建设多的实际,继续巩固“重大项目服务年”成果,为重大项目单位提供法律服务230次,为政府投资的所有重大工程招投标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就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中的围标串标行为,以专项调查报告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促进项目招投标的规范运行。注重保障企业发展。依法打击危害企业生产经营的犯罪活动,批准逮捕盗窃、诈骗企业财产以及侵占、挪用企业资金等犯罪嫌疑人16人,立案侦查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或受贿的国有企业人员28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政法机关优化投资环境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在查办涉及企业职务犯罪案件时,慎重使用强制措施,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不损害企业市场声誉。庐山区检察院、彭泽县检察院、永修县检察院等12个基层院通过建立检企共建机制,主动与企业对接,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维护民生民利】 2013年,九江市检察机关办理食品安全等领域内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5件11人,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10家单位联合签订《九江市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定》。重视对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市检察院撰写的《当前未成年女性遭受性侵害案件频发应引起高度重视》的情况反映被高检院和中央办公厅采用。加大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力度,共青城市检察院依法支持起诉,帮助王明生等60名农民工讨回工资43.6万元,湖口县检察院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郭勤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更好地了解和掌握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在对基层检察院目标管理考评中增设群众满意度考核项目,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更加注重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评价。

知识出处

九江年鉴·2014

《九江年鉴·2014》

出版者:武汉出版社

本年鉴设有大事记、九江概况、中国共产党九江市委员会、九江市人民政府、民主党派、军事、法治、经济管理与监督等类目,记述了2013年九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阅读

相关人物

黄开福
责任者
张光友
责任者
汤一
责任者
刘康
相关人物
余代忠
相关人物
张佳佳
相关人物
曾光
相关人物
田绍仁
相关人物
裴木春
相关人物
汤文军
相关人物
王明生
相关人物
郭勤
相关人物

相关机构

德安县检察院
相关机构
武宁县检察院
相关机构
修水县检察院
相关机构
浔阳区检察院
相关机构
彭泽县检察院
相关机构
永修县检察院
相关机构
庐山区检察院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九江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