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修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保护珍禽珍兽的布告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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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修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0609
颗粒名称: 永修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保护珍禽珍兽的布告
其他题名: 永政发(1983)第002号
分类号: D920.9
页数: 1
页码: 597
摘要: 本文讲述主要关于保护珍禽、珍兽和其他野生动物资源的布告。强调了保护鸟兽资源的重要性,包括维护自然生态平衡、促进农林牧业生产和教育、科研、文化娱乐事业的发展。同时,规定了需要严加保护的鸟兽种类,禁止在特定地区和方式进行狩猎活动,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给予处罚。最后,宣布该布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关键词: 永修县 珍禽 珍兽

内容

鸟兽是大自然的主要组成部分,珍禽、珍兽是国家宝贵资源。多年来,我县由于宣传教育工作不深入,保护管理措施不善,不少地方乱捕滥猎,鸟兽资源破坏十分严重。有些珍禽,珍兽濒于绝迹,致使生态出现不良循环。虫害、鼠害日益猖獗,为了加强保护珍禽、珍兽,合理利用鸟兽资源,特布告如下:
  一,保护珍禽、珍兽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保护和合理利用鸟兽资源,对维护自然生态平衡,促进农林牧业生产和教育、科研、文化娱乐事业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政和林业、科研、教育、城建、供销、外贸等部门,以及共青团、少先队,要通力协作,深入宣传国家关于保护野生动物,维护自然生态平衡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及其重要意义,提高群众保护珍禽、珍兽的自觉性。根据上级指示,我县规定每年四月一日至七日为“爱鸟周’。在“爱鸟周”中,各级党政要组织群众开展招引益鸟和保护珍禽、珍兽的活动,使广大群众树立起“保护珍禽、珍兽,人人有责”的思想,自觉养成爱护珍禽、珍兽的良好习惯。
  二、根据上级规定,结合我县具体情况,下列鸟兽要严加保护:朱鹮、白鹳、黑鹳,白鹤、丹顶鹤、鸳鸯、白枕鹤、大天鹅、小天鹅、黄腹角雉、白颈长尾雉和獐、蟒蛇,虎,豹、小灵猫、大灵猫、穿山甲、黑鹿等为珍禽、珍兽;啄木鸟、猫头鹰、灰喜鹊、黄鹂、杜鹃等是治虫害、鼠害的益鸟,严禁捕猎、买卖、收购出口。其它经济鸟兽,由外贸、商业、林业部门根据资源状况,有计划地组织生产、收购和出口,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收购和出口。
  三、严禁在城镇、工矿区、自然保护区、旅游区,风景区和公园从事一切狩猎活动,禁止使用毒药、排铳(炮)、汽枪等破坏性的狩猎工具和狩猎方法。
  四、狩猎队、狩猎户要以大队为单位进行登记,由社、场、镇统一报县公安局,颁发狩猎证。狩猎者必须携带持枪证、狩猎证,在林业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狩猎。无证不准狩猎。外县狩猎队、户未经县公安局批准,不准擅自进入我县狩猎。
  五、各地要把保护珍禽、珍兽列为乡规民约的重要内容,基层行政组织要经常检查、监督执行。珍禽、珍兽集中栖息的地方或栖息季节,当地政府要指定专人妥加保护,严防猎捕。否则,要逐级追查领导责任。
  六、违反以上规定进行狩猎,猎物和猎具一律没收,并视情节轻重,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对保护珍禽、珍兽和其它野生动物资源,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本布告自公布之日执行。
  一九八三年元月五日

知识出处

永修县志

《永修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1985~2000年永修县的自然、经济、政治、军事、科技、教育、卫生、人文等方面的发展和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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